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再起波澜

  郝好没有想到,邓子军案再起波澜,检察院并没有就此善罢甘休,而是变更了一下罪名,再次提起了公诉。
  只不过,这次的罪名要比上一次轻的多了。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刑已经从死刑降到了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郝好来说,已经可以算得上是一次成功的辩护了。
  “委托手续我已经让老邓签过了。2万代理费也已经到我这儿,给我个账号,我转给你。”
  凌怀远带来消息的同时,还把已经签好的委托手续一并带了过来。
  这也算是一个意外的惊喜了吧。
  自己这下子就有了1万多的进账了。
  “谢谢凌老师。”
  “别谢我,是你案子办得漂亮。”凌怀远摆摆手,把手续和钱送到,就没有其他什么事情了,他也就自行离开了。
  “师姐,这个案子要不要也宣传一下?”凌怀远走后,郝好看着坐在对面的宁丹。
  一次成功的辩护,如果宣传到位的话,能够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名气。但他也知道,这次的事情闹得有点大,不知道是不是会有不良后果。
  万一要是刺激到某些人,他们会不会再来找自己的麻烦。
  “省点心吧你。”宁丹没有给郝好好脸色,事情都闹这么大,还不嫌事儿大。
  “我也就那么一说。”郝好只好作摆了,他也不想再让人找自己的麻烦。
  宣传的事情不想了,但业务还是要做的。
  邓子军案已经转由市里转到了区里,自己还需要再跑一次区检察院。
  案子事实没变,并不代表着证据没有变。
  证据没有变,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理由一定会变的。
  总之,先去检察院看证据;再去法院交手续,这是应有的流程。
  一圈走下来,郝好除了带回来一些带字的纸,也没有任何的收获。
  事实还是那个事实,证据还是那些证据。
  因为罪名变了,理由当然也变了。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明知被害人属于特殊体质,仍然与被害人发生冲突,最终导致被害人的死亡,被告人邓子军的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在证据方面,检察院也做了一些补充。
  重新对邓子军进行了提审、证人也重新出具了证言,事实过程基本得到还原。
  但多了几份120的出车记录和死者的病历证明。很显然,这几份证据是为了证据邓子军明知对方有心脏病的证据。
  看到这些,郝好也不想再和主办检察官理论了,一切等上了法庭再说吧。
  开庭的准备工作是一定要提前做好的。
  而就在郝好准备邓子军案时,一份来自省高院的邮件寄到了春天律师事务所。
  打开快速袋子,拿出文件一看是裁定书,郝好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二审法院对于上诉案件,有几种处理方式:一是维持原判,这种情况要用裁定;二是改判的,这种都是判决书,而不会裁定书;三是发回重审的,这种情况也用裁定。
  当郝好第一眼看到是裁定书时,心中猛然一紧,但当看到这是一份只有一张纸的裁定时,心终于放了下来。
  郝好翻到裁定书的背面,果然发回重审了。
  这起法律援助案件,至此自己的工作就算是结束了。虽然没有能够拿到改判的结果,但发回重审也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他迅速的整理着全部案件材料,这些都需要装订好才能送回法律援助中心。而法律援助中心需要在收到自己的结案材料后,才会发补助。
  据说,这种发回重审的案子,好象还有奖励。
  一边整理材料一边傻乎乎的笑的郝好,引起了宁丹的注意。
  “有什么好事,这么高兴?”宁丹问。
  “我办理的那个许强强歼案的结果出来了,发回重审。”郝好高兴的回答道。
  “不错,记得把所有材料复印一套交给所里,可以申请2000块钱奖励的。”宁丹提醒到。
  “所里还有奖励的吗?”郝好惊喜的问。
  “当然了。另外,别忘了准备一份宣传材料。”
  “放心吧,师姐。领到奖励请你吃饭。”
  “行”宁丹现在是一点都不客气了。这才挣了1万多块,又要有2000大洋入账了,吃他一顿也是应该的。
  一边和师姐聊着天,一边写了办案总结,然后复印两套复印件——这是师姐交待的,除了上交所里一套,自己也有必要留一套,要知道,这以后都是自己的业绩。
  装订好卷宗,郝好前往省法律援助中心交卷。
  周科长翻看着郝好交上了的卷宗,心中不由感慨:这胡科长的两个兄弟都不得了啊。一个死刑改死缓,一个直接发回重审。三本法学院的教育水平也这么高了吗?
  “行了,下个月中心就会把钱打你们所账上,等着领钱吧。”周科长放下卷宗,然后从桌子另一头的一摞档案袋中翻出一个档案袋,递给了郝好,“这个也是商都的,就给你了,好好做,争取再弄个改判。”
  “谢谢周科长,我一定会努力的。”郝好接过档案袋,连忙向周科长表答一谢意。
  虽然嘴上说着会努力,但他对于手中的这个案子可不敢报什么希望,许强能够成功那是巧合,换了其他律师,只要负责点、认真点,一样会让做到的。
  如果每个二审刑事案件都这么发回重审或者改判,那还得了啊。人家主办检察官和一审法官也不是吃素的。
  回到律所,宁丹还没有离开,就等着他请客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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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姐,你有没有想过开自己的律所啊?”
  在两人一起吃饭的时候,郝好突然问道。
  “为什么问这个问题?想单干了?”宁丹有些奇怪的看了郝好一眼。
  “我那有单干的资格啊。不过,如果师姐开所,我一定跟着你。”
  “你想多了,没有稳定的业务来源,开自己的律所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要说起来,开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宁丹并不是没有想过,但一来要考虑成本,二来就是业务来源。
  正如她所说,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稳定的业务来源,仅仅是维持一个律所正常运转的成本就可以让人破产了。
  “凌老师不是……”
  宁丹没有等郝好说完,就果断的打断了他的话:“小子,师姐告诉你一句话,记住了:靠天靠地靠别人,都不如靠自己。别人的永远是别人的,再多的业务也和自己无关。”
  宁丹说完,看了眼有些不解的郝好,继续说道:
  “凌老师介绍的业务是凌老师的,现在大家合作只是因为利益。而不存在任何的感情。炒作邓子军一案,他得到的利益远比你大。
  “如果将来有一天,你的利益和他的利益发生了冲突,他会毫不犹豫的抛弃你。到时候,你的业务还从哪来?
  “所以说,趁现在有业务做,一定要做好,打出自己的名气,把业务来源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是王道。到那个时间,你才会有出去单干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