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攻克各种难关

  ●邓小平说:“对外开放会产生一些消极的东西,这没有什么大了不起,我们公有制经济始终是主体,得益处的大头是国家和人民。”
  ●彭真强调说:“我们相信,按照这个决定把经济体制改革好了,经济关系理顺了,我们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会更快地发展。”
  ●邓小平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攻克各种难关
  邓小平说发现问题就赶快改
  1984年10月22日,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在当天上午的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邓小平说:
  现在我国政治、经济形势都很好,安定团结的局面是过去少有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只要党中央有秩序地、很好地工作,精心加以指导,我国的经济建设就大有希望。
  邓小平还说:
  现在的党中央是成熟的,各种问题都处理得比较妥善,做实际工作的同志把许多事情都处理得有条不紊。
  他接着说,从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的递增率看,从我们3年完成了第六个五年计划看,到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是可以达到的,到那时,人民的生活就可以达到小康的水平,整个国家的经济力量,就可以称得起是较强的国家之一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会更加巩固,我国在世界上的影响也会大不相同。所以,今后的16年,只要我们一心一意地埋头苦干,我们就会有光明的前途。
  邓小平又说:
  对外开放会产生一些消极的东西,这没有什么大了不起,我们公有制经济始终是主体,得益处的大头是国家和人民。国家要富强,人民要不断增加收入,我们做到这一点,用我们自己的实践来回答了一些新情况下出现的新问题。
  讲到《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邓小平说,“决定”中的10条都很重要,但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九条,就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概括起来就是这八个字,事情成败的关键是能否发现人才、提拔人才。
  他说,现在就是要大胆起用中青年干部,他们干几年就有经验了,干几年就成熟了。陈云同志说要选拔三四十岁的年轻人,这个意见很好。这些年轻人选拔上来以后,可以搞得久一些。我们的老同志在这个问题上要解放思想,要多顾多问。这项工作是关系到党的事业能否兴旺发达的大问题。
  邓小平强调说:
  我国现在的路线、方针、政策、战略不会改变,不但我们这一代人不会改变它,胡耀邦等同志不会改变它,我们的第三梯队、第四梯队、第五梯队都不会改变它。这是因为,实践证明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战略是正确的,是行之有效的,由于实行这些路线、方针、政策、战略,我们的国家兴旺发达起来了,人民生活好起来了,国际信誉高起来了,如果改变它,国家受损失,人民受损失,所以人民不会赞成。我们现行政策的连续性是可靠的。
  邓小平的讲话结束后,会场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热烈掌声。
  10月26日上午,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会见正在我国访问的马尔代夫总统穆蒙·阿卜杜勒·加尧姆。邓小平同这位年轻的总统是第一次见面。
  在一个多小时的会见中,宾主进行了友好、愉快的交谈。邓小平向加尧姆介绍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
  邓小平指出:“我们取得的成就,如果有一点经验的话,那就是这几年来重申了毛泽东同志提倡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中国革命的成功,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现在中国搞建设,也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
  加尧姆赞扬说:“这是非常明智的做法。”
  邓小平说:“这是我们吃了苦头总结出来的经验。”
  加尧姆接着说:“我们都是人,不可能不犯错误。”
  邓小平说:“是这样。今后我们可能还会犯错误。但是第一不能犯大错误;第二一发现问题不对就赶快改。”
  邓小平说:
  我们建国三十五年来取得的成就是大的。但中间经过了一些波折,耽误了一些时间……如果没有这些波折,中国的面貌肯定不一样了。但五年多来,我们改变了过去“左”的一些政策。现在我们一心一意地搞经济建设。五年中,我们取得的成就超过了预想。看来,我们确定的在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是可以达到的。
  加尧姆说:“我相信,通过你们的巨大努力,你们的目标一定能达到。”
  邓小平还说,如果按照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所制定的方针走下去,“我国的发展速度可以加快。”
  邓小平接着指出:
  城市改革比农村改革复杂得多。改革中,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小毛病,但是不要紧。再过三年五年,可以证明我们中央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正确的。
  邓小平强调:“为了使中国发展起来,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所以,我们是热爱和平的。”
  加尧姆说:“我们十分有兴趣地关注中国的建设成就和经验。你们的成就对第三世界国家是一个鼓舞。”
  邓小平坚定地说:“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我们曾多次讲过,将来我们发展起来了,还是属于第三世界,永远不做超级大国。”
  加尧姆说:“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同第三世界站在一起,在联合国和国际论坛上作用也很大。”
  邓小平说:“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算一个。中国这一票是第三世界的,是名副其实的属于第三世界不发达国家的。”
  11月1日,军委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在军委座谈会上指出:军队要大力支援国家建设开展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把这个工作搞好了,就肯定可以实现或超过翻两番的目标。
  邓小平强调,军队工作要服从国家建设这个大局,要紧密配合这个大局,大力支援国家发展国民经济。
  邓小平首先概述了当前国内的大好形势。他指出,现在我们国家生气勃勃,一派兴旺景象。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3年来出现的大好局面。这就为进行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创造了条件,也大大增强了我们的信心。
