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狐

  青丘有狐,狐中有仙,是为狐仙。
  狐仙的传说,在一个元会以前,便享誉世俗,为四方才子乐道。
  狐仙是仙,但倘若只是普通的仙,亦不会为人追捧。那么狐仙,究竟有什么特质呢?
  傻!相当的傻!甚至几乎、达到脑残的程度!
  仙人皆无情,挥剑斩红尘。偏那妖狐成仙,非但不取无情之道,更逆行有情之事。
  凡俗,什么叫凡俗,即凡且俗。修道人对红尘避之唯恐不及,元神之辈亦是如此。要说狐仙,虽然未必真个指飞升天界的真仙,便是金丹地仙,好歹也属于高阶修士。
  可却独那一族不理修真定律,偏要行飞蛾扑火、月下风流之举。可悲、可叹。
  合籍双修之术,修真界不是没有。和凡人双修的,倘若真有极大因果牵涉,未必不能。然既无因果、又要去自寻烦恼,唯青丘一门。
  书生,尤其寒门书生,刨去个别杰出之辈不提,大多数,不过是识得几字的腐儒。说好听点,叫才子,说难听了,那就是穷酸,比之匹夫更加不如。
  无病呻吟,最少还能哼哼两句,故作风流。胸无点墨,身无余财,终日只知抱着死书、关关雎鸠,怕是连凡俗女子都看不上眼。恰是那等货色,为青丘狐仙卖弄风骚首选。
  若要说狐族先辈,妄图历红尘洗练,坎破大道。亦或者因果福报,了却夙愿。
  那么后来之人,怕是就纯粹跟风成狂、趋之若鹜,全然失了本意。
  当然,前人之过莫评。青丘已逝,唯剩荒丘。
  楚翔去到西岐荒丘,也有他自己的目的,而非瞻仰狐族遗风。
  那等靡乱风尚,为修道人摒弃,智者不取
  一条山路盘旋,绵延不知几千里。
  夕阳未落,楚翔已是达到了目的地。这还仅仅步行之速,非空间异能,穿梭无垠。
  大神通者,万里弹指,一至于斯。
  路旁棕榈茂盛,树下野花摇曳。
  这条路,也不知多少年未曾有人走过。想来,自当年天下二十大正邪高手陨落荒丘之后,便再无人踏足。若非整条山道全由岗岩铺成,寻常硬土经过这数百年的风吹日晒,怕不是早该和荒山连成一片,被乱草掩埋。
  无人声、无鸟鸣,荒丘万里一派死寂。纵然天上斜阳明媚,却暖不了寒蝉。
  楚翔倒是无甚想法,反而乐得清静。
  步步履尘,他就像外出郊游的公子,散了隐约的威压。除去一些神人本能,粗粗一看,就和凡夫无异。
  荒丘外围,比之其他禁地无疑要温柔的多。昔年天下二十大丹动期高手,那一番狠杀,几乎是将荒丘外盘踞的诸多妖兽、异禽绝了种。虽然紧随着,二十名深入荒丘的高手,一去不返。只那种惨烈的杀意,却久久不散,经年未消!
  最重要的是,能够生存在荒丘外围的,原本亦非寻常猛兽、凶禽,多多少少沾了些异种血脉。莫说如今,便是当年,类似凶兽旁支也少得可怜,较活跃的、九成九集中在荒丘。如此一想,荒丘的荒凉倒也可期。至于说荒丘内部、为何无有妖魔出来作祟,这个问题
  倘若真让人知道里面有什么,荒丘也就不可怕了
  随着深入,地上渐渐出现了一些白骨,动物的、人类的。
  这些骨骸,早已经开裂、甚至风化,显然,至少有百年历史。百年不长、对于修士而言真的不长。提到荒丘,修真之辈口口相传的二十大正邪高手,如今可还有半点灰灰让人悼念?倒是这些无名无分之辈,能在荒丘外留下一些枯骨,入得楚翔眼界,也算是圆了一场造化——莫要嘲笑,多少人苦苦求神拜佛,只为让诸神聆听到自己卑微的声音。而楚翔,他就是神,尊贵无比的神。
  身死道消后,能让一位真神稍稍瞥上一眼,还不够吗?
