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事不过三

  沿着同样的路返回未免无趣,庞榭现在的实力放在北荒郡也算是小高手一枚,索性大着胆子绕了些路。反正只要沿着官道走,总不至于迷路,遇到歇脚的买卖家勤问问就是了。
  “南来的北往的,萍城特产龟萸膏,嚼一口提神,嚼两口醒脑,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啊。”
  庞榭被路边小酒馆伙计的叫卖声吸引,饕餮不是他的喜好,可既然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当然要把没走过的路走走,把没吃过的东西尝它一尝。拨着马头走近,掏出几个铜板买了两块。
  提鼻子闻了闻,气味香中带醒,又有些类似薄荷。乌漆嘛黑的又有点弹性,似乎是胶状。壮着胆子丢进嘴里一块,只嚼了一下就“哇”一口吐了出来,苦中带辣的味道顺着舌尖顶到了脑门儿。提起一边桌上的大茶壶灌了好几口才勉强压下去。
  小院里坐着几个江湖人打扮的汉子,看见庞榭的样子哈哈大笑,说了句:“小二讨打!这龟萸膏要配酸枣一起嚼才有味道,他故意不告诉你,就是想看你笑话。”一边的伙计也跟着赔笑,颇有些恶作剧得逞的快感,这会儿才从褡裢里掏出几颗酸枣递到庞榭面前。
  庞榭能感受到,这小伙计并无恶意,应该只是岁数小,调皮捣蛋的心性还没褪。把酸枣接过来恶狠狠瞪了他一眼。果然,两样东西同时放在嘴里嚼以后,味道大不一样,龟萸膏的苦辣被酸枣中和,变成了浓郁的芬芳,庞榭只觉得满口生津,头脑也跟着清醒了许多。
  这小特产似乎还有开胃的效果,庞榭喊来伙计,要了两盘小菜一壶温酒,就着随身带的干粮吃了起来。盛夏的轻风拂过皮肤毛孔,庞榭眯了眯眼睛,感觉说不出的惬意。
  正陶醉着呢,一股香风扑面,扭头一看,一个姑娘坐在了自己身边,看年纪也就十八九岁,眼神躲闪,神色慌张。长的倒是挺漂亮。
  “这位姑娘,那边还有不少空桌子……”
  “嘘!有坏人在追我,我实在跑不动了,帮帮忙,让我躲一下。”说话声如黄莺一般……庞榭一阵无语,这酒馆就这么大,屋里院外不到二十个人,往哪躲?只要不是瞎子都能一眼看见你。
  “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这里是官道,往前三里就是萍城,往后两里就是淳安县。什么坏人有这么大的胆子……”
  话音刚落,十几批骏马扬起漫天尘土从淳安县方向跑来,马上都是身材魁梧结实的壮汉,为首的是个四方大脸的中年人,不停的左右张望。庞榭感觉身上紧了紧,旁边的姑娘居然整个人缩在了自己怀里。
  “大哥帮帮我,他是淳安县的恶霸,想抓我回去当小妾,我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的。”
  庞榭一拍桌子,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大白天就敢在官道上强抢民女,还有王法吗?正好手痒,送上门的肉靶子怎么能放过。安慰了一句:“你放心,我去帮你打跑他们。”
  “事不平有人管,路不平有人铲。小兄弟,算我们一份。现在的恶人越来越嚣张了!”
  说话的是刚才提醒庞榭的几个江湖人,听到两人的对话后都把刀剑抽了出来。庞榭怀里的姑娘看见雪亮的利刃,眼里有些慌张。
  两伙人狭路相逢,酒馆的几个汉子一言不发就扑了上去,叮叮当当打了起来。庞榭本来想说两句漂亮话,结果全噎在了嗓子里。毕竟都是普通人,庞榭也不好下重手,抄起平底锅就拍了起来,基本都是一锅一个,偶尔有反应机敏的能撑到第二锅。片刻功夫人仰马翻躺了一地。
  酒馆的几个汉子揉了揉脸上的青肿,直呼痛快。对面为首的中年人似乎很愤怒,哆嗦着手指向庞榭,开口道:“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敢强抢民女?还有王法吗?”
  “???”庞榭,这对白怎么这么熟悉,大叔,你怕不是吓傻了吧。好端端的你抢我的对白干嘛啊?
  “呸,贼人好胆,想强抢民女不说,现在还倒打一耙。哥几个在这盯着,我先去报官。”酒馆F4的其中一人上马就要走。庞榭看了看对面方脸大叔的表情,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回头寻找刚才的姑娘,发现已经不见了,桌子上还放着一锭小元宝。
  “这位大叔,刚才我在酒馆院子里歇脚,一个姑娘突然坐过来,神色慌张,说有恶霸在抓她当小妾,我们这才过来的。”
  “你说的那个姑娘是不是上身穿着淡粉色薄衫,下身白裙?”中年人赶紧询问。
  “没错,十八九岁,长的很漂亮。”
  “哎呀!那是我女儿!她不满意家里安排的婚事,借口买首饰从家里跑出来的。这算什么事儿啊!女儿没找回来,自己人又挨了一顿打!”
