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红与黑的碰撞·端倪 1

  众人一回头,只见端木宁宁踩着一双12cm的恨天高走了过来,她人本就高挑,一对美腿又白又细又长,让人怀疑她的身高是不是全长腿上了,一双凤目勾魂摄魄,一头长发柔顺亮泽,简直是行走的靓丽风景线,全公司的颜值担当。
  胡玫瑰一见到端木宁宁,脸色就黑了下来:两人以前是同学,现在是同事,按说应该称得上“有缘”,可胡玫瑰从没这么觉得,即使俩人“有缘”,那也是“孽缘”,冤家路窄的哪种。
  上学时两人就明里暗里的比,比成绩、比管理、比谁组织能力强、比谁综合素质高,老天眷顾端木宁宁,胜利的天平总是向她倾斜,关键是每次都差这么一点儿,这才是最气人的:你甩我十八条街我也就认了,比不过就是比不过;每次都是“险胜”,你不存心让我不痛快嘛,这个绝对不能忍!
  考场失利,那我就争取情场得意。于是开始比穿衣、比打扮,胡玫瑰属狗的,嗅觉比一般人灵敏,先下手为强,钓到上届的一个学长,风度翩翩,成绩又好,还是校社联主席,牵手不到三个月,还没等去端木宁宁面前炫耀,现实啪啪啪打脸,帅哥搂着端木的蜂腰出现在自己实现了,原来对方早已暗度陈仓。这可不能说端木宁宁手段龌龊,玩墙角——别人抢到手的食,她还不屑去夺,何况这个别人还是“敌人”。主要还是学长抵御不了诱惑,受制于学妹的美色,既然人家主动送上门,品相还不错,又可以打压“死对头”,端木宁宁何乐而不为?虽然俩人最后也没能走到一起,但不求天长地久,好歹曾经拥有,可胡玫瑰的三个月,根本谈不上拥有,连主权都来不及宣示!完败!
  胡玫瑰扫了一眼全身——这已经是个自己讨厌而又下意识的举动,每次看到端木宁宁,尤其是在公共场合,她总是不自信地看一下对方的穿着打扮,自瞅一眼自己,对比一下。
  不过也是,职场犹如战场,让一个人节节攀升的,除了强效的办事能力,姣好的职场形象也是必不可少的。
  自己平时惯常穿的是红白相间的条纹套装,显得精神抖擞,优雅不失气质。今天为了“迎接”陆总监,特地换了女神必备的白衬衫,既简约又有淑女味,本想走性感路线,内搭一件黑白色条纹低胸吊带衫,后一想毕竟是在公司,又避免给陆总监留下“轻浮、不庄重”的印象,舍弃了原方案。下身搭配了一条黑色高腰短裤。经典的黑白元素给人复古的视觉享受,而统一的黑白色混搭却更为时髦别致。脚踩一双同色系的绑带高跟鞋,凸显出十足的女人味。
  再看端木宁宁,炎炎夏日,她选择了偏清凉的色调,淡蓝色的衬衫搭配白色高腰短裤,波西米亚异国风情的丝巾化身腰带点缀其间,更有几分时髦白领女神范儿,显得更高冷,恨天高让她显得比胡玫瑰高出大半个头,别说回头率,气势上就把玫瑰压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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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恨天高,是一个网络词,是一种鞋子的款式,特指鞋跟超过10cm的鞋子。该词是最早是人们对高的离谱的松糕鞋的戏称,后来恨天高便成为高的离谱的高跟鞋的戏称。这类鞋子得到很多人的喜爱,1993年,在VivienneWestwood的时装秀上面,名模NaomiCampbell脚踏12英寸的鞋子,却不慎摔倒,而这个瞬间却在时尚界永远地定格,成为了一个经典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