  空气渐渐凝重,不是气氛的凝重,而是空气里某种物质发生着改变。
  和煦的秋风依旧飒爽,然细微处,却有了一点点变化
  万里沙丘,从来不只是自然沙漠那么简单。荒丘,也不仅仅意谕一片荒芜的丘陵!
  纵然没了怪物,这禁地最外围,对于世俗之人、哪怕武者高手,照样是谁入谁死。
  随着时间推移,日暮西山。沿途、本就茂密的林木愈发繁盛。传说昔日二十丹动高手破坏可是不小,只五百年弹指,一切痕迹宛若水中浮萍,不知飘到了何处。究竟是荒丘的神秘、还是修士的无力
  楚翔一路直行,并未沿着小径曲折弯绕。在最外围,山路明明看着很长,就像烛龙盘起的身子,不知几千万里。但刚一深入,立刻蜿蜒着消失,只剩下颠簸的窄道。
  究竟是视觉的误差?还是刻意的欺骗。也许,这本就是同一个概念。
  楚翔明明在直行,而前方无路。却不知怎的,他偏偏没有撞上任意一棵树木、踩坏半株小草。
  奇、分外的奇。诡,无比的诡。究竟是路在动、树在动、还是人在动?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年困住二十丹动高手整整三天的迷阵,楚翔走完、只用了半支烟的时间
  “人和神,是有差别的”
  站在所谓内外荒丘分界线上,楚翔莫名自语。
  一块倒下的石碑,拦住了去路。
  灰白的石碑,被余晖镀成了鎏金,金灿灿、火红火红,仿佛一块被火焰灼烧的金饼。
  碑上撰着的是古字,也即非当前修真界通用文字。至于古老到何种程度,一般人很难说清。
  当然,语言、文字这类东西,只要止步于意识,就不可能难倒楚翔。那一个个符号,纵然千般变化,又怎能脱开智慧生物独立存在?只要是为了交流、记录而出现的字符、言辞,或多或少会留下主人的意志、残念。神之所以能解读信徒们繁杂的语言、不分国界,恰是因为,神只取那被凡人忽略的根本意志——残留在话语、字符间的精神波动!楚翔也是一样。
  倒下的石碑残破不堪,上面留着道道颇深的爪痕,显然是被什么东西刻意破坏过。
  淡淡扫了一眼,发现刻在上面的是一篇侮辱青丘风俗的文章。字里行间文采如何,楚翔不懂,但撰文之人的激愤情绪,他倒是清晰感受到了。
  哀怨?憎恨?无奈?不甘?
  想来这碑应当不是五百年前二十高手中某正道骚包人士所立,其历史,也许当真要推演到数万年前
  楚翔不是考古学家,所以这无形文化产业,不能让他止步——哪怕那块普通到极点的石碑,代表着一种极不普通的境界。哪怕因为某人意志变得极不普通的石碑上,留下了许多看似普通的爪印
  余晖终于被吞噬,又是一个黑夜降临,今天的月,特别圆。
  最后那一抹火烧般的赤霞,勾勒出的是一道远去的身影。身影究竟是什么颜色?已经无法辨清,仿佛是火烧般的红,又像是沐浴在血海里的青莲
  人影远去,被传说中的荒丘吞噬。那一块石碑,已经横亘在道路中央,几万年之久一块,倒下几万年的普通石碑
  清风镇,普通的镇,不普通的人。
  茶亭,连续经营了一天一夜的茶亭。
  老板,还是那个佝偻着身形的家伙,似乎很年轻,又似乎已经被生活压迫的未老先衰。一天一夜了,天知他怎么还不曾累趴。
  是一锭元宝的兴奋催化,还是一场血案的刺激惊吓?
  也许是前者,也许是后者,又或者两者都有,或者两者都不是。
  清风镇的人,真的很奇怪。为什么奇怪?
