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与第一位姑娘相互暗恋的复杂心
1951年春,我们同时参军,她进大连医学院代培的军医班,我入空军航校学习无线电,临别互留地址,约好通信。
到了部队,我先主动给她写一信,她即回信,然而写到第3-4封信时,则石沉大海,再无回音。
此时,我猜测,她现在可能有些瞧不起我。过去,我比她高一个年级,可现在,她是一名正规大学的大学生,而我们中级航校只具中专水平。
罢!罢!罢!我也很自傲,就此中断了通信。待到1953年,我入党,并留校任教员,又经助教文化班学习,已具大专水平,加上1954年空军又选派我去德国学习归来,自认为天平法码偏向了我这一边,此时,我觉得我己有了再找她的
“资本”,故又给她去了一信,她立刻回信,但此时我却故意表现一点傲气,甚至有报复心理,未再写信。
当然女孩更有她的自尊,任你有再好的条件,她也未必再主动,就此又断了联系。
一直到1956年,我又被选为留苏予备生,去大连解放军俄语学院学习,这似乎是天意,让我们再次相逢,从接触中我知她尚无对象,对我也情有独钟,十。
一国庆节她们学院的三天舞会上,她只陪我一人跳舞,她们学院组织去旅顺口游玩,也只有她与我及另一好友的一对始终在一起,并多次由我们四人在一起合影,双方都似乎心有灵犀一点通,只是谁也没有将这层纸戳破。
而此时的我,内心十分矛盾,因为此次出国学习,时间是5-6年,组织上交待任务回来找对象,因此在来大连前,家人己为我介绍了一个对象C姑娘,正在顺其自然发展因而对A姑娘也就顺其自然……不久,A姑娘即分配至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可又没有来信,而我此时只与家中介绍的C姑娘单线联系,由于是家庭明确介绍做
“朋友”,因而发展神速,称呼上己是您的**,我的**,相当于彼此肯定了关系,可是两个月后,西安的A姑娘突然寄来两张大二寸相片,一张是活泼欢快的夏日照,而另一张是英姿飒爽带中尉军衔的免冠照。
一个姑娘家,送这么两张相片给一个小伙子,明眼人一看就知情,这是一种含蓄的示爱,并促我表态。
此时太让我为难了,因为我与妹妹介绍的C姑娘己处于热恋中,且一往情深,如何处理,若维持一般通信,不回寄相片,则无任何意义,若回寄相片表示爱,则脚踏两只船,属不道德行径,违背了自己的行为标准,不回信,也不对等的回寄相片,等于是不答覆的答覆,似乎又不太伤害别人,就此断绝了一切联系。
但世间事物,就是诸多磨难,三个月后,也就是1957年春节前,突接C姑娘来信,即遭已肯定关系的她的抛弃,使我陷入了痛苦的深渊里,而此时的我再也无勇气向实际遭我拒绝的A姑娘表示感情。
我想,人家观在己另找对象,我再找上去也是枉然,真是后悔莫及。这位姑娘给了我多次机会,而我一次一次将其丢失,这就是有缘无份,俩人互相暗恋,就是不能永结同心,假若相片早寄来半月,其结果则可能完全是另一种情形,也就不会有后面谈及的那么多复杂与痛苦,又假设,1954年恢复通信后,我不主动中断通信,也不会有后面一段故事发生,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是缘分注定。
[注:据老战友以后介绍,A姑娘在分配工作两年后才再找对象,实际上一直在等我]此事己过去五十多年,是当年那特定条件下发生的特殊事情,历史不会重演,但可以评论一下是与非,从中吸取一些教训。
我当时是怕给A姑娘造成伤害,没有回信,实际是一托词,我们俩从1950年到1956年,中间有过那么多接触与联系,最后发展到一个姑娘家主动寄两张相片馈赠,这说明深藏的爱已到喷发燃烧的程度,否则怎么会有这种主动示爱的举动,而我以不理不采待之,使之产生之痛苦可能还很深,只是我未去论证,假若在大连再次相迂时,我多一些主动,甚至由我主动求爱,以后妹妹介绍的C姑娘再来献爱而遭我拒绝,给C女的伤害也会比A女轻。
由此得出结论:男女青年交往中,若有意向爱情方向发展,则男方应多一些主动,因为女孩子多一些羞涩,多一份自尊,若等她们来挑明,常常耽误大事,遗憾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