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读书人的好名字

  酒,喝多了也不舒服,如这江湖之行,恩恩怨怨的纠缠久了,也就倦了。厌倦了厮杀、厌倦了追名逐利,厌倦了尔虞我诈。但是,这个江湖从来可不就是这样的嘛,有人乐在其中,有人厌倦避世,更有人经历重重磨难之后便对这江湖失望透顶了。
  身如草芥,我们该如何自处、自居,该如何在这纷纷乱世中真正占据一席,哪怕只是有心之人的棋子。做棋子有什么不好,只不过我们既不愿意成为弃子也不愿意成为死子。如象棋中半步不退的小卒,一如寻常却一字定局的屠龙之势。每个英雄都不曾想着会成为英雄,有想过,但是大部分时候,其实人生的轨迹总是被时事命运推着走的傀儡木偶,身不由己,可歌可泣。
  怕客来客栈现在由三个孩子打理,掌柜是年纪稍长约莫豆蔻芳华的姑娘,两个小手下,整天发牢骚,嘴上花花,手底下没有落下一样事的小疯子,沉默寡言每天往返山上跑的那个瘦弱孩子,冯阿狗。
  那一场大战过去有大半年时间了,正是被人津津乐道的鼎盛时期。传言这种东西,刚开始的时候,众口一词、五花八门,不仅听众迷糊讲故事的人自己也犯嘀咕,若是被人咬着漏洞,没办法完美自圆其说可是砸招牌的事情,聚拢起来一帮听众着实不易。反倒是在沉淀一段时间之后,吸收各种版本的传言加以润色串联,也是变相的丰富了内容不是。而且在这一时期传说趋于统一,也便于口口相传,流传更久。
  悲情比欢喜更动人,痛苦比快乐更长久。
  满山的桃树全枯死了。
  莲花峰崖边新起了一所屋舍,比之之前的破草庵是强上了很多倍,一个年轻人住在了那边,也使剑,神态倒是和聂大叔有几分相似。那男子初见冯阿狗略显惊讶,在言谈了解了前事之后明显亲近之情更重。
  那男子倒是不喜欢被称之为大侠,反倒喜欢被人叫着先生。为此阿狗最初极不适应,毕竟整个镇子上没读书的孩子屈指可数,好歹城山也是出过京城大官的文乡,对于读书一途,大家意见很统一:娃儿调皮一点不碍事,不好好上学就要拾掇。
  只是虽说镇子上有间私塾,还是那县官老爷亲自教授所谓的安民济世的道德文章,不过自古读书也不是没有条件的,得缴纳学费,这不就落下了村子里三两个上不起学的孩子了,最明显的就是早已过了适读年纪还斗大字不识一个的冯阿狗。
  一个孤儿活下去都是个问题,读书,会不会太奢侈?
  这爱被人叫先生的年轻剑客问他,想识字读书吗?
  那明明已经十一二岁的少年身形还是依旧消瘦的孩子点点头又摇摇头。
  先生,读书可以不饿着肚子吗?
  不能。
  先生,那读书可以当大官有很多的钱财可以买很多好吃的东西吗?
  不能。
  那读书有什么用?
  阿狗,你知道自己的名字是哪几个字吗?
  不知道。
  阿狗,你知道为什么人们喜欢讲道理吗?
  不知道。
  阿狗,如果你有喜欢的姑娘了,你觉得这个姑娘很漂亮,你该怎么和她认识呢?
  先生,我还没有喜欢的姑娘哩。
  哎呦,干嘛打我。阿狗揉着脑袋。总会遇到的。那自称先生的年轻剑客不爱拿剑倒是爱捏着一把素白纸扇晃动。
  娶媳妇要很多钱的,还是不认识了吧。那小孩眼看扇子又要落到头上赶忙用手捂住脑袋,却是不知道躲开。
  虽然躲开也是无济于事,但是直接躲都不躲,让那年轻男子扶额只翻白眼,孺子不可教也。
  那男子站起身把扇子往腰间一插,弯腰扳直瘦小孩子的身躯,扶着那单薄的肩膀柔声道,要说读书的作用啊,那可就大了。
  若是读了书,便知晓了礼仪,知晓了礼仪就有了廉耻之心,有了廉耻之心就会守规则知善恶,有了善恶之分才能修心立身。
  读书不能填饱肚子,不能直接获得财富,更不能立刻功成名就。
  读书不是为了溜须拍马、咄咄逼人,更不是为了得理不饶人、倚强凌弱。
  读书越多,反而胆子越小,越是不露声色,不悲不喜。小阿狗,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难道读书脑子读坏掉了?
