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为什么
雷雄不知道这一去,说明时候才能再回来。那边事务繁多,想要洒脱地抽身而出,实在不易。
赵恒东对于白方平的离世,甚为惋惜,说:“我这辈子,不仅视他为良师,更是益友。他一去,我觉得落寞了许多。虽然我们不常在一起,但内心的那份情感无人可以替代。”
于是,赵恒东以大师兄的名义,命令杨洪杰和王振,在白方平生前的房间,设置了牌位,供奉了他的画像。
木可儿初见赵恒东,觉得他不怒自威,气派俨然,自有一股摄人的风度。暗自瞧了瞧雷雄,不由得揣度,这父子俩倒是真有几分相像,特别是眉宇之间,都是一片开阔。要是他们知道了这一层关系,不知道要如何相处了。而那个盛气凌人的赵大小姐,为什么她的命就这么好本来是一个穷苦出身的丫头,却占了雷雄的身份,成为千金大小姐
雷雄带着木可儿,踏上了去渊城的列车。车子平稳地开动着,木可儿坐在他的身侧,自忖从来没有跟他单独相处,离得这么近。看着他比过去更显英气勃发,沉稳而亲切,心想,只可惜,我和他中间隔着深仇大恨。倘若不是,那又能怎么样呢?
雷雄看她沉默不语,打趣地说道:“可儿,你原来不会说话,现在能说话了,就应该多说话,把以前十几年来欠下的话儿都补起来。”
木可儿笑道:“大哥,我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你。如果不是你把我送到婆婆那里,我怎么会有今天?”
雷雄看着她娇俏可爱,笑着说:“感谢就不用啦,你真的不恨我了?”
木可儿瞧着他,和他对视,淡淡地笑着说:“不恨。”
“那就好,来,跟我讲讲你这一年来在山上是怎么过的?”
“婆婆这个人其实很好,就是脾气怪了点……。”
两个人说着话,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渊城。
渊城这片土地,比起广华更显得繁华秀丽,城市更加干净有序,透出一股蓬勃的气息。年轻的人们来来往往,忙碌地奔波着。这与深山里的静雷庵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怎么样,习惯吗?”雷雄看着木可儿惊讶的神情,“有时间我带你去看海。”
木可儿欣欣然地答应:“好,我们都是山里的孩子,从小就没有见过海。”
雷雄拎了木可儿的行李,从出租车上下来,说:“对,我们从小只见过大山。如果你再看见大海,就会觉得,人生在世,很多事情是不用太介意的。”
“大哥,你说的我们些微的小事,其实就是沧海一粟?”
“哈哈,我可没有学过那么多的比喻,应该就是这个意思”
两个人来到办公楼,雷雄把木可儿介绍给了下属的人员,对他们一一说:“这是我妹妹。”
下属的人员看见老板亲自带了这么一个漂亮的姑娘,都是笑脸相迎,开始都以为她是未来的老板娘,在他的介绍下,才消除了误会。
最后,雷雄把她带到行政部,对负责人说:“这我妹妹,你给她安排个岗位。”
行政部负责人是个年纪不大却很老练的姑娘,说:“自然是安排在我们这里,做个行政文员,给我帮个手。”
白玉回到香江,觉得身心俱疲,没有让助理告诉任何人自己回来了,一个人在别墅里休养了两天。到了第二天傍晚时,才觉得有了些精神,想起杨洪杰送给自己的那个小盒子,就把它打了开来。
这是一个红色的绒布盒,盖子一打开,绚丽夺目的光辉使人眼前一亮,一条银白色的链子下面,挂着一条心形的吊坠,而这个吊坠,正是以一块白玉为材料做的。光洁温润,色泽饱满,质地厚重。白玉黯淡的心情有些欣喜,把这块玉拿出来,一个细小的卡片完整地露了出来。白玉凑近一眼,上面写道:师妹,我愿意一直等你,杨洪杰。
白玉想起那个白净秀气而略带些憨气的杨洪杰,微微笑了笑,把盒子珍藏了起来。
傍晚的时候,赵朗看到雷雄归来,别后重逢,说:“老搭档,你不在的时候,可把我累死了。今晚,咱俩喝酒去?”
雷雄笑笑说:“先说清楚,喝酒可以。但归根结底你是老板,可别打我主意啊!”
