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大洪沟是个小村落,人口并不算多,可即便如此,也足有一百多户人家,两三百号居民。整个小村真得说是鸡犬不留,没留下一个活口。黄土地都已经被鲜血染红,变成了一种诡异的棕红色。尸体已经被县里派人掩埋,只剩下墙上,地上,飞溅的鲜血还在诉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的惨案。整个大洪沟空无一人,变成了一座鬼村。
王雄有点犯傻了,他不怕两军阵前出生入死。可这无声的寂静,夹杂着阵阵东风,让他有点不寒而栗。
东风本是暖风,可此时吹在王雄身上,真比那大雪山里的西北风还要冰冷刺骨。他不知道会是什么人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事出必有因,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人会下如此重的杀手。屠村灭寨,这是绿林道都绝不会做的事情,绿林道讲究的是快意恩仇,但是祸不及妻儿。有杀父之仇不要紧,我等你的孩子长大练能耐,有朝一日你儿子学成了功夫找我报仇,把我杀了,那是我命里的定数,理当如此,这叫绿林道。当时趁着男人死了,杀害人家一家老小,断人家香烟子嗣,这种事说出去让人笑话,普天之下有头有脸的人物,人人都有权力出手惩治这种恶徒。这种事多的数不胜数,不论是单天长还是张起,哪怕就是这位家住大洪沟的屠剑,都派人,甚至是亲手处理这种事情。更何况可是这一村上下两三百口人,这得是多大的仇恨,才会让人下手毒辣到如此境地?此事一出,只要是有名有号之人,从今往后,再也别想过上一天安心日子。黑白两道的人物全要追查,不论是被哪方抓到,这个人想要痛痛快快受一刀之苦都不可能,恐怕要受不少的零碎罪。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人面对这两三百名毫无反抗之力的村民挥起屠刀?王雄想不通。
大洪沟已经变成了一片死地,就此打道回府又心有不甘。王雄此时更加想念赵学仁了,倘若有他在场,两人此时还能有个商量,可是如今赵学仁和雷再腾已经不知所踪。他们留下标志说要来大洪沟,可如今他们到底有没有来过大洪沟,何时到的,做了些什么,又是何时离开,一改无从知晓。甚至,这大洪沟既然没有留下一个活口,那自己的两个兄弟,有没有可能在这两三百人之内?王雄都不敢往那想,摇摇脑袋,把这个问题甩在脑后,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去思考下面的事。
大洪沟被灭,屠剑的家人无处可寻。这要是没了屠剑,那千里追风仙高远,恐怕也就不会出山。对了,高远,阳谷县!
王雄又找到一条线索,大洪沟距离阳谷县不过五百里,自己要是把那匹万里烟云照带来,半日可达。可此时没有宝马,就凭双腿跑起来也不过一天左右的路程,无非是辛苦一点而已。
那千里追风仙高远与屠剑是儿女亲家,本身两人又交情莫逆。高远的儿媳妇屠翠云无论如何也该知道家里和父亲的一点事情。王雄一念至此,再也不愿回头看这怨气冲天的大洪沟一眼,脚下加紧,赶奔阳谷县。
等到了阳谷县一看,王雄可傻了眼。这阳谷县跟大洪沟可不一样,大洪沟是个小村,就说人口不算少,可也不过一百多户。如果说人都在的话,屠剑家住哪里,一问便知。可这阳谷县可不一样,阳谷县是个县城,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这高远跟屠剑又截然不同。打听屠剑可以随意的询问,到哪都能放在明面上问:“您知道一位号称横臂拦江的老英雄,屠剑屠老爷子在哪住吗?”这话说出来光明正大。可要想问高远就不行了,在阳谷县路上随便抓一个行人问他:“您知道有个号称千里追风仙的偷王高远住哪吗?”这话没法问啊。还别说没人知道,就是有人知道,你前脚找到地方,后脚官人也就到了,偷王还能没人抓么?高远久居阳谷县,在此地没案。所以他住的地方,不一定有多隐蔽,但行事一定非常的低调。这人海茫茫,上哪去找啊。
