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人心(四)

  )时间:2o13-o1-11
  天地不怀仁,乃以万物为刍狗;子不如佯诺,而反戈以诛袍泽。【全文字.】高
  天地不仁尚且可以忍受,而袍泽的这反戈一击,却实在伤透了铜武将士的心。
  他们是流着一脉骨血的乡党啊,他们是怀着一样信仰的兄弟啊。
  李括也知道,这些底层的士兵没有选择的权力和机会,一切的决定权都掌握在高秀延手中。普通的士卒多只能去执行和承受,但他们的漠然、顺其自然的态度依然让李括感到惴惴心痛。
  高伯父曾对自己说过:身为军人,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袍泽的背叛。因为军旅生活蕴着太多的酸甜苦辣,每一rì都包含了太多的故事,而这故事的分享者、参与者唯有袍泽耳。所以,每一场战斗,他都会身先士卒,给弟兄以为暖;所以,每一战,他都不会放弃一个袍泽,不会让他们心寒。
  但是,这结果
  “王小也是跟着你逃出去的?”李括抬起头,苦笑一声。
  如此看来,王小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双龙谷只有这么一条通路,若是没有内应他如何能够逃脱?
  苏亚斯点了点头,嘴角的肌肉扯微微一抽。
  有时候生活便是一盘无法预料结局的棋局,我们只是一枚棋子,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去做什么。而朋友和敌人的界限亦是那么暧昧,灵魂游离在两者之间,时而升忝为天使,时而堕化为恶魔。
  生活,就是在你近乎绝望时,伸出援手的引路人,而这条路终归还得由你自己走下去。
  “你救我,就仅仅因为我也是唐人?”
  “这点很重要吗?”苏亚斯刻意避开了李括的眼神,淡淡道:“我承认有这方面的考虑,但也不尽然。”
  “你背叛了高秀延,就不怕他惩罚你?”
  “我和他终归是不同路的。”苏亚斯扬了扬马鞭,闪出半个马身。
  墨玉sè的夜幕下,一轮冷寂的弯月将无限韶华洒满大地。
  沿着一条条泥泞的小径攀行,联军士兵累的气喘吁吁,耗尽了仅存了体力。从rì出到迟暮,他们一路上歇歇停停,磨了一整rì终于从一个小山口绕出了双龙谷。
  在与苏亚斯的交谈中,李括至少明白了三点。
  先,苏亚斯是高秀延jīng心培养的暗桩,潜伏于白狼族纳吉部。其次,他的确是在高秀延的指使下刺杀的自己和伊索塔克。再次,高秀延此番是打定了主意,定要借吐蕃人的弯刀将自己铲除。
  也就是说,来到白狼族纳吉部休憩便是高秀延计划好的。从进入白狼族的营盘开始,事情就按照高秀延设定的方向展。高秀延本想借苏亚斯之手将自己除掉,但无奈苏亚斯临时心软,给了自己逃脱的机会。高秀延一计不成,另生一计,借刺杀伊索塔克将脏水泼到自己身上。
  但人算不如天算,由于陈文静的介入,刺杀案引到了无辜的阿什尔塔克身上。
  陈文静,陈文静,他究竟是谁,为何要将脏水泼向阿什尔塔克?
  李括只觉一阵头痛,这之中的疑团太多,自己根本不可能全部理清头绪!
  长叹一声,少年开始为接下来的事情谋划。
  高秀延自然不会就此罢手,故而后来才有了命自己拦截九曲军的命令,才有了拒配一人双骑的诡异命令。
  想不到自己一心报国,竟然落得这么个下场。
  他究竟怎么得罪了高秀延?难道就因为那夜与他的大吵,那厮就要置自己于死地?
  还是因为自己表现的太过显眼,危及到了他的位置?
  在他看来,这数千袍泽的生命就贱如蚍蜉,就该为他的愤怒陪葬?
  李括心头如同被插入了一支匕,狠狠的搅动,翻卷剜下一块血肉。
  鲜血淋漓的背叛,鲜血淋漓的背叛!
  这就是他一直敬慕信赖的主帅,这就是他一直托付生命的袍泽?
  生活有时太过真实,真实的让人心神皆惧。
  “啊——啊——”李括摇了摇头,放声呼啸。
  “啊——啊——”一声声长啸回响在青山绿谷间,不住诘问着这世道,到底什么人才值得信赖?
  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还有回到唐军中的可能?高秀延会不会和他撕破脸皮?回到唐军后该如何相处?
  一连串的疑问压得少年喘不过气来,懊丧的挥了挥拳头。
  “嘶溜溜!”
  “嘶溜溜!”