  邓小平说:
  改革比预想的要搞得好,搞得快,很有希望。现在需要全国党政军民一心一意服从国家建设这个大局,照顾这个大局。
  他强调指出,服从国家建设这个大局,我们军队有自己的责任。军队要顾全这个大局,要在这个大局下行动。军队各个方面都和国家建设有关系,都要考虑如何支援和积极参加国家建设。
  邓小平说,无论空军也好,海军也好,国防科工委也好,都应该考虑腾出力量来支援国民经济的发展。如空军,可腾出一些装备和技术力量,一是搞军民合用,一是搞民用,支援国家发展民航事业。海军的港口,有的可搞合用,有的可腾出来搞民用,以增大国家港口的吞吐能力。国防工业设备好,技术力量雄厚,要把这个力量充分利用起来,加入到整个国家建设中去,大力发展民用生产。这样做,有百利而无一害。
  人大常委会学习改革决定
  1984年11月15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委员座谈会,学习、座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彭真委员长出席当天的座谈会。当天的座谈会由王任重副委员长主持。
  座谈会是在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于10月24日、26日、31日和11月2日举行的4次分组座谈会的继续。
  彭真委员长在10月24日座谈会开始时讲话说: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它规定了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性的方针、政策。这个决定是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包括实践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总结建国35年来的经验,包括教训,也参考了外国对我们有用的经验,而形成的。讲过去的经验,有的当时对,现在仍然对;有的当时对,现在因为情况的变化,不适用或者不完全适用了;有的当时就不对或者不完全对,有的是新问题,需要解决。
  彭真指出:这个“决定”把过去好的东西吸收了,同时又有发展。彭真强调说:
  我们相信,按照这个“决定”把经济体制改革好了,经济关系理顺了,我们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会更快地发展。当然这样大的改革,不会没有困难,不可能不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就是了。
  彭真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审议、制定法律,决定问题,很多都与这个“决定”有密切的关系。因为,这个“决定”是我们进行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所以,我们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这个“决定”应当认真学习、讨论、研究。这次学习、座谈,要从总的方面来研究,领会这个决定的基本精神,不是讨论具体问题。说现在不讨论具体问题,不等于不考虑解决具体问题,而是说要集中精力先研究方针问题,解决具体问题是下一步的事。原则还是实事求是。
  彭真说:
  实事求是,包括两个内容:一个,决定方针、政策要从实际出发,实际包括实践。再一个,决定了的方针、政策,还要用社会实践来检验,检验的结果,证明正确的、成熟的,立为法。党的方针、政策,在我们国家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它还不是法。实践检验证明是正确的、成熟的,通过立法程序肯定下来,才成为法律。
  在4次座谈会上,委员们谈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总结我国几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把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逐步系统起来。
  在这个基础上,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又总结了我国近几年农村经济改革经验和城市经济改革的一些初步经验,做出了这个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它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路线、方针、政策上,都对马列主义有所发展。
  许多与会者谈到,这个“决定”是指导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纲领性文件。有些同志提出,改革也是一场思想革命,搞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不断解放思想,破除旧框框,抛弃旧观念,才能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15日上午的座谈会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平,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储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秉彦,许涤新、洪丝丝委员先后发了言。
  16日,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政协常委会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决议,决议指出: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文件。《决定》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规划了我国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蓝图,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历史将会证明,这次全会将起到伟大的历史作用,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决议说:“决定”公布以来,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现了很高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为了进一步学好“决定”,提高认识,用改革的理论和政策武装思想,更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积极投身于当前这场伟大而深刻的变革,发挥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在四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台湾热议大陆经济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后,在台湾经济界引起很大反响。“经建会”曾“召开多次会议进行检讨”,一些经济专家也先后发表谈话或文章,认为中共这次经济体制改革“无疑地是一次破天荒的大变革”,不仅对整个大陆经济“将有决定性的关系”,而且将会对台湾经济“造成相当大的影响”。
