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银银
今天早上我起的特别早,虽然昨天夜里睡得很少,可是我还是觉得很精神,浑身充满了干劲,想要大展拳脚。但我马上又想到一个问题:我该做什么好呢?一早上我并不觉得饿,但是我还是和大家吃了早饭,我想先平静平静,这样也许会弄明白我真正想做的事。
吃过饭,我和五环回了我的屋。我假装不经意地问起五环:“五环,你说我适合做些什么呢?”
五环大概是被我问懵了,呆了一会儿,“小姐,你是指?”
我装作无所谓地:“就大家都有一个爱好,你看人家读书人肯定是想考取功名,以后还在庙堂之上为皇帝分忧;像我姐这种美女呢,最适合的就是当贤妻良母;那些江湖游侠就是想要除暴安良……”
五环打断我,大概是不耐烦了吧,“小姐,你就做你自己就好啊,结交天下好友不就是你的愿望吗?”
“我是爱结交朋友啦,但是这也不是我的差事啊,我是说,人家不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你觉得我适合做哪个行当。”
“小姐,你要做哪行啊,你做樊家二小姐不就好了,做什么三百六十行啊!做哪行也不如做官家小姐舒服啊……”五环看看我,又补充道,“不过,要是等小姐你嫁了人家,那就是别人家的夫人,做人家夫人确实算是一个行当,要管理一个大家族,管人是最不容易的。”
“那不和我姐一样了嘛,做别人老婆有什么意思。”
“那小姐想找什么有意思的行当……”
“我也不知道。”我脑袋里空空的,没有一点概念。
“那小姐觉得做下人可是个舒服的行当?”不等我回答,五环就自己说道,“肯定不是舒服的行当了吧……许多人都羡慕小姐天生富贵命,出生在好人家,不用为了柴米油盐操心,小姐怎么还要自找没趣呢!”
“哎呀,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想找点自己的爱好,不然我的人生不是白活了。”
五环忽然好像受了委屈似的,“那小姐觉得五环可是白活了?”
都怪我,怎么没考虑一下五环的立场,这个问题我还是不要问五环了,因为看样子我是不会得到答案了。我赶忙说,“哎呀,这不说我呢吗,怎么扯到你的身上了……我不问了,不问了还不好吗?”
五环忽然好像又有了办法似的,刚才的委屈好像也全忘光似的了,真搞不明白,难道刚才她是在演给我看么。“小姐想要找事做的心情我可以理解,毕竟巾帼不让须眉,谁说女子不如男,女子也是要有一番抱负的,我虽然不知小姐想要做什么,但不管小姐要做什么,五环肯定是第一个支持的。”
说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有营养的话来,我不想再说下去了,就想了个由头支开五环,“行了,行了,我就是随口一说,五环太上心了……”
“小姐的事,五环怎么敢不上心?”
“是啊,五环对我最好了……”
五环可能是觉得暴露不该不该暴露的情绪,有心往回收一收,“……其实小姐要真是有心想要做一番事业,那琴棋书画哪个都是陶冶性情的好办法,不知小姐对哪个感兴趣?”
我心说,五环,你可别逗我了,我有几把刷子你还不知道,还琴棋书画?“五环你还不了解我,还拿琴棋书画来取笑我?行了,不和你说了,去帮我熏香去吧。”
五环好像还要说点什么,但没吱声,转身干活去了。我忽然意识到个问题,所谓同道中人不只是一个支持你的人,还要和你有相同的际遇才是,不然你认为理所当然、人畜无害的举动都可能伤害到别人自尊,天啊,与人相交能够游刃有余才是世间最难的行当吧!But,我樊金金绝对只当这是副业。
今天我又得了一份《时闻》,有一个爆炸性的消息就是:江湖上声名远播,偷男不偷女,偷壮不偷弱,偷富不偷贫,偷贪不偷廉的侠盗要来开封府了。传说身高八尺有余,浑身都是腱子肉,铁面红髯,声似洪钟,他早年曾在少林寺做挑水师傅,据说每个水桶都有缸那么大,因此练就一身好体力,而他的两个铁拳更是排上了兵器谱的第五名。我对早就有耳闻,崇拜的不行,早就想着要与他见上一面。估计这回他来开封府,肯定是要制造出大案子的,还能能顺便揪出几个贪官污吏来,劫富济贫,到时候老百姓肯定会拍手称快。《时闻》还在结尾处写到:孰能猜测到所到之处,《时闻》将奉上白米两斗。哇,还有奖品,这个我很感兴趣啊!还有他叫银银,我叫金金,没准我还能和这位侠盗交上朋友呢,哈哈,到时候可就好玩了。
我一时我忘了我要做一番大事业的决心,一心想要结交这位。五环听说我也参与《时闻》的有奖问答,也很感兴趣。李大姑和官宦人家夫人小姐来往密切,从她们的吃穿用度就能猜出谁贪谁不贪,这个李大姑最在行了,我打定主意请教李大姑。
次日,我又换上男装,和五环上街去找李大姑。在街角意外看见史翰文带着他的书童也上了街。我心里盘算着打声招呼,后觉得躲避才最暴露心思。我算是明白了,我男扮女装的事,家里人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只有我自己办家家酒办的最入戏,还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
我大大方方地招呼史翰文,“你也上街啊。”我忽然对怎么称呼史翰文感到为难,你说这么早就叫姐夫吧,我姐肯定不高兴;叫史公子,显得生疏外道;叫史大哥,我可张不开嘴;要不叫史兄?那史翰文该笑话我装腔作势了;对了,我小时候怎么称呼他来着,眼下我倒给忘了。
史翰文对我这么熟络自然显得有些意外,他僵硬地笑道,“哦,金金也上街啊。”
“嗯。”
“要不一起吧?”史翰文这时已经神态自如。
“哦,好啊。”拒绝的话,我姐知道后才会吃飞醋呢!
原来史翰文是要到书宝轩买笔墨,他听说书宝轩新进来一批范仲淹亲自选料制作的文房四宝,范仲淹还有这爱好啊,真不知道啊。果然名人就是影响力大啊,追慕风雅当然可以理解,毕竟这范仲淹是个文化名人。
史翰文又问我去哪,我说去揽云衣,他便不再追问,大概是觉得无趣吧,估计他当我是一个喜欢打扮的普通官家小姐吧。我才懒得和他解释,我和他在书宝轩分别,便朝揽云衣走去。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