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沈蔷的苦恼(二更)

  是的,作为黑虎帮的副帮主,能够让其烦心,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让其烦心的人,更是让人想象不到。
  让沈蔷烦心的人就是周凯明了,说实话,周凯明不论是相貌,还是家世,各个方面看起来都还是很好的,至少在沈蔷目前看来是这样的。
  可是,沈蔷对其没有一点感觉,且不说周凯明的岁数比他小上三岁,让沈蔷心中感觉怪异不已,而且沈蔷对其也没有一丝的感觉。
  如果周凯明用强,硬是要逼迫自己做他的女朋友之类的,沈蔷还好加以还击,可是,周凯明显然没有这样。
  第一天,周凯明送来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这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明显了,周凯明想要追她。
  沈蔷直接叫人将这玫瑰扔了,并且还故意让其扔到了周凯明公司的门口,让周凯明明白两人之间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结果,第二天,周凯明又送来了东西,而且比上一次送的东西更加的贵重了,并且还附上了不少的甜言蜜语。
  周凯明这样的百折不挠,让沈蔷很是无奈,都考虑是不是直接用黑、道的手段,让其不敢再接近自己了。
  不过,一想到其身后似乎还有青蛇帮的支持,沈蔷便知道这一点是行不通的,不由无奈万分。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沈蔷接受柳玉的建议之后,说明了其中远大公司不会亏本,就算是每人都依据他们以前的面积来送房也不会亏本之后,剩下的还没有出手的房子已经全部卖给了远大地产公司了。
  但是,在这之前可是还有一部分人将房子卖给了周凯明的,不管怎么绕,周凯明的瑶明地产公司就是最大的坎。
  眼看离房子准备动工的时间越来越近,而这房地产权的事情却还没有搞定,沈蔷已经开始着急了,而周凯明那样一副死追自己的样子,让沈蔷也不想去和周凯明见面,这让沈蔷为难了。
  与沈蔷这里的苦恼相比,周凯明和谢东阁在地产公司之中则是另外一番景象了。
  谢东阁有些不安的问道:“小明,这样做真的没有问题吗?我担心这样反倒惹恼了沈蔷,到时候我们的麻烦可是不小啊。”
  周凯明一脸自信的说道:“放心吧,东哥,你没看到沈蔷现在都没有动静吗?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我如此友好的态度,沈蔷怎么会这样做呢?再说,现在沈蔷他们的远大地产公司眼看就要破土动工了,而我们手中还有一部分清河区房子的产权,沈蔷都没有来找我们,显然是不想面对我,等过两天她来找我,或者我来找她,主动奉上房地产权的话,到时候定然可以俘获她的芳心,对追女人,我可是很在行的。”
  谢东阁虽然有些鄙夷,但是周凯明似乎说的的确是没错,同时,谢东阁想到,自己如果这样去追求李雪的话,不知道成功的几率有多高。
  刚有这样的念头,谢东阁便想到,这周凯明到现在都没有将楚梦瑶追到手,而李雪一直在楚梦瑶的身边,肯定也不能够成功,幸亏自己没有想去试,不然可能反倒让李雪厌恶。
  不过,想到李雪对柳玉那热情的态度,就让谢东阁怒火中烧,谢东阁心中狠狠的道,等着吧,柳玉,很快你就会遭受到毁灭性的的打击。
  “啊欠。”柳玉坐在路边看着,突然感觉全身有些发冷,更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柳玉心道,该不是谁想我了吧,难道是蓝姬?不太可能,她想我了的话,不至于让我有种全身发冷的感觉。
  应该是苏柔,柳玉确信道,也只有苏柔那阴魂不散的跟着自己,才会让自己有种如坠冰窖的感觉。
  看起,时间就是过得快,柳玉心中感叹道,以前自己当杀手,连手机都不敢带,就算带着也是用完马上就扔了,怕被卫星扑捉到信号,让人找到自己,现在发现,这手机,真是不错,可以找许多自己想看的。
  看了下时间,柳玉发现快十二点了,今天上午的考试就快要完成了,下午再考一科的话,高考就结束了。
  收卷的铃声一响,不过一分钟的时间,李雪便拉着楚梦瑶下来了,见到柳玉还在,并没有走,李雪才松了口气。
  “柳玉,我们去吃饭吧,我知道有一家叫朵颐餐厅的东西很好吃,我们去吃吧。”看着柳玉,李雪高兴的说道。
  柳玉刚想说什么,楚梦瑶却是说道:“不行,下午两点半就要考试了,现在都十二点了,而朵颐餐厅光是坐车就要一个小时,再加上吃饭,可能时间来不及的,再说,我们还要复习呢,尤其是你,昨天晚上叫你复习的时候,你说下午考的下午再复习,现在这样怎么行?”
  柳玉一听,也是说道:“既然这样,我们还是到当初我们在这附近遇到的那家餐厅吃吧,那里的东西不错,而且又近,你们也可以带着书,在那儿边看书,边等菜,如何?”
  “好吧。”虽然有些不甘心,但是李雪也知道两人说的有道理,自己的确是应该复习一下下午考试的内容才行,毕竟自己应付考试主要靠的就是自己瞬时记忆。
  到了这家餐厅之后,柳玉和楚梦瑶才隐隐开始后悔起来,因为,他们竟然忘记了,今天来到这里的,光是家长就是一个天文数字,结果,三人在外面等了近半个小时,才终于进了餐厅。
  看到这么多人的时候,三人也想过去其他地方去吃,只是,这附近就这家做的菜最好吃不说,其他餐厅之类的,人也定然不少,与其如此,三人觉得就在这儿等一会儿也没什么。
  好在三人也不觉得太过于无聊,李雪楚梦瑶两人看书,柳玉则在看着,中写到,一个退役的特种兵,遇到混混了,于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军人的本份。
  这特种兵自认为自己很厉害,再加上在部队之中接受过严格的训练,虽然实战少,但是实力还是不错的。
  不过,这特种兵忘记了,对方混混手里是有刀的,而平时训练哪会真的提刀就上,结果,这特种兵死搬硬套的将一套军体拳打完,身上被砍了三十二刀,重伤不治而亡。
  看到这,柳玉不由笑出声来,虽然现实之中不可能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不过,许多之中写的什么兵王之类的,也不可能太过于厉害,只是因为是主角,所以,他无敌了。
  PS:有读者说,我一天不过只更两更,还专门写出来干嘛,我想说,这是我怕我自己弄混了,要是更错了可就麻烦了,预防出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