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退无可退
现在,他就是猎物,管亥深深的明白这一点,他不得不承认,他就是那一只曾经经过漫长等待最终被猎杀的猎物。两者对调过来,因此管亥才十分清楚自己要做些什么,只因为他曾经就是猎手,现在骤然转变为猎物,他也能在绝境当中不轻易的慌乱,找到自己要走的路。
这名看似是一名普通士兵,实则是一名刺客的剑太快,跑是跑不掉的,只有纠缠,才能够找到一丝的机会。他的后退,就抓住了一丝的机会,既然抓住了,那就不能轻易的放手!
孟星魂整个人被管亥给拉了过去,身子朝前倾去,脚下正往前不停的滑动着。在相持当中,他完全不能够阻挡管亥的拉扯,他的臂力实在太强。
然而孟星魂的脸上依旧没有多余的情绪,或者从一开始就不会有。身为一名刺客,在接下任务,决定要杀死一个目标够,他就要因此准备很多,计划很多,在这些计划里面,或许会出现很多的意外,可这些意外却万变不离其宗,只在计划里面变化,这却算不得什么。
刺客,就该冷漠的面对着一切,冷漠的看着别人死亡,等待着自己死亡。他的心或许是热的,身体里面流动的血液也是热的,手中兵刃刺进目标身体,带出的血液更是温热,可他的灵魂,却是冰冷。
他所等待到的这一刻,便是一生平淡的刺客于平淡当中所绽放出并不平淡,足以刺疼所有人眼前的时刻。孟星魂是名玩家,却是名羡慕古时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玩家,所以他进了杀手楼,成为了一名杀手,刺客。就如同他这个游戏名字,所代表的,也是一名绝世的刺客,因此他也要成为一名如同这名字所代表着的那名刺客。
即使是在这一刻,他也不曾有一丝惊慌,因为管亥所仰仗的长刀,再下一刻,就会化成更深沉的绝望了。
孟星魂清楚的明白这一点。他的手臂往后一扯,缠绕着管亥长刀的剑刃收了回来,每一下的都生刺痛耳膜的摩擦声。在最后的剑刃脱离后,整把长刀哗啦一声,本就出现豁口得刀刃变成无数的碎片,散落于地面上,“叮叮当当”,声音就如同当初管亥硬生生击碎周舍的长刀一般。
剑光于这些飞散的刀片当中穿梭,倏的点在管亥的身体另一处,冰冷的剑尖吞吐进身体。在管亥感觉到疼痛的时候,就又抽了出来,剑上的血珠在整柄长剑一阵抖动后,滴滴点点都被甩了出去。
每一滴晶莹的血珠,在黑夜里面都显得暗沉无比,在火光的照耀下面,又折射出血色。这就是孟星魂期望当中的一幕,每一名刺客都是在这样娇艳的血点当中穿行,最后留下一个使人足够深刻的记忆的。
管亥身上已经出现了两个正在飙出血液的伤口,这是在同样的人手上,所出现的第二道伤口。起现管亥那些以伤换伤换来的,都是敌人的死亡,此刻却是他受伤,敌人完好无损!
这还是在长刀破碎的那一刻管亥立刻后退后的结果,只不过他退得飞快,仍没有脱离出软剑的覆盖范围。在使出长刀后,管亥只能尽力的躲闪,他手上已经没有兵器,自然也不可能再阻挡住这锐利无比,可以将长刀硬生生绞碎的软剑。
军中战法大开大合,一切都是以杀死敌人为前提,在遇上这种阴柔险恶,变化多端的攻击的时候,管亥感觉到一种无所适从。并且他的大半实力,都在一枝长枪,一把长刀上,在枪未带,刀已失的情况下面,剩下的只是一双肉掌。
他只能尽量的闪避,不断的后退,可换来的却是身上伤口的越来越多。每一次都无比的惊现,几乎差着要害而过,管亥身上的血液越来越多,却不是之前杀死汉军士兵所泼洒上的,而是他自己流下的!
亲卫迅的靠近,也就只有十数步的距离了,孟星魂依旧没有任何的慌乱,软剑也越的快。每一道剑光闪过,都如同真正的光一般不可琢磨,迅捷的掠过,在管亥身上留下了新的伤口,伴随着血光溅射出来。
头盔下面,那双异常冰冷的眼睛里面,至始至终都只有管亥一个人。对于死亡,现在的孟星魂没有太大的概念,死得多了,死亡也已经不再那么的可怖,杀的人多了,死亡也就变成了一种漠然。杀与被杀,在孟星魂一进杀手楼训练的时候,就是一种有如吃饭喝水一般的平常事,直至现在,所以究竟死与不死,其实没有那么的重要,只要能够杀死目标,就算是死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软剑在他的手中,就如同一只活灵活现的蛇一般,吞吐不定,管亥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闪躲得也越来越勉强。每一步后退都伴随着血液从身体上洒落,从原来站着的地面,到现在所退至的地方,留下了一条带着斑斑点点血液的的道路。
汗滴于管亥的额头上越积越多,咬着牙,管亥的眼前一片晕眩。这些伤口都不致命,也不是伤在要害,可是叠加起来,每过一秒,渗出伤口来的血液就更多。随着血液越流越多,管亥的气力不断的流矢,一瞬间的失神过后,在他的胸前又出现了一道口子。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刻,用自己的身体为饵,右手伸出,一抓,抓住了抽离的软剑。
剑刃入手,轻而易举的划破了皮肤,管亥的掌心里面已经血流如注,从指缝当中,不断有血液流下。攥得越紧,剑刃也就更加的深刻,直到深陷在掌心,切割开皮肉血管,触碰在掌骨上头。
却丝毫没有阻滞这软剑的行动,管亥愣然,眼睁睁的看着软剑从掌心抽出,又闪电一般的刺来!
(嘛,在作家后台看到新闻,说怎么判断一本书成功或者失败,有的时候可以成功却无法坚持最后失败,有些明明彻底失败了却依旧坚持。咱就是里面的后者,那一种蠢货罢,因为很多时候我的语言竟如此的稚嫩可笑,就连完整的意识都表达不出来~但是既然写了,那就写到最后,好歹不还有全勤奖可以拿嘛,如果笔下的世界,那些人都拥有生命的话,起码也给他们一个还算完好的结束。人嘛,总有时候要蠢一点的,就像总有些聪明人存在,也要有些可爱的蠢货存在才算完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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