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 我的未婚妻,不用别人负责
一夜好眠,第二天,夏知若出门准备去超市里买些零食,刚出小区,就看到周明琰的车停在门口。看到她,男人径直走了过来。
还真是阴魂不散。
“知若。”
夏知若对着他假笑,“周少找我有事?”
“你不回我消息,我只好过来找你了。本来是想着你能主动来找我的,既然我这次来了,就是想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你,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吗?”
周明琰眼神十分真诚,要不是夏知若对他还有几分了解,只怕都要信了。
但是,她也想知道这个人究竟在整什么幺蛾子。
“好啊。”
夏知若答应地这么爽快,倒是出乎他的意料,反应过来后,引她上自己的车,“我在依云榭订了位置。”
“这开车的时间也算在半个小时之内。”夏知若似笑非笑地说了一句,随他上了车。
上车之后,夏知若一直在低头看手机,周明琰只当她在和季庭深聊天,心里十分不痛快,趁着红灯停车的二十多秒,他侧头看了一眼,原来是在玩游戏。
“这游戏我玩了两年,还有双人模式,下次一起玩?”
夏知若没有搭话,直到游戏界面出现“结束”的字样,她才收起手机,“不了,只是无聊的消遣而已。”
说完,看向窗外,已经快到了。
到了依云榭,夏知若和周明琰一道进去。提前打过招呼,所以两人进去的时候便有服务员引他们去了包间,且很快送来了茶水。
“尝尝,依云榭引进的新茶,”周明琰屏退服务员,亲自动手为她斟茶,“知道你不喜欢饮茶,我已经让他们去拿鲜榨的橙汁了。”
夏知若嘴角微挑,端起茶杯看了看,没喝。
“这房间的香味倒是挺独特的,之前来的时候怎么没有呢?”
周明琰笑道,“我刚才也在问,想来是最近才有的吧。”
不多时,服务员就把橙汁拿了进来。
夏知若这才说道,“周少现在可以说了吗?”
“嗯,”周明琰慢条斯理地放下了茶杯,“四年前,在你消失之后,确实有人来找我问过你的消息。当时见我的人里,有一个长得还跟你有几分相似。”
夏知若不动声色,“继续。”
“他当时只问了我几句有关你的行踪,后来还去学校走了一圈,就再也没见过了。”
“没了?”
周明琰沉默了两秒,“你就不想知道我说了什么?”
夏知若突然笑了,“不感兴趣。”
她准备起身离开,却突然发现自己手有些使不上力,面色不动,坐在原位置,只当什么都没有发生。
抬头看着周明琰,他的神色微微紧张。
夏知若一下子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以前我只道你渣,没想到四年过去,你已经发展成卑鄙了。”她丝毫不客气。
周明琰握着茶杯的手渐渐收紧又慢慢松开。
“知若,我也是没有办法。你知道我对你的感情,可是你对我要么视若仇敌要么熟视无睹,你让我怎么办?”
周明琰起身,朝她慢慢靠了过去,想动手去摸她的脸,却被夏知若一手拍开了。
她发现身上的力气正在恢复。
“周少的迷药莫不是过期了?”夏知若讥笑道,“还是下药的人偷偷换了药,吃了回扣?”
周明琰也正纳闷着。
虽然夏知若还有些力气,但不足以支撑她站起来,要不她早就离开了。
“你放心,我会对你负责的”
他的话刚说完,房间的门就从外面被踹开了,门口,男人高大的身影挡住了走廊上的灯光。
“我的未婚妻,不用别人负责。”
季庭深语气森寒,裹着一身冷气走进来。在周明琰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对着周明琰就是一拳。
出手狠辣,周明琰的嘴角渗出了血。
打完之后,将人踹到一边,走到夏知若身边,把她拦腰抱起,到门口,他突然停住了,“今天的事,我记下了。”
说完,径直将人抱走。
周明琰捂着胸口从地上爬起来,擦掉嘴角的血迹,眼眸漆黑,到底怎么回事,明明十分钟就会有效果的,怎么还能让夏知若撑到季庭深过来?
这时候,夏然从门外进来,看到周明琰的样子,只觉得窝囊,一个女人都制服不了。
“今天的熏香有问题,可能被人动了手脚了。”夏然语气清冷。
周明琰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我会去查。”
“不用了,我去查,”夏然把玩着手里的一支烟,“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季庭深踹那一脚可是发了狠的。
夏然没让周明琰去查,因为刚才,他好像在依云榭对面的餐厅里看到了安楚楚——
季庭深一路将人抱回车里,夏知若觉得有些困,落座后,靠在他身上合着眼。
“回公寓。”
他将人紧紧搂在怀里,吩咐司机开车。
“感觉怎么样?我已经让莫让从老宅那边赶过来了。”季庭深抬手抚上她的脸,一想到刚才的情形,他就觉得自己那一脚还是轻了。
“我没事,”夏知若在他怀里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我有些困,想睡一觉,到了你叫我。”
“睡吧,我在这儿。”季庭深拍拍她的背以示安抚。
公寓里,莫让给夏知若检查一番,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还好,只是中了点迷药。稍微休息一下就没事了。你这夺命连环call,吓得我以为她跟上次一样浑身是血的回来”
“浑身是血?”季庭深皱眉。
莫让自知情急之下说漏了嘴,摆摆手,“别问了,问了也不会告诉你。你要是想知道,等她醒了自己问她去。”
“嗯,”季庭深身上的冷气一直未回暖,“我派人送你回老宅。”
莫让撇撇嘴,“知道了,不打扰你们二人世界。”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用完就扔。
等季庭深的人到了公寓楼下,莫让才下楼,随他们回了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