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必须拿下

  阎王寨的动作比凌风想象地要慢得多。白云山一带丘陵相连,千沟万壑,物资运输极为不便。像粮食金银之类,杆子们在抢劫之后当然会运回山寨;至于沉重笨大的攻城器械,都是临时找工匠制作。
  以前在攻打某个堡子的时候,阎王寨提前几个月就开始做准备,储备粮食,准备人手,找好了工匠等人在附近砍伐树木,建造云梯……
  这次攻打早盛塬,本就是临时的决定,根本就不知道会遇上一道四米多高的城墙,仓促之间抓了瞎。派人把山寨里的木匠全都拉过来,也才十几个人而已。大阎王一向不重视这些文不成、武不就的手艺人。如果不是山寨中一些活计需要维护的话,恐怕连这十几个人都被处理掉了。
  掌盘子的看不上匠人,这些工匠在阎王寨的日子自然是很苦,每天吃饭的定量是勉强饿不死的标准。平时连山上的一条狗都不如,即使是上山没几天的小喽啰也能对他们任打任骂。
  长期的折磨下来,十几个木匠早就变得麻木。只是抱着得过且过的混日子心态,干起活来毫无热情可言。
  现在急需攻城器械,单靠这几个人的话,造好了不知道跑到猴年马月去了。所以,大阎王一方面督促这些人加快进度赶紧开始动手打制;另一方面则是派出了几个小队的杆子,到附近仅存不多的村寨中去掳掠人口。
  这么一耽搁就是三天的时间,三天之后,阎王寨兵马才聚齐了,再次向早盛塬进发。
  这次的队伍显得更庞大了。除了九百作战的杆子之外,还有就近掳过来的一些流民,连饭都不管饱,就让他们拖拽着拉攻城器械的大车,跟着杆子队伍前进。
  前两天的惨败,大阎王心情大坏,对待民夫尤其暴虐。速度稍慢的,就是一顿打骂。短短几里地的路程,就有十几个流民被折磨致死。
  在这种高压之下,阎王寨兵马赶路的速度倒也不慢。等到了通往早盛塬的主干道路口的时候,二当家无常鬼突然打马赶了上来,问大阎王道:
  “掌盘子的,咱们要不要留下一队人马在这里驻守?这条道路如此狭窄,如果所有弟兄都进去的话,敌人两头一堵,咱们可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听到这句话,大阎王犹豫了一下。上次进攻,收兵的时候他就发现自己安排在一条小路上的五十个弟兄竟然不见了。派人查探,只发现一地的尸体。
  后来,通过从山林中侥幸逃回来的两个杆子才得知,那五十个弟兄竟然是被三十多个敌人给击溃的。而且,敌人的装备并不是想象中的竹竿,而是跟城墙上一样的精钢长矛。
  大阎王忽然又想起,前两天山寨中似乎有人传回一个流言,说早盛塬的三十多人只拿着竹竿就将湖二村五十多个青壮打得屁滚尿流。当时自己浑然没有当回事儿,只以为是谣言。现在看来,这竟然是真的?这么说来,自己确实是大大低估了对手的实力。
  “好,那就留老四带一百人守好这里。”大阎王想了想说道。
  “掌盘子的,有必要这么做吗?对方就算再厉害,也仅有二百多人而已。难道还会是咱们一千多个兄弟的对手?再说了,如果他们真有这个能力的话,上次咱们就有去无回了。”眼看着捞好处的机会,鬼差官哪里肯放过。
  “老四,这可是咱们的退路,你一定要守好了。否则的话,万一战斗出现个闪失,咱们可都得完蛋!”看到鬼差官满不在乎的样子,三当家的无常鬼忍不住提醒道。
  “什么闪失?一千人打二百人能有什么闪失?如果三哥你实在不放心的话,不如亲自过来守着这里好了!”鬼差官一撇嘴说道。
  无常鬼立刻不说话了。谁都能看得出来,跟着去打早盛塬绝对是项肥差,在这儿守着,可就只有喝西北风的份了。
  “老四你也别不平衡,打完之后,战果少不了你的一份。就这么定了,你就守好这里吧!人马上给你些照顾,反正骑兵在攻城战中用处不大,就留给你一百个骑兵吧!”大阎王拍拍鬼差官的肩膀,带领兵马走了进去。
  掌盘子的发话,鬼差官心里再不爽,也是不敢多说什么。既然不能去打仗抢好东西,他也乐得清闲,将防守交给一个小头目,自寻了个被背风暖和的地方睡觉去了——有一百个骑兵守着,还能出什么差错?
  他们没想到,这些行动都是一丝不落的落在了一个哨探的眼中。在不远处的一处枯草丛中,树身稍一晃动,一个人从大树上滑了下来,一下钻到乱草之中就不见了身影。
  “呵呵,没想到大阎王还真是个人物,竟然知道留些人马在路口照应。不过,他也太小看我们了,一百骑兵就想挡住我们吗?”得到消息之后,凌风轻蔑的一笑。
  在他的身后,是全副武装的天字营战士。胸前和后背银灰色的护甲,将破衣烂衫遮挡了起来,统一的铁马甲,让整个队伍都呈现出一股惊天的气势。再加上手中林立的长矛,每个战士严肃的表情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真有了一股百战之师的味道。
  “一功,敌人在塬下安了一百人,你有什么看法?”凌风问道。
  将士的指挥才能,都是在战斗中磨练出来的。只有让他们在每次战斗中都开动脑筋,才会不断的进步,终有一天成为能够独镇一方的大员。历史上的诸葛亮不分巨细事必躬亲,结果不但累得自己“出师未捷身先死”,更是使得蜀汉后继无人,最终为魏所灭。凌风可不想做那样的傻事。
  高一功略作思考,开口说道:“敌人的人数跟我们相当,他们是骑兵,我们是步兵,在这一点上,敌人是占了优势的;不过,我们的精钢长矛长度近一丈二尺,在武器的长度上,是占了优势的。这么算下来,双方的战力相当,真要想吃下这一百骑兵,我们恐怕也得付出相当地代价。付出巨大的损失,歼灭对方一百人,我们再想要从后面夹击阎王寨的主力的话,恐怕会非常的吃力。”
  “你的意思是不管这一百个骑兵?”
  “在平地上作战,是骑兵的天下。不如,我们从其它两条小路,先潜进早盛塬跟刘良佐他们会和,然后凭借着城墙将敌人挡在塬下怎么样?”高一功建议道。
  “那岂不是自投罗网,所有人都集中在早盛塬,阎王寨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尽全力攻打我们。打得下来就打,打不下来拍屁股走人。主动权全都在他们的手中,这岂不是让人憋屈。”凌风说道。
  高一功搔了搔头,“这个属下倒是没有想到。”
  “骑兵最大的优势就是冲锋,一旦冲起来,就会势不可挡。可塬下的地形看似平坦,其实有很多小的沟壑,战马并不能纵横驰骋。这一点,就能让骑兵成为坐在马上的步兵。咱们的长矛,可是对付马上步兵的最大杀器!所以,这次我们不但不绕道,还要将这一百个骑兵拿下了!必须拿下!”凌风手中长矛一指,意气飞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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