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不破不立
荣昱都这样了,作为大楚长公主的秦幼菡,便更加不能坐视不管。她还记得荣昱似乎曾说过“如今大楚看似繁盛,实则内里一团糟,王公贵族圈地、铸造钱币、买卖奴隶,更有甚者占山挖矿,囤积物价,百姓手中早已没有足够的土地,只得租种地主手中的土地,成为佃农或雇农,受尽剥削与压迫。皇子们一天一天长大,外戚势力不断膨胀,总想着拥护流有自家血脉的皇子登基,以便获得更多的权力,去扩展土地。现如今,物价上涨飞快,百姓手里的钱早已不值钱了”
秦幼菡略作思考,研磨提笔,写道:
禹时“三过家门而不入”,诸葛先师曰“尽瘁,死而后已”,范仲淹挥写“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林则徐铭志“苟利国生以,*******”。
故今有儿臣宣华,以公主之名垂泪泣下,上父皇十思书:
儿臣曾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
源不深而望流之远,根不固而求木之长,德不厚而思国之治,臣虽下愚,知其不可,而况于明哲乎?
人君当神器之重,居域中之大,将崇极天之峻,永保无疆之休。
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德不处其厚,情不胜其欲,斯亦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也。
凡百元首,承天景命,莫不殷忧而道著,功成而德衰,有善始者实繁,能克终者盖寡。
岂其取之易守之难乎?
昔取之而有余,今守之而不足,何也?
夫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
竭诚则吴、越为一体,傲物则骨肉为行路。
虽董之以严刑,震之以威怒,终苟免而不怀仁,貌恭而不心服。
怨不在大,可畏惟人;
载舟覆舟,所宜深慎。
奔车朽索,其可忽乎?
君人者,诚能见可欲,则思知足以自戒;
将有作,则思知止以安人;
念高危,则思谦冲而自牧;
惧满溢,则思江海下百川;
乐盘游,则思三驱以为度;
忧懈怠,则思慎始而敬终;
虑壅蔽,则思虚心以纳下;
惧谗邪,则思正身以黜恶;
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
罚所及,则思无以怒而滥刑。
总此十思,宏兹九德,简能而任之,择善而从之,则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
文武争驰,君臣无事,可以尽豫游之乐,可以养松乔之寿,鸣琴垂拱,不言而化。
何必劳神苦思,代下司职,役聪明之耳目,亏无为之大道哉?
秦幼菡不会写文言文,直接将曾经学过的魏徵前辈的《谏太宗十思疏》生搬硬套了过来,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只好直接用大白话写下自己的建议,大意为:
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崇尚科技,智民,而非愚民,不过分打击新事物,尊重人的创造力,鼓励甚至奖励个人发明。
二、废除奴隶制度。人生而平等,不分贵贱,改奴婢为私属,赋予其人的身份。
三、经济命脉收归国有。盐、铁、酒等,全部收归国有,由国家统一管理贩卖,山川、河流、自然资源、矿山等,全部为国家所有,私人开采要征税,并且还要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无照经营属违法,国家有权没收所得财产与矿物。
四、改革货币。废除从前私人可造钱币政策,由国家统一发行钱币,实行宏观调控。
五、土地全部收归国有。人均百亩,多者上交。强迫无业游民劳动,百姓服劳役与兵役期间,由国家承担食宿。
六、低息贷款,鼓励中小商户发展。商人可以向国家贷款,利息只收取贷款金额的十分之一,在进行祭祀和丧事等重大事件的时候,国家还可以提供无息贷款。
七、把控物价,禁止商人们囤货炒作。监管评定市场价格,由政府控制物价,防止商人操作市场,以消除贫富不均。粮食、布帛之类日用品,在供过于求时,政府照成本收买。求大于供时,政府即行卖出,以阻止物价上涨。
八、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的原则,对渔民、猎人、商人以及妇女家庭养蚕等自由经营者,征收纯利十分之一的个人所得税,减少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
九、建廉租房。实行廉租房政策,在京城乃至全国范围,由国家各地政府投资建设廉租房,供贫民居住,以次减少灾害对社会的伤害。
秦幼菡洋洋洒洒写了几大页,她不知道她那皇帝父亲看到自己写的这些会是什么表情,但她坚持,只有改革才能改变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繁盛富强。
奏折很快写好,一式两份,一份保存在特殊的装置中,用蜜蜡封好,快马送至皇宫。另一份,秦幼菡只将十条改革措施,誊写了下来,辗转到荣昱手中,又再次回到秦幼菡桌上。荣昱只回了四个字:不破不立。
秦幼菡知道荣昱自然是在鼓励自己,更加知道自己的这份改革方案在封建的古代王朝会有多令人咋舌,面对封建的大地主阶级,改革推行起来势必困难重重。
想要发展,对于目前的大楚来说,改革势在必行,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