  哎呦,你怎么又打人呢。打脑袋会长不高的。阿狗的少年揉着脑袋,这一次力道是真的大,不像上次。
  规则无处不在,凡人更应秉持敬畏之心。举头三尺有神明,便是这个道理。那男子哀嚎一声,跟这小王八蛋扯这么多干嘛,先教会他写自己的名字才是眼前当务之急。
  至此,一大一小两个人便约定,隔一天来山上一趟,阿狗带一壶酒,他教阿狗识字。
  虽说小疯子看这憨货不对付,却也不想这笨蛋被人骗吃骗喝,再说了现在客栈的酒全是自己酿的,别说少一坛,少一碗自己都心疼。隔天就带着阿狗身边还跟着那只虎斑的花猫,一行大摇大摆的上山了,结果没走到半山腰就累得哈拉着舌头直喘粗气,像只蚂蚁一样磨磨唧唧的费了老大的功夫才到那莲花峰的山崖。
  那白衣男子就在屋子里睡觉,轻掩着青竹编织的门扉。
  小疯子眼珠一转便计上心头,冲那此刻正好奇的抱着一根鲜嫩苔藓啃的大猫招招手,那小畜生也机敏掉头就跑,被一个箭步冲过去揪住脖子上柔软的皮毛的疯子抓在手里。
  还想跑,看回去了还给你饭吃。
  瑟瑟发抖的大猫咪。
  得意洋洋的小疯子。
  嘿嘿,去吧,九月,送一个见面礼给这位老先生。
  这不太合规矩吧。
  规矩,你个小屁孩懂什么规矩。
  殊不知,只有孩子才会可以模仿大人神态、语气,而大人何尝又不是羡慕孩子无忧无虑呢?
  那九月竟如此的胆小怕事,被抛进屋子就全身炸起了毛,竖起一条蓬松的尾巴就狠不得立刻立刻冲出门去,却是被人用双指夹住了尾巴倒悬在半空中,可怜兮兮的喵喵哀嚎,一脸的人畜无害表情。
  也算是个灵物跟着这么个小家伙,去。
  可怜这只胖猫自从来到这山崖,一直在空中飞,从屋外给人抛进屋子里又从屋子里被抛出。
  喵~喵~喵。
  一只大肥猫伸着爪子挠在那前一刻还眼睛眯成了月牙的孩子脸上。知道挠伤了自己主人,还伸出舌头舔了舔那发红的浅浅伤口,一看主人神色不对立马就要逃开,已经被抓着尾巴晃悠着。
  哎呦,你这蠢猫。真的是气死我了,坏人当道你不去匡扶证道,反到是助纣为虐反戈相向,我今天就大义灭亲,将你大卸八块……
  屋内男子扶额叹息,这小王八蛋从哪儿听来这些个乱七八糟的词,还东拼西凑给放在了一起,乍一听好像是那么回事,仔细一想这语境好像差得很远呢,词不达意,倒是没什么关联。
  酒楼瓦肆虽说抛开投宿外以饭菜为主、酒水为辅,但是一屋子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机缘巧合坐在了一起,人人性格不一,举止行为各异,有的人爱安安静静的喝茶,有人就喜欢谈论江湖趣事下酒;有人嫌菜肴过咸,有人就觉得汤汁寡淡;有人不喜欢香菜,有人最喜欢奇奇怪怪的味道;有人一喝酒就面红耳赤、骂天骂地,有人喝醉了沉默不语、痛哭流涕。面对这么多的形形色色的宾客,酒楼后来就引进了一类人——说书人。
  一张桌子、一块响木,一方木凳、一曲琵琶。外加一个知人生百味的老叟和身世可怜的孙女。
  靠着两片薄唇、拨动的琴弦渲染,各种江湖逸事,怪诞传说,娓娓道来、惊心动魄。此类人物本就擅长通过语气的轻重缓急、语调的抑扬顿挫,表情、手势、气息营造身临其境的错觉。加之琵琶凛烈萧杀的大弦嘈嘈金铁之音、小弦切切情意绵绵,故事感人处听哭了多少初历江湖的纯情少年郎。
  小疯子就曾亲眼看见一虎背熊腰的大汉扛着柄明晃晃的大刀一进门就吆喝好酒好肉的招待爷爷,喝了几碗酒听了一段江湖往事竟然嚎嚎大哭起来,看得一屋子人一脸震惊,反差太大了一时间店里的人都不知道是该笑还是不该笑,那说书的老人心惊胆战的唯恐被一刀了结了性命。
