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论速度的重要性
光将常澈的脸照得通红,谁都能看出,他便就是那画像中的人。
妇人笑道:“好叻!”
她眼睛好像有毛病,既没看到通缉令,也没有看清常澈。
否则,不会无视那五十两黄金。
那妇人将有三十七八,满脸的麻子,从起床到睡觉,一整天都带着微笑,像这样一个女掌柜,能够到猛虎坡开店,自然是有一些本事的。
“你们的眼睛都瞎了。”
常澈瞧着一堂的江湖豪杰,凛然笑道。
众群豪纷纷转身回去,依旧喝酒吃肉,好像谁都没有瞧到常澈。
他将通缉榜单取下,径直走到一张桌子前面,猛地将画像往桌面一拍,喝道:“像不像我!”
“不像。”
一满脸胡渣,塌鼻眯眼的汉子瞥了一眼常澈,神情微变,看着对面的鸠面老者,嘀咕道:“老徐,你说像他吗?”
老者抚着白须,细细打量常澈,随即摇摇头。
他知道,知道眼前的群豪,都是为那五十两黄金来的,想将他的脑袋撇到裤腰带带回去。人很多,谁都不愿意第一个动手。
因为……
第一个动手,要么得手,要么被杀!
得手的,也很难走出那一扇门。
哪一种结果,都有可能死。
常澈觉得很是讽刺,眼前的这群豪杰,既想拿他的脑袋领赏,又贪生怕死。
……
西北角。
油腻灰黑的桌面,摆着一盘酱牛肉,一壶酒。筷子两端都生有霉菌,酒碗也缺了一块,只能盛半碗酒……
壶内盛的还是掺水的劣酒,顺着桌面流下,常澈一动不动,水流到了鞋底。
“这样的酒,小孩都喝不醉。”
常澈看着眼前的小厮。
他满脸横肉,目露凶光,腰间挎着一把刀,一层层肥肉堆叠,挤满了脖子,他很像杀猪的,更像是一头待宰的猪。
“我一直都想知道,酒,无碗不能盛!人,没脑袋能活吗?”
小厮冷笑着回道:“很快你就能知道……至少你的脑袋还能值五十两黄金。”
他还没来得及拔刀。
鲜血像泼水一般飙飞,一颗脑袋滚落,群豪只瞧见那很粗,肥肉很多的脖子,被一道红光闪过,尸体也就倒地了。
他们面无表情,依然低着头,喝着酒,似乎没有瞧到常澈杀人。常澈冷笑着,掌柜的,笑嘻嘻到常澈面前,给他换崭新的碗,极品的酒。
“那小厮是谁?眼睛很亮!能看出我是谁?”
她笑着,看着脚旁肥胖的尸体,回道:“肥屠猪刀朱简的徒弟,相传他常常食人眼,视暗如白日,想来能看清楚那一副画像。”
“哦……,掌柜的难道看不清?竟敢请这样的小厮。”
常澈紧紧抓着掌柜的手,很软,很柔!这样的触感是十五、六岁少女的,看着她那一双大大的眼睛,既清澈,又漂亮。
哪像妇人!
他想催动血魔劲,试试眼前的掌柜,看她到底是何方神圣。
“嘭嘭!”
敲门声响起。
掌柜的借机离开。
风雪,女人。
她是踏着雪来的,抱着一坛酒。
刺骨的雪夜,该穿裘戴帽的她,穿的却很单薄,一袭花裳。
她提着酒,昂着雪白的脖颈,咕噜咕噜!酒水顺着清洌的锁骨,湿透她的薄衫,露出雪白的胸脯。
一个很美的女人,一个很妩媚的女人,自从她踏进客栈的瞬间,所有群豪的目光都聚集到她身上,除那胡渣男和鸠面老者。
他们都不喜欢美女。
不!
只是。
他们都喝醉了,趴着睡,鼾声如雷。
“好看吗?”
她露出一抹微笑,似一朵雏菊般含露绽放,随即浑身散发出一股浩浩荡荡的真劲,忽明忽暗的剑气,瞬间将客栈笼罩。
“啊啊啊!”
刹那间,看她的群豪都捂着眼睛,悲惨的哀嚎着。那一双双眼睛都被剑气刺瞎,血咕噜咕噜地喷出。
不要说是美女!
纵然是再丑的女人,他们也看不到了。
掌柜的,不知躲到了哪里。
“哈哈哈。”
她像疯一般的狂笑,醉的满脸潮红,扭着腰肢,一步步朝常澈走来,一双眼睛显的迷离多情。
“请你喝酒。”
她坐到常澈面前,将酒坛递给他。酒坛边缘有很多粉红的口脂印,隐隐有一股清香。
这样的酒!
哪位英豪会拒绝?
看着眼前的女人,他喝了很大的一口。
“你知道我来做什么?”
常澈看着她询问的眼神,回道:“我不清楚。”
“你杀了人……”
她翻过桌椅,像一只醉猫般倒在常澈的怀里。一双温暖的手捉着常澈的手,紧贴着她湿润,饱满的胸脯。
“你杀掉的那个人,他也曾这样抱着我,摸着我的胸,说要一生一世保护我。”
“我不是他。”
常澈缓缓缩回手,瞧着她一双满是泪水的眼睛,问道:“你很爱他?”
