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夜行镇元

  看着两个卑微的身影,顾然感觉自己的心像被针扎一样的难受,那根针,名为道德!
  蠕动着嘴唇,顾然紧握着双手,问到:“伤者有买过保险吗?”
  一人干抬起头,大声说到:“有!东哥有买过意外险,还有人身安全险。东哥给我们工地上的兄弟都买过!”
  王天生的脸上流露出了不忍的神色,他的年纪大了,什么场面都见过。
  但是他还是不忍心让这些农民工白白的期待一番,用沙哑的声音沉重的说到:“没有的,私立医院是不会接受的,除非你们能拿出现金。”
  “但是这里可以!”
  顾然凛然到:“先把病人送到手术室外面去,给他吊住命,等手术室空出来之后,立马开始手术。”
  说完,顾然扶起两位农民工,带着刘东离开了大厅。
  王天生黯然神伤的叹了一口气,看着顾然远去的背影,不禁唏嘘起来。
  曾经的他,也和刘东一样,对生命充满了热爱。认为医生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他们的一生,都在从阎王爷手里抢人。
  可是,他们终究只是人,和患者一样,都是凡夫俗子。
  刘东的症状,经验丰富的他一眼就看穿了。如果立马进行手术的话还有得救,再拖一会……就晚了。
  王天生低头看着自己布满老茧和伤痕的手。
  他已经老了,老得拿不稳手术刀了,老得……看淡了生死了。
  顾然跟着车子来到了手术室门口,看着手术室上方,那闪耀着的红灯,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手术这种事情,都有一个时间的限制,过了那个时间。剩下的,只不过是在让患者与家属,在恐慌和希望之间,备受煎熬而已。
  手术进行到这个时间,成功的几率已经近乎于零。
  可是,他能够冲到手术室门前,让里面的人将生的希望,给予其他人吗?他真的可以狠下心,将里面的患者的生机彻底断绝吗?
  他不能!
  不管是他的职业,还是他所受过的教育,都不允许他这么做。哪怕要他直视身边的患者的生还率逐渐降低,他也不能,这个口子不能开。
  先来后到,多么朴素的道理。
  当这个生活中随处可见道理与生命挂钩之后,就变成了谁也不能撼动的铁律。
  他们只能在手术外,与那些患者家属一起,默默的祈求着。
  至于祈求的是什么?这谁知道呐?
  英牧彩知道,刘东的命运早就注定,她只希望那一刻可以早点到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所感受的痛苦,仍在不停的加剧。
  可怜的她,越是痛苦,思维便越清晰。
  “东哥!”
  半个小时之后,走廊上想起了一个急促的女声,以及粗重的喘息声。
  刘东的妻子来了,她的手里紧紧的攥着一张银行卡,银行卡在她的手掌中,印出一道乌黑的印记。
  她一来到手术室门前,便抓着一个农民工的衣服,问到:“东哥怎么样了?”
  农民工指了指手术室,示意刘东已经进去了。
  就在这时,手术室的灯暗了下来。
  她的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神色,和农民工的脸上的悲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因为那些农民工知道,刘东才刚进去……三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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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仙闭上了眼睛,感受着紧贴在自己身体边上的娇小身躯,大了个哈欠,却根本睡不着。
  白天陪着女孩……,哦,叫黄莉是吧。
  白天陪着黄莉检查的时候,它已经断断续续的睡了好几觉了。
  啊,真是麻烦,明明是个夜行物种,白天却要陪个小女孩东跑西跑。晚上还要陪睡,自己完全睡不着啊,可是自己想有个抱枕一样被抱着,根本脱不开身啊!
  等等……
  与此同时。
  “呼!呼!”
  英牧彩从床上喘着粗气做了起来,她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湿了。贴在皮肤上十分的难受,可是,这和她之前的体验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堂。
  【第三幕开始:前往镇元巷。】
  现在,第三幕已经开始了吗?
  英牧彩看向了窗外,本来晴朗的阳光已经逝去,换成了彩色的夜灯。投影在她的床头,展示着属于城市的夜景。
  英牧彩用手梳理着自己油腻而潮湿的头发,打开了灯,走进了浴室。
  她终于睡了一个好觉,身体的疲劳已经消去,换来的是,饱受折磨的精神。
  打开浴室的花洒,让凉爽的冷水尽情的冲刷着自己的身体。
  (黄家的浴室是一个三米乘五米的大池子,里面还有躺椅和冰箱,以及小黄鸭。小黄鸭虽然口感不咋样,不过叫的挺好听的。——笔仙。)
  清洗完毕之后,英牧彩就拿上自己的包包出门了。这一趟,肯定会有危险,但是危险应该不会太大。
  镇远巷,她家附近不远的一条小巷子。周围都是老房子,连个路灯都没有,简直就是灵异事件发生的绝佳地点。
  前往镇元巷的路上,越是靠近那里,行人就越稀少。路过一家电器铺的时候,英牧彩瞧见了店里的手电筒,进去买了一个。
  这东西,再怎么都比手机来的要好一些。
  走到镇元巷的入口处时,一个男声从旁边传来。
  “还有其他人吗?”
