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魔力感知』
在这种情况下,壁炉是小镇内任何一个家庭的标准配置。
大多数时候,4岁零6个月的麦文,不,这一世应该叫“哈麦斯·格雷厄姆”,一点也不愿意迈出家门,他更喜欢裹着柔软的毛毯,呆在温暖的壁炉前。
“啪拉!”
木柴被灼烧爆裂,发出轻微的声响,壁炉内的火焰摇曳起来,火光投射在哈麦斯脸上,将他的右脸染上一丝红晕。
“根据《魔法理论》的描述,施展魔法的原理,就是利用精神力或者说意志,正确的咒语,以及恰当的魔杖手势,引导体内的魔力,最终达到施法成功的目的……”
哈麦斯一边低声念叨,一边抬起右手,做出准备施法的手势。
“荧光闪烁(Lumos)!”他口中小声喝道。
理所当然的,没有任何亮光产生,因为他手中根本没有魔杖。
说实话,一个4岁大的孩子,一遍遍努力练习魔法的做法,看着很有点怪异。
但穿越之时,哈麦斯睁开眼睛看到的那份报纸,让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巨大的惊吓,“魔枪巫师”这个词也给他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MMP,连救世主先生都被弄死了,这个魔法世界太危险了吧!
于是,在危机感的驱使下,他一改前世的咸鱼姿态,自从3岁那年,[魔魂之眼]自动解开第一重封印时,便开始努力学习魔法。
另外,“魔枪教派”、“魔枪巫师”,还有死掉的“前救世主”,时时刻刻提醒着哈麦斯,一场新的大变革,即将降临整个魔法世界,若想在变革中保全自己及家人,必须具备强大的实力。
“荧光闪烁!”他喊出了第三遍。
懒洋洋躺在壁炉前的金毛大狗“威廉”,摇了摇尾巴,抬起狗头瞧了瞧,又重新躺了回去。
“荧光闪烁!”
频频出现的“荧光闪烁”,还引起了一人一鸟的注意。
前者是一位刚刚年满30岁的女士,金色长发微微卷曲,额头浑圆,鼻梁高挺,相貌相当出色,浑身散发着一股书卷气息,让人印象深刻。
她就是哈麦斯的母亲,格瑞丝·格雷厄姆,前大学职员,现在是一位全职家庭主妇。
格瑞丝看着大儿子充满孩子气的动作,不由露出好笑的表情,不过在她看来,哈麦斯仅仅只是在单纯的模仿,所以并没有多说什么。
在她身边,一个更小的孩子正在沙发上酣睡,小家伙无比恬静的睡姿,很快拉回了格瑞丝的注意力。
后者则是一只灰色的猫头鹰,它叫“莫蒂”,其主人是哈麦斯的父亲,一位为腐国魔法部工作的普通巫师。
“咕咕!”
猫头鹰叫了几声,忽然扇动翅膀,在空中飞了半圈,落在哈麦斯身旁的沙发上,歪着小脑袋盯着哈麦斯。
作为被魔力改造过的鸟类信使,它对魔力的敏感度,远远超过只是麻瓜的格瑞丝。
“嗷呜!”
金毛大狗“威廉”慌忙从地毯上爬起来,绕过沙发,躲到了壁炉的另一个角落。
看得出来,这条狗有些畏惧猫头鹰信使。
“荧光闪烁!”哈麦斯又喊了一遍。
每次念咒时,在[魔魂之眼]的视界中,他都能看到一丝极淡的蓝色光晕,凭空从体内诞生,随后急速流过右手臂,一直抵达食指指尖。
这是[魔魂之眼]解开第一重封印后,出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新功能——魔力感知。
而蓝色光晕,正是传说中的“魔力”,也就是魔法的来源。
哈麦斯隐隐感觉到,似乎有某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东西,即将从指尖喷涌而出,周围环境中仿佛有一股莫名的力量,积极响应他的动作,还有他口中喊出的“荧光闪烁”。
“这几次念咒时,我对咒语中的几个音节做了轻微的调整,魔力反应更强,看来这才是最适合我的咒语读法……”
哈麦斯微不可察的嘀咕一句,神色变得略微兴奋了一些。
遗憾的是,每次念咒的最后一刻,总会出现一道坚固之极的无形障壁,横亘在指尖与环境之间,最终阻止了照明咒生效。
他心中产生了一种明悟:
“我需要一支魔杖!”
