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尚同 一:误会

  初晨的田地里淡淡的飘着一股清香,数百根藤蔓像是要攫取更多的阳光般,拼命的沿着身下的架子往上爬着。
  田地中,两个人正在拿着棍棒挥舞着。
  “壮牛,这武艺,最重要的不是各类奇奇怪怪的招式。只要你更快,力量更大,更加的熟练与沉着,那么不需要任何花哨的招式也能‘无敌’。”
  “嗯,壮牛记住了。”
  天赐一副大师模样,在给壮牛讲解着‘武艺’。
  虽然在此,天赐也算是个理论家。不过前世的时候,他还是练过一下拳击,也挺喜欢看一些相关的著作与视频,自以为还是有一些心得的。
  “很多人有误区,认为身型过大,体重过大会影响灵活性。其实并不是,力量和速度是成正比的,当你爆发力越强的时候,你的速度自然也就越快了。”
  “嗯。”
  “同时,如果力量过大,会导致体势的失衡,就会有较大的破绽。所以当力量大到一定程度以后,多会选择更加沉重的武器,以达到速度与力量的平衡,才能将力量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嗯。”
  天赐叽里呱啦的讲着他的理论,壮牛眼神是很认真的,嘴上也一边‘嗯嗯嗯’,但真听懂了多少,天赐也不知道。
  “还是来给你演示一下动作吧,看好了。”
  哈!哈!哈!哈!
  一个自上而下的正劈,一个自下而上的撩击,一个左右横劈,一个突刺。
  “所谓的剑法,万变不离这4个动作。首先,就是要练好这4个基本的动作。”
  “达达,这步法也很重要吧?”
  “步法,其实以你自己最舒服,重心最稳的步法自己摸索调整就可以了。重要的一点是,不在万不得已之时,双脚一定不能离地。一点双脚离地,那就是不是你死,就是他死的局面了。”
  “壮牛知道了。”
  “无事的时候,就每个动作每天练习5000次吧。在练熟以后,你可以自己加入不同动作之间的联携,例如一个正劈接一个横劈这样。同时,步法也可以自己调整。再有就是,以后每天都要跑跑步了,耐力也是很重要的呢。”
  “明白了,达达还有什么要教壮牛的?如果没有,壮牛这就开始练了。”
  “今日就先这样吧,昨天不是说了,咱们今日进山去打些野味么?”
  “那可得赶紧出发了,毕竟安邑这边我还不太熟悉,找猎物花的时间可会比在靠山村的时候长。加上不知猛兽的习性,进山也得步步小心。”
  “行,那我们用过饭食就出发吧,绢应该已经做好饭了。”两人正说着时,远处的绢站在屋门口,向两人摇旗般的挥着手……
  吃过了早饭,天赐和壮牛一人拿着一根木矛和一根麻绳,进山打野味去了。
  天赐的心情很好,一路上还哼着小曲儿。
  一方面是因为南瓜苗的长势不错,一方面是他对自己教壮牛的‘三板斧’颇为满意,期待着以后看到成果,
  再有,他这时候拉着壮牛进山打野味,除了可以补充一些肉食外,主要是冲着可能遇到的野鸡的羽毛——上次刻字以后,他觉得必须得解决一下书写的问题了,而这羽毛,就是解决笔的一个尝试。
  两人就这个愉快的走出公叔府,往城外的山林走去……
  承盛近日也是欢喜的很,今年风调雨顺,收到的报告称,公叔封地的庄稼长势也很好,府中的配地也种的不错。
  加上天赐的南瓜苗也是顺利的爬上了他做的那个攀爬架,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不出意外,今年应该是一个丰年加喜年哩。
  心理正在美滋滋的想着丰收的场景,他又逛到了天赐的屋前。
  最近已经过了农忙,承盛没事的时候就会跑到天赐这里来看看。
  不过今天不巧,天赐出城上山去了,只留下了在家看屋搓麻线的绢。
  麻是哪里来的?当然不是天赐他们自己种的,而是用之前剩下的1个布币买的了。
  “天赐小子可在啊?”