  这个人的名字叫英利满,是英牧彩的远房表哥,和英牧彩一起参加那场医闹的人。现在,恐怕也和她一样,是一名参加者了。
  毕竟这个地方,可不是随便转转就能走到的。
  周围没有其他人,英牧彩也不再演戏了,开门见山的问到:“你也是接到剧本任务来的吗?”
  英利满撇了撇嘴,四下张望了一下,没见到其他人的身影。问到:“你也是刚睡醒就接到了这个任务吗?”
  “是的,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人?”英牧彩用手电照着黝黑深邃的巷子回答到。
  这里也没有其他人,英利满干脆的拿出一把桃木剑。
  “既然来了,那就进去看看吧!在这里徘徊说不定还会遇到更可怕的东西。”
  说完,英利满便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走进了巷子里。
  看起来十分自信的样子,英牧彩赶紧跟上,用明亮的手电照耀着英利满的脚下。英利满则用手机观察了四周,两人没有任何的团队交流,却自然而然的做出了合理的配合。
  在剧本中,所有参加者都会选择站在同一战线,哪怕只是明面上的。
  这里的建筑还保留着上个世纪的风格,不过墙壁上,早已经写好了‘拆’字。那些‘拆’字上,也被岁月留下了痕迹,已经有些斑驳了。
  这个地方,现在已经没什么人居住了,显得格外的安静和诡异。至于这里为什么还没被拆掉,那就是他们来这的原因了。
  因为闹鬼!
  镇元巷的附近,都是工厂和简陋的公寓,本就不适合开发成什么大型的商场或者酒店,捞钱太慢。所以一点点的阻碍,就能造成这里长达近十年的荒废。
  一道黑影从远方、手电照耀的边缘闪过,英牧彩立马抓起了一张符纸,停下脚步,戒备的打量起四周。
  在她前方的英利满察觉到了脚下光亮的异样,轻笑道:“那只是只黑猫而已,我们还没进入镇元巷的中心,暂时应该不会发生什么。如果你害怕的话,可以把惊魂铃拿出来,你应该有那东西吧。”
  英牧彩不满了看了一眼英利满的背影:“没事,我有点紧张了,继续前进吧!”
  惊魂铃!
  自己要是真的拿出那东西,真的响起来的话,自己绝对会成为鬼物的第一攻击目标。而且还有可能吵醒那些本就处于沉睡的鬼物,她才没那么傻。
  在菜鸟的单人剧本里,惊魂铃绝对是一件物超所值的道具。但是每个一星参加者都清楚一件事,除非自己孤身一人,否则绝对不要使用惊魂铃,最好晋级为一星之后就立马丢掉。
  那东西,实在是太能吸引仇恨了。
  两人继续往前,一直往前,在他们面前出现过的,都是一些藏身于此的流浪动物们。
  它们性子都很野,甚至有胆大的,跑到了他们身边,用绿油油的饥饿眼睛盯着他们。
  野狗们伏下身子,龇牙咧嘴的,仿佛一只只围剿猎物的饿狼。
  野猫们轻舔着爪子,眼露寒光,仿佛潜伏在阴影之中的猎豹。
  一些乌鸦停靠在一颗小树上,用看食物一样的眼神看着他们。
  英牧彩被它们盯的有些发毛,抬脚踢飞了一边的一只瘦骨嶙峋的土狗,听着它的惨嚎与哀鸣,觉得自己的胆气稍稍足了一些。
  这些动物并不是他们该担心的,他们需要防备的,只有潜藏在这里的鬼而已。
  英牧彩就这样,一边走一边给自己打气,英利满却停下了脚步,用手机照着一边的一颗树叶掉光了的歪脖子树。
  “怎么了?”英牧彩也停下了教务问到。
  英利满指着那颗树,问到:“你觉不觉得,我们好像刚刚来过这里?”
  英牧彩顺着英利满手指的方向看去,看向那颗明明是夏天,却显得萧瑟和诡异的树。
  在树下,散落着一堆新鲜的绿叶。
  他们确实来过这里,不过刚刚,这棵树,还不是这个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