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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也不耽误时间,姜戈拿出来还是从卡布里甲城得来的馈赠礼物——,把三个人给挨个捆瓷实了。然后龚功乐扛着高瘦男子,姜戈扛着胭脂,俩人拖死狗一样拖着捆成粽子的秃头壮汉,带着臭味凯旋回城。
边走,龚功乐边尴尬地说道:“那个,姜戈大人,我有个事得向您汇报。”
姜戈一听,一时有点没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不过虽然没想明白却也没有表露出来,要不显得他这个做领导的无知咋办,所以脸上不动声色,一副早就看破了正等着你主动坦白的表情,沉声问道:“嗯,什么错误啊?”
龚功乐一看姜戈这个表情,脸色就是一沉,心里就一个劲叫糟糕,赶紧低头一副乖宝宝承认错误的样子,说道:“我错了,不应该不按照预定好的计划行动,应该一听见有人挖坟就冲出来的。要不是我今天运气不错,险些坏了大人的大事。”
“嗯,不错不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要知道,坏了计划事小,咱有机会补救,万一丢了性命那才是大事。以后可切记不可再犯了。”姜戈满脸微笑着,满意地点点头,装足了领导的派头,左手习惯性地摆了摆想摸摸胸口,结果没摸到胸口,触手感觉温软有弹性,眼角一撇,正好看见手抓在胭脂的屁股上。姜戈脸上一红,这个尴尬啊……
忙不着痕迹一扭头,看见龚功乐似乎一直昂首阔步,目不斜视地样子,只是这腿脚似乎有些僵硬。
姜戈又不傻,自然知道他看见了,肯定看见了,心里一盘算,说道:“老龚啊,今天出来就你我二人,中间这失误的过程回去就不用提了。回去我就给你申请首功,功劳和奖赏,我肯定尽快给你要下来,但是,这蓝风月城第一勇士的名号,可就要看你表现了。”
姜戈边说着,还边颠了颠扛在肩膀上的胭脂,调整了下姿势,又扭头看着龚功乐,似乎意有所指。
龚功乐多机灵的人啊,早在当初他们四个人还屁都不是,什么都不会,什么也没有的时候就认准了目标,宣誓效忠,咬定了牙跟紧了脚步,不管迎头是危险磨难,还是身处于荣华富贵,都不曾有半分懈怠追随的脚步。看见姜戈那个贱吧唧的德行哪有不知道他什么意思的。心里暗笑道:“姜戈大人还真害臊,不就是不小心摸了一把人家的屁股吗?”
心里这么想,脸上却是一脸正色,略带谄媚说道:“姜戈大人放心,老龚我知道规矩,明白怎么做事。”
姜戈听了,扭过头来认真地盯着龚功乐看了又看,龚功乐一脸天真善良地眨巴眨巴水汪汪的小眼睛,看得姜戈心里发飘,脸上又是一红。过了半天,才嘟囔了一句:“也不知道真明白假明白……”龚功乐听了,露出一抹耐人寻味的微笑,颠了颠肩膀上的年轻的高瘦男子。姜戈一看,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心里暗自庆幸道:“还好啊……差点晚节不保……”
两人很快扛着猎物就回到了蓝风月城的魔法塔,本来扛着猎物凯旋回城是个很露脸的事,不过龚功乐就尴尬了。走到城门边的时候,守城的兄弟们死活都不让他进去。七八个人齐刷刷拿着套索非常默契地把他捆起来,不管他怎么求饶嚎叫,哪怕哭的像个五百斤的孩子,城卫兄弟们也毫不留情根本不犹豫地把他扔到护城河里,给好一顿洗。都快把龚功乐洗掉色了才肯从河里捞出来。然后,在以后的岁月里就有了:“想打败蓝风月城第一勇士龚功乐,只需要跟他打赌到河里洗个澡,他就会主动认输的。”
这里我想插两句闲话:第一是,龚功乐从这一次任务起,添了个洁癖的毛病,口味还变得异常清淡。就连上厕所也要及时冲掉,看不得一丁点污垢在眼前出现。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蓝风月城的人们深受其洁癖之害,为了让这位蓝风月城第一勇士满意,每天都需要多次打扫卫生,以致于产生了一个新兴行业,专门处理和提供大量的生活用水。
