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云秀诗行的生意

  虽是要买的东西买了,要展示的写诗水平也展示了,但陆奇和林云秀笔行的买卖却没就此结束。
  早在林云秀要陆奇拿出三十万买半圣元笔的时候,陆奇便想着这整天是个穷光蛋也不是个事,如今他修行在外,自己也已经是青浮仙门的嫡传弟子,该为自己的钱途着想了。
  刚才他就已经看到这云秀笔行不仅卖笔,在一些架子上,还卖诗对字画。
  他现在是青浮仙门诗云峰上的弟子,吟诗作对是他的本行,而若是能把自己写的字画拿到这里卖了换钱,那一方面在经济上有些好处,另外一方面学以致用,也能够促进他在诗云峰上更加努力和用功。
  如此想着,他便跟林云秀商量了起来,看能不能等他写了字后,把自己写的字,拿到云秀笔行来卖。
  林云秀听着大喜,他刚才已经跟陆奇说过了,那个给他父亲半圣元笔的前辈算过卦,说这次能取走半圣元笔的人,乃是能助他家道中兴的贵人,是他咸鱼翻身的筹码。
  即便陆奇不提出这些想法,他都想要跟陆奇搭上关系呢,现在陆奇都提出这想法了,他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联想着刚才陆奇吟出的名诗圣句,他立即取出一张上好的宣纸,朝着陆奇道:“择日不如撞日,小仙尊您诗吟得那么好,字肯定写得也不错,这宣纸可是我店内最好的纸张,请您赐墨宝在这上面,让
  小的开开眼界吧!”
  林云秀是真心诚意,除了把那宣纸铺开之外,还亲自为陆奇取砚研墨,好让陆奇最便捷地把那“墨宝”留在宣纸上。
  陆奇刚做了一笔大生意,所以此刻也是心血来潮,有些跃跃欲试地道:“那个,写是可以,不过小弟的字写得不是很好,这么一张漂亮的宣纸,我总感觉那笔一点下去,就要被我弄坏了似的。”
  林云秀刚才已经见识过陆奇做诗的才能,总以为会做诗的人便会写字,陆奇这话只是谦虚之辞,遂朝着陆奇道:“小仙尊莫客气莫客气,一张宣纸而已,也就几十块钱而已,弄坏了就弄坏了,何况小仙尊您一表人才,一看就知道墨宝肯定也是余香满溢!”
  这时候的慕容夏至也已经看不清陆奇的底细了,想再看看陆奇的字,所以在一旁也怂恿着:“你就别在那里装模作样了,要写就写,真是啰嗦!”
  陆奇听着两人想要他写字的心这般热忱,于是也不再推脱,拿着他刚获得的半圣元笔就准备开干。
  可也是怪了,这半圣元笔本来已经被陆奇降伏,但如今当陆奇要云醮墨写字时,那笔却是又将笔毛猛地一缩,化成了那种刀笔的样子。
  刀笔的形态是不适合用来写字的,别人不知道这笔为何缩毛的原因,其实这笔缩毛的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刚才在陆奇提笔悬空写诗的时候,此笔已经感知过了陆奇的行笔姿态…
  陆奇那字,哪像什么字啊,简直比牛屎都不如,所以这笔不愿此刻屈尊于陆奇之手,败坏了里边的圣元贵气。
  陆奇没方,此刻他和林云秀等几个又心中痒痒,于是便只能从林云秀的笔架上,又取了一支上好的伪制圣元笔,醮墨朝着那宣纸上点去,写的正是那首他刚才吟诵出口的古诗《梅城曲》。
  “梅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写字完全靠的就是功底,但凡识字之人,只需要看一个字,便足以看出对方深浅了,陆奇虽然在作诗上因为以前所学底子深厚,加之又处在不同时空,所以能够表现出绝世之妙,可这写字的功底,怎么可能一蹴而就?
  所以半个字不到,林云秀便张大了嘴巴,脸上露出尴尬的神色,肚子里边云里雾里的,心想这个陆奇小仙尊,诗吟得那么好,人也长得那么帅,怎么写起字来,一个个就都像是牛屎似的呢?
  不过毕竟是刚做成三十万生意的大主顾,加之又有长辈说过陆奇乃他的贵人,所以还是忍住呕吐之欲,捂着双眼只朝陆奇唏嘘了几句:“小仙尊这字写得极为有个性,一般人都写不出来,能够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别具一格,乃是一种令人最佩服的字体!”
  陆奇写到半路上,也终究是知道自己写不下去了,只朝着林云秀哈哈着:“这字也能被林老板称为好,林老板也真是太夸人了,我这字差是差了点,不过也还是用了心写的!”
  在一旁的慕容夏至却是没林云秀那么好的性格,她嫉恶如仇,对于陆奇这斯更是刮骨见血,见陆奇还有脸笑,毫不客气地道:“就这字,还别具一格,用心写的?我看这哪是什么字,一个个像掉饼似的,分明就是团团黑牛屎,熏得整个宣纸上都臭气冲天了!”
  陆奇本就心虚,被慕容夏至这么一说,那笔上的墨法没控制住,竟真有一大团墨水,咚地掉在了宣
  纸上,晕出一个巨大的墨印,成了一团真正的“黑牛屎”。
  陆奇被讥笑了不服气,他看慕容夏至也跟自己年纪相当,不像是个比自己文化水平还高的,遂将笔朝慕容夏至一递道:“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本事你也写几个‘墨宝’在这上边看看!”
  陆奇以为自己此举能够难倒慕容夏至,却没想慕容夏至很爽快就接过了那圣元笔,道:“不就几个字嘛,写就写!”
  此时陆奇已经写了小半首诗了,慕容夏至拿着这笔好是神奇,竟是点、缀、抻、拉、提、撇,几下重毫疾下后,把陆奇原本的几个牛屎字给打散,画成了一座晕满了许多苔斑的山岭。
  那甩笔提毫,锋转毛行的姿态,让陆奇在一旁看得真是目瞪口呆,心想这女人单凭着一对前翘和两个后翘,便已经是孑然独世了,现在写字的豪情竟然也这么厉害,风采如此,还让别的女人怎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