  这……庞榭一阵无语,刚才两伙人打起来,虽然酒馆这边几个都拿着刀剑,可对方人多,形势只能算是僵持。都是自己出手以后才一锅一个全放翻的。现在想起刚才那位姑娘看见刀剑的眼色,分明是害怕自己的爹受伤。
  事到如今怎么办?两伙并一伙,找人吧。和酒馆的人打听过,有眼尖的人看见了,那位姑娘往萍城方向跑的,但没去萍城,而是转进了一条小路,往里走七八里有个梅家庄。
  中年大叔心里咯噔一下,张口说:“坏了!梅家庄的名声向来不好,传言干的是杀人越货的买卖,只是官府没证据才一直没查办,小婉如果落在那些人手里可怎么办啊。”
  “您别急,你女儿毕竟是姑娘家,怎么也跑不过快马吧?咱们现在追上去,肯定能在半路截住她。”庞榭留了个心眼,没有完全相信中年人的话,算上酒馆伙计,自己今天已经被耍两次了。
  庞榭的马是郡王府精挑细选出来的,速度比其他人快了一大截。人在马上,掏出AWM用倍镜寻找小婉的踪迹,可惜道两边的杂草太高,而且马背上过于颠簸,所以没有收获。地上的痕迹也很杂乱,脚印马蹄印和车轮印交杂在一起,完全分不清楚。
  鲁迅先生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看的出来,这条小道应该就是这么来的,七扭八歪不说,道边时不时还有两坨屎……居然还是新鲜的!庞榭没有特异功能,能光靠两坨……就分辨出排泄者的性别职业生活习惯等等。但起码证明刚刚这里有人路过。想到这狠狠拍了一下马屁股,万一是坏人,恐怕小婉会有危险……
  “几位大哥,你们见没见过一个小姑娘,长的很漂亮,穿着粉衫白裙。”
  庞榭加快马力,终于赶上了前面的人,三男一女,两匹马一辆车,看样子像是一家办货的小商人。也不知刚刚的两坨是谁的手笔。
  “没见过,这条路只通向梅家庄,除了我们本家人平时基本没人来。小兄弟怕是找错路了吧。”赶车的男人笑的很爽朗。庞榭判断其中一坨就是他的杰作。
  仔细看了看几人的表情,很平静,不像说谎,也许是酒馆的人看错了也说不定。算了算距离,就算小婉长了四条腿,这会儿也早该遇到了。庞榭摇摇头道了声谢,勒着马就往回走。
  庞榭和中年大叔在半路汇合,开口道:“前面没找到,应该是酒馆的人看错了吧,毕竟距离这么远。趁天还没黑,咱们去萍城,问问守门的兵丁也许有收获。”
  中年大叔脸色焦急,仿佛失了主心骨,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接着往前找还是调头去萍城,屁股下的马被拉扯的原地打转。庞榭的目光聚焦在凌乱的马蹄上,脑子里灵光一闪,数个画面在眼前路过。
  “坏了!刚才那几个人说谎,小婉就在那辆车上!”庞榭甩手给了自己一巴掌,暗道人心险恶,今天如果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小婉遇害,恐怕他会愧疚一辈子。
  庞榭跳下马背,这种不平坦的小路骑马还没有自己跑的快,看准方向整个人窜进了草丛里。一人多高的杂草将庞榭的脸割的生疼,但他根本管不了这么多。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那几个人进庄子前追上了,再往前就是梅家庄的牌楼,到时候想再把小婉找出来难比登天。
  “站住!把人交出来。”庞榭深吸两口气,把杂乱的气息压平。
  “又是你啊小兄弟,我们刚才就说了,没见过你说的那个姑娘,粉衫白裙绣鞋,穿的这么显眼如果见过不会记不住的。”
  “我有说过她穿的是绣鞋吗?你们中途上了厕所,从那开始车轮印就深了半寸,但马蹄印的深浅没变,所以小婉就在那辆车上!交人,或者我逼你们交人!”庞榭怒火中烧,固然担心小婉的安危,也气自己太容易相信别人。
  “好大的口气,这里是梅家庄,是你能随便撒野的地方?”赶车的人一张嘴,把舌下压的哨子翻出来咬住,猛然吹响。
  庞榭脸色一边,眼见着牌楼附近翻地的庄稼汉扛着锄头就围了上来。眼神里的排外和警惕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