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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门严查。如此劳民伤财的行径,在监察院院长看来,绝非一人所为。起码也是北镇司重要官员才能办得到的。
  就为了一块玉,如此大动干戈,院长实在想不明白,陈炼要做什么。但隐约之间,他总觉得那东西中必然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身旁,飞鹰上前,在院长耳边悄声嘀咕了两句,听得院长眼睛一惊一乍。当说完后,他有吃惊地盯着飞鹰,随后头向外头撇了两下,飞鹰立刻明白院长的意思。
  可飞鹰刚走到门口,院长喊住,“切记,不要露出半点痕迹。”
  话是这么说,但其他人能看出,院长内心依旧布兰不惊。
  深夜,打更的已经敲了三下,城内已经寂静无声,大部分人都陷入了睡梦之中,只有少数几个混迹街头的,貌似还在街边嘀咕来嘀咕去。争那些个没有意义的是是非非。
  一道黑影,犹如鬼魅,突然从几人跟前闪过,还没等看清什么情况。几人中有两人已经倒地不起,鲜血沿着地面一点点地往外渗透。
  剩下的三人大惊道,“出人命了,出人命了!”打更的本不想搀和,半夜出人命的事,让谁都觉得心里发毛。奈何其中一人望见打更的,赶忙上前挥手,“快,快,报衙门!”打更的这才缓过神,急忙向官府跑去。
  按照古修城的律法,城内出命案,自然是告知北镇司。而此时此刻,能够从衙门中调出来的人,恐怕只有北镇司两个看门的。
  打更的把事情简单地说了下,两个看门的中,一个年纪大点的,有些无可奈何,“现在府上没人,都出去办案了,这档口应该还在城门口。”指着另一个看门的,“你跟他先去,我去找府首大人。”
  北镇司的府首,其实也没出去办什么事。年纪大了,人都快退休了,好不容易有个清闲,懒得管那些手下七七八八的动作,反正跟他没什么关系,爱怎么折腾他倒也无所谓。就是别整除个什么事来。
  于是他这会儿,其实人在青楼。到底是上了岁数,别人折腾了一宿,差不多都睡了,而他,折腾了半天,连一次都没过去。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府首大人是吃了什么药,好是厉害。
  可唯有刚才肌肤之亲的女子最是清楚。说到底就是不行了,人老了,经历不够,那最凶狠的地方,怎么捣腾都已是软趴趴的蘑菇。
  女子看着,眼神中满是讥笑,可又能如何?好气不打一处来,却也没怎么牢骚,他也晓得,人家女的有这个资格看不上。
  也就在这个时候,外头听到一个慌里慌张的脚步声。或许是自己有什么预感,抬头看向门外,“咚咚咚,”急促的几声敲门之后,小声地说道,“老爷,出事了,出事了,外头闹人命了!”
  一听出人命,说真的,府首干了几十年,什么死人没见过?人命案子,怎么也都有上百件了。一边刚好累得有些气喘吁吁,一边直接挥挥手,也不管隔着门的手下看没看见,还是不耐烦地说,“一个人命案子,找我干什么?让那几个年轻人弄不就结了?反正我这位置,再过几日就是他们的了。”
  真是够宽慰的,听着也确实是这个意思。然而那看门的手下可不这么想,急忙说,“大人,其他人都跑去看门了,府上都没人了!”
  现在轮到大人觉得合情合理了。只是回头细想,“不对啊!我还没下去呢,怎么都把我放哪了?当我成杂役了?”
  嘴里叫骂的同时,一掌拍在桌子上。依旧躺在床上的女子,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击,给震得心中突突,魂不守舍。
  见自己的举动吓着了他的宝贝,府首赶忙上前,“我的宝贝,你别怕,吓到你了?刚才我是一时来气不是?”
  女子使劲用手摁着自己的胸口,嘴里念叨着,“你倒是……这床上没见你如此微风啊!”话一停,生怕刚才那句,让外头自己的手下给听见,觉得实在丢脸,回头看到女子一边摁着那上下起伏的山峦,突然嘴里又蹦出一句,“只是你刚才那声雄威,还真是让人着迷。”
  嘿,还别说。都这个岁数了,按理说都快退休了。对于一些个马屁,府首大人是根本没打心眼里去的。可自己的宝贝这么一说,还真就威风上眉,眼神如焗。就连那胯下的骡子,此刻都好像成了骏马。
  既然骏马雄起,府首想乘胜追击,可是这会儿他又看不懂对方了,只听女子变得根本不像青楼女子,而是犹如一位贤妻良母,“既然你有公务,那就要以大局为重,否则算我白看你了。”
  这话说的,府首都觉得对方是不是今天也吃药了,而是还是吃错药了?但谁让他疼惜呢?将衣服换上,马不停蹄,拉开房门,刚要踏出去,撇过头,“香儿,你等着,老爷我把这事完了,回来就把你赎了,娶回家。”
  香儿听着,立刻就愣住了。本来斜躺着用被子裹着的玉肩,也掉了去。她自己却浑然不知。也不知她此刻是无奈,还是欢喜。
  回到城门,因为今夜要把守城门要害,寻得身上有那块玉的人。起初,为了让这件事成,叶红假借族长的手谕,发到北镇司。
  府首其实一开始是疑惑的。这种事不该让族长亲自发的,似乎有些小题大做。然而柳青官在一旁穿插,思来想去,府首还是准了。如此一来,就发动了所有北镇司的人去执行。
  此时此刻,因为时间过去了大半,都是半夜了。慢慢地,有些人就开始有些不解了。一来,夜里来往的人也很少,二来,倒不如把城门关了,也不会有什么妨碍。可那道令却是非要连夜执勤,实在让所有人都没有办法理解。
  府首来到案发地,发现地上躺着两具尸体,尸体面部早已百得彻底,背后的血迹也已经大过两个人的面积,看来人已经无妄了。
  蹲下身,府首看了看尸首,又命人将尸首翻了个身,发现两人都是身后被捅。如今身旁又没有仵作,不得已,凭借着经验,府首命人将尸首的背后衣服给划开。
  不多时,衣服划破后,就看到两道明显的刀痕,皮开肉绽不在话下,只是在一瞬间,那刀口也太大,太长了吧!
  “究竟什么样的人,能在一瞬间,划开几乎整个腰的宽度,同时深度也是如此恰到好处,既没有直接懒腰斩断,又可以让人缓缓倒下?”
  乍一听,感觉这话很矛盾。既然要杀人,划开那么大口子,就一次性解决了算了,为什么要慢慢放血而死呢?
  答案只有一个,“这杀人的,他的杀人习惯就是喜欢这么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