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治病
烽火
“同族?有意思!”俏青年缓缓抽出长剑,露出迷人的微笑。他的身体充满了烽火的气味,看这他,我看见了他心中的记忆碎片。
不可一世的少年将军杀人无数,敌众我寡又缺少粮食硬生生杀入敌方腹地,却得不到朝廷援助,在一次惨烈对战中全军被围困。
一把火,少将军和他的兵卒一起活生生烧死,火焰中少将军成为一只火鬼,不甘的军魂纳入长剑内。后来来到地狱,又挑衅王权被投入火狱中焚烧。
再出世时,已经烽火大成,凝聚出曾经的身躯。
画面戛然而止,不知道它是怎么到的后山又怎么会听命我。
烽火龙感受到了同族间的威压,低下了高傲的头颅,眼神竟然出现了谄媚。
“主公,怎么处置他?”少将军问我。
我摸了摸胸口:“废了它灵智,我要用它!”
“好主意!”少将军点点头,手中长剑翻转一面,当剑刃迎着阳光时,骄阳反射出万千道士兵的残魂,手持刀兵眼神甚是空洞,不败的军魂围住烽火龙。
“杀!”少将军弹指。
“杀!”杀声阵阵,哀嚎遍野,就见刀光剑影之后,烽火龙终于不甘心的倒在尘埃中,那团被削去灵智的烽火落在我手上,然后紧紧的贴着我右臂,温暖的好似小猫的肚皮。
我咳出一口血:“很好你叫什么名字?”
“前生已成往事,旧名成为灰土。”少将军展开如火的斗篷单膝跪在地上,“请主公赐名!”
“贤、忠、礼、仁、孝你就叫张忠吧!”
“张忠吗?虽然有些土。多谢主公赐名。末将张忠,原为主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好!”张忠的加入必然让我如虎添翼,不过张贤受了重伤,这些时日他恐怕是不能帮我,还有饿死鬼和吊死鬼也是如此。
我放任火鬼饱食火气,现在我盘膝在地上炼化烽火。
“你们等我片刻!”对雷少他们说了一句,然后抱元守一,命归玄关,神火术之心法在心头淌过,手中烽火慢慢融入身体当中,在火焰中一条红色的龙悄然凝聚,虽然很小,但已经有了王者之霸气,压的四条紫火龙抬不起头来,所以,它就是我的护法龙王
夜幕降临,我回到酒楼。
慰勉了张贤等鬼后,我倒头就睡,衣服都只是脱了一半。
再醒来,已经日上三竿,起来洗漱时看见老黄狗躺在地上口鼻喷出鲜血已经晕死过去。
我急忙把老黄狗送到兽医院,经过一个小时的检查,兽医说:“心血管堵塞!”
“狗也会得心血管堵塞?”我十分诧异。
“当然!”兽医白了我一眼,“鉴定费五百!”
“医生,能治好吗?”
他意外的看着我,说:“最起码得上万。而且这么老了,就算治好也最多活一两个月!”
老狗蹒跚的走了出来,靠在门框上,它的体力已经不足以支撑庞大的身躯,疲惫而虚弱的看了我一眼,而后垂下眼帘走到大门边,回头给我一个回家的眼神。
我心里面一软,相遇即是有缘,我不允许护了凡人一生的忠犬死于病患:“治!再多钱都治!再多钱都治。如果治不好,我拆了你们兽医院!哪里交钱?快说啊!”
兽医说:“你确定?这就是一条一文不值的土狗!”
“土狗怎么了?土狗就不是命了吗?马上给我安排治疗必须要用最好的药!”
黄狗走到我脚边,仰头看着我,我看见它眼中饱含的泪花,尽然前肢跪地给我磕了一个!
“好吧,既然你要求。你们带它去消毒。这边开单!”
兽医领我去了办公室给我开了单据,对我说:“你是个好主人它这辈子遇见你是它的荣幸!”
“刚才是我说话严重了,医生,你一定要救它!”
他对我点了点头:“我们会好好照顾它!”
先付了五千的医疗费,有人会说我是不是傻,为了一条土狗花这么多钱。
傻吗?张贤和老狗有过交流,它肚皮的伤疤是为了救小主人留下的。我被它的忠心所感动,可惜它遇到了一个可恶的主人,但我要为它的善行做出努力,哪怕希望渺茫,哪怕会用很多钱。
钱是什么?钱就是特么的王八蛋。
以前的老社会大家都穷,穷的有快乐,乡里乡亲其乐融融
现在社会好了,大家都有钱了,但都特么一头扎进了钱眼子里面不可自拔,
善良的人在物质的社会被视为怪物,不择手段为富不仁的富人成了现在的宠儿。
我在大世界呆了快一个月,总结只有一段话: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我势单力薄做不了太多,但我会努力让自己的身边没有灾难和无法善终的好!
老狗的一个眼神,深深地感染了我。我发誓替天行道保卫净土!
它身体太疲惫,兽医院决定用三天到七天的康复理疗让它身体可以支撑手术,我来到它的小房间。
它已经消毒了,可能它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干净过,我进去时它一直在舔褐黄色的毛发,看见我后抬起头对我呜呜吠叫,强行的从床上跳下来,蹲到我脚边。
我把它抱起来:“好兄弟,我想办法给你续命。大不了找两颗妖丹让你成妖!放心接受治疗啊!”
它点点头。
我离开宠物医院,老黄这狗有灵性,如果不是因为肚皮上的伤肯定会修炼成妖,也不至于会病死。但我可舍不得这么一条好狗死亡,所以帮助它成妖势在必行。
就是这个解决方案。
“小道,今晚上穿帅点。我们要去新闻发布会!”回到酒楼时,导演找上我,因为我是男三,要参加新戏的推广,流量大头都在媒体上面了,所以他让我打扮漂亮点可以理解。
但我除了钱丽安送我的衣服外,就只剩下从太极村带出来的衣服。
挠挠头回家,准备休息一下再出去买衣服。
不过萱萱姐送衣服来了,说知道我礼服!
一套合体的西装,穿起来十分的帅气,就是靑虚虚的脑袋瓜有些扎眼,无所谓,还是很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