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2
关系可以给你带来客户,但客户的维护需要自己用心去做。仅仅依靠关系,是维护不住客户的,维护不好,再好的客户也会流失。
在富强引见自己见过柳总后,自己想当然的认为只要夏华商场与那些职业打假人发生纠纷,夏华商场就会把案子给自己“送上门”来。
但自上次见面后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案子,自己还以为那些职业打假人没有去找夏华的麻烦呢。显然这是自己太自大了。人家凭什么把案子送给自己啊,即便真要委托外部律师上庭,谁还没有几个律师朋友呢。
明白自己所犯错误的郝好,今天的态度非常好,对于柳总的讽刺来了个全当没听见,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面对着一进屋就把笑容一直带在脸上的郝好,柳总只能暗暗摇头。对于郝好今天能来,他又感到这个年轻人还没有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他的态度也慢慢地缓和了下来,再怎么说,眼前的年轻人也和自家太子爷是兄弟相称的,弄得太僵也不好。
“你既然和强少之间兄弟相称的,也叫我一声柳叔好了,别柳总柳总的,显得太生分了。”两人聊了一会儿,柳总已经完全把郝好当成了子侄,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的。
“那,柳叔,我就不多打扰您了。我们律所离这儿不远,以后我会经常过来拜访您的。”郝好知道柳总做为公司的总经理,一定会有很多的事情忙,今天来拜访的目的已经达到,以后经常来,维护好关系才是最重要的。
“小郝啊,柳叔这儿正好有一个案子,还得你费费心啊。今天要不是你正好过来了,我都准备让人给你送过去了。”柳总话说的很是漂亮,他边说边从桌子上那一叠文件中抽出一个袋子,递给了郝好。
郝好连忙起身双手接了过来,打开快速浏览了一下,是消费者权益争议案,看来是那些职业打假人出手了。
此时的郝好心中暗自庆幸不已,这个案子看来在柳总这儿放了有几天了,如果不是宁丹今天提醒自己,如果自己今天还不过来,那怕有富强在,自己离失去夏华这个客户也已经不远了。
“柳叔,我先拿回去研究一下。另外,还需要您安排一个人和对接,总不能大事小事都来麻烦您的。”郝好收好袋子,态度很是诚恳。
“这样吧,你有事情就联系小周,就是外面那个女孩子。”柳总说道,“我向她交待一下。”
柳总跟着郝好来到门外,然后交待外面的女孩子小周:“小周,这是郝律师,他正在帮助公司处理一些案子的事情,以后你负责和郝律师对接。”
“好的,柳总。”小周的声音干脆而又清甜。
“谢谢您,柳总。”郝好在外面有人的时候,没有再称柳叔,而是改口为柳总,柳总诧异的看了眼郝好,心中暗自赞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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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今天无论如何得请你吃饭。”郝好一回到律所见到宁丹,立刻发出了邀请。
“怎么了?”宁丹抬头诧异的看着郝,这可不是郝好的风格。
“幸亏师姐你今天批评了我一顿,要不然,夏华商场的案子就真的飞了。”郝好感激的说道,然后将今天在夏华商场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向宁丹讲了一遍。
“那行,今天就吃你一顿。”宁丹也没有再客气,今天这事儿无论是对于郝好还是自己,都是个提醒,客户是律师的衣食父母,维护好客户关系是律师必须要尽全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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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琳直到上午10点才到环宇商贸公司,据她自己在环宇公司两个月的了解,此时的司军不在公司的可能性很大。她并不想再见到司军。
“洛琳姐。”前台小姑娘看到洛琳的到来,惊的嘴巴都合不上了。这可是公司里热度最高的人物,一度可是公司所有员工谈话时的禁忌。
洛琳对前台小姑娘笑了笑,没有说话,而是直奔人力资源部。
“胡姐。”洛琳一见到胡经理,立刻亲热的叫了一声。
“洛琳啊,你来了。”胡经理面对洛琳时内心有些尴尬,但一想到自己也是履行工作职责,心里也就释怀了。
“胡姐,我来办手续。”对于胡经理的所作所为,洛琳也听郝好提到了。现在自己已经离开了,没有必要再计较这些,不如好和好散。
胡经理说道,“手续都已经办好了,你只要拿着去财务结算就行了。”
“那谢谢胡姐了。”洛琳道了声谢,拿上手续,准备去财务部。
“洛琳啊,司总可能会起诉你,你要有个心理准备。”胡经理在递给洛琳手续时,突然把声音压的低低的说道。
“哦,谢谢胡姐。”洛琳先是一愣,然后发自内心向胡经理说了声谢谢。
离开环宇公司,洛琳拿出手机,给郝好打了个电话,把胡经理告诉自己的消息告诉了郝好,并约郝好见个面,一起商量一下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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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好正在看夏华商场的材料,他挂断洛琳的电话后,左臂支在桌子上,左手半握,抵住了下巴,右手的笔开始慢慢地转了起来。
好一会儿,他才继续开始研究起夏华商场的案子起来。
这个案子的过程很简单,但对于夏华商场来说,是个麻烦。没错,仅仅是个麻烦罢了。
丁凯,一名职业打假人。他在诉状中说:一个月前,他在夏华商场自营厅中看上了一部佳本单反相机。由于佳本单反是RB品牌,而夏华在商品价格标签上写的产地也是RB,出于对原产地的信任,他购买了这部相机。可没想到,他回家一年,包装上新的是泰.国,而不是RB。顿时有了种受骗的感觉。和夏华商场沟通要求夏华商场赔偿,但夏华商场拒绝赔偿。因此,才诉至法院,请求夏华商场退货,并另行支付3倍的赔偿金。
事情过程是不是很简单?不就是产地标注错误吗?多大的事儿啊。
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前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的规定,伪造产地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当支付3倍的赔偿。
但是,发改委2015年发文说,如果商品的包装上注明了真实的产地,而且通过开放式贷架向消费者展示了包装,并且,该产地标注错误对消费者作出购买选择不会产生实质影响,则不属于欺诈行为。
看看,法律、部门规章规定的多清楚啊。可问题是:什么叫“对消费者作出购买选择不会产生实质影响”?这个可就只能由法官说了算了。
当然了,对于那些专业的职业打假人来说,这点不成问题,人家从来不会因为这个问题而诉至法院,毕竟案子的胜败还在两可之间呢,有大把的其他机会,谁也不愿意在这上面冒险。
但是,如果遇到一般的消费者,或者遇到想在这一行当里捞的新人,结果还真在两可之间。
为了慎重起见,郝好还是打开了律师专业检索系统,看着检索结果中的判决书,郝好再看看原告丁凯的诉状,一边摇头一边乐:这可是给自己送钱送好评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