  1984年10月24日,“经济部长”徐立德,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答询时指出,中共“近来采取开放经济政策,有许多新的构想与改变”,“经济部十分重视”,已决定“将以加速产业结构的改变,在经济科技发展上谋求突破”,使台湾“工业达更高境界,以扩大与中共间的经济差距以为因应”。
  10月29日,“经建会”召开“咨询委员会议”,针对中共经济体制改革对台湾经济“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研讨”。与会者认为,中共经济体制改革,“在短期内”对台湾的影响“不会显著”,“长期而言则有不利之影响,值得注意”。而“长期影响”含有“直接与间接两方面意义”。就直接而言,“传统性工业产品出口”,对台湾“竞争压力很大”,尤其是台湾“工业升级缓慢之际”;间接方面,对台湾“不利”的是:“中共经济体制的改革,将引起西方兴趣,并赢得好感,可能对中共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中华经济研究院大陆研究所”副研究员马凯,10月29日在《自立晚报》发表文章说,中共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可以概略的视为中共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个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在精神上”这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延续与扩大”。
  美国印地安那博尔大学经济系教授郑竹园,11月3日在台湾《中国时报》发表《中共城市经济改革的构想及阻力》的文章说:“这次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城市经济改革方案,是1978年进行农村包产到户后最重要的措施。其影响不限于2亿城市人口。对整个大陆经济,将有决定性关系”。
  “从理论层次看,这些改革,都企图吸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优点”,“来矫正计划经济的弊端”。文章说,中共这次改革也“将面临一连串的棘手问题”,“如今要运用优胜败劣的市场抉择,来决定工资与就业”,必然要遇到一些困难。
  在十二届三中全会前后,台湾主要报纸普遍对大陆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报道,有的转自外电,有的发表了自己的消息、社论。这些文章毁誉俱有,但都承认大陆农村改革的成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市改革将解放经济活力。
  《台湾新生报》以《中共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为题发表社论说,“近来,中共当局认清了要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不能只依靠体力劳动者、落后的小生产方式和低水平的经营管理,而更要依靠精密的管理技术和脑力劳动者。由此可见,中共之‘城市经济改革’旨在使其经济‘对外开放,对内搞活’,而在不违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力求增加生产”。
  《中国时报》的社论说,“这次城市经济改革并无新奇之处,只是继续过去的路线予以扩大和加强,但扩大和加强的程度相当之大”,“证明中共过去的改革有相当的效果,值得继续与强化”。
  《中国时报》的社论还说,“在非农业部门,或城市部门,或工商业部门进行改革”,情形比农村“复杂得多”,“中共了解这一点,其进行的改革极为谨慎,可说步步为营”。
  《中国时报》认为,大陆的城市改革中,“价格体系”和“计划体系”的改革是关键的两步棋,“可以预见,计划体制改革,将会推动各个经济领域的改革”。该报还认为,中共经济改革“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正的方面会进一步解放其经济活力,促成较为快速的进步,对其现代化有重大帮助;反的方面如果处理不善,会造成混乱”。
  《中国时报》另一篇社论说,“自1979年起,中共即将经济改革或经济现代化列为首要的工作”,“首先在农村展开所谓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经营多元化等等改革”,”此一改革收效很大,农民所得及生活立获改善,这几乎为所有注意中共经济的中外人士所一致同意”。
  这篇社论还说,“自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改革农村路线后,农村实施责任承包制,农民的收入增加了,生活亦获得了初步的改善,农民的生活是较以往,也较工人、知识阶层的生活有较多的改善”。“这是中共给大陆农村带来的巨大变化”。
  《中央日报》刊登“中央社”的消息说,“中共不放弃‘四个坚持’,任何经济改革措施都是充满矛盾的,不可能达成具体效果”,该报还转载了两条合众国际社发自北京的消息,说“中共改革经济体制,势将导致通货膨胀”,“引起政治危机”。
  虽然台湾媒介有些夸大其辞,但大陆在经济改革的同时确实遇到不少困难。在党中央的正确指导下,大家齐心协力,一一攻克了这些困难。
  邓小平正式提出市场经济
  1986年的一天,在从北戴河回北京的路上,时任中宣部部长的朱厚泽和田纪云乘坐胡耀邦的专列。胡耀邦让他们到他房间去。
  胡耀邦对田纪云说:“中央两大综合部门,党中央这边是中宣部,国务院那边是国家计委。中宣部这边问题解决了,应早下决心解决计委的问题。”
  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机械、轻工、电子等加工工业,市场调节几乎占了主导地位。
  计划管理部门既不管原料供给,也不管产品销售,企业按合同生产,在市场上采购原料,在市场上销售产品。
  但是,在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方面,理论却落后于实践。理论的进展为什么会遇到困难呢?因为马列主义的传统理论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这样,马列主义的教科书和改革的现实就发生了冲突。如果放弃教科书的观点就会有政治风险;而如果坚持教科书的观点,改革就不能前进。
  所以,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只能一步一步地试探,只有确信没有“地雷”才敢前进。
  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是向马列主义教科书的挑战;改革每前进一步,意味着马列主义教科书的退让。改革的动作过激,超越了当时能够容忍的政治限度,就会被坚持教科书的人们抓住把柄,改革就得被迫后退。
  中国在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探索,探索的趋向是逐步加大市场调节的份量,减少计划调节的份量。在计划调节中,又逐步加大指导性计划的比重,减少指令性计划的比重。既然同意搞商品经济,这样的趋势是必然的逻辑。
  看到市场化进展加快,陈云深表忧虑。1988年,他针对中央搞市场化提出了八点意见。
  陈云一开头就说:
  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学习西方市场经济的办法,看来困难不少。你们正在摸索,摸索过程中碰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还可以继续摸索,并随时总结经验。
