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兄弟
在这里,我就一个朋友张敏,可是我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她融入城市的能力很强,她很快就有了新的朋友,她要陪她的新朋友,她要享受自己的人生。
而我宿舍的一群同学,压根就当我不存在一样,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我从来不说话,我把自己当成了哑巴,我怕人家听出我的乡音。
而且他们说的游戏的世界,我压根就不懂,听他们说话,我感觉就像听传奇,对了,还真是传奇,因为当时他们玩的游戏叫传奇。
我不太喜欢他们聊的话题,那时候,我总觉得她们没有上进心,他们是一群不正经的孩子。
在我的家乡,我是个不上进的,流氓胚子,这是公认的,可是在这个城市里,我却觉得我是个好孩子。
如果说不玩游戏,老实是好孩子的话,我在学校里,应该排在第一。
觉得别人不上进,不正经,这种想法在我这样一个差生的心里是如何出现的,我一直没有办法解释清楚。
所以,我把一切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我买了一块钱的那种粗糙的本子一大堆,我孤独的时候,我想陈静的时候,我就抄书。
什么书我都抄,数学,化学,英语,语文,只要是上课的内容,我全抄,标点符号都不错过一个。
我是学计算机的,可是当时的计算机课一星期而两节,而文化课倒是和初中的一样繁重。
书本变大了,不过知识倒是没变,换汤不换药,按我当时的班主任张霞说的,我们要高职,计算机现在还不是主要的,现在我们得巩固初中所学的文化课,一备将来学起计算机的时候,能更轻松。
书里的东西,都是我很熟悉的知识,是我学过的东西,所以我不用多少脑力就能懂,现在,我只管抄就好了。
在老家的最后日子里,我爱上了干农活,其实苦力谁都不爱做,我爱是因为它能放松我的大脑,让我干具体的事后,不胡思乱想,我是一个爱胡思乱想的人,从小就是。
天蝎座的人喜欢钻牛角尖,我想我是这个星座的佼佼者。
现在抄书和我干农活是一个道理,而我能一晚上抄大半本书,直到我累的动不了,直到同学们从网吧回来,我才结束我的战斗。
我写字比较好看,而且写字很快,我觉得这跟我那段时间抄书离不开干系。
上课,吃饭,抄书,睡觉,成了我生活的全部。
在这里,我想写写关于我吃饭的事情,因为怕自己的生活费不够用,我每天只打一个素菜,然后就是米饭,米饭便宜,五毛,然后随便加。
而且我每吃一顿饭,都会记下用了多少钱,天天算着怎么在四个月来不让自己挨饿,能有路费回家。
虽然当时的生活比起我天天吃鸡腿的同学,差了很多,不过我感觉还是很幸福的,因为在老家,吃上小麦面也没几年,天天吃菜,那是梦里的事。
而且我当时正在读《平凡的世界》我有意无意的把自己跟孙少平比,我觉得我比他幸福多了,至少我们学校不成甲乙丙丁餐,用不着把自己当成九等人。
张敏家庭条件好,她老爸给的生活费也相当的充足,她会经常给我打条鸡腿,或者什么肉之类的。
她打了三次后,我拒绝了,我不喜欢被人同情和怜悯,于是我告诉她,我不爱吃肉。
其实肉我挺爱吃的,可是奇怪的是,我拒绝了张敏之后,我真的不怎么爱吃肉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对肉依然没有什么欲望。
我有两个很大的耳垂子,大的有点像电影里的佛祖,记得有一个看相的说过,我有佛缘。
我觉得这个大概是说关于我的食欲,对于吃的方面,我从来都没有什么欲望,我可以这么说吧,如果不是身体的必须,我觉得我不吃东西都可以。
就拿现在来说,我天天白开水泡米饭,加点咸菜,也从来不会反感。
我参加工作已经有些年了,我报怨过很多,领导不好,同事工作不认真,但我从来没有报怨过伙食问题。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那时候的我,跟现在的我在生活上倒是极为相似,没什么特别追求的东西。
不过不同的是,我那时候清心寡欲,是因为我穷,我没钱,我不得不那么做。
而现在是我喜欢这种生活,这种无欲无求的安逸心理。
关于那段生活,记忆挺多的,有不美好的,也有很美好的。有好心的大妈不刷卡给我馒头,有宿舍的帅公子哥方旭,打好了饭,忽然说不想吃,给我等等,要让我仔细回忆的话,我能写出一大堆好人来,不过为了让你看着不觉得那么烦,我就不啰嗦了。
接下来我要说的是,大部分我那个年代的,不学好的中专生都要经历的,在我现在看来很幼稚,却很热血的故事。
我是一个什么事情就喜欢说个因果的人,所以我写故事,喜欢因和果。
说起我在中专的那些热血事情,我得先从我的第一个都市的兄弟周衡说起。
…………
周衡,南方人,胖胖的,不过皮肤很黑,比我这在地里干农活的北方汉子还要黑的那种,因为脸黑,所以牙齿就特别白。
只所以我先从周衡说起,是因为他很内向,不跟人说话的我跟他有的一拼。
在思念家乡和陈静,在没有朋友的日子里,我一回到宿舍,就没完没了的抄书,而他一回宿舍,就没完没了的睡觉。
如果说我是一头牛的话,那当时的他就是一头标准的猪。
我抄书,能抄到宿舍停电,我起床,是天光透进窗户。
而他,晚上睡的最早,一回就睡。而早上起来却最迟,到宿舍里几人都离开,他开会起床。
他跟我干同样的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有一天晚上,他回来后没有去睡觉,跟抽了疯一样的,把我抄好的一大堆笔记拿到他的书桌上抄了起来。
而且是一个招呼都不打,好像那些笔记是他的一样。
“我抄的是书,你神经了,你没书吗。”
我没好气地回了句,在众多的同学中,如果说那个让我有点不自卑,那就是眼前这头黑胖子,我的生活条件不如他,可是在生活习惯和学习上,我占着优势。
“你抄的书啊,你真神经。”他回了句,继续抄我的笔记,我被逗笑了,被他的一本正经逗笑。
一个人对一个人产生好感,往往不需要太长时间,也许就是因为一句话。
周衡就是如此和我成为朋友的。
当你在做一件你明知是傻事的事,而有人愿意跟你做同样的事,我想你一定会对这个跟你一样傻的人有好感。
那些日子,我们两一到宿舍就开始抄,我抄新的内容,他抄我抄的内容,我们像两个傻子一样干这种事足有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有一天晚上,他买了饮料和零食给我:
“不能白抄的,欠你的得还,我不喜欢欠人。”
“那我要不要我请印书的人喝点,按你的说法,我们欠的多了,生下来就欠着老妈的,吃了饭,欠土地的,吸口气欠造物主的……”
“不用,你付了钱的,还有啊,不要这么拒绝老子的好意,我会觉得你不把我当哥们。”
“靠,这是那门子拒绝,老子我吃。”
我说,我吃了起来,周衡也许笨,但绝对不缺少细腻,他理解我的言外之意,我喜欢装逼,而装逼的最高水平,我觉得是不显山不露水,让人听不懂,可这家伙懂了,我喜欢这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