第九章 女妖之约(下)
我们再次把林主编带到审讯室问话,在问话之前,我先把他妻子神秘失踪的情况告诉他。
“什么?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或许这个消息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这个事实,情绪变得十分不稳。
“林主编,请你冷静一点!林太太这样做也是为了替你们洗脱罪名,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别辜负她的好意。而且,这宗案子还关系到你的‘女’儿和‘女’婿。”为了能让他稳定情绪,我便提醒他,他还有两名家人被拘留了。
五十来岁的人多少也经历过风‘浪’,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了,但说话的语气仍显得十分沮丧:“你们想我怎么配合?”
“根据目击者的转述,你在陈‘艳’被活埋之前就已经到达现场,是否有这回事?”我问。
“是,我当时还是个记者,收到市民的报料就立即赶去现场,到达时陈‘艳’还活着。”他忽然低下头,声音也渐渐变小。
“那之前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你当时在场?”他之前曾主动向我们提及活埋事件,但却不曾提及他当时就在现场,这难免会让人生疑。
“因为那件事对我来说是耻辱……”他叹了一口气,徐徐道出当时的详细情况——
那时候,我还是个采访记者,每天都得跑新闻,一接到市民的报料电话就得立刻赶到现场,希望能得到第一手资料。
那天报社接到市民的报料电话,说有人掉到建筑工地的地桩里,被凝固的水泥困住出不来。于是,我就马上就赶到现场采访。
我到步时,建筑公司的人正与陈‘艳’的丈夫黄杰讨论该如何处理此事。黄杰坚持要毁掉整个地基救人,建筑公司方面当然不愿意,只好频频打电话请示上级。我趁着他们正在争论,就走到地桩那边访问陈‘艳’,她一个劲儿地叫我救她,可是我那有办法能救她呢?只好安慰她,说大伙正在想办法,很快就能救她出来。
安慰了她一番后,我就取出照相机准备拍些照片配合报道,谁知道我刚开始拍照,建筑公司的人就跑过来把我的照相机抢了,还把底片也给拆出来。我从他们之间的对话中得知,他们打算赔偿黄杰二十万,让他亲自往地桩加灌水泥把陈‘艳’活埋,而他似乎已经答应了。
我那时还年轻,血气方刚,就冲他们大喊:“你们这样可是谋杀,是要枪毙的重罪!”我刚喊出来,他们就把我打了一顿,最终我还是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眼睁睁地看着陈‘艳’被自己的丈夫活埋。
陈‘艳’被活埋的过程中每一个表情变化,我至今仍记忆犹新——从惊慌到恐惧、从无助到乞求、从绝望到愤怒……尤其是她在最一刻向仰天怒吼,说死后要化成厉鬼报复所有人的时候,双眼尽是愤怒的火焰,而脸庞更因愤怒和怨恨而变得无比狰狞,犹如来自地狱深渊修罗恶鬼。这一刻的画面深深刻在我脑海之中,至今仍无法忘记。
事后,建筑公司给了我一个红包,要我为这件事保密。虽然我很想报道此事,还陈‘艳’一个公道,但建筑公司的老板有政fǔ高官撑腰,报社根本不敢报道此事。那时候我才深深体会到当记者的无奈,什么新闻自由、信息公开全是狗屁,上头让我们说的时候就是自由,就是公开,不让我们说的时候,谁敢吭一声都是犯罪!
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对记者工作的热诚就渐渐冷却了,良知也随之消失。“除死无大事”,连死人的事情也不能报道,那还有什么值得报道呢?我从小的心愿就做一名出‘色’的记者,但自从此事以后,记者这个身份对我来说,只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
“建筑公司是事后才给你红包,而不是当时就给你的?”听完他的叙述后,我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他们当时打了我一顿就把我赶走了,事后他们是通过我当时的主编,在报社里把红包转‘交’给我的。如果他们当场给我,我绝对不会收下,可是主编出面了,我不收就太不认抬举了。”他的语气很无奈,或许这就是他感到耻辱的原因。
在听过何夕转述水妖‘女’妖的话时,我还以为林主编是在陈‘艳’被活埋之前就收下红包,但实际上他的红包是在事后才收的,而且地点是在工地范围以外。如果‘女’妖就是陈‘艳’的话,她怎么可能如此神通广大,什么事情也都知道?
我忽然又对‘女’妖是否真实存在感到怀疑,而且此案的确还有很多疑点,或许我在分析案情时,一直忽视了一个关键人物——纪雪融。
纪雪融为何会跑到日报大厦找水泥‘女’妖呢?在此之前只有两人曾与‘女’妖有一面之缘,她为何会肯定自己能把‘女’妖叫出来?而且她又为何要找保安陪同?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她需要“观众”?
我会玩些小魔术,懂得魔术的主要原理就是利用人的错觉。譬如我最常用的魔术,就是在别人身上找出糖果之类的小物品,其实糖果一直都在我手上,只是大家没看见,当大家看见时,糖果已经转移到别人身上了。或许纪雪融就是利用魔术之类的方法骗了何夕,而当时环境十分昏暗,十分适合运用这种把戏。当然要做出何夕所看见及听见的效果并不容易,但也并非绝不可能。
假设昨晚纪雪融用魔术把何夕骗倒了,那么她的动机就值得怀疑,而两名死又与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不禁以此作进一步推测。
先论杀人动机,宁宇易的存在使她‘女’儿的婚姻出现危机,而且她还可能撒谎了,宁要挟她的也许不是同‘性’恋照片,而是她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林主编处处受制于黄敬,偶尔对妻子吐吐苦水也不足为奇,她为了让丈夫不再受人要挟,狠下杀手也在情理之中。
再论作案时间,宁宇易遇害时,她与林主编在家中睡觉,而林主编因为自身有嫌疑,而且与她又是夫妻关系,口供不可尽信。也就是说,她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在场证据;而黄敬遇害时,她正身处警局,有值班警员为证……难道我猜错了?
或许,我该改变一下思路,凶手不一定是同一人。又或者凶手是同一人,但不是纪雪融。反正黄敬遇害时,她的身处警局不可能瞬间来回于两地之间,也就是说她有不在场证据。
倘若假设她没有杀人,那么她的行为当然是为了替家人脱罪。然而,她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却不小,因为从此以后她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必须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改名换姓到外地生活,甚至一辈子也不能与家人联系。
虽然我作出了诸多假设,但验证方法都是一样,就是等待黑夜降临。只要能见到传说中的水泥‘女’妖,一切问题都会有答案。
此时距离‘女’妖约定的时间还早得很,所以我让伟哥在网络上搜索一些与日报大厦有关的资料,结果他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地方:“日报大厦的物管公司里有个职员叫黄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