  在1992年以前,“中国是计划经济”这一基本原则是一直没有被触动的,只允许在这个大前提下探索计划如何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在理论探讨中,有时向计划倾斜,有时则向市场倾斜。
  当时有以下几种具有代表性的看法:
  一是主辅论。即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里先强调是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个体制框架内,辅以市场调节手段。
  这种被党的“十二大”政治报告采纳的模式,在党的“十四大”以前,占主要地位。因为这个提法符合“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这个传统理论。
  二是板块论。持这种看法的人把产品分成几块,分别由计划和市场来调节。
  例如,北方13所高校编写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指出:“对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必须实行计划调节,就是说,由国家统一计划生产,统一规定价格,统一进行产品的分配。”“对于其他产品,则可实行市场调节的方式。”
  三是渗透论。这种看法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计划性和市场性是互相渗透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按比例发展的两种形式,它们之间本来是紧密结合,互相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把它们截然分开以致对立起来是不妥当的”
  四是层次论。一种主张是,在宏观层次上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在微观层次上,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另一种主张是,在制度层次上要强调计划经济是特征,在运行层次上把两者看作是配置资源的手段。
  五是时空论。主张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和市场各有侧重。
  例如,在供给大于需求的时候,主要采用市场调节;在需求大于供给的时候,加强计划管理。
  还有其他一些看法。
  在这种种看法中,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强调计划的作用,一种是强调市场的作用。
  这两种不同的侧重中,一般是由于看问题的侧重点不同而形成的。但也有相互指责、上纲上线的。强调计划的人指责强调市场的人是搞资本主义;强调市场的人指责强调计划的人阻挠改革。
  在这期间,有一些经济学家大胆地抛开“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传统看法,倡导市场经济。
  广东老经济学家卓炯在学习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时说:“理论上要彻底一些,其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也可以叫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老经济学家杨坚白也说:“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同义语。”
  经济学家于光远也认为:“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这两个范畴之间没有区别。”
  但是,不少经济学家站出来重申马列主义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在北京举行。
  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出席大会开幕式的共1953人,代表着全国4600多万名党员。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外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党外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96人列席了大会,并有中外记者400多名采访了大会,其中包括1名台湾记者。
  邓小平主持大会开幕式。这次大会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并对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作了一个新的解释:
  计划和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此引导企业正确地进行经营决策。
  党的“十三大”在这个解释中提到“计划和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这就否定了主辅论、板块论、层次论等各种不重视市场调节的观点,“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提法,把市场调节的作用提到了过去从来没有过的高度。
  但是,仍然有人批评市场取向的改革,并说“所谓市场取向,就是资本主义取向”。
  1990年7月5日,在中南海召开的一次高层会议上,出现了激烈的交锋。这次会议是由江泽民总书记主持的。座谈会一开始,就在改革应当是“计划取向”还是“市场取向”这个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主张“计划取向”的人强调,社会主义只能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市场调节只能在国家计划许可的范围内起作用,不能喧宾夺主。
  主张“市场取向”的人据理力争,强调必须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路线,维护“市场取向”的改革方向。并且指出,“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是从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方针后退。
  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在会上发言很激动,他不停地咳嗽,会后还给中央写了一封长信,批驳了坚持“计划取向”的言论。
  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这一看法在一些经济学家看来是常识,在实际工作中更是没有区别。但这层窗户纸谁也不能捅破。捅破这层纸的,就只有邓小平。
  邓小平谈话确定改革方向
  1992年元旦,广东省委副秘书长陈开枝到佛山的南海检查工作,忽然接到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谢非打来的电话,讲了一句只有他听得懂的话:
  我们盼望已久的老人家要来了,请你赶快回来研究一下总体安排和接待警卫工作。
  陈开枝立马跟南海市委领导辞别。对方问:“有什么急事?吃了中午饭再走嘛!”
