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惊蛰
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蛰虫惊而出走。
有白虎觅食,擅生是非。
雨很大。
从昨晚凌晨到现在,都没有停。
通往幽州城的官道,有一歇脚的茅屋酒舍,挤满了江湖豪客,有酒有肉,有欢笑,有秽语,嘈嘈杂杂,乌烟瘴气。
跑堂的用石灰撒到四周,以绝虫蚁,迎新纳客。
柜台有一颗江南的白梨,没有人吃!掌柜的一心一意拨弄着算盘,这一场雨,停留了行人的脚步,给他带来很多的利润。
他有很多年,都没有回到老家了。
经营这家客栈十几年了,他有一个很丰腴的老婆,和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虽然他满脸红光,很多时候都带着微笑,但是他并不开心,他越来越感到害怕,每日都提心吊胆,因为他的心里一直都藏着一个可怕的秘密。
有些人,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了想保护的人,他会变得很勇敢,同时,他会处处忧愁,时时担心,得到的越多,看的越重,就越会害怕失去。
江湖中的一些事情,很多时候,只有孤独、寂寞的人才能做,才会做。
因为他们往往更加激烈,偏执,阴沉……
一个聪明人,知道的事情越多,越执着真相,往往很难体会到常人的快乐。他们被人不理解,怨怒,厌倦,只能和孤独为伍。
就好像他。
风雨潇潇,雨雾中,有一道人影,青箬笠,绿蓑衣,踏着雨水走来。
轰隆!
一道春雷乍响,他出现到酒舍内,跑堂的瞧他一身污泥,最古怪的是,他光着一双脚,鞋都没有穿。
跑堂的觉得一双鞋都买不起的人,肯定是没有钱的。
常澈到深山内度过了一个月,为了将罪枝超能掌握好,做了很多的实验,衣裳都破破烂烂,不能再穿,下山途中,他杀掉一个江湖客。
那个江湖客,穿着一身很不合身的衣服,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很干净的包裹。
常澈知道,那都是江湖客抢来的,常澈将他给杀了。
箬笠,蓑衣是新的,衣服是绸缎,他都能用!可那一双鞋很不合脚,也很破,因为那双鞋不是江湖客抢来的,是七十岁的老母给他缝的。
不合脚的鞋。
常澈没有穿它。
那双鞋,依然穿在江湖客的脚上。
雨滴顺着箬笠滑落,他将箬笠摘掉,露出的是凶戾阴沉的神情,跑堂的常常看到这样的江湖客,他们都是将脑袋撇到腰间讨生活的。
这样的人,吃一两顿的霸王餐,他们都没有办法。
但江湖的豪客,无论善恶,都很不齿这样的行为。他们很多人宁愿杀人抢钱,做一些龌龊的事情。
因为他们很多人都将尊严,面子看得比命重要。而客栈有很多人,消息会传递的很快!
“一坛酒。”
他扔出一锭散银,没有待掌柜回话,自取一坛花雕。瞧都没瞧满座的酒舍,径直到一披锦戴玉的膏粱子弟面前,
那人英姿勃勃,仪表堂堂,眉宇间自有一股风流傲气,陪坐的是一妙龄女,红妆艳艳,婀娜蹁跹。
“滚。”
常澈瞧着那膏粱子弟,凛喝道。
他的眼神渐渐的冰冷,朝着常澈打量一番,随即道:“我是幽州白家的少主白恪,你是何人,胆敢如此同我说话。”
常澈露出一抹笑,随即一刀挥出,红霞闪现。‘啊’白恪凄惨的嚎叫,一根手指飞落出去,鲜血飙的满地都是。
酒舍的江湖豪客都瞧向常澈,他们紧紧握着武器,凝神戒备着。这里的人,都背负着了很多条人命,他们的内心深处都是惶惶不能终日。
害怕被报复,被人杀!
妙龄女子吓的花容失色,将白恪搀扶着,一脸愤恨的瞧着常澈道:“你疯了?”
“我是常澈,想报仇,就到幽州常家来!”
他没有疯!
常澈此举动只有一个意图,想看看常作客如何解决这件事情,是否会替他擦屁股。试试那老狐狸的城府能有多深。
他知道眼前的人是白家的少主,更知道白家和常府一直都不对付。
倘常作客将此事顺利解决,证明他确是一狡猾的狐狸,想用虚伪的面目,骗取常澈的信任,常澈自然不会轻举妄动,而是选择同他虚伪以蛇。
既然想演戏,他能随时奉陪。
众群豪都被震惊,纷纷瞧着常澈,确是通缉令上悬赏五十两黄金的那个人。但二周前,忽然六扇门撤回了常澈的通缉告示。
没有任何的交代。
高高在上的人,从来不会给江湖的愚者解释什么!
而江湖客,也只管做事拿钱!