咒语之所以无法生效,正是因为缺少了关键的一环——魔杖。
当然,在魔法世界,“无杖施法”并不是什么传说,已故的巫师界大佬——阿不思·邓布利多,就能做到无杖施法。
此外,据说在17世纪以前,北美的原住民巫师一直使用无杖施法。
直到腐国巫师伊索瑟尔建立了一座名为“伊法魔尼”的魔法学校,他们才开始学习欧洲的巫师,拿上了魔杖。(这是来自罗琳的《北美魔法史》,即《神奇动物在哪里》的背景信息)
只是无杖魔法的缺点相当多,操控难度极大,根本无法保证魔法的精准度,效率不如魔杖施法,对他来说更是难度逆天的技巧。
“唉!”
哈麦斯无声的叹了一口气,同时心中下定决心,想办法央求爸爸为自己买一把魔杖。
唯一的麻烦在于,自己的年纪实在太小,想要说服一个成年巫师,难度相当大。
他心中默念一声“关闭”,魔力感知的视界自动关闭,空中弥漫的蓝色光晕瞬间消失不见。
尽管魔力感知对精神力的消耗相当少,但对一年仅4岁半的孩子而言,这也是一项不小的负担,还是能省则省比较好。
刚穿越之时,体验过一把精神力被彻底抽干,脑袋剧痛到昏迷过去的滋味后,哈麦斯总是小心翼翼的控制精神力消耗,竭力避免精神力降低到20%的临界点。
“这个世界的魔法,真的太古怪了,同一种咒语、魔杖手势,由不同的巫师施展时,效果简直天差地别……我之前仿效爸爸施展照明咒,魔力反应反而远不如我自己摸索出来的方式。
“看来想要达到最佳施法效果,必须不断调整咒语、魔杖手势,摸索出最适合自己的施法方式,这有点‘私人定制’的意味……”
哈麦斯注视着壁炉,思维逐渐陷入发散状态。
“从这个角度来说,魔力感知绝对可以极大的提高练习魔法的效率,它能让我直接观察魔力流动,从而针对性的调整施法方式。
“也许普通巫师需要练习1000次,或者更多,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施法方式,但有了魔力感知的帮助,我最多需要200次就够了,并且魔法威力更大。
“与半个月前第一次施展照明咒相比,现在的魔力流动更顺畅,魔力强度差不多提高了7、8倍,这是极大的进步。
“唔,虽然没有一次施展成功……”
想到这里,哈麦斯忍不住傻笑起来:
“嘿嘿,[魔魂之眼]真是学习魔法的神器!”
然而,这一幕看在格瑞丝眼中,让她颇感不安。
虽然她知道儿子1岁时可以流利的说话,2岁就能报纸,简直就是天才中的天才,可此时看到哈麦斯莫名其妙的发笑,她不由自主的心生忧虑:
“哈麦斯2个月大的时候,无端端昏迷过去,还流了一大滩鼻血,该不会伤到了脑子吧?上帝啊,祈求您保佑我的小宝贝……”
哈麦斯完全没有察觉到母亲的忧思,他在心中默念,呼出自己的“属性面板”。
只有他自己可以看到一行行文字,凭空浮现在虚空之中:
◇精神力:1.8/2.2
◇魔力:2.2/2.7
◇体质:1.8
这是[魔魂之眼]的另一个功能——数据化。
这件神奇的物品具备一定的智能,以及相当不错的数据分析能力,于是哈麦斯特意建立了属性面板,以随时了解自己身体的变化。
属性的初始评价模板来自他的父亲,其三项属性通通被判定为10点。
2.2是哈麦斯的精神力上限,1.8是剩余的精神力,魔力的最大上限则是2.7,剩余魔力为2.2。
尽管没有施法成功,但过程也会消耗少量的精神力与魔力。
“精神力与魔力的提升速度,显著快于体质,这是[魔魂之眼]带来的影响吗?还是我与生俱来的天赋?或许两者兼而有之。
“另外,魔力的数值略高于精神力,这肯定与[魔魂之眼]脱不了干系,毕竟这玩意对魔力如此敏感。
“我有一种感觉,2年前第一次魔法书籍后,我一直有意无意的尝试练习魔法,这似乎对精神力和魔力的增长,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哈麦斯呆呆凝视着半空,脑子里又转起了别的念头。
“可惜圣安德鲁斯只是苏格兰的一个小镇,不是伦敦这种有大量巫师聚集的大城市,我没机会接触小巫师,不知道自己在同龄人中的水平如何……”
这时,壁炉内橘色火焰,颜色陡然变成绿色。
猫头鹰莫蒂扑扇着翅膀跳上沙发靠背,“咕咕”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