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边境

  一行人立刻行动了起来,除了公羊明的神经连接设备以外,所有的武器全部都被收进了小界天罗。接着杨晔拿出了颜料,让四人一同将自己银白色的小界天罗涂成黑色,贴在能顺手就够得着的地方。
  往身上喷了点当地特有的香水后,一行人总算是做好了出发的准备,装成普通的当地人的样子,提着衣服来到了火车站。
  这里的火车站和诸夏的简直一模一样,只是比较小而已,林昭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他们的动作和制服都和诸夏的一模一样。
  不愧是诸夏交出来的好学生……
  他在心里念叨道,一边将纸质的车票递给检票员,让他用剪票钳在票上面“啪”地剪了一个小缺口出来。
  由于地形原因,从坦赞尼亚的首都多多马,到最接近扎姆比亚的城市苏巴万戛没有直达的铁路,他们必须先沿着东西方向行驶到乌文扎,然后在那里再沿着新修的铁路转向南方行驶,才能到达苏巴万戛,距离有一千五百多公里。
  这一路下来,少说也要一天才行。
  而且当地的铁路还不是全封闭式的,调度也不太好,更重要的是线路不够用,经常要让车,晚点是经常的事情,这种超长途火车晚点八九个小时都是很正常的。
  因此他们选择的卧铺,而且杨晔还走了点“鹰计划”的后门,买到了软卧的票。
  当地人的体味相对来说比较重,杨晔有点怀疑林昭和公羊明两人受不受得了,如果因为受不了味道暴露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能坐得起软卧的,基本上都比较在意自己的形象,至少会喷香水。
  而且软卧是四人一个小房间,还有个小门可以关上,相对来说比较有保密性。
  林昭一把将自己的箱子甩到了行李架上,脱掉鞋子,像一只猴子一样窜到了他的床上,舒服地躺了下来,打开了他的神经连接设备。
  感谢诸夏的通信公司,就算是在坦赞尼亚这样发展中国家都倒数的地方,信号都始终不缺。
  林昭在心里默默感谢了一番架线修塔的工程人员,一边点开了游戏。
  公羊明同样分到了上铺的车票,不过他不想林昭这么随意,而是一开始就谨慎地扫描了整个车厢。
  “没有窃听器,需要把这里封闭起来吗?”
  “没必要,我们不会在这里讨论什么重要的事情。”
  杨晔惬意地躺在下铺,随意挥了挥手,一边打开神经连接设备,点开了他还没看完的一本。
  公羊明无奈地耸了耸肩,直接躺在床上开始呼呼大睡。
  四人里只有程清薇最为淡定,她只是坐在床边,看着窗外一动不动的火车站。
  也许是想她逝去的未婚夫了吧。
  林昭看了看她,然后便没有再关注,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游戏之中。
  不过就算有游戏相助,这段旅程也可称难熬,而且是非常难熬。
  在一路上,他们让车就让了七八次,而且每次都两个钟头起步,结果本来只需要二十二小时的旅程,硬是被拉长到了整整两天。
  习惯正点的林昭还打算去找车长的麻烦,不过还好被杨晔拉住了。
  所有的旅客都无动于衷,很显然,他们早就习惯了。
  这种情况下就算说也没用,只能暴露其实你刚刚从国外回来的事实。
  杨晔不知道旅客或者乘务员里有没有混进渡鸦,他也没办法知道,除非把所有人抓起来挨个审问,但是这很明显是不可能的。
  林昭对此十分的无可奈何,只好继续躺在床上玩游戏,生生消磨掉了两天的时间。
  两天后他们下车的时候,林昭甚至觉得自己好像有点走路走不稳当的迹象。
  然而苏巴万戛还不是他们路途的终点,他们接下来需要驾车前往扎比亚。
  其实扎比亚和坦赞尼亚有铁路线,但是是在另一边,而且他们没有买从那一边走的票,原因票老早就卖光了,如果他们一定要座的话,那就只有站票。
  一想到要在硬座车厢里站两天两夜,林昭和公羊明的脸色就有点发青。
  当地人的体味他们可是领教过的,如果在里面待两天两夜的话,说实话他们不能确定自己会不会暴起杀人。
  下火车后不久,杨晔找到了一辆破破烂烂的小货车,看起来已经用了二十年,早就应该进垃圾堆的那种。
  四人都怕这台垃圾会不会半路抛锚,但是除了林昭以外,他们玩过的最复杂的机械可能是自行车,只有林昭才在机器人上下过功夫,对机械有一定的了解。
  所以就算林昭有一千一万个不满,他也只能把所有的怨言化成嘴里的碎碎念,老老实实地钻到车子底下,检查这车到底有什么问题,出在哪里,致不致命。
  这简直是一句废话。
  等林昭把发动机盖合上的时候,他脸都绿了。
  这辆车浑身都是问题,每个细节都有,超级致命!