  陈开枝回答:“我现在真的不能告诉你们有什么急事。也许很快可以告诉你们,也许永远不能告诉你们。”
  这份中央办公厅给广东省委的绝密电报,只有短短两行字:
  小平同志要到南方休息,请做好安全接待工作。
  在当时,陈开枝身边不少人都认为邓小平是来广东休息的。但他不这样认为。他认为邓小平多年已有一个习惯,就是到上海休息,上海早做好他休息的整套准备,一切摆设都按照他平常的生活习惯。
  “他到广东不是来休息的,也不只是为了看看南方改革开放的成就。”陈开枝后来说。在当时,他预感到邓小平来广东,将有“一个大动作”!“又一次历史性的事件即将在我们身边发生!”陈开枝这样判断。
  陈开枝认为,邓小平来广东,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做出的一个不寻常的“大动作”:经济上由于治理整顿措施以“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为主,要求很急,力度很大,致使经济下滑、市场疲软、生产萎缩,发展速度受到一刀切的严格控制。
  后来,陈开枝谈及邓小平南巡的历史意义时说:
  邓小平南巡等于是一个已经退役的老船长,当看着船的方向摇摆不定时,他又一次跳上船头,把扭曲的方向摆正了。
  “没有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党的‘十四大’怎么开?没有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1992年以来中国的社会发展如此之快,谁能想象?可以说,在小平南巡之后,我才对‘扭转乾坤’4个字有了更深刻理解。”陈开枝后来对记者说。
  在邓小平南巡途中,陈开枝多次听他讲过“不争论”。“他之所以说‘不争论’,是因为当时有不少争论,而且还相当激烈。”陈开枝认为。
  这些争论归纳起来有这么一些问题:
  基本路线的要点在哪里?改革开放姓“社”还是姓“资”?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能否兼容?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厂长负责制是否削弱了党的领导?私营经济是否动摇了社会主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不是单干风……
  在当时,这些问题被一些“左”派理论说得很玄奥,很吓唬人,严重干扰了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不刹住这股风潮势头,就可能葬送社会主义。
  所以,邓小平南巡的历史意义,无论从任何一个层面去认识,都是十分深远的。
  南巡那年,邓小平已是88岁高龄的老人。陈开枝说:“当时那么大年纪了,而且是个老百姓了,这时候站出来能不能镇得住,很难说。但为了国家、为了民族,他不计个人安危,除了有勇气,还要有魄力,更要有策略。没有强烈的党性和热爱国家、人民的精神,是做不到这样子的。他确实是一个无私无畏的民族英雄”。
  可以说,南巡讲话是邓小平对全党全国人民的庄严的政治交代。也可以说,这是老人家的历史性的“政治嘱咐”。
  邓小平在这次南巡中说:
  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深圳的重要经验就是敢闯。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
  不冒风险,办什么事情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万无一失,谁敢说这样的话?一开始就自以为是,认为百分之百正确,没那回事,我就从来没有那么认为。
  邓小平还指出:
  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在谈话中,邓小平还谈到:
  现在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经验一天比一天丰富;在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中,不搞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
  对邓小平南方谈话,人们奔走相告,当作喜讯传播。
  1992年3月9日至10日,江泽民主持中央政治与全体会议,传达了邓小平的南巡谈话精神。
  新华社发表了政治局会议长篇新闻,等于以政治局名义向全民通报邓小平的南巡谈话内容。
  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后,聂荣臻让秘书先后读了3遍,没听清的地方,他都要再仔细询问一遍,边听边深有感触地说:“小平同志了不起!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就因为坚持了小平同志思想。按小平同志的思想搞下去,我国的改革开放会有更大的发展。”
  1992年4月,聂荣臻病重,他自知不起,便说:“医生当然在想尽办法挽救,但很难挽救过来。因此趁头脑还清醒,写几句话,就叫作临终遗言吧。”
  秘书赶紧取来收录机,让共和国最后一位元帅的遗言,忠实地留在世间。
  聂荣臻声音嘶哑,断断续续地说:
  我已经93岁了,寿命也算是很长的。我入党已70年,从未脱离过党的岗位,始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生。我虽然对党没作过多大的贡献,但党交给我的任务都是坚决完成的。
  我坚信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坚信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十分正确的。我非常赞同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讲话……
  聂荣臻的临终遗言,表明了一个老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和心声,表明了对邓小平的崇敬和信赖。
  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终告确立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
  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989人,出席开幕式的有1965人,特邀代表46人,出席开幕式的有35人,代表全国5100万党员。
  此外,不是“十四大”代表的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及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员,不是十四大代表或特邀代表的党内部分老同志,以及其他有关负责同志307人列席了这次大会。
  大会还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外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党外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以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常委中在京党外人士和部分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等139人,作为来宾列席了大会开幕式和闭幕式。
  这次大会是在邓小平年初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广大干部和群众思想更加解放,精神更加振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召开的。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动员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
  江泽民在会上作《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
  报告认为,我国经济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继续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报告进一步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个精辟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
  报告中说: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我们要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党的“十四大”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
  谈起这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功不可没。
  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围绕着改革的目标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问题,中国思想理论界一直存在激烈争论。吴敬琏在1982年,就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经济的属性。
  1984年7月,吴敬琏参加了由经济学家马洪牵头的《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再思考》意见书的写作,为商品经济“正名”成功,给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确定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铺平了道路。
  但在有着数千年小农经济传统和数十年计划体制渗透的中国,传播市场经济理论必然会有反复甚至后退。
  那是1991年冬天,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召开中央各部门研究人员座谈会,以吴敬琏为首的几位经济学家以各种方式,反驳了当时甚嚣尘上的开倒车论调,捍卫了改革的市场方向。
  在同年底,吴敬琏与学生刘吉瑞合著的《论竞争性市场体制》在冒着风险、遭到多家出版社婉拒的情况下,由中国财政出版社出版,明确提出改革应以市场为取向这一观点。这本书后来并被评选为影响新中国经济建设的10本经济学著作之一。
  1992年春天,邓小平南巡讲话,使吴敬琏和他的主张正式走向前台。这年4月,吴敬琏向中央领导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法的建议被采纳。
