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关于圣归宗
“好哩,你想要几人间?”小二问道。
“两三人间的就可以了。”天赏说。
“好的,请跟我来。”小二说着在前面走,把二人带到一间小巧精致的雅间里。
里面恰好可以容纳三至四人,但却透出一股浓浓的书香、清雅洁净之情。
主仆二人坐定后,天赏扔出来三颗灵石,掷在桌子上,一脸的不可一世。
爽快地说道:“把你们这里的美味,全部都贡献出来!以这三枚灵石的量来做。”
哇!金主,又来了一位金主。这还是成色相当不错的灵石啊!小二心说。
在他的心中,这二人一顿饭也就三个铜币足够了,就算是所有的招牌菜加起来,也不过十个金币。
相当于一个灵石就足够了,可是这姑娘一扔就是三个灵石。
那就给他们做足三灵石的美味佳肴吧!
估计小姑娘这是要大摆宴席,宴请谁吧?
“啊,小公主,您稍等,我这就为您去做。”
这乌苏一看,这灵石好使啊,在这个世界能换到食物,他有点对这个东西开始感兴趣了。
但是,乌苏盯着小二的脑膜看了又看。
心说:好想吃了他的脑髓啊!这个小二的脑髓一定很嫩,很新鲜,很好吃吧?
然后又将自己鄙视了一番:呸,呸呸,这是毒物,吃了会死,本苏还不想死,所以,不能饮鸩止渴。
在丹王的面前,他却压根就没这种想法。
再转眼时却发现,天赏狠狠地瞪着他。
立即吓得面如土色,低下头去,从此再不敢有这种龌龊的想法了。
天赏问道:“在想什么呢?我告诉你,最好给我老实点!”
“是,是,主人教训得是!”乌苏低下头,老老实实地说。
心想:我刚刚都告诫自己了啊,也幸亏刚刚告诫了自己,要不然,肯定会被她掐死的吧?
一想到这里,乌苏又是吓得一抖。
不一会,小二把美味居里的各色好吃的,都一一端了上来。摆满了一大桌子,足足有一百多道美味。
有些甚至还做了好几份,果然是钱多份量足。
看得二人很惊讶,哇,这多好吃的啊!闻着也确实很香。
因为小二报告了老板后,老板一看到了这三枚灵石,眼里直放光,他认为:这小姑娘,这等贵客,可不能怠慢。
这说不定,爱上了这里的美味后,下次还会带朋友来此吃饭,那就是灵石啊!
肯用灵石付帐的人,在天牧城,可不是一般的人,那就是比皇亲国戚还尊贵的存在。
于是,立即给二人赠送了最上等的饮品。
怕让小姑娘等久了,还让所有的厨师,优先为她服务。
所以,天赏的话刚刚说完不到三分钟,好吃的东西就开始陆陆续续地一一端上桌了。
天赏和乌苏开始享用着美食,再加上乌苏今天飞行了这么远,消耗的体力也是不少,所以,胃口就更好了。
哇,真是好吃!这可比当初在赤澜大陆,博古那里的饭菜还要好吃呢!天赏心说。
乌苏也开始学着用筷子吃饭,尽管一开始很生疏,迫于天赏的威严,却也不得不学习人类的礼仪和用餐习惯。
“哇!这简直太好吃了!”乌苏被这好吃的食物激动的眼泪都流了出来。
这可是他在人间的第一顿饭。
而且,又是在这种天字一号的酒楼吃,自然味道不错。
看来,自己的选择可是无比正确的,跟着主人有好吃的,好喝的,这日子可是胜过了自己当初吃脑髓的日子了。
那东西跟这里的美味比起来,扔,扔,扔个十万八千里远!
现在才知道,当年做乌苏王的那日子过得简直就是乞丐啊!
哪里跟得上这些美食的一半的一半的一半好吃?