  据说往前倒推二十年,那时候江湖上出了怪人——拿剑却从来不拔剑出鞘,就这样像竹竿一般的挥舞、击打,伤人不杀人,无论好歹都点到为止。吃了不少苦头,却硬生生的还真的闯了出来。后来听说折剑身死在了神仙宗,拼死还毁掉了这压了江湖十几年的狗屁大宗门。一帮子江湖不入流的大侠居然还集结了百十号人扬言要去吊唁剑仙风采。
  世间百态,只要你喜欢观察,搬把椅子在最繁华的街头仔细的观看来往行人,揣摩神态、分析表情,从相貌上辨别人生经历,从步伐里观察事迹。一个凶神恶煞的人可能在桥畔帮老农推车,一个满面刺青的人会奋不顾身的跳江救人,反倒是一些个神仙风姿的人,好像从来都是眼高于顶、不会主动俯身看一眼脚下的路。世人皆蝼蚁,唯自己才是真神仙之姿。
  话分两头,那此刻一脸戏虐笑容还故作世外高人的剑客,看着一张被挠出爪印郁闷堵气的孩子,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
  看到这样子,那小疯子更是气不打一出来,好嘛,王八蛋,都是装出来的,看笑话吧,可劲的看大爷的笑话吧。
  先生,我给你带酒来了。今天教我写自己的名字吧。
  冯阿狗,这个名字太难听了,简直难登大雅之堂,先生今天给你重新取一个名字吧。
  不要了吧。
  一定要。
  为什么啊?
  名乃立身之本,一个响亮的名字,走江湖也有派头不是。
  你这人,你是要教徒弟还是要收儿子啊。阿狗,我们走,一个人住在这深山里,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指不定啊是那官府通缉的逃犯哩。那小疯子一双眼睛贼溜溜的盯着那假模假样的“先生”。
  先生,狗屁的先生哩。今天老子栽了,下次再找回场子。当然小疯子这人最大的优点便是会察言观色,狗腿子得很,惹不起的就夸,惹得起的就耀武扬威。这种话当然也只敢想想,不能说出来的。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为父,哦不,为师今天便为你取一个新名字如何?
  哦。
  你这名字定然是很随意取的,想必也是图个贱名好生养活而已,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寄托在里面,既然咱们相逢在桃花林中,就叫你桃花吧。
  我呸,那小疯子义愤填膺,什么桃花,还桃花酒呢?
  总不能叫桃树吧?
  呵呵,你干脆直接叫桃子吧。那小疯子撇了他一眼,在考虑要不要拉着阿狗跑路,再也别让他来这山上了。虽说在客栈里头最烦这家伙笨手笨脚,大不了就让他住柴房吧,或者自己的那间破屋子腾出来一个角落?
  人与人之间很奇妙,相爱相杀、相互存在。讨厌一个讨厌的久了反倒是最了解那个人的人,恨一个人恨久了反倒是没有这个人不可。
  取名字这件事情,一时间反倒是不了了之了。不过,那先生倒是用树枝在地上一笔一画的教他写“冯阿狗”三个字。一个方方整整,好坏也看不出来,两个孩子倒是单纯觉得写得很漂亮。至于阿狗写的嘛,歪歪扭扭的像是蚯蚓在乱爬。小疯子又是一阵嘲笑,那男子就让他来写,结果不出所料也是一个样子,惨不忍睹。那先生倒是来了兴趣,让他在写几个字,还吱吱称奇道,虽无体态却有根骨,倒是个难得的朴素天然。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魏风。
  写过字?