  紧接着,党的“十四大”正式宣布: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至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终告确立。
  当然,能使“十四大”对市场经济大讨论做出认可的,主要是邓小平的南巡讲话。
  中央起草建立新体制的决定
  1993年5月,中央政治局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决定下半年召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讨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
  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批准,5月底组成25人的文件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起草组组长由时任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秘书长温家宝担任,副组长由时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曾培炎和时任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维澄担任。
  起草组成员有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的何椿霖、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的郑必坚、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的项怀诚、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的王仕元、时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的张彦宁、时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的高尚全、时任全国人大法工委委员的孙琬钟、时任上海市副市长的徐匡迪等。
  没有列入这个名单而参加起草工作的,还有外贸部的年轻人张松涛,是李岚清推荐的。
  据当时起草组成员时任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的王梦奎后来回忆说:
  据我所知,地方领导同志参加中央全会重要决定的起草,这是第一次。此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和许多次中央全会决定的起草,都有地方领导同志参加。
  在党的“十四大”以后,为了推进改革,各方面都希望能够再进一步,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一个更为具体和完整的说法,这确实是必要的。
  改革实践经验的积累,加上理论上的探索和对国外情况的广泛了解,也使我们能够根据中国国情并且借鉴国外的经验,进行这样的总体设计。
  当时的情况是,一方面,经过10多年的改革,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迅速扩大,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逐步展开,已经具备了实现改革的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条件。
  另一方面,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是渐进的,往往是从局部试点逐步推开,虽然在许多方面都有明显进展,但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滞后,成为经济体制链条上突出的薄弱环节,影响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健康发展,迫切要求改革的综合协调和全局性整体推进。
  这就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总体设计,需要强调体制和政策的规范化。
  这份文件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一个总体设计,也是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起草组集中在北京西郊玉泉山工作。
  5月31日,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江泽民在会上讲话,他就文件起草的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需要着重回答的问题,提出许多原则性的意见,构成后来中央文件的几个大部分。
  温家宝对起草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文件在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要比党的“十四大”前进一步,在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上要有突破,长远目标要明确,起步要扎实。
  起草小组于5月31日下午、6月1日和6月2日全天,结合经济改革和发展实际,就文件内容和框架进行了两天半时间的认真学习和讨论。
  最后,大家一致拥护中央的决定,同时也都感到责任重大,难度不小。
  要把党的“十四大”确定的改革目标具体化,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绝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为了准确把握当时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和进程,起草组明确提出,起草工作要力求做到:
  既要大胆解放思想,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从我国国情出发;
  既要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总体设想,又要紧紧抓住当前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突破;
  既要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吸收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又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总结我们自己的实践经验;
  既要反映抓住时机、加快建立新体制的紧迫性,又要考虑到建立和完善新体制需要一个发展过程,注意到它的渐进性;
  既要有一定的思想高度,又要能指导实际工作,便于操作。
  在后来5个多月的起草工作中,决议起草人员都是努力地按照这样的要求去做的。
  大家通过两天半时间的讨论,初步确定了文件的框架。共分10个大的部分,每个部分写若干条。这个大的框架,后来一直没有改变过。至于每个部分写多少条,以及每一条的具体内容,是在起草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初期的讨论稿曾经是53条,后来归纳合并为50条。采取这样的构架,是考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个复杂的系统,文件涉及面很广,头绪纷繁,这样做便于剪除枝蔓,勾画出一个比较清晰的轮廓,也有利于避免起承转合所难以避免的虚话,突出每一条的“干货”。
  起草工作的程序,是按照大的框架设计,分成若干小组,分工负责;每个部分写哪几条,以及每一条的具体内容,先由各小组根据全体会议讨论的精神研究提出。
  据王梦奎后来回忆说:
  我和陆百甫、李剑阁同志负责第一部分和最后一部分。各小组写出初稿后,由王维澄同志主持,进行初步综合并统稿,然后提交起草组全体会议讨论修改。参加综合和统稿的是我和桂世镛、刘国光、王仕元、陆百甫、李剑阁。全体会议的讨论修改,都是温家宝同志主持的。
  起草工作的进度要求,是按照全会召开的时间倒推确定的:6月10日以前分组写出详细提纲,11至12日对提纲进行综合,14至15日讨论提纲。一直到下发征求意见,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时间要求,都是很紧迫的。
  经过半个多月紧张的工作,起草组于6月22日拟定了文件的提纲,报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审议。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6月26日讨论并原则同意这个提纲。
  从6月下旬开始,起草组用两个月时间,先后完成了第一稿至第三稿,于9月9日将第三稿提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的意见,修改后形成第四稿,于9月20日提交中央政治局审议。
  关于起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并且强调两点: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一是,“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决定”的起草,一开始就是以这两个基本论断为指导来设计各个方面的改革方向和措施的。
  9月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决定”送审稿时,提出需要提纲挈领,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使人能够一目了然。
  起草组负责综合的几个同志经过攻关,反复推敲琢磨,提供了一个初稿。
  在提交9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稿子中,提出了具有高度概括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这就是“决定”第(2)条所规定的,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下,由现代企业制度、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么几个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主要环节构成的有机整体。
