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送锦旗放鞭炮

  我这一嗓子不但把自己吓了一跳,也让所有人都扭头看了过来,而李老板更是扫帚眉紧锁,一脸怨怒,似乎在说:我好不容易有一次露脸的机会,你都要来捣乱吗?
  不等那目光变成实质般的剑光,我哈哈一笑:
  “哈哈哈,送锦旗是好事,不过这么悄咪咪地送,不够热闹呀!猴叔,你去买两封鞭炮来,送锦旗,放鞭炮,才够热闹!”
  我这话让那拿着锦旗的中年男子脸色一红,仿佛红彤彤的锦旗颜色沾染在他的脸上。
  现在这个社会上,谁不知道锦旗、奖状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农贸市场中有几家就专门批发这些,买了锦旗、奖状还可以享受免费印字。
  所以这锦旗的钱还没鞭炮贵呢!
  既然有心来送锦旗了,那就不能让他悄悄的来,悄悄的走,不带走一张照片。
  宋元明还没反应过来,李老板已经明白我的心思,今天早上药铺发生的事,肯定在农贸市场传开了,特别是那些没有看病就走的老人,估计已经将这事传遍了周围的每一个小区。
  因此现在就是要借着这个机会好好地宣传一下,把弄臭的名声用鞭炮弄成烟熏味,就像烟熏肉一样,喜欢吃的人还不少呢!
  于是李老板一把按住中年人伸向衣兜准备掏钱的手,嘴里谦让着说:
  “哎呀!这买鞭炮的事可不能让您破费了,老宋,去隔壁超市买吧!不要买多喽!十多鞭就行,我记得里面有一万响的鞭炮,声音响亮点听着才过瘾!”
  还有听鞭炮响过瘾的人,李老板的脸皮真够厚!
  不过从这也看得出开药铺这么多年来,李老板就没有享受过送锦旗、放鞭炮的事,估计这种事也就是在春节放鞭炮时,他才会敢臆想一番了。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把整个农贸市场惊动了,甚至有几个身着市场管理员制服的中年男女跑了过来,很想靠近李氏药铺制止这种行为。
  农贸市场里是不准放鞭炮的,就是新店开张,那也得去备案,而且只能放两串两千响的鞭炮,做个意思就行。
  而现在李氏药铺前就像点燃了炸药库,烟气弥漫、炸声震天,还有些被炸飞的鞭炮像冷弹一样射向旁观的人群,引得一阵阵尖叫。
  市场管理员几次准备冒着烟火往里面冲,但显然他们不具备枪林弹雨若等闲的气质,冲上去两步又退了回来,直至鞭炮声停歇,烟雾消散。
  于是人群都围了上去,就见在一片红艳如地毯般的纸屑中,中年男子拿着一面红彤彤的锦旗郑重地递给了李老板,就像把坚守阵地的任务交给继任者一般。
  “感、感谢、李老板救治我、老母亲的大恩!”
  中年男子估计也是被围上来的人群吓着了,又没有在大庭广众前讲话的经历,不但讲得结结巴巴,而且声音太小。
  总算把话讲完,膝盖还一直在打哆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要下跪感谢呢!
  就在李老板伸手一接的时候,我想起了电视上发奖状、送锦旗的镜头,于是拿出手机挤了进去,大声叫道:
  “别动!别动!再往前两步,我好将李氏药铺的匾额一起拍下来。”
  我这像是记者般的话语,立刻激发了围观群众的拍照热情。
  是呀!自己的可是像素很高的拍照手机,但身边的新鲜事太少,现在又是冬天,花儿也不开,发朋友圈正愁没有素材呢!
  于是一阵‘啪啪啪’的拍照声音,把李老板僵硬的笑容连同锦旗存储在手机中,等会估计在朋友圈中会赢得一片点赞。
  人人都是新闻发布者,这就是互联网时代。
  这还不能完,有照片还得有故事呀!我大声地问道:
  “这锦旗上写的‘仁爱救人,杏林典范’说的是什么一回事呀?”
  我的手上就差一个话筒,于是只能弯着腰走了过去,蹲在拿着锦旗递也不是,接也不是的中年男子和李老板的前面,手里的手机往上举,就像我在做录音采访似的。
  “你、你说,我不在现场!”
  被中年男子谦让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做中医的口才,李老板就像早已准备过稿子一般,侃侃而谈,有渲染、有重点、还要兼顾当时的实情,毕竟围观的人群中,有的人是当时也在场。
  “……这些都是我们从医者应该做的!赵医生,要不你来说两句?”
  还真把这儿当成了新闻发布会,可怜我的脚都要蹲麻了,幸好赵医生并没有再讲一通,估计在她诊所里也接受了锦旗,可是却没有人知道,心中正在后悔呢!
  或许是觉得自己的口才没有李老板的好,也就不愿去当绿叶了。
  等到市场管理员挤到李老板的面前时,送锦旗的中年男子已经走远了,这种场面估计他这辈子也就这么一回了。
  李老板一看到几个市场管理员,主动伸手一拍其中一人的肩膀,熟稔地说:
  “老张,等一会我会安排人打扫的,呵呵!我这是做好事,不会罚款吧!否则让人寒心呀!”
  “得!得!快扫吧!等会领导来了,我可没法!”
  结果扫地的事情又落在了我的头上,由于早晨赵老医生不干走了,李老板也就将两个药剂师放假回家了,这事我不做谁做呢?
  唉!当时放个一千响的鞭炮就得了,纸屑真的多呀!
  而且风城还真是名副其实的风城,我一边扫还得一边去追,幸好有几位环卫工人赶来,才把地扫干净喽!
  不过高兴起来的李老板可是很大方的,中午在农贸市场最好的饭店‘迎宾饭店’弄了一桌,酒也是一百多元的瓶子酒。
  这可得喝点!
  中午喝酒,上头之快,就像是坐了高速电梯一样,这一杯酒才喝进口中,那边脑袋就开始发晕了。
  “来!九日,刚才的事,你可是居功至伟,我都没有想到借机宣传一下,就被你小子想到了,脑筋转得够快!”
  “嘻嘻,我也就是临时想起,既然老板你都出手救人了,怎么能不借机宣传一下?对啦!猴叔,你随身带着银针,难道也懂医?”
  宋元明‘嗞’地喝了一口酒,根本不搭我的话,反而是李老板夹了几颗花生米放进嘴里,看了宋元明一眼,然后笑着说:
  “他当然懂医喽!呵呵!不然能干这么多年的寻药者?那银针是他家祖传的,说了多少次都不愿卖给我!”
  “得了吧!兄弟,在你面前谁敢说懂医?你的医术可是传承有序,秘方多多呀!”
  “嘿嘿,我可不敢说懂医!不过我七岁熟读《黄帝内经》,九岁背得《金匮要略》,十三岁时熟读《伤寒论》、《医宗金鉴》,熟记一千多个汤方,呵呵,只是略懂罢了!”
  想不到李老板的脸皮,在喝了酒之后,直接发酵起来,大有不可阻挡之势。
  而宋元明拍李老板的马屁当然是有目的,硬着头皮听完李老板的神童经历后,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举起酒杯对着李老板说:
  “兄弟,干了这杯,我们就准备出发了,可有的东西还没买,是不是再弄点钱?”书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