第二是,龚功乐发明了‘龚功乐牌无垢马桶,随冲随用无残留’,并且在全城普及使用。在大陆步入和平年代之后,那个龚功乐最初用的马桶被他淘气的孩子们放到了蓝风月城的广场上,竟然还成了一个知名的旅游景观,供人瞻仰、参观。旅行的人们和行走于各国间的商贩们还把龚功乐发明的无残留马桶卖到了大陆的每一个角落。遍布各处的马桶,衍生出了各种版本,有奢侈华美的,有简易朴素的,深受大众喜爱。这一产品,给蓝风月城带来了占全城12%的财政税收。有不少人以拥有一个原产自蓝风月城的龚功乐牌无残留马桶而自豪。
第三是,全世界第一个能够解决整座城市的供水和排水,规模巨大到拥有能够发展成为地下城市的下水道系统诞生于蓝风月城,设计者是龚功乐。令全世界震惊的是,在不依靠魔法的神奇力量下,供水系统可以把干净的水输送到五十多米高的魔法塔顶层,而且还能保持相当高的水压。这一项发明,为蓝风月城提供了20%的财政税收,并且让蓝风月城的建筑队伍几乎走遍了全世界。
第四是,很多年以后,龚功乐在得知姜戈是故意让他跳粪坑的这件事之后,在蓝风月城里不知何处就传出了姜戈喜欢摸漂亮男人屁股的传闻。至于为什么这么说,之后再讲。
这件事让已经一把胡子的老哥俩互相吵个没完,然而龚功乐坚持说自己并没有外传,只是自己年轻时候的日记被淘气的孙子看到了,不小心传出去的。然而,他淘气的孙子太多了,没一个承认是他给流传去的,此事就这么不了了之。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龚功乐每天心情都很不错,经常半夜做美梦而笑醒,这让他的夫人们很担忧,不知道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但是,自打他自己的马桶出现在广场上受人瞻仰之后,他这‘怪病’不药而愈了。
闲话说完,言归正传。返回头来再说姜戈等着龚功乐被洗干净之后,就赶紧不耐烦地拉着他一起扛着三个俘虏回魔法塔复命。
哥俩满心欢喜地扛着被抓回来的三位完好无损的虫使,想邀功请赏。结果刚一进顶层魔法塔的门,就被蓝风的风刃给切碎了全身的衣服,剥了个精光。还不等二人把错愕的表情展现得淋漓尽致,蓝月就挥手射出来一道青白的火焰,竟然把哥俩的衣服给烧的吱吱响。哥俩这才发现,在二人的衣服里竟然隐藏有上百只的赤蛊蛾虫。
巴基修斯跨步近前,拿出本打算用来偷袭三位倒霉虫使的花粉虫液给两个错愕的光屁股大汉撒了个满头满脸,浑身都是。这时候令人吃惊的一幕出现了,在二人皮肤上有几处似乎是凸起的痘痘的地方流出了血液一样的粘稠液体。巴基修斯用手一抹,竟然是附着在皮肤上伪装成长出来的痘痘的样子的赤蛊蛾虫。
二人齐声惊呼道:“卧槽!”
姜戈和龚功乐二人对视一眼,不禁惊起了一身冷汗。这上百只虫子什么时候附着到身上的都不曾察觉,万一被突然偷袭,岂不是死得冤死了。
巴基修斯看着还在手里不断挣扎的赤蛊蛾虫,冷哼一声狠狠攥碎了,把虫尸丢在地上又让蓝月烧干净才算放心。蓝风一抹额头冷汗,长舒口气,唏嘘不已,道:“看来还真不能把天下英雄给小瞧了,即便是再渺小的东西都是很危险的。就算是这个俘虏塔塔尔都这样难对付,随便弄个虫子就能顺顺当当地潜进咱的城池,更何况别人了。他们这些玩虫子的肯定还会有更高明的手段。”
巴基修斯用清水洗干净手上粘稠的液体,拿出来一条丝巾擦了擦,摆了摆手,示意蓝风宽心,说道:“倒也不用太过担心,兵来将挡水来土屯,城池被轻易潜伏进来无非是因为咱们还是很缺乏对付蛊虫的经验和方案。相信通过跟这老三位的交流很快就能够解决咱们对蛊虫了解的不足的。是吧?胭脂?”
这一句话,惊呆了在场的众人,更惊呆了倒在地上装晕的胭脂。看着一瞬间表情从惊恐又恢复平静再度展露出来无限妩媚的胭脂,众人都是不由从心里赞叹这个女人果然是个演戏的天才,不去当个艺术家真是替她亏得慌。
“大人想必就是蓝风月城的城主了吧?不知道您是从何处看出小女子并没有晕倒的?”