  江泽民后来在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讲话中说:“这次全会决定所勾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虽然还需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和继续完善,但有了这个基本框架,可以增强我们对改革工作指导的预见性,使改革更加富有成效。”
  在三中全会召开之前,香港有的报刊曾经揣测,说全会将“不再提以公有制为主体”,后来看到“决定”不仅明确“以公有制为主体”,而且强调“必须坚持”,于是有的报刊就以《中共仍不愿放弃公有制》为题发表文章,胡说在三中全会上“改革派未获全胜”。
  据王梦奎后来回忆说:
  其实,在“决定”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据我所知,并没有人提出要放弃以公有制为主体。恰恰相反,大家对于如何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问题给予很大关注。
  关于起草现代企业制度这个问题,“决定”开始起草时就提出来了,但直到提交全会之前还在讨论和修改,全会上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可以说,这是“决定”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讨论最多,起草组费功夫最大的问题。这也说明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所在,但经过反复讨论还是取得了共识。
  江泽民对改革决定做出批示
  1993年5月开始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第四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并且界定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明确指出进一步改革的要求。要点是明确产权关系,即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原先考虑,企业对国有资产是占有和使用,和归属意义上的所有权不同,所以一直到下发征求意见稿,用的都是“企业法人财产支配权”的提法。
  在讨论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国家体改委等单位认为这个概念表述不清,而“法人财产权”有比较科学的界定,与国家所有权有严格区别;采用“法人财产权”的概念,既与当时实行的《企业法》和《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所规定的企业经营权相衔接,又可以充实企业经营权的内容,有利于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这些意见受到江泽民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视。江泽民在国家体改委洪虎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上批示:
  言之有理有据,值得我们再研究一下。
  起草组经过认真讨论,并向11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请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经讨论采纳了“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提法。
  关于起草市场体系建设的问题,“决定”第三部分讲市场体系建设,根据当时经济体制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调“当前要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尽快取消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
  关于生产要素市场,“决定”强调:“当前培育市场体系的着重点是,发展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这里,经过很多讨论才确定下来的,是关于劳动力市场的提法。
  从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党的“十三大”直到“十四大”,正式文件使用的都是“劳务市场”的概念。从理论上说,这个问题应该是很清楚的,劳动者出卖的只能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或者“劳务”,因为“劳动”或者“劳务”是在劳动者和雇主交易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的,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精辟的分析。单纯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条件下自不必说,经济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以后之所以回避“劳动力市场”的提法,顾忌的是,说劳动力是商品,和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相矛盾,担心引起政治上的不良影响。
  在讨论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和劳动部等部门和其他一些同志建议,把“劳动就业市场”改为“劳动力市场”,认为这是生产要素市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根据起草组分工,高尚全、张卓元、郑新立负责起草“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这一部分,高尚全就这个问题给江泽民写了一个报告,江泽民把这个报告批印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各同志。
  在11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时,起草组也请示了“劳动力市场”的提法。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决定采纳这个提法。
  关于起草宏观调控的问题,“决定”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
  中央领导在讨论“决定”稿时多次强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性,说没有制动器的汽车是不能开的。“决定”的一个突出贡献,是关于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规定。财税体制,主要是从财政包干制改为中央和地方分税制。金融体制,主要是加强中央银行的职能,实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分开,以及汇率并轨。
  我国政府肩负着重大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而当时由于多年实行权力下放和财政包干制度,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降到20%以下,中央财政占国家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降到40%以下,在世界上都是比较低的,已经影响到政府宏观调控职责的履行。
  金融秩序的混乱助长了通货膨胀,危及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实行分税制和金融体制改革,都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在“决定”征求意见过程中,有10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要给省一级宏观调控权。这个意见没有被采纳,因为宏观调控有特定的含义,是指通过调控达到经济总量的平衡,宏观调控权,包括货币的发行、基准利率的确定、汇率的调节和重要税种税率的调整等,必须集中在中央,不能实行两级调控。
  当然,我们国家大,人口多,地区发展不平衡,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从来是国家经济和政治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更需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赋予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必要的经济管理权力。
  “决定”在关于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部分,有一条是专讲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当时实行分税制,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分几年逐步提高到57%左右,是国务院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反复磋商才确定下来的。
  王梦奎后来说:
  这样大的利益关系调整,中央和地方对于改革方案能够达成共识,说明地方是顾全大局的,也说明中央领导是强有力的。
  根据中央政治局讨论意见又作了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于9月底下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军队各大单位征求意见。
  党的十四届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央党、政、军各部门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大军区的党委负责人,都参加了对“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并向中央写出报告。
  这些报告和修改意见,都转到文件起草组认真和研究。
  各方面对文件征求意见稿给予了充分肯定,也以极其认真负责的精神,对稿子大到框架结构、内容表述,小到遣词造句和标点符号,总共提出了1050多条中肯的修改意见。