雷盈盈,陆离失踪后,大娄山剑派,雷家都没能查到任何的结果,两人好像是人间蒸发一般,纵然到凤阳帮都不能打探出一丝一毫的消息。
有的时候,不是凤阳帮不知道,只是你没有能打动它的东西,自然得不到你想要的消息。
但是幽州的很多人都看到他们踏进了常府,也就在几日前,常作客带着金银绸缎,珠宝古玩,用‘仁义无双’常大侠的身份相继拜访了这两个地方。
常作客道清事情的经过,只说两人已经离开常家,归隐山林,不知去向!随即又表示,一定要相助两家找到雷盈盈,陆离的下落。
数日后,一名臭名昭著的强盗被常作客擒拿,送到六扇门,招供雷陆两人是他杀害,被常作客愤然击毙当场。
这一举动,既掩盖掉他的罪行,还给常作客急公好义的形象增砖添瓦。
药斋没有到幽州拜访常作客,更没有掀起任何的风浪,似乎桐镇长生药铺的闹剧没有发生过一样,但是常澈知道,那只能说明常作客很不简单。
常作客宣称,常浩的死是因病暴毙,常家的长子常朔又被刺客斩杀,常澈便成了常家唯一的血脉,常作客开始花费重金,想要寻找常澈的下落,江湖群侠都以为常作客是想寻回常澈继承家族,其实是暗藏杀机。
一切都是为了江湖至宝血魔舍利。
都说虎毒不食子,人心却远远比猛虎可怕……因为人的欲望更强。
常澈冷冷道:“你并非我的敌手,倘继续留到这,恐怕丢掉的将是一只胳膊了。”
“我一定会让你死的。”
白恪满脸悲愤,狠狠瞪着常澈,随即同妙龄少女一起转身到雨中。白恪的双手并不干净,他做过很多的脏事,沾了很多人的鲜血,潜意识的以为,常澈想要做侠客,和他的老爹一样。
被人所称赞!
一个伪装的善人,不管他暗地里做了多少龌龊事,只要没有被曝光,他在受益者的眼中,永远都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侠客!甚至能够影响很多热血的年轻人……
哗啦哗啦的雨。
常澈脚踏着长凳,一口一口的烈酒往肚腹内灌,他的眼光没有离开一个人,一个酒舍内的女人。
什么样的女人,能够引起他的兴趣?
十六七岁的年龄。
她提着一个青青的竹篮,用碎花布盖着,常澈刚刚到酒舍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她,她的一双腿微微颤抖,好像是站了很久。
那一双眼睛很大,很漂亮,却满是悲愤,那是复仇的火苗在燃烧着。
一个月前,她的一家七口人,都被黑风寨的强盗给杀掉了,母亲妹妹受到非人的侮辱,她因为到城内办事,才能够逃过那场劫难。
从那时起,她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复仇!
但是,她是一个很有原则的女人。
她能给你做牛做马,但是不会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
灵魂,有时候是轻贱的。
但是女人的肉体!有时候更能勾起男人征服、霸占、凌辱的畸形欲望。
常澈瞧着她,一双纤细有茧的手,婀娜的腰,饱满的胸,洗的发白的裙裳!乌黑的秀发,清洌的锁骨。
这样的女人,能够带给男人很多乐趣。
她没有钱,也没有力气,既不能买凶杀人,更不能亲自报仇。
所以,她的面前有一块木牌,一片很滑稽的木牌,上面写着请好心人帮我剿灭黑风寨。
一个不卖身的女人!
酒舍的人,都觉得很可笑!
常澈没有再喝酒,赤脚到她的面前,看着那一双秋水般的明眸,她用一种楚楚可怜的神情瞧着常澈。
那一种悲悯的眼神,使常澈感到很愤怒。她为什么,觉得有人该帮她?难道弱者都该报团取暖?
难道真的有侠,何谓侠!
上一世他一心一意,研究生物基因工程,想要开创新的时代,造福人类,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沦为权利的牺牲品。
一股怒火燃烧着。
猛地,他将那女人一把抱着,强搂着她细细的腰肢,一只手狠狠的揉捏着她饱满的胸脯,深深的嵌进肉里,那女人痛苦的呻吟,像神经病一般乱囔乱嚎的哭喊。
常澈松开她,她无力的跌坐在地面上。
“你知道我是谁?”
竹篮掉落地面,里面只有一双鞋,一双很普通的布鞋,那是她一针一线缝的,是给所谓的侠客的。
一双满是污泥的脚,踩到那一双干净的布鞋上面。
常澈看着她满脸的清泪,既无助,又怨恨的瞧着自己,凛笑道:“我能帮你将黑风寨的强盗都杀了,你能给我什么?”
她娇弱的身躯猛的一颤,梨花带雨的看着常澈,咬牙喝道:“我知道你,你是通缉令上的那个恶人,你和黑风寨的强盗一样,只会给人带来伤痛,你这样的人该下地狱,我是不会求你的。”
“是嘛,可惜没人能让我下地狱。”
“呵……难道你真的以为,有人会为一双鞋,替你到黑风寨杀人。”他凑到女人的耳鬓旁,喃喃道:“你唯一的价值只因你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有着能让男人欢愉的身体,南郊有一荒败的村庄,黄昏后,你到东头的第一间房屋内来找我,让我尽兴。”
“想要报仇,总得付出代价。”
踏踏踏。
常澈走出了酒舍,他的脚上穿着那一双鞋,女人缝的布鞋,鞋有点小。他从不穿不合脚的鞋,即使光着脚,但是这一次他穿上了。
或许因为,她是一个有原则的女人,也许只是因为他想起了那一个刀客!他是侠吗?
常澈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他却感到很开心。
……
渐渐的他走远了!
忽然间,女人嚎啕大哭起来,将空空的竹篮使劲朝常澈扔去,歇斯底里地哭喊道:“我不会去的,不会去的。”
她真的不会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