巴基修斯跌坐在一边的椅子上,把擦手的丝巾往桌子上一扔,嗤笑一声,毫不客气地说道“你这个**,别跟我来这套,你心里想什么早就摆在脸上了。我敢说我对你们的了解远超你的想象。而你们对我的了解,如九牛间不足一毛。你表现的痛快,我就痛快,咱们皆大欢喜。不然我就替你父母,给你改改这一身的臭毛病。”蓝月看得直咬牙切齿,这个家伙也不知是装的还是怎么着,眼泪说来就来,影帝都没这么夸张吧?不由得不耐烦道:“你差不多得了啊……”
听着蓝月语气不善,胭脂这才抽抽搭搭地收敛起了眼泪。
巴基修斯见他可算是消停了,这才松了口气,两通哭都给他哭蒙圈了,正抽空整理思绪,想着要问点什么好呢。
蓝风见巴基修斯皱着眉头,显然是没想好问什么,他就满脸兴奋,自告奋勇地抢着说:“我来!我来!我来!我先问!”
其他哥几个一瞧,相视一笑,难得蓝风机灵一回,碰上这么个难缠的漂亮家伙,竟然不为对手容颜所动,依然保持敏捷的思维,心里难得地涌起了一分钦佩。
得到哥几个的眼神示意和支持,蓝风一清嗓子,问道:“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怎么跟那傻大个那啥的?”
正喝水的巴基修斯和蓝月一起呛着了,巴基修斯一扭头喷了姜戈一脸,蓝月弯着腰剧烈地咳嗽……龚功乐赶紧上前给蓝月拍后背顺气,姜戈很无奈,默默地拿袖子擦脸……
然后,等这哥几个收拾停当,都忍不住眼神很是古怪地看了一眼蓝风,然后还又充满期待和好奇地看着胭脂,胭脂脸一红,抬起纤纤玉指点在性感的嘴唇上,小声说道:“我用嘴啊……”
蓝风和巴基修斯促狭一笑,对视一眼,一起露出了恍然和果然如此的表情,龚功乐听了也是憋不住地直“嘿嘿……”,姜戈毕竟是纯洁善良的处男,他不懂。蓝月眨巴眨巴眼,没听明白。以一副充满疑惑的眼神转头示意蓝风:“他这啥意思啊?”
蓝风猥琐地直“嘿嘿……”,说道:“就是那个啊……”边说还边张开嘴,手虚握做出一个往嘴里杵东西的动作,舌头还把脸顶得一突一突的……
蓝月脸一红,一翻白眼,狠狠地剜了一把蓝风,狠狠扫视了一圈还一起咧着嘴“嘿嘿”傻笑的这哥几个,看见就剩下姜戈依然一副老老实实的没搞明白的表情,无奈轻轻一叹气,拿起杯子认真地低头喝水,也不管这低着头能不能喝到水。
蓝风搓了搓笑得有点发木的脸,似乎一派正气道貌岸然的样子,微笑着道:“那么,下一个问题是,这个跟一堵墙似的大秃子说的‘出血了’,你是怎么办到的?”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能下蛋哈……这回一直好奇宝宝一样的这哥几个都傻眼了。齐齐惊叹道:“我去……还有这样的……”
看着还一脸意犹未尽想借着机会好好八卦一把的这哥几个,蓝月发飙了,说道:“你们还有没有点正事了,那么好奇想打听,就睡觉的时候把他带床上去打听个够!”
蓝风捂着嘴尴尬地干咳了一声,把张卡的嘴又闭上了。巴基修斯也有些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
蓝月一翻白眼,转头看向胭脂说道:“胭脂,你们这一次来了几个人?首脑都是谁?姓什么,叫什么?”
胭脂也恢复了正常,认真而恭谨地说道:“一共四个首脑,带着来的人都是顺路找的炮灰,数量、姓名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同行的另外三人,高瘦男子叫邢高,秃头大汉叫大壮,还有一个叫塔塔尔,他应该是不久前从蓝风月城逃出去的。”
蓝月皱眉问道:“你们招来的其他炮灰呢?”
胭脂刚张嘴要说却突然停住,小心地看了看蓝风月的众人,犹豫了一下,才心虚地说道:“都在来的路上死光了,这个大秃头是个变态,以杀人为乐来的路上经常搞一些稀奇古怪的比赛。”
蓝风听了,一撇嘴,脸色阴冷了下来,冷声道:“哼……那也就是说,你也参与了呗?”
胭脂一听,有些慌了,低下头默认了。
巴基修斯用眼角鄙夷地夹着他,说道:“那么,你应该也是乐在其中吧?又有什么资格说人家是变态呢?”
胭脂把头埋得更低了,丝毫不敢反驳,生怕多一句嘴就惹来杀身祸。
“塔塔尔为什么和你们分开行动,先来到蓝风月城?”