  年轻人照常下地,孩子们依旧嘻嘻,这一整个白天,竟然和平日没什么两样。小茶铺的收入算不上多,也算不上少,也许只靠着营业时间够长,偶尔有人光顾,和老板客气的招呼
  问题是,这样的和谐,却为何显得比那荒丘更加诡异
  血,好多的血,将原本灰色的木质地板,染成了酱红。
  东门胜倒在茶铺中,一个极为醒目的地方。他的眼睛睁着,由于修真者体质特异,尸体还算新鲜
  杨过已经不喝茶了,他在看东门胜,或者说东门胜背上的伤口、穿透前胸的伤口。
  这一看,就是半夜一天。这一看,就让老板忘了打烊。这一看
  为何,死了人,对清风镇的居民来说,就像是死了只蚂蚁一样呢?
  当昏黄的光芒又一次被黑暗吞噬,杨过嘴角泛起了一点笑意
  他懂了
  看清那一剑,他用了十分之一个瞬间。那一剑不快,真的不快,以他尚未凝聚三花的水准而言,都不快。
  但为了弄懂那一剑,他用了比之“看”,多出整整千万倍的时间
  懂了吗?也许懂了,也许还是不懂。至少,杨过觉得自己懂了
  深深吸了口气,心中的郁闷一扫而空。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幸运的遇上了洛克,幸运的看到了那样一剑至于幸运之后的不幸,让它们统统见鬼去吧!
  东门胜是一个悲剧,也许他的气运早在过去辉煌的几百年中挥霍一空,自从私生子身死之日起,厄运就将他笼罩。
  杨过无奈的叹息,这气是为东门胜而叹,之所要叹,只是因为他刚刚吸了口气。
  弯腰,抹上东门胜难以瞑目的双眼。他们三人,已经落幕故事的三位主角,甚至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但这并不妨碍,相互间的欣赏——至少站在杨过的立场,很欣赏另外两人,都是极其可怕的高手!
  东门胜是高手,毋庸置疑,杨过这只菜鸟都能看出。旁的不说,面对那一剑,他其实已经做出了反应!
  那一剑,超越了锋芒的含义。
  做出反应,就是凡界修士的极限!
  “唉,兄台,你这又是何必呢?这不都是你自找的。你说没事装什么逼,又没练过金钟罩,就别学人家铁布衫。说什么站着不动让人扎,还想收我为徒,脑残”
  “唉,其实你身手不错,要收徒弟好好说就是了,又不是搞传销,卖大力丸。我倒不介意拜你,你这又是何苦”
  把手拿开,东门胜的眼睛还是瞪着,哪怕血已经流干,他的眼睛就是瞪着。
  杨过顺手搜起了尸体,把一些值钱的物什统统摸入怀中,包括一块白玉飞云令牌
  他随口劝说着,不过显然,效果并不是很好
  “尼玛的,放手,放手啊”
  嘎嘣!
  只听几声枯木折断的脆响,东门胜握紧的拳头被人暴力掰开,五指不正常反曲着。而他身上最后一件有价值的物品——一柄捏在掌心的白玉小剑,也换了主人
  “噗通”一声,不怎的,东门胜的尸体好似抽搐了一下,忽然翻了个身。死不瞑目的双眼,泛着鱼白,直直的盯着面色悲戚的杨过
  风吹过,淡淡的、腥腥的、有些微凉。
  杨过心中发毛,更多的却是恼怒,随即哼了一声,站起身,砰的踹了东门胜一脚,扭头就走。
  “你这厮,端是不知好歹,都死了,还霸着身外之物做什么!玛德,吓我,枉小爷还想给你收尸,让你瞑目。瞪我,爱瞪谁瞪谁,草泥马的”
  可怜杨过终归只是一个少年,又哪里懂得许多修真秘闻。他并不曾发现,那柄白玉小剑,到他手上以后,一道流光散开,宛若失了神采
  也不知是东门胜在天有灵,还是修士尸体长时间放置后自然反应,待到杨过的背影消失在门口、被薄薄的夜色吞噬,东门胜那死鱼般瞪着的大眼,终于闭上
  仰天躺着,西门胜脸颊上那两道晶莹是什么?咦~真恶心!说不定是某过的口水!
