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弄死它(加更1)

  她拉着燕三郎又说了一会儿话,直到他有些心不在焉,这才定了次日讲习的时间,带着青儿作别。
  “猫!”四岁的青儿忽然指着墙头,脆生生唤了一声。
  几个人抬首,果然望见一只雪白的猫儿趴在墙头,也不知呆在那里多久了。
  “真漂亮,还是鸳鸯眼儿。”石掌柜也注意到白猫的特别,“咦,是你的?”
  猫轻蔑地看了他们一眼,跳进燕三郎的院子。
  男孩点了点头,转身走了回去。
  ……
  次日是个好天气,燕三郎起了个大早,洗鱼淘米,给白猫熬了一锅香喷喷的小鱼粥。
  猫儿还在睡觉,眼都不抬一下。
  他洗净头面,换上一整套新衣新鞋。
  要上学了,这辈子头一次上学。
  男孩捏了捏手心,看了看正房床头那个白团子,确定她熟睡未醒,这才开门走了出去。
  石掌柜的塾堂就在对面,离他住处不超过二十丈,白猫不需要由他随身背着,可以留在家中自由玩耍。
  这也是他答应去石家讲塾的重要原因。
  头一天上学,燕三郎带足了束脩。所谓礼不可废,钱不可少。他在黟城曾经偷听过两堂私课,先生发现以后,拿着扫帚将他赶得远远儿的。
  不过,这回轮到女先生坚决拒收了。
  石掌柜的宅子不小,布置简洁但雅气,很符合女先生的身份。燕三郎还听到一同上学的小伙伴议论,知道了石掌柜和苏大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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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眼,又是七天过去。
  燕三郎估摸着千岁的火气应该消褪得差不多了,于是带回一个圆木盆,走进家门却到处都找不见白猫的身影。
  丢了?他心里一急,随即想起她不能远离自己。
  “千岁?”
  他扬声唤了两下,在小小的宅子里转足了两圈,才听见外头的枣树上簌簌一声轻响。
  走出去仔细瞅,果然枝叶掩映下有个白色身影。
  “躲在这里作甚?”
  千岁很不想搭理他,更不想打破连续十一天不说话的纪录,可是……
  “屋里有老鼠!”她最讨厌老鼠!“你怎么能让那东西进屋!”
  燕三郎很想说,不让老鼠进屋好像是猫的义务。“你是猫,哪有猫不会抓老鼠的?”
  “哪个二傻子规定猫一定要抓老鼠?”她拼命挠树表示愤怒,“你去,你快去啊!”
  罢了,他摸了摸鼻子,很有眼力价地进屋捉鼠。李宅空置太久了,有几个不交钱就来借宿的小生物也很正常。
  一刻钟以后,他拎着那个吱吱叫的东西走了出来。
  “弄死它,丢出去!”白猫十个爪子抠着树干,险些炸毛。
  燕三郎耸了耸肩膀,依言将老鼠丢出了屋子,但没有弄死。多亏这个小东西,千岁和他说话了。
  作为感谢,他放它一条生路,并且考虑下次两人冷战的时候,再请它或者它的同类出场帮忙。
  青儿刚好路过门口,好奇地问他:“三哥哥,你家猫儿怎么了,叫得好凄惨哪。”
  燕三郎:“……”
  回了院子,他往木盆里面灌满热水,再爬树去抱猫儿。
  白猫一扭腰跳了开去:“干什么!”
  吓人的老鼠不见了,她又重新神气活现。
  “洗澡!”他一本正经,“你的尾巴很脏了。”
  千岁也知道,可就是不想让这小子碰她。
  燕三郎轻松祭出杀手锏:“我看老鼠也在正屋床上呆过……”
  话未说完,白猫就朝他扑了下来。“闭嘴!”
  他一把抱住那个娇娇软软的身子揣在怀里,挪下大树。
  这白猫在黟城的城主府长大,自小就有仆妇服侍着洗澡,不似普通猫儿那么惧水。千岁甚至能察觉到,它对水洗并不算反感。
  清水滑过皮毛,温度冷热适宜;燕三郎轻轻按摩它的脑袋,力道不轻不重。
  白猫忽然觉得,被人这样服侍着好像也、也不错。
  秋天的太阳不给力,燕三郎不敢给猫儿洗太久,赶紧拿巾子包着它进了后厨。
  千岁这才发现灶里点着火,正在烧饭,也把厨房烘得暖洋洋地。燕三郎不知从哪里拿到一个软垫铺在稻草堆上,白猫立刻将它据为己有,懒洋洋趴了上去。
  男孩搬了个马扎垫脚切菜,转头见它眯着眼,两只前掌在垫子上轻轻踩抓的模样,不由得问:“这猫儿本身的魂魄还在么?”
  白猫这具身体原本是有主的,白天却为千岁所用,难道魂魄被她吃掉了?可是她的表现也太像……猫了。
  “还在。”千岁连声音都是懒洋洋的,“我不占主导时,就归它所管,比如吃饭、喝水、清洗毛发这样的小事。”
  所以说,猫儿还是自理生活,只是白天多了千岁这个不交租的房客而已。
  燕三郎哦了一声。
  厨房里又恢复了安静,只有柴火哔剥作响,以及锅里的水逐渐烧开的咕嘟声。
  他原本就不擅言辞,现在又要逗白猫开口,只得没话找话。
  “对了,石掌柜吃的那碗面,为什么比我们的菜还要好?”
  这真是强行尬聊。千岁翻了翻眼皮,没有戳穿他。冷战了这么多天,她的火气也消得七七八八了。这小子要是始终不跟木铃铛解约,难道她要生一辈子的气吗?
  艾玛,她忽然反应过来,“一辈子”这三个字是怎么蹦进她脑海里的?
  太可怕了!
  白猫忍不住打了个冷颤,燕三郎立刻将软垫往灶边又挪近一点。
  罢了,看在他这么小意奉承的份儿上,她就大人有大量,解了他的惑吧。“那是银丝素面。”
  “所以?”不就是一碗清汤面吗,还是素的,哪有肥肉叉烧好吃?
  “呆子。”千岁看着他不以为然的表情笑了,“你以为那是清汤寡水?银丝素面的功夫都在汤里,那得拿猪排骨、鸡、鸭慢火炖上至少一个时辰,再将鸡肉剁成细茸,下锅吸附杂质。这样反复吸个四、五次,直到汤清如水、撇尽浮油,才能当作底汤拿来下面吃。”
  原来这么麻烦?男孩看着灶上的锅仔陷入了沉思,人为什么要把“吃饭”变成这么复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