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钢笔

  李文疏不知忙到何时,屋外已是漆黑一片,台灯温和的光映出他的身影,挺拔却有些消瘦。终于他合上最后一份文件,舒了口气。
  竟然觉得有些饿,看来一盘糖醋排骨是不够啊。
  刚想把小屁孩拉起来给他煮宵夜,却看到墙上的钟指向了凌晨一点。
  李文疏想起小屁孩蜡黄的脸,有些罪恶感。突然又想起什么,拉开抽屉,取出一个盒子,打开。
  那是一支黑色软漆身,银色镶边的派克钢笔,他在国外读书时买下的,当时他买了一金一银两只,平时多用金色,这只银色的还没有用过几次。
  便宜你了。
  李文疏笑笑,又拿了一瓶墨水,推开程雨的房门,放在她的床头柜上。
  程雨已经睡着了,但床头灯没关,于是他看到了她枕边还翻开的数学书。
  看来是看书看得睡着了。
  李文疏帮她把书收起来,盖好被子,关上灯,悄声走出去。
  他丝毫没有考虑过,一个小屁孩用他这支派克钢笔会不会不合适,比如说用两天就给摔坏了,或者顺手送给别的小朋友了。
  他所想的是,那盘糖醋排骨确实不错。
  半夜的时候,程雨醒了。
  她隐约记得自己刚才好像在看数学题,怎么现在好好地待在被窝里了。
  她有些口渴,起床出门准备摸到厨房倒杯水时,却听到隔壁房间里传出细碎的声响。
  别墅的房间隔音效果都是不错的,但今天李文疏的房门竟然只是虚掩着,那些细碎的声音便是从里面传出的。
  程雨眨巴惺忪的眼睛,非常下意识地推开李文疏房间的门,走了进去。
  床头灯没关。
  李文疏还穿着下班回家换好的家居服,虾着身子躺在床上,也不盖被子。
  现在的他额头上汗水淋淋,蜷缩着身体,眉头紧皱,双手握成拳,嘴里时不时叫“妈妈,爸爸”。
  程雨的第一判断是,大哥哥很痛苦,他一定是做噩梦了。
  她刚失去父母的时候,也是每天晚上做噩梦,于是吴伯就抱着她,把她摇醒,跟她讲故事。那样她就会好很多。
  她想大哥哥应该是愿意听她讲故事的,她可记得很小的时候,大哥哥会到花园里听她讲故事。
  于是她蹭到李文疏身旁,用袖口给他擦去汗水,然后握着他的拳头,开始讲她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可爱的小王子,他被坏婆婆带到了一个很高很高的塔里……”
  程雨非常自然地把公主和王子的角色换了,于是最后的结局变成公主打倒了坏婆婆,救了小王子。至于小王子是不是长出那么长的头发逃出高塔的,她一点也不关心。
  她不知道,李文疏的梦里真的出现了一座高高的塔,但是没有王子,也没有公主。他攀着墙上的树藤往上爬,一直在爬,因为他看到在塔的顶端,有一道光,它不是很亮,但却吸引着他不断攀爬。他想到达那里,那个有光的地方。
  从此程雨莫名其妙给自己找了个差事,只要她能醒来,就会偷偷看大哥哥有没有做噩梦,如果做噩梦,就给他讲故事。那时李文疏的房门都是不落锁的,那时李文疏时常做噩梦。于是程雨就更加睡不够了。
  第二天醒来时,李文疏身上乱糟糟地盖着被子,他想,自己是因为太疲惫了吧,睡着了都不知道。收拾一番后,他又一身清爽,精神抖擞。
  早餐还是程雨准备的,一份炒滑蛋,一杯牛奶,几片面包。而那个小屁孩,啃着一个包子就去上学了,她要去早读。
  这份炒滑蛋几乎能成为程雨的招牌菜了,李文疏想。但很快又觉得,或许糖醋排骨才是。
  那天程雨很开心,因为她有了一支新钢笔,这支钢笔真好写啊,不会断墨,不会硌手,她甚至觉得这支钢笔写出的字都是那么好看。于是她下定决心,好好爱护这支钢笔,最好用一辈子。
  下午放学,做完所有家务和晚饭,她便兴高采烈拿出这支钢笔练字帖。这时吴伯却一脸神秘兮兮地拿了书过来,程雨一看:“多宝塔碑——跟名帖练钢笔书法”。
  哦,这个也是钢笔字帖。
  吴伯喜滋滋地告诉她,这些是先生小时候练字用的。
  程雨疑惑:“大哥哥也要练字的吗?”
  她还以为她的大哥哥天生字写得那么好看的,他的字她是在书房见过的。
  “当然要练,哪有什么是不经过努力就可以有的?”吴伯想了想又说,“不过现在先生不练这个了,他练毛笔字。”
  程雨翻了翻那本字帖,和她以往练的字帖都不一样,里面写的内容她也看不懂。但她想,既然大哥哥通过练习这本字帖,把字练得那么好看,那她也努力地练,也会练得像大哥哥那么好看的。于是低下头去认真练字。
  吴伯欣慰啊,他就知道他家小少爷没那么残忍的,不然怎么会让他给程雨找这些字帖呢?小少爷还说他养孙女,自己还不是把程雨当小孩子养。
  但他又想想,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可他终究没想出是哪里不对。
  李文疏回来得有点晚,看到程雨在旁若无人练习《多宝塔碑》,满意地挑挑眉,然而凑近一看她那非常不利索的笔画,真心觉得浪费了他那支钢笔。
  接着他又鬼使神差地,弯下身,伸手握住她握笔的手,一笔一划带着她练习。
  “你那样练,练到下辈子字都是丑的。”
  程雨扁扁嘴,感觉在李文疏的带领下,她的笔画写得又稳又端正,瞬间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天赋的嘛。
  从此李文疏莫名其妙给自己找了个差事,每天只要有空,带着程雨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