  老板在笑,他为什么要笑呢,擦个桌子有什么好笑的。
  或许,是因为终于可以打烊了吧。这一宿一昼的生意,当真不错,两锭元宝入账。虽然,最后离开的那个小混蛋,没付茶钱。不过,老板应该还是有得赚。否则,他为什么要笑得那么开心?
  “杀人啦!!!”
  是谁的声音,这般凄厉,比之午夜鬼嚎还要过分。
  心虚的杨过缩了缩脖子,回望那座夜色下的小镇,摸了摸怀里的空间袋,得意的笑了起来
  这宝贝,他认识
  黑暗中,两双晶亮的眼睛对视着。
  一对碧绿碧绿,比山里的饿狼还要幽绿,透漏出的却不是残忍,而是狡黠。
  另一对,漆黑漆黑,无比的深邃。比饿狼所在的黑山,还要黑。那黑却已经超越了山的厚重,似乎是苍穹之外的繁星、银河,孕育着无穷世界
  “吱吱,吱吱!”
  明显有别于人类的语言,听声音,似狐似鼠。地处荒丘深处,应该是狐狸吧
  狐狸精?不、不,这狐狸尚未成精。
  楚翔漠然,沉默的不只是声音,还有目光
  他能从小狐狸眼中、那一双碧绿碧绿、宝石一样狭长妖异的狐眼中,读出许多东西。而对方,必定一无所获。
  他的心,就像他的外表一样平静。虽然他的外表,也被更加平静的黑暗,掩盖住
  “咯咯咯,不知这位公子,为何要挑逗我家小妹?”
  狐媚狐媚,媚的不光是外形,更加还有气息、语调。
  倘若说不拘道行多高的凶兽,总掩不去一丝本性的暴虐。那么不拘道行多深的狐妖,秉性也难契合太上。是故上古狐仙问道有情,除了性淫,未必不是无奈。
  楚翔将目光转向一旁,冰冷的目光,比夜更凉。
  没有看到传说中倾国倾城的佳人,那依旧只是一条狐狸,长得稍大一些的白狐
  那对碧绿狭长的狐眼,流露出来的情绪,明显要比小狐狸多得多。而那,也是凡人此刻唯一能看到的东西——一双美丽的眼睛。至于身形,完全掩盖在黑暗之中,非异能者不可见!
  夜幕是黑色的,却不该这般的黑。圆月是亮的,又圆又亮。这夜,黑的无常。这月,吝啬洒下辉光。
  “嘶!”
  是谁的吸气声,这般清晰?
  长鲸吸水,吸干了无畏者的勇气。还是仅仅,代表着心中惊骇的波澜。
  “嘤咛~”
  “公子,你好无情哩!奴家~奴家~”
  一双、两双
  忽然,周围亮起了几百对宝石般狭长的幽绿!无数暧昧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
  风声、叶声、心声全都停止!
  这一刻,风未动、叶未动,那靡靡魔音,只叫人心动。
  衣服厮摩、肉体撞击、喘息、呻吟,欲望的气息铺天盖地涌来!
  楚翔目光冷淡无波,那种冷淡,连月上的嫦娥,都为之抽泣——原来,这世上,还真有比后羿大巫更无情的男人!
  双目如电,看破了黑暗,看透了幻术。
  青丘九尾,当然不只有狐狸,还有狐妖、狐仙
  但这些,哪怕是那位高高在上坐着的、雍容妇人,在他眼中,和尚未开化的小狐狸,也没什么两样——都是路边的顽石。
  “你是,要吾屠了九尾一族,还是滚出来,亲自恭迎。”
  楚翔看着黑暗深处的美妇,他的眼神如刀,直直斩在对方身后翘起的九条巨尾上。
  白色的绒毛蓬起,那九条巨尾,仿佛九柄大伞,张合不定。
  张狂、霸道。恭迎二字,一向是他人用来谦称、表示敬意。他却毫不羞赧,直接要求对方如此去做!偏偏,又不会让人觉得突兀!
  他是神!比皇帝更尊贵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