  清风突然扬起前蹄,悲声嘶鸣。
  李括单手挽着缰绳险些跌了下来。待重新找回平衡,少年才明白生了什么。
  身着一袭黑衣的俊秀少年手持镔铁弯一人一骑横立在道口中,在他身后跟着近万铁甲骑兵,蜿蜿蜒蜒直延到了一里外。
  他们皆是清一sè的明光铠,清一sè的黑头黄皮肤。正是明光铠反shè的寒光另胯下坐骑受惊,一阵悲鸣。(注1)
  他们是唐军,是他的袍泽!
  呵,呵呵
  “持械!”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他反而更为镇静。这件事情迟早要了解的,既然如此早来总比晚来好。
  他要亲口问问高秀延,问问他为何置数千袍泽的生命于不顾,为何置河湟战役的大局于不顾!
  他麾下统共只有四千不到的将士,而对面的士兵粗略一数也有近万,真要动起手来,自己基本没有什么胜算。
  但他绝不会束手就擒,引颈就戮!
  凭什么他高秀延一句话就能让数万袍泽反戈?凭什么大唐陇右的军队转瞬间就变成了高秀延的私兵?难道就仅仅因为他有个做安西大都护的族叔?
  “噌!”
  “噌!”“噌!”一柄柄横刀抽了出来,铜武营的老兵紧紧围在李括身旁,怒视着对面的袍泽。
  呸,他们根本配不上袍泽二字。
  他们是一群行尸走肉,他们是一群被人支配思想的懦夫!
  大唐的横刀是用来保卫家园的,不是用来捅自己兄弟心窝子的!
  他们不懂,不懂
  山道上的气氛已经甚为紧张,很可能一支流矢就会引起双方的厮杀。
  高秀延手下的唐军虽然占据了数量优势,却大多心虚愧疚,甚至不敢直视袍泽的眼睛。
  苏亚斯冲李括挥了挥手,示意他稍安勿躁。他单手挽着缰绳,走出了铜武唐军的队列,在两军前的洼地处停了下来。
  “阿轩,你让开。”一阵沉默后,苏亚斯叹了一声:“你不要逼我。等他们走远,我就随你回去向主人请罪。”
  “哈哈,我还道你是冤枉的,原来你真的背叛了主人。”那阿轩呵斥一声道:“逆贼还不让开,真要逼我斩杀你于阵前吗?”阿轩顿了顿道:“你难道忘记娘亲是怎么死的了吗?你难道忘了我们的仇人了吗?这仇,只有主人能报”
  “我再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
  “不用说了!阿轩,只要我在,我就不会让你过去的,除非你杀了我。”苏亚斯苦笑一声,声音里满是决绝。
  “好,好。既然你冥顽不灵,就叫我替主人除了你这个细作。”
  他说完大手一挥,便有数名弓箭手弯弓搭弦,顷刻间便有一张箭网朝苏亚斯罩来。
  苏亚斯却也着实了得,面对如此凶险之势,处变不惊,轻巧的用弯刀将羽箭格挡开来,虽出身箭雨却仍毫无损。
  一旁的阿轩见此情景,眼神突变的yīn鸷,他亲自抽出五石硬弓,弯弓搭箭。只听飕飕一声利响,一支羽箭划过夜空,jīng准的shè到了苏亚斯所骑乘的马儿右眼中。战马嘶鸣一声便倒毙于地,苏亚斯来不及躲避摔倒在地,数支羽箭如影随形般的抵至。
  在那一瞬,苏亚斯瞳孔中的影像是那么清晰,他甚至能够看清羽箭箭尾的标花和箭簇的鱼尾纹记。
  鲜血从少年的胸腔渗出,轻扶毙命的马儿,他艰难的站起身来,用尽全身劲力将镔铁弯刀倒插入地中。
  他昂然的回转过头,冲李括道:“你不是一直,一直想知道高秀延高秀延为何几次三番要致你于死地吗?当然不是因为你的失礼”
  “咳!”“咳”
  “也不是因为你的卓越表现危及了他的位置是因为,李,李林”
  这个浑身插满羽箭的俊美少年嘴角挂上一抹淡淡的微笑,在墨玉sè的夜幕下屹然朝北挺立。是时候回家了吗?,那一刻,他竟是欣悦如斯
  注1:明光铠:《唐六典》卷十六有云:“甲之制十有三,一曰明光甲、二曰光要甲、三曰细鳞甲、四曰文山甲、五曰乌鎚甲、六曰白布甲、七曰皂绢甲、八曰布背甲、九曰步兵甲、十曰皮甲、十有一曰木甲、十有二曰锁子甲、十有三曰马甲。”
  明光铠是最为奢华的铠甲之一,也只有盛唐能负担的起。即便如此,也只能做到装备jīng锐部队。
  ps:结果出乎意料不?惊艳吧?还没结束,我一定要让七郎在这卷认清人心。虽然残酷,但如果不这么做,吃亏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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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不怀仁,乃以万物为刍狗;子不如佯诺,而反戈以诛袍泽。【全文字.】高
  天地不仁尚且可以忍受,而袍泽的这反戈一击,却实在伤透了铜武将士的心。
  他们是流着一脉骨血的乡党啊,他们是怀着一样信仰的兄弟啊。
  李括也知道,这些底层的士兵没有选择的权力和机会,一切的决定权都掌握在高秀延手中。普通的士卒多只能去执行和承受,但他们的漠然、顺其自然的态度依然让李括感到惴惴心痛。
  高伯父曾对自己说过:身为军人,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袍泽的背叛。因为军旅生活蕴着太多的酸甜苦辣,每一rì都包含了太多的故事,而这故事的分享者、参与者唯有袍泽耳。所以,每一场战斗,他都会身先士卒,给弟兄以为暖;所以,每一战,他都不会放弃一个袍泽,不会让他们心寒。
  但是,这结果
  “王小也是跟着你逃出去的?”李括抬起头,苦笑一声。
  如此看来,王小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双龙谷只有这么一条通路,若是没有内应他如何能够逃脱?
