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吴小丫

  一直到了傍晚时分,他们都在船上游玩。陆铭已经把京成说了个遍,也没见到她有什么兴趣要招呼去陆铭所说的那些地方游玩。直到傍晚时分,小姑娘忽然揉揉肚子:“我饿了,咱们找吃的吧。”
  中午的时候就在画舫上一些小吃垫垫肚子,到了晚上该吃大餐。
  陆铭笑了笑:“天黑了,要不你回去吧。明天你还有兴趣让我陪,你再来找我就是了,我也得回去跟家里人一起吃饭。”
  “我们一起吃饭吧!你请我,我没带钱,明天一起补给你,咱们去找个好吃的地方。——对了,你刚才说了那么多地方,我觉得皇宫南面那一带的馆子应该不错。对面就是皇城,看着皇城吃东西肯定爽,要不咱们去那儿吧?”
  陆铭明白了,这小姑娘真是有所图,到了晚上,终于显露她的真正用意了。于是便点头答应。
  陆铭吩咐船家靠岸。取来马,两人骑着来到了皇宫南城大街对面的一处酒楼。
  这酒楼名字叫天光,似乎有沾皇宫的光的意思。菜肴很精致,但比较贵,来的客人比较少。里面的伙计却是精神抖擞的,因为但凡到这里来的,都是消费得起的主。
  当下两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虽然已经到了吃饭的点,但酒楼里寥寥无几的几桌食客,都各自自觉的保持着距离。
  店小二过来,先热情地跟陆铭打招呼,这才问两人要吃什么?陆铭拿着菜单,瞧向吴小丫说道:“你喜欢吃什么?这儿的牛羊肉都很不错的。”
  吴小丫眼睛一亮,点头说道:“行啊,那就来一盘,其他的你做主吧,我对京城的饭菜不熟。反正算在我的账上,明天一起给你。”
  陆铭点头,对店小二:“老规矩,给我上一桌精致酒宴就行了。”
  店小二赶紧赔笑答应了,拿着单子退下。
  吴小丫很好奇的瞧着陆铭:“看样子你在这家酒店很熟啊!店小二都认识你,你都不用点他们就知道你要吃什么。”
  “倒是经常来。这里的京城的六部,包括锦衣卫衙门都在这一片,算得上京城的核心位置。我有很多衙门里的朋友,有时候中午请他们吃饭,或者他们请我,就在这儿。很方便,穿过马路就到了。”
  菜肴很快便上来了,还有一壶酒。
  陆铭拿着酒瓶拍了拍道:“这酒叫做塞上风,喝了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你或许会喜欢。”
  果然,吴小丫又是眼睛一亮,拿过那酒瓶敲了敲:“真是好东西。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烈酒?”
  “因为你是蒙古瓦剌来的女子。这大漠的巾帼儿女肯定是喝烈酒的。”
  吴小丫惊讶得杏眼圆瞪瞧着他:“奇了怪了,你怎么知道我是蒙古瓦剌来的,我的话露馅了吗?我的汉语应该不会有任何问题。”
  “没错,你的汉语很纯正,应该是从小就学的。但是有不少地方露出了破绽,比如……”
  吴小丫饶有趣味的双手托着腮帮子瞧着陆铭,等着听他说自己露出的破绽。
  陆铭指了指她的手指:“比如你拇指上这个浅浅的瘢痕,那是长时间戴弓箭的扳指留下的,说明你善于骑射,而且长时间戴着练射箭,才留下这痕迹。”
  吴小丫下意识的将拇指藏在小拳头里,又觉得这有些掩耳盗铃。笑了笑,又把手亮出来,瞧了一眼,瘢痕其实很淡,她很注意保养的,但却还是被陆铭看得出来。好奇的说道:“你们大明汉人女子也有善于骑射的呀?”
  陆铭点头:“大明女子骑射非常少见。当然,若仅仅是扳指还不能说明问题,——你穿的马裤就进一步证明了。但凡汉人之女,即便善于骑射,平常也不会穿马裤的。因为那东西硬邦邦的,穿着不舒服,特别是外面罩了裙子或者长袍之后不雅观。因为是撑着的,马裤太大,这是经常骑马的人才穿的。骑在马上双腿撑开,如果不穿马裤,大冷的天会很不舒服。”
  “这马裤汉人子女即使善于骑射平素也是不喜欢穿。但是对于你们马背上的民族这已经习惯了,不当一回事,所以你平时穿的也是马裤。”
  吴小丫有些尴尬的笑了笑,用手整了整自己的裙子,的确感觉到裙子后面马裤的扎手。噘着嘴说道:“我就知道这东西毁了我的身份。可是我穿的长袍遮住的呀!你怎么看得见?”