  没有。
  家里人呢?
  不知道。
  好嘛,两个小孤儿。魏风,倒是好大的气魄。根骨不错,璞玉天成。稍加调教便能入室登厅。
  那孩子打着哈欠,你们写,我去睡上一觉。就撇下两个人独自找个草垛做梦去了。
  小孩子对危险有一种天然的感知力,虽说不喜欢这先生,倒是能觉得他不会坑害阿狗,至于自己,能够欺负自己的人还没有出生呢。
  ————
  大雪,铺满大地的深厚积雪。天上飘飘悠悠,地上一片银白。
  我要死了吗?
  爹、娘,我要死了吗?
  一辆马车,被劈成了两半,车辕断了一截插在了一个雪人的胸膛。红色的雪,落下一片被染红一片,天寒地冻的,血色蔓延极慢,但是任不停飘落的积雪如何一层一层的包裹,那刺眼的红色一直都在,在一片白色的世界里张牙舞抓的扩散。
  那两匹原本拉车的马挣扎着嘶鸣了一阵子,就成了两具冰雕,肢体僵硬,瞳孔覆盖上了积雪靠着生前的热气有些融化,沿着脉络滴答滴答的掉落,就像是在流泪一般。
  半截旗子在被风雪卷得猎猎作响,露出一个斗大的魏字。
  雪地里横七竖八的有许多的雪堆,最大的那个雪堆上站着一个孩子。呼啸的风雪吞没一切,掩盖一切。
  百十具尸体,就是十几个雪堆。
  百十个雪堆,终将隐藏于茫茫天地。
  谁会想到会有这一场刺杀?谁会知道匆匆回京的魏将军行迹?
  而忽然从雪地里窜出来的杀手轻而易举的杀死了仆从,而那紧跟在车队后的兵甲小队,被比寒风雪还要凛列的剑气搅碎得支离破碎。
  顷刻只剩下了那立阵于前的将军,胸口插着半截剑刃,右手紧紧的握着长矛身姿不变,僵硬的侧过头颅,双目圆睁却也再难说出一句话来了。
  断剑被抽离身体,挥手剁下了头颅悬在那刺客的腰间。横起鞭腿将那无头尸体踢落马下。
  轻巧纵跃上马,一拽马缰一阵嘶鸣,便飞奔而去了。
  风雪呜咽不止,漫天大雪纷纷。
  风雪好杀人,风雪好埋人。
  ————
  殿下,当断不断必受其乱,那魏良既然不能为我们所用,当早做打算免生祸端。
  玄衣阴郁的声音从斗篷里传来。一只枯瘦宽大的手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可是,魏伯伯他并无反叛之心,只是,只是不喜欢我而已……我……我……知道怎么做了。
  十几岁的孩子,怯生生的说道,只是越说越没有底气,最后竟有了呜咽哭腔。用衣袖揉着眼睛,偌大的宫殿里暗室无光好似会忽然冒出来无数的妖魔鬼怪,长舌怪物。抖了一下,遂即眼神变得坚毅起来。
  大师傅,找个可靠的人去做这件事。
  殿下,这件事我亲自去做。
  那一袭从头到脚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隐没在黑暗中的玄衣人如鬼魅一般消失。
  这样的地方,住了快十年了吧。
  呵,十年啊……十年呐,还要在这鬼地方呆多久?
  殿下,入夜了,奴婢为您掌灯。
  火折子的红点在扩大,一缕青烟,就燃起了微弱的火苗,随风飘摇。如同一个婴孩刚出生就差一点夭折。
  不,不要这样了,再也不要这样了。那孩子喃喃的说道,如一只负伤的野兽在低吼。
  一道剑光。
  半截落地的蜡烛滚动了几下,熄灭了。
  倒地的人,还睁大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