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 反将一军
低头,嘴角扬起了一个微不可察的弧度,盛雀歌再抬头时,从容不迫地对审判员说:
“审判长,我需要调整原告所提交的证据,第一份证据请求撤回。现在我将提交一份,2019年7月18日从龙城分行调出的,原告的打款单,这份打款单依然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曾于2018年3月21日借款人民币450万元……”
盛雀歌淡然呈出新的证据,而这一份证据上有银行所盖公章,至少能够让审判员看到盛雀歌的态度。
“请问被告律师,这一份证据还有任何问题吗?”
这下不只是被告律师,刚刚还指责盛雀歌的原告都呆住了,他猛地看向这份新的证据,哆嗦了半天,难以置信。
这当然是真实的汇款单,不然他也不会这么吃惊。
有了这一份证据,先前所提交的撤回,原告对盛雀歌的指控也就是不成立的,这是在流程内可以实施的行为,只要想到了这样的解决方案,一切都可以变得很容易。
盛雀歌如在狂风中屹立,即便是狂风暴雨袭来,也岿然不同。
即便刚才面临的局面对她十分不利,盛雀歌也没有丝毫的紧张,她做好了准备,所受指控时也格外淡然,极为自信的表现让她和原告形成鲜明对比,法官会在这样的情形下认为谁的言语更有信服力,也不言而喻了。
盛雀歌在原告已经慌乱不堪,庭上气氛变得诡异之际,冷静陈述着客观事实,嗓音清列,掷地有声:“我作为原告律师,责任是针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在委托阶段,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当事人有义务向承办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如果有隐瞒事实情况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审判长,我建议法庭就扰乱法庭秩序和伪造证据的行为,严惩原告。”
原告律师反过来建议法庭严惩原告,事情走向一发不可收拾。
盛雀歌并未担心,她相信审判员会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果然,今天的庭审因为这一出出闹剧到此结束,需要择日再审,而到时候可就不只是欠款那一出,原告的所作所为,显然已经触犯了法规。
而站在盛雀歌的这个角度来说,她赢了。
下庭后,连被告律师都来赞叹:“盛律,经此一役,你可是要名声大噪啊!”
盛雀歌微笑:“您也非常专业。”
如果不是被告律师发现了原告所提供证据的问题,这一出戏还真的不好演下去。
原告想要指控盛雀歌,然而她直接甩出了真正的证据,也就证明了原告在撒谎,审判员也不傻,知道该如何判断是非。
相信今天在场的所有旁听者,也都会为盛雀歌的临危不乱而赞叹,即便他们不明白原告行为的目的是什么……
盛雀歌也没急着离开,因为她知道审判员很快来找自己。
至于刚才坐在旁听席上的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