  屋前传来了承盛的声音,绢赶忙放下手中的活儿,迎了出去。
  “盛伯好,达达和壮牛出城上山去打野味了,怕是天黑前不会回来了。”
  “两个小子还能打野味啊?这上山不会出什么事吧?”
  “不怕不怕,壮牛呀,可是咱们村的猎户哩。而且达达,之前还猎到了杀死壮牛阿爸的大野猪呢。就是因为这,壮牛才跟了达达的。”
  “噢?天赐小子这么小年纪,竟然能猎到野猪?此话当真?”
  “当真!绢可不敢说假话哩。那野猪王可厉害了,自从它害了壮牛他阿爸,村里就不让其他人进猎场了。”
  “这么厉害?那你可否跟老仆讲讲,这天赐小子,是怎么猎到这野猪的啊?”
  “绢没跟着去,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听阿爸说,是做了一个套绳,把野猪王给套住了。”
  “这……套绳不难做啊!而且,就算是套绳套住了野猪王,没有一二十人也是制不住这野猪的啊,而且还会有伤亡。看来也不是天赐这小子一人猎到的这野猪嘛。”
  “不是的盛伯,那套绳可不一般。听阿爸讲,达达是用旁边的树和套绳一起,做了个机关。那野猪王进了达达做的机关,就被树吊起来给勒死了。”
  “噢?机关?”
  “是的哩,那野猪王抬回村子的时候,满身都是血,两指粗的青藤,愣是勒进它脖子这么深哩。”
  绢绘声绘色的与承盛讲着靠山村的各种事情,从猎野猪到鱼梁,等等等等,把天赐的这些奇事儿都讲了个遍。旁边的承盛则微眯着眼睛,认真的听着。
  “绢也就是那时候,被村里选出来,送给达达做女仆的。”
  “噢?你不是鞅子的女仆,而是天赐小子的女仆?而壮牛也一样,也是天赐的男仆。嗯~~~~~有意思有意思。”
  “盛伯,我跟你说哟,达达可以和星星说话!”
  “可以同星星语?”
  “真的!绢撞见过很多次了!而且,这是达达亲自告诉我的。这事儿连鞅子都知道,不信,盛伯可以去问鞅子!”
  “老仆信你,怎么会不信呢。”承盛虽然满脸笑容,内心却是无比的震惊。一是惊天赐这小子竟会这么多的‘神技’,一是惊他和鞅子这背后说不清道不明的往事。
  虽然有一些起疑,但是他并没有追问下去。
  听完绢的这些‘故事’,也临近晌午了,他起身准备回府内去。
  “绢,盛伯要回去了。”
  “盛伯不用了饭食再走么?”
  “不用了,等到用饭的时候就太晚了哩。”
  “不晚啊,马上就好了。”
  “平时,你们都是这么早就用饭食的么?”
  “不是的,达达说:一日两餐,过了晌午就无力干活儿了。所以晌午让我们加了一餐,说是午餐。”
  承盛听完,只能摇头笑笑。这天赐,真是做什么事情都很奇特。
  “不用了不用了,盛伯必须得回府了。”
  “那绢就不留盛伯了,盛伯好走。”
  刚一转身,承盛见到了案台上放着的一个竹简。承盛随侍公叔多年,虽然不识字,但魏字的形制他还是知道的。
  只见这竹简上刻着的‘图案’像字,却又是承盛从来没见过的,不知是哪国文字。
  承盛走过去,拿起竹简仔细的瞧了瞧,转头问道:“这可是天赐所刻?”
  “盛伯还未走啊。是的哩,家中除了达达外,我和壮牛可都不识字。”
  承盛心中突然有些怕,难道自己看错了这小子?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鞅子知道么?还是说鞅子和这小子伙同起来有什么目的接近主公?
  承盛突然心中有些怕,这竹简上的图案,又有些像巫师的符咒。他赶忙将那片竹简收起,快步的往府中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