  “队长,你怎么找了辆垃圾?”
  “垃圾?可是这是他们那最好的车了啊。”
  “那意思是这里只有垃圾吗?苏巴万戛这么穷?这里好歹也有三十万人,是个大城市啊!”
  “车用完一次就丢了,用不着买那么好的。”
  “但是也不能买太差的啊!”
  林昭有点生气地说道:“你买的这辆车底盘都要断了,发动机恐怕从来没保养过,机油都已经结成了块,这车现在还能跑真的是个奇迹。”
  “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拿去换一辆的呗。”
  “他能让我们从这里去姆巴拉吗?”
  “姆巴拉?”
  听到陌生的地名,林昭随手打开了自己的设备,搜索了一下这个名字。
  不过还没等搜索结果跳出来,杨晔已经回答了他的问题。
  “扎比亚的一个边境城市,距离这里的直线距离大概……呃,一百公里左右吧,不远。”
  “那就看队长你肯不肯赌了,运气好的话区区一百公里还不会让这辆车抛锚。”
  “但是运气不好呢?我从来不相信运气,你能修吗?”
  “不能。”
  林昭摇了摇头,道:“就算是临时修补都不是能现在完成的,我需要专门的设备,而且不一定修的好,上次玩车形状的东西已经是我大三时候的事情了。”
  “那么我们换车的理由就更充分了,我再去买辆新车,公羊和我来,林昭你就和清薇待在一起。”
  如果单单算计算力的话,公羊明其实可以算作准元神修士,再加上杨晔这个正经的人造元神,加载上看二手车专用的数据库后,再也不用担心奸商来骗他们的钱了。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一辆接近报废,但是又不至于半路抛锚的车,交了钱后咔哒咔哒地开了回去。
  等他们回去的时候,林昭和程清薇已经坐得隔了好远一段距离,都在做自己的事情。
  程清薇上士比小巡还面瘫啊。
  林昭暗中吐槽道,他甚至连搭话的想法都没有,单她那一脸冰霜的样子就够能拒人于千里之外了,还不说她那把衣服撑得鼓鼓胀胀的肌肉,以及坚毅的脸庞,这不禁让林昭怀疑她的未婚夫是不是其实是个gay。
  毕竟按照林昭的审美,他肯定喜欢的是那些有女人味的女孩子,像程清薇这样看起来比男人还男人的,林昭真的只能敬谢不敏了。
  看见杨晔回来之后,林昭感觉简直如释重负,他立刻上前拉开车门,把自己的行李丢了进去,一屁股坐在副驾驶座上,把后排的座位留给了程清薇和公羊明。
  他觉得单单和程清薇坐在一起,都会觉得尴尬。
  不过作战的时候就没这种感觉了,不过也就只有在作战的时候,程清薇看起来才比较像一个普通人,而不是一座肌肉冰雕。
  一行人接着重新踏上了旅途。
  林昭在路上看到了不少野生动物,狮子,羚羊,猎豹,长颈鹿,还看见了一群正在迁徙的大象,沉重的脚步震得地面都在颤抖。
  不过也出现了一点不和谐的风景,那就是在半路上,他们还发现了三个偷猎者,只不过似乎正在被坦赞尼亚边防军追杀。
  他们已经打到了两头狮子,几头羚羊,以及其它很多种野生动物。
  偷猎者们央求杨晔带上他们,然而杨晔在问清楚原委之后,只送了他们一个中指,然后一脚油门跑的无影无踪,留下三个绝望的偷猎者在原地等待他们的命运降临。
  不久后,他们到达了边防检查站。
  为了防止坦赞尼亚内部可能混入的“渡鸦”组织人员,杨晔办护照时用的身份证明都是假的,不过护照本身是真得不能再真了,因为这本来就是坦赞尼亚公安部签发的护照。
  一个手持老式突击步枪的士兵举手示意停车,接着拿着枪走到了车边。
  “护照。”
  他十分冷漠地说道,枪口直指杨晔的心脏。
  坐在副驾上的林昭冷漠地看了士兵一眼,发现他的枪竟然是差不多一百年前的老货。
  这种枪根本无法对这一车人造成任何威胁,林昭甚至有信心徒手接下它的子弹。
  但杨晔挥了挥手,示意林昭不要冲动。
  “在这里呢。”
  他的脸上露出了谄媚的笑容,从衣服的内袋里掏出了他们四人的护照,顺便“不小心”把他的钱一起掏了出来,交给边防士兵。
  浅红色的诸夏钞票显然比本地钞票硬挺多了,边防兵随意点了点钱,之后笑逐颜开地将手中的护照还给了杨晔,回到岗哨,挥手示意放人。
  这一笔钱,抵得上他半年的工资了。
  一行人继续驱车前进,越过苍茫的大草原,甩掉一群追着他们狂奔,似乎是打算把他们当成午餐的狮子后,来到了姆巴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