王雄站在街上,走在这人流之中看着街面上川流不息,摩肩接踵的行人,真有点手足无措。就在这个时候,王雄就觉得自己肩膀被人蹭了一下,蹭自己这人肯定不是故意的,就是微微一碰。可也并没有停留,连句话都没说,等到王雄回头去看的时候,人群之中人头攒动,早就不知是谁了。
王雄继续看着这三街六市的买卖,反正也无从下手,索性就边走边看吧。阳谷县尽管是繁华,可毕竟有限。在这种县城里,能住得起大宅院的人物并不多,自己一个一个的排查,总能找到那位天下的偷王,千里追风仙高远。
眼看着不远处有个小酒铺,风吹酒幌乱晃荡。酒幌下立着一个大牌子,上写着三个大字“透瓶香”。
王雄一看,心说这个店名起的好。透瓶香透瓶香,透过瓶子还能闻香,可见这家的酒不薄。我这一天一夜从大洪沟赶到阳谷县,折腾的也不轻,先进去喝口酒,吃点菜,歇歇腿也是好的。再者说,茶馆酒肆这种地方是五方杂聚,三教九流都在其内,说不定就能探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想到这,王雄迈步就进了透瓶香,伙计殷勤接待,把王雄就让在了一张靠窗户的桌上,王雄要了两个酒菜,一个饭菜,又要了三两酒,这才落座。他背后背着金顶银鳞枪,进城上街多有不便,早在黑松林内就有小凤给缝了个枪套,把枪头罩住,此时倒也不算太过扎眼。
背着枪坐下多有不便,王雄就把这杆枪摘下来,靠着墙,立在窗边的墙边,自己就坐在窗前,这杆枪总在自己视线之内,距离不过半臂,以防有突发情况,自己好随时一伸手就能把枪抓在手里。
菜不错,酒也不薄。王雄自己一个人连吃带喝,还真解乏。两盅酒下肚,就觉得精神缓上来一些,也不着急走,凝神细听身边人高谈阔论。
突然间,就听见不远处一张桌上有个客人高喝一声:“我跟你们说!”王雄猛地一扭脸,看向那张桌。就见那桌上有个大汉,一脚踩在等着上,一手端着一大个酒碗,喝的面红耳赤。正跟同桌的几位高谈阔论:“咱们县东头,那位张寡妇,可真是漂亮,比领裙园的那几位姑娘还要漂亮!”
王雄微微一笑,扭头刚想喝酒,伸出去端酒杯的手就僵在了空中。
枪没了。
赶紧站起身形四下看,酒馆里面熙熙攘攘,三三两两的喝酒聊天。与片刻之前毫无分别,除了立在墙边的那杆枪,不见了。
王雄的这杆枪,有七尺多长。说是大枪,可并没有达到大枪的标准,真正的大枪长短总要在一丈开外,这杆枪实际属于是花枪,王雄的外号也因此就叫做“花枪”。可即便是七尺多长,立在墙边,离自己只有半臂远近。
王雄当时心里一惊,同时又一喜。惊的是自己仅仅是挪了一下眼神,听了一句闲话,枪就没了,这速度实在太快,简直令人发指;喜的是在这阳谷县内,有如此偷技的人,恐怕不是那千里追风仙高远,也是他的徒子徒孙,自己此行一定能有所收获。
想到此处,伸手喊伙计结账,另一只手就往怀中掏钱。
伙计到了,王雄在怀里的这只手也拿不出来了。
不知何时,钱没了。不光钱没了,就连怀里古瑞能老爷子给的那个锦盒,锦盒里两颗千金难买的黑金丸,还有写给屠剑家人的那封信,全都不翼而飞。
“爷,您吃好了,总共是八钱银子。”伙计殷勤的给王雄擦抹桌案,伸手就要收拾碗筷。
“等等”王雄有点尴尬,可是“没钱”这两个如鲠在喉,就是说不出来。刮风下雨不知道,兜里有钱没钱能不知道么?这么大的雪峰山青龙寨大寨主,下山跑到人家阳谷县透瓶香小酒铺里白吃人家八钱银子的酒饭,这话说出去不让别人笑掉大牙?
可要说被人偷了,这也不成啊。别人能说,普通老百姓谁都能说你们这闹贼,偷我银子包,丢了多少多少钱,这都可以。可绿林道不能说啊,贼不能喊捉贼啊!王雄别看年纪不大,可身在绿林的年头不算短,你占山为王落草为寇本身就占着一个“贼”字,如今贼喊捉贼,上报官府。官府一问:“你姓什么叫什么哪的人,丢了什么?”怎么说呢?给阳谷县县太爷磕头说:“我姓王叫王雄,在太原府外雪峰山落草为寇,跑您这寻找贼王为了反抗朝廷,我在透瓶香酒铺把银子包丢了,您帮我找找?”不像话啊!再者说江湖人,混的就是一张脸,你把钱丢了,说明你技不如人,不仅丢钱,还丢面子,这就算栽了,只有认倒霉的份。
可是这些东西到底什么时候丢的呢?王雄使劲想,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自己什么时候露出的破绽。
伙计不管那些,看着王雄手在怀里不拿出来,面露难色不说话,心理大致就明白了。脸上的表情可就没那么客气,有点不高兴,问道:“这位爷,您是怎么了,三个小菜三两酒,八钱银子,您把钱赏下来吧?”