  与此同时,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先后召开党内老同志、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以及无党派知名人士、经济理论界专家学者共3个座谈会,通报情况并征求对文件稿的意见。
  之后,起草组又集中6天时间,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所征求的意见稿进行了多达270多处的修改。
  在此期间,王梦奎还根据起草组的安排,起草了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稿。
  从全国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各方面都认为这个稿子在理论上和政策上有所突破,思想性和指导性都比较强。
  综合各方面的积极评价,主要是:
  一、把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具体化,是继续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二、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并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回答了改革实践中提出的许多重大问题;
  三、完整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指明了企业改革的方向,对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宏观调控体系做出了明确部署,特别是明确了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
  四、强调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解决许多极其复杂的问题,提出积极而又稳妥地全面推进改革的方针。
  这些认识,后来都成为了常识,但在当时却是来之不易的。
  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前,人们对市场经济还知道得比较少,要不要搞市场经济还有争论,过了一年时间,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有这么广泛的共识。回想起这些,参加决议起草的国务院研究中心主任王梦奎感慨良多。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一些人反映,稿子在有些方面理论高度不够,有的部分内容还不够充实,有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够强等,这些意见在修改中都认真考虑了。
  11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起草组关于各方面对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并进行讨论。
  这次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稿。起草组根据中央常委会讨论的意见对文件稿进行了修改。
  11月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这一修改稿进行讨论,原则同意并决定修改后提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讨论。
  总算起来,提交全会讨论的文件草案,是第八稿。当时起草组有人开玩笑说:“七搞(稿)八搞(稿),总算搞出来了。”
  至于起草组在工作过程中,反复研究讨论、字斟句酌,究竟有多少稿,那就无法统计了。
  通过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决定
  1993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2人,候补中央委员128人。有关负责同志54人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决定”共50条,分10个部分: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二、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五、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七、深化对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八、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九、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奋斗。
  全会认为,“决定”把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系统化、具体化,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是20世纪90年代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必将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1月14日,江泽民在闭幕会上发表讲话指出,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把党的“十四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具体化,在某些方面有进一步发展,制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
  “决定”指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这些主要环节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必须围绕这些主要环节,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而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后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常修泽分析说,评价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意义需先把时间回拨到1992年春天。
  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视察南方的谈话”带来了一次大的思想解放,当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即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论断,并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则将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系统化、具体化,对于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来进行改革,进行了全面的战略部署,提出了8个方面的改革内容,即企业改革、市场体系建设、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农村改革、对外开放、科技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
  这8个方面可以归纳为“八柱”,支撑着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这个大厦。
  这一决定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是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这次会议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在常修泽看来,中国改革的第三阶段,即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阶段始于1992年10月,一直持续了10年时间,直到2002年10月,这一阶段的改革力度比较大,向纵深发展的势头也比较强劲。
  从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性转移。
  十四届三中全会闭幕之后,全国掀起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的热潮。
  十四届三中全会闭幕之后,国务院迅即召开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1993年12月1日,李鹏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讲1994年的投资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银行体制改革和汇率并轨等问题。
  国务院在很短的时间内,于1993年12月15日、12月25日和1994年1月11日,分别做出《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
  这些重要的改革方案,是“十四大”以来一年多实际工作的成果。改革方案的研究,许多是朱镕基亲自主持的。
  “决定”所说的改革措施,有不少实际上是对酝酿已经比较成熟的方案的确认。
  据王梦奎后来回忆说:
  我当时参加了党中央和国务院许多这方面的会议,知道改革的紧迫和工作的艰巨,也看到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进改革的决心和魄力之大。像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这样大的利益关系调整,绝不是几个起草文件的人能够做到的;即使设计了方案,如果没有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力领导,改革也是难以推行的。
  1993年12月25日,根据中宣部的安排,王梦奎在由中宣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和中共北京市委联合举办的报告会上做报告,讲“决定”的起草经过和重要贡献,在全国掀起学习十四届三中全会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