听了这个问题,胭脂眼圈又红了,看得蓝风月城的哥几个有点莫名其妙,都不知道是这个问题的什么地方又触动了他的心绪。
胭脂哽咽地说道:“因为塔塔尔是个善良的人……”
蓝风不禁冷声嗤笑,不屑地鄙夷道:“哼……善良还要当虫使?我怎么看不明白你这个逻辑呢?”胭脂不可置信地道:“您是说,您有办法帮我抑制相思虫,还可以让我恢复自由?”
巴基修斯不置可否一笑,并不回答胭脂的问题,却向他问道:“在我们身边,你有没有觉得你的相思虫很安分?”
“嗯……”胭脂沉默了。
他相信了。
相思虫的反常,他这个被寄宿者怎么会不知道呢……就是因为这个,他才决定装晕,想进城一探的。
巴基修斯看着胭脂的表情,不禁嘴角一扬,扭头冲着姜戈和龚功乐嘿嘿一笑,说道:“你俩,冷不?”
姜戈和龚功乐脸上一囧,赶紧就要告退,打算下去穿衣服。蓝月一抖手释放出一道闪光,正打在秃头大汉和高瘦男子身上,开口说道:“下去穿衣服去。顺便把这俩满手鲜血,浑身充满罪恶的家伙,先关到牢房里,干草的那种,不给他们床。”
“是!”
等姜戈和龚功乐满脸尴尬地拖死狗一样,把俘虏抬走,巴基修斯靠在椅子上轻舒了一口气,盯着胭脂的俏脸说道:“看来你已经有决断了,那么,就请你跟我们说说,这个花粉虫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都有什么功效?”
胭脂沉默了片刻,缓缓说道:“这个花粉虫药其实是一种很厉害的毒药,由蕴含奇毒的花粉和等级高实力强大的虫尸的虫液混合而成,是一种对付蛊使、虫使的终极手段,一般只会用来惩罚犯了大错的罪人,即便是被用来震慑人,也和很少用到。因为,被这种奇毒沾到,再厉害的蛊使、虫使也得蛊虫尽数死绝,自身化为脓水而死。死状极其凄惨、恐怖,就算最后侥幸得以活命,也是下场凄惨,生不如死。即便是蛊先生那个变态,也很少用这个恐怖的手段来惩罚罪人。
另外,蛊先生之所以变态,不是因为他有多么高超的实力,完全是因为他的蛊虫不惧怕花粉虫药的奇毒。就因为这一点,他在与蛊师对敌或者生死搏斗时,往往会用他独有的那种蛊虫进行偷袭,打进对手的体内,进行寄生,简直是无往不利。
只要对手是蛊虫,他的手段几乎就是无敌。中招的或者投降,或者受服,不然就只能踏踏实实自杀,妄想安稳活下来那是不可能的。”
蓝风大感诧异,忍不住插嘴问道:“他的虫子为什么会不惧怕花粉虫药?”
胭脂一抿嘴,说道:“因为他的虫子就是那种奇毒花的寄生虫,天生就对奇毒花的毒性有很强的抗性,而这种毒别的虫蛊可扛不住。
变态蛊先生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培育出更多种类的不惧怕奇毒花的蛊虫,进而开枝散叶,争霸天下。就像他麾下的十三使,继承的就是他培育出来的十三种对奇毒花有很高抗性的毒虫。不过,估计这死变态到死都没想到,他那份苦心培育出来的成果和辛苦建造的产业竟然会被自己亲手培养出来的继承人一夜间就给毁个乱七八糟吧。”说到这,胭脂不禁掩着嘴,有些幸灾乐祸地畅快轻笑几声。
蓝风又插嘴问道:“胭脂,你说的那个奇毒花,到底是什么?这个花就叫奇毒吗?”
“不,这种花没有名字。是蛊先生在年轻的时候很偶然的情况才发现的。
当时,蛊先生还是个很普通的传统的年轻蛊使,任务中出了意外,坠身于一处人迹罕至的绝境,在那里他才遇到的奇毒花。
刚遇到这种花的时候,也是深受其害。全部蛊虫死了个绝,一身修为随着蛊虫消亡,化为泡影。要是寻常的养蛊人,早就受不了刺激找个地方寻死去了。他本来也是这个想法,但是很幸运的是,他发现了奇毒花上竟然有一种虫子,活的自由自在,即便在奇毒花粉里也安然无恙。
好奇心大起的他才决定,留下残命冒险一试。经历了好几次险死还生,几乎尝试过了所有培育方法,他才最终把寄生在奇毒花上的虫子培育成蛊虫。而且重新修回了一身修为。逃出险地后仗着这种特殊的蛊虫横闯直冲,先后杀了同门蛊使虫使,又宰了授业老蛊师。这样的疯狂肆意引来了几乎所有蛊门的报复,但是这样的大战并没有要了他的命,反而是他几乎灭绝了当地的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