  苏亚斯点了点头,嘴角的肌肉扯微微一抽。
  有时候生活便是一盘无法预料结局的棋局,我们只是一枚棋子,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去做什么。而朋友和敌人的界限亦是那么暧昧,灵魂游离在两者之间,时而升忝为天使,时而堕化为恶魔。
  生活,就是在你近乎绝望时,伸出援手的引路人,而这条路终归还得由你自己走下去。
  “你救我,就仅仅因为我也是唐人?”
  “这点很重要吗?”苏亚斯刻意避开了李括的眼神,淡淡道:“我承认有这方面的考虑,但也不尽然。”
  “你背叛了高秀延,就不怕他惩罚你?”
  “我和他终归是不同路的。”苏亚斯扬了扬马鞭,闪出半个马身。
  墨玉sè的夜幕下,一轮冷寂的弯月将无限韶华洒满大地。
  沿着一条条泥泞的小径攀行,联军士兵累的气喘吁吁,耗尽了仅存了体力。从rì出到迟暮,他们一路上歇歇停停,磨了一整rì终于从一个小山口绕出了双龙谷。
  在与苏亚斯的交谈中,李括至少明白了三点。
  先,苏亚斯是高秀延jīng心培养的暗桩,潜伏于白狼族纳吉部。其次,他的确是在高秀延的指使下刺杀的自己和伊索塔克。再次,高秀延此番是打定了主意,定要借吐蕃人的弯刀将自己铲除。
  也就是说,来到白狼族纳吉部休憩便是高秀延计划好的。从进入白狼族的营盘开始,事情就按照高秀延设定的方向展。高秀延本想借苏亚斯之手将自己除掉,但无奈苏亚斯临时心软,给了自己逃脱的机会。高秀延一计不成,另生一计,借刺杀伊索塔克将脏水泼到自己身上。
  但人算不如天算,由于陈文静的介入,刺杀案引到了无辜的阿什尔塔克身上。
  陈文静,陈文静,他究竟是谁,为何要将脏水泼向阿什尔塔克?
  李括只觉一阵头痛,这之中的疑团太多,自己根本不可能全部理清头绪!
  长叹一声,少年开始为接下来的事情谋划。
  高秀延自然不会就此罢手,故而后来才有了命自己拦截九曲军的命令,才有了拒配一人双骑的诡异命令。
  想不到自己一心报国,竟然落得这么个下场。
  他究竟怎么得罪了高秀延?难道就因为那夜与他的大吵,那厮就要置自己于死地?
  还是因为自己表现的太过显眼,危及到了他的位置?
  在他看来,这数千袍泽的生命就贱如蚍蜉,就该为他的愤怒陪葬?
  李括心头如同被插入了一支匕,狠狠的搅动,翻卷剜下一块血肉。
  鲜血淋漓的背叛,鲜血淋漓的背叛!
  这就是他一直敬慕信赖的主帅,这就是他一直托付生命的袍泽?
  生活有时太过真实,真实的让人心神皆惧。
  “啊——啊——”李括摇了摇头,放声呼啸。
  “啊——啊——”一声声长啸回响在青山绿谷间,不住诘问着这世道,到底什么人才值得信赖?
  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还有回到唐军中的可能?高秀延会不会和他撕破脸皮?回到唐军后该如何相处?
  一连串的疑问压得少年喘不过气来,懊丧的挥了挥拳头。
  “嘶溜溜!”
  “嘶溜溜!”
