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大忽力革台

  刘志诚按汉制埋葬了生母,也在这里住了下来。为了保护我,他穿起了蒙古人的服装,取了蒙古名字,学会了蒙古语言。那时他虽然强壮却从不惹事,受了欺负也不反抗,只默默地放着他那几只小羊,偶尔也帮人医病放牧,在族人眼中是个老好人。
  有一天,他郑重其事地取来一个精致的鹿皮盒子,将里面的一把黑色的古剑交给我,告诉我这是我们刘家祖传的宝剑,大师欧冶子铸的最后一把剑,只是没有名字。希望我能用它来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我把剑接在手中仔细看着,分量很重,剑体黝黑非铜非铁,看起来很通透,剑刃泛着渗人的寒光。不知为何,我感觉这把剑我曾用过很久很久,久到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岁月。
  从那天起,莫日根或是刘志诚老人便开始教我剑法,说是剑法,统共只有一招,只是变招极多,基础变化就有三百六十招,每个变化还要细分,师父说这是一生二,二生三乃至万物的至理。
  我资质还算可以,但耐性很差,总是练一会就去玩了,经常学了后面的忘了前面的,所以进展缓慢。不过莫日根是个很好的老师,不厌其烦地教,从不生气也不训斥,我想多少有我是刘家少主的原因吧。
  就这样我在莫日根的教导下长到了二十岁,他和养父母都叮嘱我不要透露自己的汉人身份,我知道这是为我好,所以有外人的时候我一句汉话也不说。
  草原的生活是轻松愉悦的,如果没有战争,我可能会这样一直活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或是这个记忆的终结。
  乞颜部的骄子铁木真早已变为成吉思汗,草原上最大的王。他虽不再年轻,仍有雄狮一样的野心。刚从遥远的西域回来,便要惩罚背盟的夏国。七年远征让他灭去了庞大的花剌子模帝国,也使自己的军队元气大伤,只能在草原各部落中挑选英勇强壮的男子予以补充。
  我们这个部落是当初由战败的塔塔儿部分出的一支,初来时只有一千多人,经过二十余年的休养生息,现在已经有三千多人了。部落头领叫伊尔汗,是塔塔儿部原首领篾古真薛兀勒图的第七个儿子。草原人信奉血统,伊尔汗在父亲被杀后投奔了铁木真的义父王罕,王罕为收买人心不仅没有为难他,反收他为义子,让他领导我们这一部塔塔儿人。
  因王罕的关系,伊尔汗也成了成吉思汗的兄弟。若不是后来王罕与铁木真翻脸,他在草原中的地位要比现在高得多,如今也只能作这三千人小部落的族长了。
  大汗似乎预感到了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远征,所以希望把整个草原的力量都调动起来,只能成功没有失败。他派手下四獒之一,勇猛又不失精明的速不台来督促此次征召。速不台不负所托,在草原上不辞辛劳地奔波数千里,跑遍了十几个部落,为大汗召集了数万健儿。
  这一日,速不台来到我们西南塔塔儿部,伊尔汗不敢怠慢,向他承诺部中所有三十五岁以下的男子都去出征,为大汗贡献一份力量。
  事有凑巧,这几天正赶上成吉思汗举行大忽力革台的日子。大忽力革台是草原上最大规模的盛会,也是那达慕大会的前身。伊尔汗宣布,要在大会上选出部落第一勇士,担任部族出征队伍头领。不仅如此,他还会把自己唯一的女儿,草原上的明珠宝盖公主嫁给他。
  我们西南塔塔儿部族十分弱小,族长的女儿本算不得什么,只因伊尔汗和大汗有兄弟的名分,公主这个尊号才得以保留。
  这个消息一传出,部族中的小伙子们都沸腾了,原因很简单,宝盖公主有着白缎般的皮肤,海贝般的牙齿,最动人的还是她那双月亮一样闪亮的双眸。她是塔塔儿男人心中的女神,只需一个眼神,就会让最雄骏的苍鹰落在地面,拜服在她的脚下。
  因为部落不大,谁有本事谁不行大家都很清楚,推来选去,很快挑出四个小伙子来竞争这第一勇士的称号,不过这里面却没有我——四人分别代表着部落中的四大家族,而替我养父母家族出战的正是哥哥阿尔穆——他不仅是长子,且生得五大三粗,骑射,摔跤都是好样的。
  说来可笑,在这个记忆中,从十二岁第一眼见到宝盖起,我便深深地爱上了她。只因汉人骨子里的羞涩和身份地位的差距,我不敢对她表露半分,最多只在她大帐旁远远望着,一丝丝挤出内心如火的思念。
  我从不关心任何事情,心里只想她,她是我在这世上唯一有兴趣的事物。而这次有望娶她的大会,我竟没有机会参加!命运不会因为你的爱恋何痛苦而做出一丝妥协,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听闻此事后我默默骑着自己心爱的白马,狂奔到草原深处,痛苦地对天空大喊:草原母亲,唯一的真神啊,我向你发誓,在世上找不出第二个人像我一样爱她的人,如果和她在一起,我会像白羊一样温顺地守在她身旁,可为何要如此对我?
