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代血族

  钱大勇只是苍龙帮最低级的那种小头目。
  从他的据点只是一个偏僻的小院子就可以看出来了。
  不过就算是最低级的也是有几个手下的。
  钱大勇手下总共五个人。
  他这几个手下知道钱大勇找了个女人要乐呵呵,所以都自觉的出了院子吃喝玩乐去了。
  陈卿刚走出院子便看到了这五个人慢慢的向他走来,他们的方向正是院子之内。
  眉头一皱。
  他知道这五个人的。
  正是知道这五个人不在钱大勇这所以他才来的。
  如今五人回来。
  若是发现钱大勇不见了…
  “我本不想杀人的,奈何啊。”
  无奈的怂了怂肩,陈卿向五人快步走去。
  “小要饭的,来这干什么?”
  五人中一个尖嘴猴腮的青年见陈卿从院落中走出,冷冷的问道。
  剩下的四个人也将陈卿围了起来,眼神充满了戏谑。
  “翁包,这小兔崽子准是来偷东西的,正好我这几天手痒,让我揍一顿吧。”
  这时。四人中的一个高个子说道。
  名叫翁包的尖嘴猴腮青年听后略微一耸肩,笑道:“行啊,既然你有这个雅兴,哥几个就给你这个机会。”
  说着后退一步。
  余下三人也退下。
  “嘿嘿翁包,等我给他松松骨带你们去宜春院逛一逛。”撸起袖子,成良亮回头忘了四人一眼,表情不言而喻。
  “好的老弟。”
  翁包几人都知道成良亮最近赌钱赢了一大笔,闻言也是乐呵呵的。
  “好小子居然敢来我苍龙帮偷东西,真是不知死活。”握紧拳头,成良亮猛的一挥。
  想象中眼前这个小乞丐被自己打飞的情景并没出现,成良亮反而觉得右手仿佛打在了铁板上,一阵疼痛。
  “无语了……”一把握住成良亮的拳头,陈卿心念一动,将他的全身血液吸个干净。
  成为干尸的成良亮倒在地上,化为碎屑,被风吹散,飘向天边。
  “鬼,鬼啊,快跑。”翁包见此诡异的一幕二话不说,直接转身跑去。
  见鬼了啊。
  成良亮那货瞬间成了干尸,简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啊。
  恐怖如斯。
  另外三人也不是傻子,看到成良亮一死心里也有数了,直接撒丫子往前跑。
  甚至有个跑得快的超过了前边飞奔的翁包。
  “跑,跑的了吗?”就在四人快出巷子的时候,陈卿猛的化身一百只蝙蝠飞到巷口,紧接着再次凝聚成了两个自己。
  陈卿也想要感受一下分身的妙用。
  一个分身五十只蝙蝠。
  力量相当于三个钱大勇。
  陈卿还是很强的,吸收了如此多的鲜血他在力量,速度上远远超过了普通人。
  对于分身陈卿还是很满意的。
  两个分身都是他,他也是两个分身。
  除了在力量上有些差距外和以前的状态还是很类似的。
  控制分身也没有什么负担,就跟控制两只手似的,非常简单。
  “鬼,真是鬼!”
  见两个陈卿将前方的路挡住,翁包只觉眼前的一幕超越了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一脸迷茫。
  其他三人也是如此。
  愣在一边,懵逼的看着陈卿。
  “死吧!”
  两个陈卿一同抬手,眨眼间四人中除了翁包全部化为血球被他吸收个干净。
  之所以留着翁包是因为他还有点用。
  陈卿想试一试转化这个能力。
  最重要的是若是有了个打下手的他也会很方便的。
  他对那个苍龙帮突然来了兴趣,若是自己控制了……那对于自己今后的发展绝对有好处。
  两个陈卿瞬间融为一体,慢慢的走向翁包。
  走到他的面前,陈卿冷着脸说道:“跪下。”
  翁包照做,双膝跪在地面。
  小命在这位爷的手里,他也不敢太过放肆。
  天大地大,活命最大。
  伸出食指,点在翁包额头。
  体内瞬间涌出一滴精血,流出食指,钻进翁包脑子里。
  接着陈卿一把提起翁包,走进了院子,关上木门。
  掩人耳目还是要做一下的。
  手上的翁包开始了动作。
  首先他猛的脱离陈卿的控制,双手捂着脑袋,跪在地下,张大嘴巴无声的嘶吼着。
  “噗……”
  后背猛的冲出一对三米长的黑色肉翅,嘴角两边得罪牙齿也是极速变长,模样像极了西方电影中的吸血鬼。
  良久。
  牙齿收缩。肉翅收回,翁包跪在地上,双手抱拳道:“真祖在上,翁包愿竭尽所能使得主上欣喜。”
  他的表情很严肃,低着头望着陈卿一双破烂的布鞋一声不吭。
  与此同时,陈卿突然感受到了一片无穷无尽的空间,空间中突然多出了一根血线,望向血线尽头正是翁包。
  他更是感觉只要自己愿意随时可以泯灭血线,击杀翁包。
  血族在真祖面前毫无反抗之力。
  真祖掌握着所有血族的生杀大权。
  唯一的统治者。
  “翁包,一代血族,很好,很好。”手放在翁包的头上,陈卿拍了拍,咧开嘴笑了起来。
  自己的后裔终于有了。
  自己今后也不用事事亲力亲为了。
  一代血族,是指陈卿感染的血族。
  被二代血族感染的就是三代血族,接着是四代,五代。
  五代之后就没了。
  因为六代血族已经不能称之为血族了,他们全身上下的蝙蝠特征明显无比。
  肉翅,牙齿都无法收回。
  更重要的是他们对于鲜血的渴望无与伦比,简直到了一种一日不喝,浑身难受的程度。
  当然比这个更让人扣病的是六代血族惧怕阳光。
  只要太阳一晒,瞬间消散,成为一团气体,彻底消失。
  “翁包是吧,从今天开始你不再是这个名字,你,是,血。衣!”
  最后四个字陈卿一字一顿的说道。
  翁包,不,血衣闻言严肃的脸庞露出一抹欣喜:“血衣愿为主上披荆斩棘,清扫所有。”
  陈卿摆摆手。
  垃圾很快就会出现了,不知道血衣会以一种什么样的手段清扫?
  带着回到钱大勇曾经居住的屋子,坐在这椅子上陈卿到:“去,给我买一身新衣,带回来几个菜,一壶酒。”
  血衣闻言二话不说,直接走到屋子里的角落掏出一个铁罐子,将里边的银子一股脑的到了出来,便要出去。
  “等等,算了。我跟你一块去吧,顺便洗个澡。”
  陈卿还是有点轻微洁癖的。
  衣服什么的可以不考虑,洗澡却是很有必要。
  自己现在有这个条件,有些习惯还是坚持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