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8. 建安七子的陈琳2

  倪大虎蹲了下去,发现手的骨架上有一条黑色的细绳。
  他好奇地拉起了绳子,发现原来是一条“项链”。
  这下就都明白了。
  死者临死前,确实手里就是平托着这条项链。因为死后身体的肉全部枯萎腐烂,所以项链的吊坠从骨头缝中掉了下去。
  只不过,这个项链的吊链很是那么奇特。非金非木,形状看上去就像是什么动物的爪子一样。
  可是你说是动物的爪子吧,却又有一种奇特的光泽,在火光照耀下亮晶晶的。
  “这可是个宝贝啊!”赵天赐也注意到了这玩意,惊喜地叫了起来。
  赵天赐拿起那个漆黑透明的吊坠,细细看了起来。
  那吊坠在火光映照下闪着润泽的光芒,前端锋利尖锐,圆锥形的下端,镶嵌着数匝金线,制成“透地纹”的样式。
  “啥玩意啊这是?”倪大虎凑过来问道。
  “摸金符。”赵天赐简单地回答。
  于奇正也凑过去看了一眼,只见那个吊坠正面镌刻着“天官赐福,百无禁忌”八个古篆字,反面则是刻着一个“曹”字。拿在手中,感觉到一丝丝的凉意,极具质感。
  “这到底是啥玩意嘛?”倪大虎忍不住说道。
  赵天赐开始介绍起来。
  这是发丘中郎将所佩戴的符。
  至于什么是摸金校尉,就得从东汉末年说起了。
  汉·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操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
  发丘中郎将又是个什么玩意呢?
  发,发掘。丘,坟墓。
  中郎将,官名,秦置中郎,至西汉分五官、左、右三中郎署,各置中郎将以统领皇帝的侍卫,属光禄勋。
  那么情况就非常明显了,也就是说在讨伐袁绍的时候,曹操为了弥补军费的不足,专门派人去进行盗墓获取财务。为了做这件事,还专门把盗墓队伍的首领封为“中郎将”或者校尉。
  值得注意的是,《为袁绍檄豫州》这篇文章的起草者是大名士,列为“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而这篇文章也是古来檄文的名篇。
  而让人觉得有意思的是,陈琳在袁绍失败后,归附曹操集团。
  曹操曾经对陈琳此文中对于他祖上行为的揭露表示不满,对盗掘陵墓的批评却似乎取默认态度。
  也就是说,这两个官职极有可能是存在的。在当时世上大家都知道,所以曹操也无法抵赖。
  然后这里重点就来了。
  “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谁更牛?
  这个问题只要稍微具备一点点军事常识就知道了。
  先从品级上来说,虽然历朝官制不同,但中郎将至少也是正四品下,而校尉通常而言都是在六品以下。
  因此陈琳檄文中所描述的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曹操设置了发丘中郎将,在此之下在设置有摸金校尉。这种可能就比较符合军事编制。
  第二种可能是:曹操设置了两支盗墓队伍,其中的一支最高长官是“中郎将”级别,另外一支最高长官是“校尉”级别。但是,这并不代表当时的发丘中郎将的队伍就一定比摸金校尉的队伍庞大。
  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