“那个什么,伙计啊。”王雄这份尴尬就别提了:“咱这酒铺能不能记账啊。”
“记账?”伙计脸冷下来了:“我们这铺子店小利薄,指着这点钱吃饭。账本倒是有,可是您不是我们本地的客人,我们没地方找您去。干脆,您还是把银子赏下来吧,八钱银子也不算多,您也不在乎这点钱。”
“是是是,可是家有万贯难免一时不便,我今天没带钱。”
“阴天下雨不知道,兜里有钱没钱不知道?向您这样出门不带钱,家大人也放心?”伙计势利眼,一看王雄没钱,说话可就不好听了。
把个王雄气的,真有心给他一枪。可是一想,枪都丢了,拿什么扎他啊。今天丢人可是丢到家了,还得给伙计陪着笑脸说好话:“伙计,我这次来阳谷县是找朋友的,等到我找到我这位朋友,一定加倍的给钱。”
“少来这套,今天不给钱您竖着可出不去这间铺子,跑我们这讹吃讹喝,你也不打听打听,我们透瓶香酒铺掌柜的那是什么人物,吃完东西不给钱,我们可要插板打人。”伙计说着话冲不远处跑堂的使个眼色,自己在这看着王雄,跑堂的转身就往后厨跑,看意思是去叫人了。
王雄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脸上这个寒碜啊。打架他不怕,就凭这小酒铺的伙计,来个百八十人,还别说自己换手,就是自己不还手,叫上一口丹田气,护住全身的经脉和肺腑,自己双手护住后脑,双肘挡住面门,双腿夹住裆部,脚后跟挡住肛门。往那一躺,任由他们打,打上三天三夜也不要紧,受不了伤,气功是有的。可问题是这张脸放不下啊,又不愿意扭头一跑,这要是跑了,可就真成讹吃讹喝的了。
正在王雄左右为难,伙计冷嘲热讽的时候。突然间,一只手托着一锭银子,出现在伙计面前。伙计见钱眼开,一看这锭银子,足足得有五两,五两的一锭银子!真得说是心花怒放,两只眼睛就死死钉在银子上,目不转睛。
王雄没看那锭银子,王雄在看那只手。这只手太特殊了,王雄曾经在单家屯汇友楼下枪扎单福的时候仔细看过那位罗阎王的手,与这只手截然不同。罗阎王的手掌宽厚,直接粗大,手指壮硕,指肚浑圆,皮肤黑黝黝的,青筋暴露,一看就是极有力气的一双大手。而这只手,白皙,单薄,五根指头纤细修长,真跟春葱相仿,比大姑娘的手还要漂亮。如果说唯一有一点破坏了它的美感,那就是太大了。如此白嫩的一只手,拖着这五两的一锭银子,这锭银子被这只大手衬的,就好像是一枚铜钱那么小。王雄觉得这只大手,要是单论大小,就是跟罗阎王比起来也不会逊色。
“够吗?”手的主人说话了,声音随和,就是你在人群里随时都能听到的那种最普通的嗓音。
“够够够,足够足够。”伙计连人都不看,双手去接那锭银子。
“八钱银子结这桌酒饭帐,再给我们上几个你们酒铺拿手的好菜,剩下的就算伙计你的赏钱了。”那个声音慢慢的说着,
王雄觉得这个声音真的会跑,好像随时会消失似的。这个人的声音说出口能让你听见,但是绝不会让你留下多深的印象,他说出的那些语句就像是在你耳边的过客,左耳朵进右耳朵出,随着酒铺永不停歇的聊天声和此起彼伏的喝喊声烟消云散。
“这么说来,您姓高了?”王雄也不起身,稳稳当当往那一坐,抬头问道。对于这位偷自己东西的神偷,王雄实在是有点好感缺缺。
伙计拿钱转身走,手的主人就坐在王雄的面前,伸手又拿出一锭五两的银子摆在桌上,也不接王雄的话茬,就那么自言自语的说道:“我自己都没发现我身上有这么多钱。”
说着话,这位就用两只白皙的大手在怀里掏出了一个银子包,然后一锭一锭的往外拿银子,也有银票也有小元宝,摆了小半张桌子,足足得有一百多两。
王雄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他一锭一锭的往外拿银子。银子包是王雄的,王雄一眼就认出来了,拿着拿着,银子拿完了,银子包空了,这人把银子包放在一边,又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盒拿在手里把玩。再看这人背后背着一杆金顶银鳞枪,枪头戴着枪套,也是自己的东西。
王雄真是气不得,急不得。要说生气,对方偷了自己的东西,还明目张胆的在自己面前把玩,故意戏耍自己。可真要发作,自己确实是技不如人,那就怪不得人家恃才傲物。不服高人有罪,眼睁睁你就是能耐不行,生气也没用。
这人也不看王雄,就在这自言自语:“你看看,我这总共有十二锭银子,五两一锭,总共是六十两。刚给了伙计一锭,现在还剩十二锭。这包银子可真不少,够我花好长时间了。”
正说着,刚刚转身离开的伙计又回来了。一脸的尴尬,搓着双手:“那什么,两位爷,您刚给我的那锭银子,我是不是没拿走啊?”
手的主人生气了,训斥伙计道:“怎么会没拿走,这酒铺上上下下这么多人,众目睽睽之下,刚刚是你双手接走的,你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