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二章 阿骨朵献计

  刘争的这随口一说,就让这军帐里的人,眼前一亮。
  特别是阿骨朵,阿骨朵是能够听懂刘争说话的,虽然他不懂刘争口中这个计划,可是听见刘争说到最后的那一句,坐收渔翁之利之力的时候,阿骨朵就明白,刘争肯定是有把握对付范蔓的。
  在心里仔细想了一番刘争的话之后,阿骨朵明白了刘争是要利用混氏王朝残余势力对抗范蔓,然后再趁着两败俱伤的时候,统一整个扶南国。
  本来阿骨朵在来这里的时候,还认为扶南国并不会这么容易被刘争的大军攻破,可现在听见了刘争的计划,再加上这扶南国确实发生了政变。
  这就让阿骨朵也明白,扶南国败亡的可能性极高了。
  趁着现在自己还被刘争招降,成为了刘争的人,阿骨朵一咬牙,在这个时候继续冲着刘争说。
  “大人,我有一个计划,可以让大人的这个坐收渔翁之利的想法成功实施。”
  阿骨朵的毛遂自荐,便引来了刘争的注意,也是好奇这个家伙想要说什么。
  “阿骨朵,你有什么计划,说来听听,若是你的计划真的能够助我打下这扶南国,我可以赐你汉姓,让你成为这扶南新的太守!”
  刘争知道什么叫赏罚分明,阿骨朵如此积极的出谋划策,肯定是想要获取刘争的奖赏回报,那刘争自然不会吝啬,直接就开口许诺了主意让阿骨朵心动的东西。
  无非就是权势和财富。
  果然阿骨朵在听见了刘争的话之后,脸色大喜过望,也不敢犹豫,当即就将自己的计划开口说了起来。
  “大人,那混盘盘虽然是扶南国的国王,但是他并不是老国王的长子,而是次子,老国王混盘况一共有十几个儿子,这些儿子都未扶南国付出过很大的气力,不过混盘盘是老国王最喜欢的儿子,才最终得到了王位。”
  阿骨朵毕竟是一个扶南国的人,对于扶南国的一些历史,还是比较了解的,所以开口就给刘争描述起了一些关于扶南国历史遗留问题上了。
  对于阿骨朵所说的这些消息,刘争也能够听出一些内容,没有打断阿骨朵,让阿骨朵继续说。
  “混盘盘继承了王位之后,并没有让自己的兄弟都在王城附近,而是将兄弟们打发到了各地的边疆,其中最有实力的大王子混盘毫,就在王城不远。”
  “混盘毫知道自己的弟弟被杀了之后,肯定不会心甘情愿臣服于范蔓的,他肯定会讨伐范蔓,我们只需要唆使一下混盘毫就可以让混盘毫去攻打范蔓,到时候我们坐收渔翁之利就成了。”
  阿骨朵对扶南王国的局势,比刘争要了解的多,所以通过阿骨朵的描述,刘争也大致能够想到一出宫廷大戏。
  “这混盘毫是什么情况?”
  当然,刘争不可能仅凭阿骨朵的一句话就直接被阿骨朵说服,刘争也要问清楚这里面的一些关系,确定阿骨朵所说的这个计划能够成功之后,计划执行的成功几率大不大,才会选择按照阿骨朵所言的事情执行。
  “那混盘毫本是太子,早年还是混盘况当国王的时候,混盘毫被派去攻打附近各个小国,为扶南国打下了很大的基业,正是因为这样,混盘毫对于王位其实并不是特别看重,他心在开疆扩土,而不是呆在王城里当一个没有自由的国王。”
  “扶南国本来就有两个军团,一个是有混盘毫率领的混氏亲信军团,别分驻扎在扶南国各地的边界,征战各个小国,还有就是有范蔓率领的国王军。”
  “这一次范蔓所率领的国王军损失惨重,所以范蔓篡位才会这般轻松,这个消息只怕已经被混盘毫知道了,至于混盘毫为什么还没有回来对范蔓动手,我暂时还不清楚,但混盘毫不管怎么说都是混氏皇室人员,他不可能看着范蔓篡位的。”
  阿骨朵对混盘毫所知道的也不多,不过既然这混盘毫能够成为刘争的棋子,刘争就觉得不妨一试。
  “那好,阿骨朵,我就信你一次,我命你去出使混盘毫,希望你能说服那混盘毫进攻范蔓,如果他们真的能够打起来,让我们从中谋利的话,那我许诺给你的事情,一定给你。”
  刘争反正此时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有阿骨朵的提议,不管有没有用,试一试,总是没有错的,当然刘争也不能完全信任阿骨朵,他也担心阿骨朵这个家伙会和混盘毫联合起来,万一混盘毫和范蔓二人联合了起来,那堆刘争而言也不是一个好消息。
  虽说这种可能性不高,刘争也不用太过于担心,不过提防一下总是没错的。
  给阿骨朵命令之后,刘争就让周朝负责此事,和阿骨朵一起,前去那混盘毫的地盘。
  刘争的人马没有贸然去进攻范蔓,而是在这个时候故意撤军,撤回了占族人的王城,打算在这里慢慢和范蔓的人耗下去,五万大军虽然粮食都是一个问题。
  可如今刘争已经命周泰的五千水军打通了水运航路,从交州运输粮食过来,也轻松。
  就算周泰运量的速度不快,刘争也不慌,之前击败范蔓的时候,缴获了范蔓大量的粮草辎重,所以短时间里,刘争并不缺粮食,五万大军在占族人的领地里,驻军两三个月的时间,很轻松,一点都不慌。
  而趁着现在已经是春季,刘争还能够让手下的人,帮助占族人开垦一下良田,毕竟这里有很多地区,是可以变成良田使用的,只是占族人,对于农耕,并不是很重视,才导致这里的田地耕种的不多。
  刘争在这边暂时安营之后,阿骨朵和周朝带着小队人马,开始前往混盘毫的地盘。
  混盘毫作为混氏王朝的皇族人,虽然有很大的功劳,但也正是因为他功劳太大,惹得国王忌惮,所以他的地盘,距离王城有些远。
  阿骨朵和周朝二人带着小队快马加鞭走了四五日才到达混盘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