  清风突然扬起前蹄,悲声嘶鸣。
  李括单手挽着缰绳险些跌了下来。待重新找回平衡,少年才明白生了什么。
  身着一袭黑衣的俊秀少年手持镔铁弯一人一骑横立在道口中,在他身后跟着近万铁甲骑兵,蜿蜿蜒蜒直延到了一里外。
  他们皆是清一sè的明光铠,清一sè的黑头黄皮肤。正是明光铠反shè的寒光另胯下坐骑受惊,一阵悲鸣。(注1)
  他们是唐军,是他的袍泽!
  呵,呵呵
  “持械!”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他反而更为镇静。这件事情迟早要了解的,既然如此早来总比晚来好。
  他要亲口问问高秀延,问问他为何置数千袍泽的生命于不顾,为何置河湟战役的大局于不顾!
  他麾下统共只有四千不到的将士,而对面的士兵粗略一数也有近万,真要动起手来,自己基本没有什么胜算。
  但他绝不会束手就擒,引颈就戮!
  凭什么他高秀延一句话就能让数万袍泽反戈?凭什么大唐陇右的军队转瞬间就变成了高秀延的私兵?难道就仅仅因为他有个做安西大都护的族叔?
  “噌!”
  “噌!”“噌!”一柄柄横刀抽了出来,铜武营的老兵紧紧围在李括身旁,怒视着对面的袍泽。
  呸,他们根本配不上袍泽二字。
  他们是一群行尸走肉,他们是一群被人支配思想的懦夫!
  大唐的横刀是用来保卫家园的,不是用来捅自己兄弟心窝子的!
  他们不懂,不懂
  山道上的气氛已经甚为紧张,很可能一支流矢就会引起双方的厮杀。
  高秀延手下的唐军虽然占据了数量优势,却大多心虚愧疚,甚至不敢直视袍泽的眼睛。
  苏亚斯冲李括挥了挥手,示意他稍安勿躁。他单手挽着缰绳,走出了铜武唐军的队列,在两军前的洼地处停了下来。
  “阿轩,你让开。”一阵沉默后,苏亚斯叹了一声:“你不要逼我。等他们走远,我就随你回去向主人请罪。”
  “哈哈,我还道你是冤枉的,原来你真的背叛了主人。”那阿轩呵斥一声道:“逆贼还不让开,真要逼我斩杀你于阵前吗?”阿轩顿了顿道:“你难道忘记娘亲是怎么死的了吗?你难道忘了我们的仇人了吗?这仇,只有主人能报”
  “我再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
  “不用说了!阿轩,只要我在,我就不会让你过去的,除非你杀了我。”苏亚斯苦笑一声,声音里满是决绝。
  “好,好。既然你冥顽不灵,就叫我替主人除了你这个细作。”
  他说完大手一挥,便有数名弓箭手弯弓搭弦,顷刻间便有一张箭网朝苏亚斯罩来。
  苏亚斯却也着实了得,面对如此凶险之势,处变不惊,轻巧的用弯刀将羽箭格挡开来,虽出身箭雨却仍毫无损。
  一旁的阿轩见此情景,眼神突变的yīn鸷,他亲自抽出五石硬弓,弯弓搭箭。只听飕飕一声利响,一支羽箭划过夜空,jīng准的shè到了苏亚斯所骑乘的马儿右眼中。战马嘶鸣一声便倒毙于地,苏亚斯来不及躲避摔倒在地,数支羽箭如影随形般的抵至。
  在那一瞬,苏亚斯瞳孔中的影像是那么清晰,他甚至能够看清羽箭箭尾的标花和箭簇的鱼尾纹记。
  鲜血从少年的胸腔渗出,轻扶毙命的马儿,他艰难的站起身来,用尽全身劲力将镔铁弯刀倒插入地中。
  他昂然的回转过头,冲李括道:“你不是一直,一直想知道高秀延高秀延为何几次三番要致你于死地吗?当然不是因为你的失礼”
  “咳!”“咳”
  “也不是因为你的卓越表现危及了他的位置是因为,李,李林”
  这个浑身插满羽箭的俊美少年嘴角挂上一抹淡淡的微笑,在墨玉sè的夜幕下屹然朝北挺立。是时候回家了吗?,那一刻,他竟是欣悦如斯
  注1:明光铠:《唐六典》卷十六有云:“甲之制十有三,一曰明光甲、二曰光要甲、三曰细鳞甲、四曰文山甲、五曰乌鎚甲、六曰白布甲、七曰皂绢甲、八曰布背甲、九曰步兵甲、十曰皮甲、十有一曰木甲、十有二曰锁子甲、十有三曰马甲。”
  明光铠是最为奢华的铠甲之一,也只有盛唐能负担的起。即便如此,也只能做到装备jīng锐部队。
  ps:结果出乎意料不?惊艳吧?还没结束,我一定要让七郎在这卷认清人心。虽然残酷,但如果不这么做,吃亏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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