乌苏吃得鼻涕口水直流,看得天赏很是嫌弃。
“喂,喂,喂,注意形象,太丑陋了,太粗俗了。”天赏嚷道。
“嗯嗯,嗯,主人!我,我慢点。”乌苏虽然回应着,可是还象是有人要和他抢一下,在狂吃着面前的美食。
很快,他面前的碗碟里的食物都被他洗劫一空,直到吃得他直想放声高歌一曲。
太美妙了!人间真是太美妙了!简直是妙不可言。
这一辈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原来,是在人间,难怪世人都留恋人间,吃到了人间的美味,我也不再想回阴司了。
更何况这里一片明丽,五颜六色,人间真是天堂。
乌苏顿时在这一顿饭之后,彻底爱上了人间。
自从,对人类的脑髓再也没有半点兴趣了。
二人在天牧城排名最第一的美味居吃饭,自然来这里消费的人也是非富即贵了。
天赏自从吃了师傅烤的肉后,却对这些美味居里的美味,已经不那么在乎了。
所以,二人坐在雅间里,天赏很快就吃饱了,那乌苏却继续享受着美味。
天赏因为到了凝气六阶的修为,自然可以听到隔壁房间里面有人在讲话。
其实,并不是这房间隔音效果不好,而是,他们没有设结界。
天赏和乌苏只要想听,自然都能听到这附近的人说话声。
“我这回一定能赶上圣归宗的收徒时间,希望能够顺利进入宗门吧!”一个年方十八九岁的青年说。
“圣归宗收徒简直太严苛了,竞争又太残酷,没有灵根的不要,超过二十岁的不要,资质差的人也不要……”另一个二十来岁的男青年开始讲着圣归宗的事情。
圣归宗?这不是我即将要去的宗门吗?
一听说是圣归宗,天赏立即提起精神,洗耳恭听着。
别看吃货乌苏正在享受美食,耳朵却也没闲着。
“你们知道吗?圣归宗有一位丹王叫阿刁,听说,几百年来,他都不肯收一个徒弟!最近三年,听说,他打算收一个弟子了。”男青年说。
“谁要是有幸成为了他的弟子,这辈子可就注定着吃香的喝辣得富得流油不说,那还是万般受人尊敬!
唉,我当初就想成为他的弟子,冒着生命危险吞了三种兽火,合成了一种灵火,想成为丹师,只可惜……。”又有一位男青年叹息道。
天赏一听,心说:什么?丹王阿刁,我师傅?他几百年都不收一个徒弟?如今却要收徒?看来胖老头没有骗我?
天赏听到这里,忍不住想用自己的神识去看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可是又觉得十分不礼貌。
于是想到了自己在灵魂方面可算是高手了,于是,就分了一道魂力进到了几人的屋子里查看。
只见这位男子穿得是蟒袍玉带,面庞清秀,而且还是炼气八层的境界,火灵根。
比起自己的境界都高啊!
奇怪啊?这阿刁师傅这么没眼光呢?这小伙子比我更有实力啊,师傅为何不收他为弟子呢?
看来刁小鱼可真是个胖胖的怪老头啊!
同时,天赏对圣归宗隐隐有些期待起来。
“圣归宗的掌门叶荣华,据说也有个怪癖,每三年一次招收新弟子时,他都会在众多的弟子之中,选一名新人作为谪传弟子。”这个身穿着雪白文士服的男子笑着说。
整个人看起来,给人一种高贵典雅的气质,长得白净英俊,身材高大,一看就知道这位公子出身好。
“噢,这可是个好怪癖啊!说不定咱们三人中,就有一个人会被他看中,被选为谪传弟子呢!”又一个男子笑着说。
这个男孩子面庞清秀,比起文士服的男子略微要黑点。但给人的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
“哈哈哈,若能相中我们中的一个,那位一定要请客啊!”火灵根的小子笑着说。
“那是必须的!还要到这美味居,海吃海喝一顿,庆贺一番。”另二位异口同声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