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林中小屋9!

  站在厨房门前,楚知南咽了一口唾沫,进入门内。
  狭小的厨房里,一具白骨就那么放着,大晚上确实吓人。
  蹲下身子,楚知南细细看了两遍,确定骨架属于狗。
  但古怪的是,骨架没有头颅。
  摸了摸骨架,上面有灰尘,证明狗已经死了很长时间了。
  “难道这只狗是张忠国养的?!但为何没有头?!谁杀了它?!”
  楚知南起身转了一圈,没有什么新发现。
  走出厨房,楚知南看向距小屋二十来米外的地方,那里有一口水井。
  紧了紧工具锤,楚知南来到水井旁,用手电筒向井口内照去。
  水井很深,里面的水很清澈,但这么看下去,却显得无比黝黑与深邃。
  水面上,飘着一颗人头!
  楚知南吓了一跳,心脏怦怦乱跳,他趴在井口边,扔掉工具锤,将那颗人头捞了上来。
  细细看去,人头不是人头,而是狗头。
  “嗖!”
  一阵阴风拂过,楚知南猛地回头,他看到一道黑影,在小屋后一闪而逝。
  扔掉狗头,楚知南捡起工具锤,拔腿追上黑影。
  ……
  星光点点,月色如银水,那道黑影速度很快,楚知南全力之下,只能勉强跟上。
  林间到处都是腐烂的枯叶,厚厚一层,踩在上面发出哗哗声。
  大约追了二百多米,那道黑影突然消失在夜色中。
  “呼!”
  楚知南气喘如牛,差点没软在地上。
  拧开手电筒,四下照了照,楚知南没看到黑影,却发现了古怪之处。
  上前几步,楚知南用手拨开枯叶,竟看到一块腐朽木板。
  “地窖吗?!”楚知南愕然。
  夏国这些年,发展极为迅速,冰箱、洗衣机、空调这种东西,不说城市,农村基本上都普及了。
  但在几年前,一些小村庄的村民,洗衣服只能用洗衣板或手搓,空调只在电视上看到,至于食物保存,只有挖地窖一个办法。
  “地窖为何要上一把锁?!”
  楚知南心有狐疑,举起工具锤将锁砸开。
  刚刚掀开木板,地窖里突然喷涌出一股极为强烈的腥臭味道,直冲鼻端。
  “哇!”
  楚知南胃部剧烈抽搐,趴在地上疯狂呕吐。
  他娘的,这气味甚至熏的他有点头晕。
  过了足足七八分钟,楚知南才平复过来。
  尸臭!
  而且是重度腐烂的尸体!
  从背包里拿出一件换洗T恤,楚知南将上面倒上矿泉水,然后捂着口鼻,顺着嵌在土壁上的木头梯子下了地窖。
  地窖不大也不小,楚知南用手电筒照了一圈,看到了角落那具高度腐烂的尸体。
  “真他娘恶心!”
  太臭了,楚知南无法用语言去形容。
  来到近前,楚知南这才发现,这具尸体的双手双脚,都被铁链死死锁着。
  尸体旁边,还有干硬的排泄物,证明他被囚禁在这里不是一两个月那么简单。
  “这个地窖,应该是张忠国用来储藏食物的。”
  “张忠国死了九年,晶板上所言,他的尸体四分五裂,散落于林间。”
  “这具尸体,死了不过一两月,明显不是他?!”
  强忍恶心感,楚知南从腐烂血肉中,拉出一件外套。
  取出矿泉水,将上面的脏东西冲干净,楚知南终于看清了。
  一件全绿外套,扣子是圆形金色,上有五角星芒。
  “这……应该是邮递员的统一配套外衣……!”
  楚知南身躯一震,他想到了一个人。
  “段玉龙……这具尸体,是段玉龙!!”
  一股凉气,从头蹿到脚,楚知南头皮发麻。
  屈芳跟他说,段玉龙已经死了两个月,而且是溺水而亡。
  可现在,段玉龙的尸体却出现在了张忠国家的地窖里。
  难道说……她在撒谎?!
  不应该!屈芳对自己说谎,对她有什么好处?!
  “不能妄下定论,说不定屈芳所言都是真的。”楚知南呢喃,他不能仅凭一件邮递员外套而确定这具尸体百分百就是段玉龙。
  将目光从尸体上移开,楚知南扫了一圈地窖。
  “奇怪?!”
  地窖里,并没有任何储存食物的痕迹,相反地上倒有几张废弃的烂纸片,还有用几块石头搭成的简易灶台。
  灶台上,放着一口锈迹斑斑的铁锅。
  蹲在落满灰尘的纸片前,楚知南吹了几口气。
  灰尘散去,纸片上,黑红色的血迹触目惊心。
  来到灶台前,楚知南看向铁锅,锅里全是灰尘,锅边有一圈黄褐色的痕迹。
  楚知南用手沾了一点痕迹,随即放在鼻端轻轻嗅了两下。
  “这是……尸油!!”楚知南不寒而栗。
  放下颤抖的手,楚知南闭上双眼。
  脑中,一副又一副画面浮现,他在还原很多年以前,发生在这里的人间惨剧。
  ……
  凶手扛着尚有余温的尸体来到这处地窖。
  他找了一口铁锅,几块石头,生起了火。
  他手持菜刀,将放在硬纸片上的尸体……!
  沸水滚滚,气泡翻涌,他将切割成块的……!
  晶板上所言,都为事实,张忠国的尸体,四分五裂,散落于茫茫林间。
  “做完这些后,凶手将张忠国的骨头,分别埋在原始森林多处。”
  楚知南睁开双眼,出了一身冷汗。
  凶手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以看得出来,凶手一方面是不想让九年前追捕张忠国的警察发现尸体,另一方面它恨透了张忠国。
  长出一口气,楚知南开始仔仔细细检查地窖,不放过每一个角落。
  终于,他有了重大发现!
  在地窖角落,楚知南眼尖看到了一角迷彩色。
  他用手刨土,费了半个多小时,才从里面刨出一套迷彩服。
  迷彩服破烂的不像样子,楚知南于裤兜中发现一张照片和一本小小的笔记本。
  照片已经开始腐烂,上面的人模糊不清,但楚知南能看到张忠国的脸。
  另外看不清的三人,应该是他的老婆和两个儿子。
  除此之外,照片上还有一条狗!
  狗体型很大,外表像极了狼!
  “这是……狼狗!”
  狼狗,据民间传说,是狼和狗的杂交种,有狼的凶猛,兼具狗的忠诚。
  放下照片,楚知南翻开已经烂了的笔记本。
  这是一个,人性本恶的故事,这是一起人间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