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三十二条?!
本来还有些想睡觉的星梓,然而,当她拿到这张,上面写满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纸时,疲倦什么的通通都跑了。
哪还有什么心思去想休息?只见她眼睛睁得大大的,揉揉眼睛,继续看下去,越看越想掀桌。
第一点,早上七点起床,她理解。早睡早起嘛!再说她一个月不睡都k。
第三点,在学校要好好学习,争取拿到年级第一,这个……勉强吧!虽然并不想出名。
……第十点,不允许与男生太近,理由:防止早恋。
第十二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搞封建迷信,做一个积极向上的青年。
……第二十点:必须听监护人的话,学会尊老爱幼。但可以指出错误。
第二十三点:不允许打架斗殴。
第二十五点:在外举止端庄,言行大方。
……第三十二点:未成年不允许去酒吧,与不良少年或少女学坏。
以上所述,身为女儿,有义务履行,若不履行,则惩罚由甲方决定。
甲方:彦迟乙方:星梓。
我摔,这到底是什么节奏?还有,不封建迷信是什么鬼?
明明我说的都是真的,好心提醒她们我还有错了?
星梓粉嘟嘟的脸上憋得通红,心里暗暗记下这个仇了,等她解了诅咒,回家时,看她不好好“感谢”监护人蜀黍一番。
星梓压下心中的不爽,优雅的翻了个白眼,把揉成一团的“不平等条约”揣进兜里,上楼去了。
第二天,一夜未睡的星梓闭目养神,把昨天消耗的法术补充了一些,感觉精神焕然一新。
果然,监护人蜀黍的未来就不是好窥视的,以后还是别轻易窥探他未来了,嗯……不划算。
“你还在家啊!”星梓一点也不客气,连“蜀黍”都不叫了。
“吃饭。”彦迟淡淡吩咐道,也不管星梓的态度。
“哼!”鼻子发出轻哼,星梓有脾气了,她才不要听蜀黍的,你个蜀黍坏得很。
“等下肖凌送你去学校。”彦迟放下筷子,拿出一张方纸,优雅的擦擦嘴角,开向星梓道。
“哦。”星梓一手拿着三明治,一手拿着热牛。也不抬地回答。
鸭梨说过,他被我欺负……咳咳陪我玩时最“开心”了,所以他总会吃很多阴果(鬼经常吃的水果),把肚子填的饱饱的。
现在,她也要化悲愤为食欲!
面包将她的脸塞的鼓鼓的,活像一只胖胖的仓鼠在吃东西。
彦迟莫名觉得自家孩子长得好可爱,也庆幸当初幸好将她领回家。
那么乖巧,看,这是自家的孩子!
至于星梓履不履行,彦迟表示他没想过。因为在他眼中,星梓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
然而,以后他才明白,自家孩子一点也不调皮,真的不皮,反而神秘不已。
“姐,到了。”星梓点点头,下了车。
校门口,星梓刚走几步,一个中年男子大步跑过来,脸上满是惊喜之意。
他就是张大海老师。
原来是这样的,他昨天洗漱一番,准备睡觉。这时,电话响了。
老同学张让他去参加同学聚会,说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到了。这么一说,自己不去到显得不近人情了。
所以他套上衣服匆匆去了“好来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