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北堂雪

  一周的时间过去了,庞榭对大燕国的风土人情知晓了不少。这都归功于说书先生宋青山,庞榭平时忙前忙后,闲暇的时候就靠在柜台边听宋青山讲故事。
  大燕王朝幅员辽阔,按宋青山的说法,即便骑上最快的马,也要不停歇的跑上半个月才能从齐州城赶到大燕最南边的苍城。庞榭大致计算了一下,齐州城地处北方边陲,如果快马的速度是50公里每小时,那么大燕国从北到南的距离起码上万公里!
  “也不知道这老头说的是真是假。按他的说法一个大燕国的大小都快赶上地球表面积了!”庞榭心里嘀咕着,手上却没停,利落的擦着桌椅板凳,招呼进店的客人。
  老板在柜台后看着庞榭忙碌的身影,目光带着几分赞赏,这个伙计没请错,不止人勤快,长相也颇讨喜,这几天回头客明显多了不少。迈步走出柜台拍了拍庞榭的肩膀。
  “小庞啊,这几天你干的不错,下午城主大人在府前摆擂台,要给家里的独女比武招亲,到时候你跟我去看看热闹,年轻人天天窝在店里也挺没趣的。”
  庞榭微笑着点点头,也没往心里去,比武招亲什么的,电视剧里看的多了,一群莽夫打架而已,有什么好看的。但老板的善意他能感受到,就当是去横店旅游了。
  时间到了下午,店里的客人少了许多,门前的过路人也都是往城中央方向走的。庞榭把肩头的抹布往桌边一搭,跟着老板往外走……
  齐州城不大,一共只有几万的人口,此刻有一半都聚在城中央的位置看热闹,街坊邻居们踮着脚抻着脖子往擂台上看。城主齐俊毅伸手压了压下面的嘈杂声,脸上带着几分骄傲。
  “父老乡亲们,齐家世代为慕容王朝效力,到我这里已经是28代了。今天在这里设下擂台比武招亲,一方面是小女到了出阁的年龄,另一方面也是想找一位勇武过人的女婿,将来好继承齐州城主的位置,内安百姓,外拒蛮敌。好了,废话不多说,由师爷来宣读规则。”
  规则挺简单,参与者年龄必须在18到26岁之间,相貌端正身体健全,无家室,上台前需即兴赋诗一首。规则倒是合理,毕竟是城主的千金,总不能随便来个能打的就嫁出去。
  庞榭拉了拉老板的衣角,低声问道:“老板,城主的闺女到底长什么样啊?”一听说娶了城主的女儿以后就能当城主,连庞榭都心动了,可惜他对拳脚一窍不通,加上地沟油和食品添加剂长达20年的毒害,身体素质和这个世界的人完全没法比。
  “城主千金啊,算是齐州城数一数二的美女了,容貌虽然比醉月楼的婉柔略逊一丝,但气质和家世却是实打实的。唉,可惜我连一条要求都没达到,不然说不得也要上去试试。”
  庞榭听的好笑,尤其是想起老板在悍妻的注视下瑟瑟发抖的样子。
  现场有驻军维持秩序,所以进展的很快,最后统计出来参入比武的人竟然有117位。其中一人就站在庞榭身边,腰间挎着佩剑,长发被一根青色绸带随意束着,身后披着雪白的大氅。长相让庞榭一阵嫉妒,这厮放在21世纪那就是标准的小奶狗啊!
  小奶狗刚刚报名的时候自信满满,现在反倒开始愁眉苦脸了。似乎察觉到身边的目光,扭头狠狠的瞪了庞榭一眼。
  “嘿嘿,这位兄弟,我看你愁眉苦脸的,怕不是遇到了难处?我猜猜啊,前几条要求你都没问题,难道是即兴作诗有难度?”庞榭无视对方腰间的长剑开口搭话。
  小奶狗被说的脸上一红,梗着脖子说:“谁说的,小爷文武双全,一首诗还不是信手拈来,只是这会儿有点紧张而已。”
  哈哈,这小奶狗还害羞了,如果不是看见了对方微凸的喉结,庞榭还以为这是男扮女装的大姑娘。
  “你看,比武马上就开始了,说不定一会第一个就点你的名字,咱们做个交易怎么样?你给我二两银子,我送你一首诗。不止让你过关,还保证城主大人高看你一眼。”庞榭现在的表情像极了自家老板,一副奸商的嘴脸。
  “切,看你打扮就是个酒楼伙计,还作诗?你离我远点,别扰乱我思路。”
  “唉,你这就不对了,以貌取人是不是,这样,我先把诗背给你,你觉得可以再给钱,怎么样?”
  小奶狗心说,也行,反正自己也不吃亏,勉强从牙缝里挤出一个“行”字。
  庞榭思维飞速运转,初中时候背的《唐诗三百首》还没忘干净,但要选一个应景的也没那么容易。
  “你记好了啊,别一会上去忘词了。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小奶狗被震住了,好诗啊!虽然只有短短四句,但不管结构还是意境都妙到毫巅,尤其是最后的问句,平添了几分豪迈。掏出两锭元宝就塞进了庞榭手里。
  “兄弟,想不到市井之中也有高人,这是二十两,算是小弟刚才出言不逊的赔礼。如果真能侥幸娶得城主千金,事后必有重谢!对了,我叫北堂雪,不知兄台怎么称呼?”小奶狗拱手抱拳,态度和刚才天差地别。
  “客气了,在下庞榭,在城东的康安酒馆跑堂。”庞榭面不改色手下两锭元宝,《唐诗三百首》的杀伤力名不虚传。老板全程都看在眼里,想不到这小子还有这种能耐,这次真是捡到宝了……
  北堂雪被点到名字以后信心十足的走上擂台,一首《凉州词》颂完,全场鸦雀无声。城主齐俊毅眼中带着毫不掩饰的赞赏。
  “好好好!好一个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北堂小子,今天不管结果如何,城主府的大门随时向你敞开!”
  庞榭看了十几场比武,大多是粗俗的拳脚功夫,还没有武打片看的过瘾,直到北堂雪上台以后才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卧槽,星球大战?连激光剑都出来了?”庞榭瞪大了眼睛看向擂台上。
  只见北堂雪在台下的哄笑声中抽出宝剑,原来剑柄上的剑刃只有一指长短。北堂雪对台下的讽刺和嘲笑浑然不觉,脚下的青砖上覆盖了一层白霜。头顶隐约可以看见一把通体雪白的剑形光影。
  “北堂雪,武魂清霜剑,原来是北荒郡的第一世家北堂家的少爷。”齐俊毅脸色震惊,嘴里轻声说了一句。话音未落,北堂雪头顶的武魂融入身体,雪白的剑锋从剑柄上延伸而出,离擂台近的人仿佛身处冰天雪地。
  庞榭呆住了,在酒馆的这几天,江湖人士见过不少,他还以为这个世界只是和武侠中相仿,但现在这是什么情况?感情自己穿越到了修仙世界啊?
  看了看身边的人群,大家脸上虽然震惊,但明显都是知道一些的,老板和熟人还低声讨论着什么武魂之类的话。庞榭心动了,原本他的打算是凭借远超这个时代的知识和意识来改变命运,但这等神仙手段谁不想拥有?如果有机会,庞榭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来踏上修仙路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