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十五疤爷!

  “蛮牛,晚上我们去镇学街瞧瞧,我跟你说,这镇学街可是琅邪镇最繁华的地方之一。”
  李均根据原主在琅邪镇生活的记忆说道。
  “均哥,今天我看到的每一个街道都已经够繁华了。”
  李牛感慨不已地说道。
  这还是他第一次出乡下,来到城镇上呢,让他大开了眼界。
  原来还有这样繁华的地方,他还以为乡下地主家就是天堂的存在,地主家什么都有。
  李均带着夸张的口吻说道“可镇学街比你看到的地方还要繁华十倍不止!”
  “真的?”
  “真的!”
  ……
  夜晚。
  镇学街依旧灯火辉煌,当真是繁华无比。
  除了生活用品店铺。
  有卖文书的,也有卖武书的,有药店,也有丹药店。
  还有什么春花楼,春满楼,香桂坊门口那些姑娘花枝招展的。
  前世酒好还怕巷子深呢。
  所以。
  李均准备明天去镇学街那里卖冰,当然要提前考察去镇学街那里卖才能卖出最好的价钱?
  而且这冰棍到底定价几何?!这些他心里现在都还没数,所以,先考察一下市场环境。
  毕竟,他的记忆都是原主的一些记忆。
  “去镇学街最贵的地方瞧瞧去。”
  原主李均他可是知道镇学街最豪华的地带的。
  当年原主作为小书童陪着三少爷,可也算见过一些世面,知道一些地方,不过,他知道,就是那些地方,三少爷出手也得谨慎,那里他一个乡下地主少爷,还并不是最有钱的,有些他也下手不起。
  李均对这个世界的武道还是很感兴趣的。
  看看那高端武技铺子,里面一把剑标价一百两银子,惊讶不已。
  那把剑标价三百两银子,最贵的剑居然要两千两银子!
  “我的天呐!”
  一旁的李牛乍舌,他在地主家放牛放一百年也挣不来一百两银子。
  “两个乡巴佬。”
  这店铺的伙计可没前世地球金铺导购有素质。
  你看到一个标价上百万的大钻石,人家不会笑,会来一句,你挣钱了,以后也来买,如此般宽慰宽慰。
  这店里家伙计瞧不起人直接就是驱逐了。
  “去去去,两个乡巴佬,买不起别看!!别扰了店里的贵客。”
  “你……”
  “你什么你。”
  “你狗眼看人低。”
  “说谁狗眼!”
  这伙计气势压上来,两人直接被撵了,这家店铺伙计绝对有炼体八九重的实力,他们根本不是对手,不要太难堪,被人家给扔出来。
  “太瞧不起人了!买不起还不能看啊!我还准备摸一下的!”
  李牛闷闷不乐。
  李均也窝火,前世什么时候因为自己没钱而被人驱逐过啊。
  现在因为没钱被人驱逐,堂堂亿万富豪,感觉真是没有面子。
  “李牛,我们去其他店铺看看,以后那家店铺,我们有钱了也不去他们家买,狗眼看人低。”
  一家灵药的铺子。
  “均哥,这些都是淬体的灵药,也真是好贵啊!”
  李均又不是不识字,知道啊!
  “阳参十两一克,当归二十两一克,灵乌五十两……”
  李牛又在大呼小叫的。
  李均感觉他太二叉,是不是又想被人赶一次啊。
  不过最让李均感慨的事情是这世界得武道,完全只有这世界有钱人才修炼得起啊,就这些普通得淬体灵药个个都是天价,根本不是普通农家承受得起的。
  那些贫民难怪世代都是贫民。
  这些东西很多贫民穷尽一生都可能买不来一样,不必说好几样了。
  所谓的修炼,看来在这世界完全是一场金钱的游戏。
  有钱了就修炼得起。
  没钱压根没戏。
  难怪这世界是寒门难出贵子,而地主家族是世代兴盛。
  根由全在这里了。
  “均哥,这里的东西我们看来都买不起。”
  李牛感觉失落。
  他根基比别人高,但是没有好的家庭,就是小时候天生神力又如何,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再精进,就是因为没有这些灵药淬体,没有资源,不然以他小时候的体质,现在早已经是炼体境圆满,那武器店的伙计绝对不能在自己面前嚣张。
  “李牛,我们马上就能全部买得起了,不是吗?”
  想到均哥的冰棍,李牛狠狠点头。
  “均哥,我想跟着你,是我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
  ……
  李均改变了原来小打小闹的想法,跟李均在镇学街叫卖,首先,那自己逼格降低了,摆摊显然很难卖出高价,最主要的是小鬼难缠,没有靠山没有背景,自己拥有逆天的制冰技术,这可不像是地球那么太平。
  所以,胆子更大一点的干,先前因为自己熟悉这个世界,所以许多想法都是谨小慎微的来,但是,那可不符合他的风格。
  前世胆大包天的干,重来一次,还胆小了?!
  确实有点胆小了,现在李均心里有了主意。
  “蛮牛,明天我们只制作三块冰棍。”
  “啊……均哥,你这是要物以稀为贵的卖吗?”
  “不,我们明天不卖,却可以做个大生意。”
  不知道李均在转弯地说些什么,李牛感觉云里雾里。
  ……
  次日。
  一行人,非富即贵。
  “十五疤爷!”
  “十五疤爷!”
  李均让李牛冲撞,引起主意。
  显然成功了。
  “瓜娃子,你们找我做甚?”
  说话的人正是十五疤爷,他身材魁梧,满脸黑肉,脸上那十五块疤痕黑里透红,令人十分望而生畏。
  “我们找十五疤爷做生意。”
  李均……镇定……地说道。
  这家伙比自己前世的手下缝合怪长得还要吓人呐。
  “你个瓜少年能做甚的生意?呵呵。”
  十五疤爷笑,随行的人也都是全部笑了起来。
  “日赚斗金,万金的生意。”李均很认真地说道。
  “哈哈哈……你这瓜娃子。”
  “疤爷,这两个人明显是胡闹。老奴赶走他们。”
  “不必,今天我心情不错,我倒要听听这少年,怎么异想天开的,哈哈!”
  “疤爷。”
  “休要再说。”
  “是。”
  李均找上这十五疤爷,这十五疤爷在琅邪镇很有名头,就是琅邪镇的十大地主都要给其薄面,在原主李均的眼里,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其确实也是了不得的人物,因为十五疤爷曾经也是贫民子弟,如今在琅邪镇颇有资产,实力也是十分强大。
  当年自微末崛起,为兄弟出头,得罪的人势力和实力强大,对方戏耍,如果想要其不杀人,如果你能将脸上的肉剜下一块,我就饶恕一人,只见其毫不犹豫手持牛耳刀,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刀从两脸颊一共剜下十五块蚕豆大小的肉块,鲜血淋漓,是要杀死的十五人。
  疤哥因此在脸上留下了十五个狰狞的疤痕。
  其义气过人,因十五个疤痕,以十五疤哥扬名。
  那么李均为什么要找十五疤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