  “刚才上画舫的时候走过踏板,河风吹来,虽然你及时用手压住长袍,但还是飘了起来少许,我也就看到了你马裤的裤腿,跟汉人的是不一样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吴小丫长舒了一口气。笑嘻嘻说道:“我还以为我什么地方漏了痕迹呢。——没别的破绽了吧?”
  “还有啊。”陆铭指了指桌上的那一盘羊肉,“中原女子一般不喜欢吃羊肉,因为有膻味,就算烹饪的很好。她们有鸡鸭鱼可以选择。但你们蒙古瓦剌没得选,只能吃牛羊肉,所以已经习惯了。我刚才故意说有牛羊肉,你的眼睛都亮了,因为那是你习惯的美食,你的眼神出卖了你。”
  “此外,还有你肌肤的颜色。——像你这样的小姑娘,衣着又显然是大户人家的闺女,不可能整天日晒雨淋的,所以皮肤都应该比较白嫩……
  “难道我的皮肤很粗糙很黑吗?”吴小丫不高兴地噘起了小嘴。
  陆铭仔细选择用词:“当然不是黑和粗糙了,而是一种很健康的麦芽色,是很漂亮的,大明那些躲在深闺的女子不可能有。因为那是草原巾帼特有的,是太阳、月亮和星辰送给的礼物。”
  吴小丫顿时高兴起来,自己把双手比在面前左右瞧着,也觉得肌肤颜色相比那些肌肤白腻的明朝女子另有一种别样的好看,兴奋地又说道:“你这么善于观察,那你猜我是谁?我找你做什么?”
  “你是一位蒙古郡主。”
  吴小丫惊讶得小嘴成了个漂亮的竖着的鹌鹑蛋,又赶紧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衣着,很是诧异的瞧着他:“你怎么看出来的?我身上没有什么郡主标志呀!”
  “先前在神探坊,你的三个随从都是武功极其了得的。而且非常有纪律性,动作整齐,一看就是职业军人,而不是散漫的江湖豪客。——能够用职业军人作为随从的,除了皇族和郡主身边的亲兵之外,大户人家是没有资格使用训练有素的兵士作为护卫的。”
  吴小丫很是惊叹:“他们就那么几个动作,你就能看出这么多名堂来,你的眼睛可真够毒的。”
  “还有一个佐证,——我带你来的这家酒楼,是京城最奢华的酒楼之一,陈设可谓富丽堂皇。普通人进来都会比较拘谨,因为很少出入这种高档的地方。但是你泰然自若,浑然不当一回事,显然你见过比这更豪华更好的地方,而且习以为常。在蒙古大漠,恐怕只有皇宫或者王爷府的气派和做派才能超过这豪华酒楼。当然,最简单的就是数数。”
  “数数?啥意思?”
  “你们蒙古的公主就那几个,一双手都数得过来,没听说你这岁数的,有也不可能让公主跑到大明来。由此我才断定你最有可能是蒙古王爷的郡主。”
  “我算服你了!”
  陆铭笑了笑,提着酒壶说道:“是换碗喝还是用酒杯?”
  “既然都被你看穿了,我还装什么斯文?当然换酒碗,在我们大漠不用你们这种小酒杯的,喝着麻烦。”
  陆铭招手,让店小二换了一个酒碗上来。这酒碗是青铜打造,有四只脚,两个耳朵,看起来十分的精致。浓烈的塞上风倒在酒杯上托起来,果然有一股豪迈之气。
  吴小丫很是喜欢,伸手抓起来:“你还真懂我的心思。谢谢你,先干一碗!”
  二话不说,直接凑到嘴上咚咚的将那一碗喝了。伸手在嘴上一擦,拿着筷子便夹了一块羊肉塞到嘴里嚼着,心满意足的品尝着,似乎对这酒菜的味道很满意。
  陆铭微微一笑,也喝完了一碗酒:“年纪轻轻就如此好酒量,佩服!”
  “实话跟你说,我娘说了,我生下来当天,我爹就用筷子沾了酒送到我小嘴里跟着奶水一起喝。我姐还说大漠的儿女不喝酒,就不算大漠的人。所以我从小就喝酒,酒量也是不错的,今天跟你一见如故,所以喝个痛快。”
  说罢,伸手抓住酒壶又斟了两杯。她才十四岁,表现出来的豪迈却不是这个年龄能比拟的,让陆铭更是暗自称奇。
  两人连干了三大碗,吴小丫一张鹅蛋俏脸微微泛起了红晕,眼睛也变得迷茫了。
  陆铭说道:“你年纪还小,不该这么喝酒,喝的这么厉害对身体不好。等年纪大了些再放开喝,今天还是适可而止。”
  “没关系,实际上我很注意控制自己,不是烂酒之人。不是非常高兴的事我不会放开喝的,平时也就浅尝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