  我拼命地喊着,发泄着,痛彻心扉,直喊到声嘶力竭才擦干泪水,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回去。在人前我还是那个我,有些事只能烂在心里,和现实生活毫不相干。
  第二天,大家都身着盛装来到伊尔汗的大帐前参加盛会。伊尔汗,妻子乌兰夫人,还有浑身放着光彩的宝盖公主一同坐在帐前狼皮椅上,正中位置坐着一位高大雄武的将军,须发半白,看来便是速不台了。桌上摆满了炒米,手抓肉,奶茶,瓜果等精美的食物,十几位侍女在一旁侍立着。
  这时的我已有了现代记忆的植入,一见宝盖公主的眼神顿时浑身战栗,原来她竟是若干年后的苏云江!你若熟悉一人,不必通过他的长相辨别,一个声音,一种姿态,一个眼神足矣。
  那清丽的目光,婀娜的身形,不是苏云江又是谁?
  在他们面前,一个十丈见方的擂台已搭建起来,自然是用来摔跤的。伊尔汗见人来的差不多了,起身高声道:“草原的风吹向远方,草原的鹰自由翱翔。草原的狼嫉恶如仇,草原的勇士,勇猛无双!”
  这是部落首领讲话时固定的开场白,大家到这里会一片欢呼,类似今天的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一类的话。他话音刚落,三千人果然一同欢呼起来。
  他环视一圈,感觉很满意,继续说道:“唐兀人(夏国)欺人太甚,屡背盟约,欺骗草原上最大的王,天赐的勇士,绝世无双的成吉思汗,我们草原的儿女,苍狼白鹿的子孙,会答应么?”
  “不会!”人群像被洗脑一样一起高声吼道。
  “对!决不答应!”伊尔汗也进入状态,满脸通红,又说了几句拉仇恨的话语才坐下。速不台也起身讲了几句,他身高八尺开外,看年纪应在五十上下,不过声音依然洪亮,一听便知在用丹田发声。
  他的话言简意赅,而且有些不耐烦,估计已在各部族说腻了。意思无非是唐兀羸弱,此战必胜,大家会带着敌国的金珠玉宝和美女凯旋而归等。
  领导讲完话,一个年老的萨满祭司当众宰杀一口白羊祭天,得到吉祥的预兆(天空出现一朵白云)后便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在人们震天动地的欢呼声中,四个被推选出的勇士身穿皮褂依次走上擂台,这几人我都认识,俱是部族中强壮有力的人。除哥哥阿尔穆之外,其余三人分别是哈斯巴根,哈尔巴拉和巴雅尔。
  哈斯巴根是四人中体格最壮的,按今天标准看,身高约一米九五,当时的人普遍较矮,男人长到一米七就算猛男了,他往那一站比其余三人高出一头多。体重大概三百多斤,胳膊上的肌肉鼓胀着,除了一张典型蒙古汉子的脸外,其余部分同好莱坞影星道恩强森一模一样。因其身材高大雄健像头蛮牛,所以人们一般叫他蛮牛。
  哈尔巴拉则有些瘦弱,长着一双暗淡无神的眼睛,一天天总是无精打采的,今天也不例外,萎靡不振地站在台上。但他却是部族中第一神箭手,每次狩猎都会满载而归。
  巴雅尔较为综合,不高不矮,相貌也很和善,像个读书人。我从没见过他和人打架摔跤,不知道他到底怎么被选上的,估计是靠着家族的势力。
  哥哥阿尔穆沉稳,冷静,心理素质好,可他的能耐我是清楚的,应该远不如前面的蛮牛和哈尔巴拉,只希望他走走形式,平安无事就好。
  四人站定后,速不台边看边点头,同伊尔汗窃窃私语,似乎很满意塔塔儿人的身体条件。然后对祭祀使个眼色,老祭祀会意,起身高声宣布,苍狼白鹿的子孙要用战马和利箭征服眼前的一切,为表对天神的敬意,先比试骑射。
  四人从台上一跃而下,分别跨上了早已备好的战马,接过比赛专用的弓箭,等待祭祀宣读比赛项目和规则。
  祭祀和伊尔汗商量一下,说比射鹰,可实际上草原上空很少有鹰,而且地面上这么多人,就是有鹰也不敢来。四人拎着弓仰天看了半个时辰,一只都没见到。速不台有点不高兴,低头只是喝酒,伊尔汗不敢得罪他,命人将自己平时驯养的十只金雕放出去,当活靶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