听到这一句话的时候,她的表情很怪异,那是一种爱恨交织,愤恨,哀怨,恶毒……她被紧紧的束缚到了一张蛛网中,不能解脱!
有时候,很多网不是他人编的。
而是自己织的。
这网。
她不愿意跳出去。
“我恨他。”
她站起身,夺过酒坛,烈酒灼烧着她的喉咙。
良久……
油灯越烧越亮,瞧着她的侧脸,常澈道:“你是来杀我的。曾经有一个人,也想要杀我,最后他却深埋到雪里。”
她兀地大笑。
“你笑什么?”
“笑你!”
“笑我?”
她没有回答,只是忽然转头,用一种阴戾的神情看着他,质问道:“他死前,可曾提过一个女人。”
那一双灼灼的眼神,带的是一丝期盼,那一瞬间,常澈知道了她的谎言。
“他说,他曾经愧对很多人,做过很多的错事。唯一不悔的,是成了一名刀客,因为刀让他感觉自己还活着。”
她眼中仅剩的一丝火光熄灭,凄凉笑道:“他叫铁刀,我和他很早就认识,我救了他,他说会报答我,告诉我总有一天,他能够出人头地。”
“在他的心里,闯荡江湖,才是他最想做的事情,他的生命中,一直都将刀看成挚爱,他离开了我,因为他更爱自己的江湖!”
眼前的女人,叫唐娉婷,身世显赫,母亲师承七剑派之一的“天姥剑派”,父亲是蜀郡的大商贾,她自幼居蜀郡,朋友很少,结识铁刀,她的一生因他改变,那是她最幸福,也是她最痛心的事情。
悲痛!
如何能遗忘?
有人说。
痛饮酒能忘忧,大饮能忘形!
她喝酒喝的很急,喝的很多,酒水湿透她的薄衫,但内心的煎熬痛苦,一丝一毫都没有减少。
反而,与日俱增!
世间没有醉生梦死酒。
但是,常澈知道,如何遗忘悲痛,有一种“心理掌握”的超能力,能帮你转移感情,记忆消除等等。
这种“精神能力”的觉醒,是极其苦难的,多是经历惨变的人。
“临走前,他说好三年后回来看我。我足足等了他三年,他都没有回来!我很伤心,出阁的那一天,我发誓,一定会让他后悔。”
常澈笑道:“你想惩罚他,难道你真的能如愿吗?”
“那一年,我的女儿刚学会走路,传来的却是夫君被杀的噩耗。我缉拿元凶,最终见到了他。我一直都期盼他看到我嫁人后,那一种绝望,悔恨的神情。”
她满脸泪水,大笑道:“我看到他的一刹那,觉得他是因我杀人。我想他是嫉妒我夫君,恨我嫁给他,才将他杀掉的,只为了让我回到他的身边。可是他的眼睛里只有刀,他是鬼煞狱的人,杀我夫君,只因为他是天姥剑派的人,可悲的正魔不两立。”
“他的眼里,再没有看我的那一份柔情,只有冷漠,我不能忍受这样的结果,既然他绝情,我只能将他给杀了。他不要我,有很多人要我。”
她的面前,渐渐浮现出一张脸,鹰钩鼻,三角眼。他是幽州六扇门四门的追魂铺头刑有命,铁刀的通缉令便是他下的。
她成功借手,将最爱,也是最恨的人给杀了。
她以为自己能高兴。
但是……生命好像再没有意义。
她时常做梦……
梦到自己情犊初开的那一年。
醒来后。
一切都物是人非!
唯有泪和酒。
常澈想起一句话‘情深不寿,强极则辱’,意思是太浓的感情,往往都是很短暂的,就好像昙花一样。
他露出一抹笑,笑道:“说完了,你也该动手了。”
她的眼泪都流干了,酒也没再喝,常澈知道她要杀人了。
一个女人。
和你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
并不是一件好事。
不是叫你要死了,就是她要走了!
她带着厌恶的神情瞧着常澈道:“呵!男人,果然都是一丘之貉。”
剑很快。
是自腰间抽出的一柄紫气森森的软剑。
天姥剑法,被划为五转的剑法,剑招辉煌流丽,剑意雄浑激烈。出剑的瞬间,常澈的一切退路都被封杀。
“想不到你的剑法竟如此精湛。”
常澈施展化血奇功,客栈顿时血海翻腾,血腥味弥天,被刺瞎的群豪,纷纷被化血奇功吸出一股股鲜血,一道道血雨挡着纵横的剑意。
除凄厉的哀嚎。
还能剩什么!
“呵!血海派,能有何用。”
唐娉婷手挽剑花,一道魅影掠过,常澈胸前的血幕被刺破,碧绿的剑身划伤常澈的胸膛,鲜血渐渐的染红衣衫。
好在常澈反应够快,没有受到很重的创伤。
凭借常澈的血魔灌顶炼体法,一般武器都很难伤他分毫,白眉针伤他倒不意外,但没想到唐娉婷的软剑,也能破除他的防御。
唐娉婷柳眉微蹙,她的这一柄紫霜软剑,乃是江湖中的五转剑器,剑气能够削金断玉,怎没能一剑将常澈斩杀。
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