“放心,酒钱自然算我的。”
“你知道是开玩笑的了,一顿酒钱,谁付都无所谓。”
雷雄哈哈笑着说,坐进了赵朗的车。这才发现,这几天不见,他已经换了一辆新车,这车与之前那辆相比,自然更加高档。
“跟你一起来的那个丫头,是你的亲妹妹吗?”
赵朗一边把车开动,一边问道。
雷雄说:“自然不是了。她也是个可怜的丫头,人很聪明。”
赵朗打着哈哈说:“不是亲妹妹你带着她?你不会是有什么想法吧。那这样更好,我就更有机会接近燕舞了。”
雷雄笑笑说:“没想到赵老板,也是这么爱说笑啊!”
车子很快到了地方,赵朗说:“我经常来这家,和外国朋友也一起来过。今天你随意,想吃什么菜,想喝什么酒,尽兴。”
这一家酒馆格调很好,两个人随意找了个角落,开始点菜买酒。
酒过三巡,雷雄觉得有些头昏了,看着眼前的场景和人脸,觉得渐渐模糊起来,连赵朗说话的声音,也是模糊不辨。他摇了摇头,想要使自己清醒一点,自忖无论喝多少酒,从来没有这样。他抬头看了看屋顶上的吊灯,终于睁不开眼睛,趴倒在桌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雷雄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是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衣衫整齐,只是脱了鞋子。窗外正透进一寸曙光,室内安安静静的,跟平常没有两样。
雷雄已经完全清醒,一个激灵坐起来,仔细回忆起昨天的情形,但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回到宝雄公司的宿舍来的。他印象的最后一个画面,便是那个酒馆屋顶上摇晃的吊灯。
他不以为意,心想必定是赵朗送他回来的了。至于自己为何会醉成那样,实在是想不通。本来想见到赵朗时问问他,但是赵朗却回到了广华的宝明,一连几天都不见人。随着时间的推移,雷雄也渐渐忘记了这件事。
又过了一个多月,十月也来了。祖国幅员辽阔,天南海北的人们,各自感受着不同的气候,依照自己的生活方式日复一日地过着。
木可儿来到宝雄,也已一月有余,已经适应了这个新的生活环境。
这一天,宝雄公司的门口聚焦了几辆警车。机警的保安马上把这一情况告诉了雷雄。
雷雄从总经理室出来,还没有走到门口,正和这一帮穿着制服的人迎面遇上。这些人个个神情严峻,一丝不苟。
“你是雷雄雷先生吗?”
一个国字脸的警察问。
“是的,你们有什么事?”
“有人举报你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转移公司巨额财产至个人名下,违反公司法与股东法。”
“什么?!谁举报的?”
“为了保护举报者的安全,我们不方便透露。”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雷雄一时摸不清头脑,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事。
那个国字脸一副庄重的表情,说:“请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说着另外两个人就一起上来,也是神情肃穆,准备动手押解。
雷雄最见不得这阵势,知道如果硬来,他们一定不是自己的对手,但是事关自己名声大事,身正不怕影子歪,跟他们走一趟又何妨?于是甩开了他们的手,大踏步上了警车。
门口围观的人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见势不妙,也不敢多问,只觉得老板被他们带走了,这事一定非同小可。
雷雄跟随他们来到审讯室,那个国字脸的警察拿出一张盖有指模和签字的文件来,说:“这是你干的吗?”
雷雄傻眼了,白纸黑字,上面清清楚楚地说明了转账一百万到自己的个人账户,用途不明。红色的指模,他本人的亲笔签名,都是非常清晰,甚至连日期也是二十多天之前。
“这是你的签字吗?”
雷雄端详了一下,点点头说:“是我的笔迹。”
“那你供认不讳了?”
雷雄呆了,说:“不对,不是我签的。”
“到底是,还是不是?”
“容我想想。”
雷雄在脑海里回忆起这个日期自己做了什么,为什么会签这样一个文件,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虽然笔迹是自己的,但他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不会干这样的事。
那个国字脸的警察看到他似乎有些恍惚,说:“笔迹你不能确定,核对一下指模。”
紧接着,另一个警察拿来了一个指模采集仪器,让雷雄把十个手指都摁了一下。十分钟后,那个警察拿来了一份报告,说:“根据仪器分析,纸上的指模与我们所采集属于同一个人。”
“这怎么可能?”
雷雄诧异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