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喝一杯
煮好的牛肉切成薄薄的片,沾着蒜泥吃,既能吃出各种调料带来的香味,也能吃出牛肉本身的醇香。
而且,越嚼越有滋味。
鱿鱼是用韭菜炒的,切成一段一段的嫩嫩的触角,要极好的火候,才能吃出脆脆的口感和鲜美的味道。
陆羽的奶奶做这道菜无疑是行家。
蒜台炒肉丝是极普通的家常菜,却是陆羽非常喜欢的菜,蒜台要鲜嫩,肉丝不能太大,适当放点酱,火候不能太老,这样既能入味,口感又好,颜色还好看。
西蓝花和莴苣是陆羽不太喜欢吃的素菜,他很少动筷子。
倒是自家灌的香肠,很适合陆羽的口味。
一份凉拌黄瓜很清口,一份白菜心拌海蜇皮也很不错。
还有陆羽的最爱,猪皮冻,是妈妈亲手熬制的。
是陆羽吃过的最好吃的凉拌猪皮冻。
不止是陆羽觉得好吃,但凡是来家里的客人,只要吃过这道菜,都说好吃。
还有一大盆螃蟹和一小锅海蛎子,实在没地方放,就暂时没上桌。
外加一份羊肉汤,这顿午饭的菜就算齐了。
菜如此丰盛,酒当然是少不了的。
就算陆羽一年都不喝一回酒,这一天是必须喝的。
爷爷和爸爸喝的是白酒,妈妈和奶奶喝的红酒。
陆羽自己打了一瓶啤酒。
这顿饭吃的肯定要比平时慢上许多。
喝酒就更慢了,毕竟喝不是目的,吃才是最主要的。
陆羽喝的还剩下半瓶啤酒时,外面的大门响了。
有人打开门,自己进了院子。
陆羽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是陆汉生,是陆羽的另一个堂兄,大陆羽三岁,他和陆羽关系比起陆青松稍远些。
陆羽和他的交集只在过年前后这几天。
他家住在陆羽隔壁的隔壁,每年的这个时候,吃过午饭的他就会来找陆羽。
“来啊汉生,过来一块喝两杯。”
陆国林对自家的小辈还是很亲切的。
“不了叔,我在家喝了。”
陆汉生又圆又大的脸庞红红的,显然是喝了不少酒。
陆羽一家都不是那种太好客的人,看到他已去了客厅坐下,就没有人再劝他。
喝完剩下的酒,陆羽又吃了一小碗米饭,吃饱喝足的他小声对陆国林说道:“爸,给我拿盒烟吧。”
“好。”
陆国林起身给陆羽拿了六盒好烟。
没想到父亲竟然如此大方,让陆羽有些惊喜,好在他穿的羽绒服,有足够的口袋装得下这几盒烟。
陆国林当然不允许陆羽抽烟,也是因为陆羽不抽烟才敢拿烟给你,他知道陆羽要香烟做什么,之前陆羽就跟他说过,过年这天出去玩的时候要带几盒好烟给几个哥哥尝尝。
别看陆汉生过了年才十九岁,却已有几年的烟龄了,他今年在建筑工地上当小工,赚点辛苦钱,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就好点烟酒。
经过一年的锻炼,陆汉生原本就很壮实的身材,更加魁梧。他和陆羽走在一起,个头虽然差不多,身材比较起来,陆羽的小胳膊小腿显得格外细。
“给你一盒。”
接近一百块钱一盒的烟,陆羽随手给了陆汉生一盒。
陆汉生愣了半晌,才伸出了手,他有些意外,更多的还是惊喜。
作为烟民,他当然知道陆羽手上这盒烟的价值,只是他从来没有抽过。
自己买肯定舍不得,又没人会送他,平时接触的人都不会抽这样档次的香烟。
陆汉生接过这盒烟,先拿在手里仔细了端详了一会,又放到鼻子前闻了闻味道,这才有些满足的将烟装进了口袋。
他没有着急打开这盒烟试着抽上一口,尝尝味道。
他有些舍不得。
“走吧。”
两人一路上不紧不慢的走着,到了陆青松家时,陆青松一家人还在吃饭。
也不知道他家吃饭晚还是他家的人吃饭慢,每年都是这样。
陆青松和陆国明杯子里还有大半杯白酒,看起来还要喝上一会。
陆青燕和妈妈一样,都是喝的果汁。
“赶紧过来坐下喝两杯。”
见到陆羽和陆汉生,陆青松一家人热情的招呼着他俩。
“青松去给他俩拿两个酒杯。”
“好。”
陆青松给两人拿来酒杯,一人倒满一杯白酒。
陆青燕去拿了两双筷子,递给两人,又给两人找来了凳子。
陆国明笑着向两人示意道:“赶紧坐啊,”
这样的热情,有些让人难以拒绝。
特别是陆汉生还是好酒的人,陆羽虽不好酒,却喜欢这家人,也喜欢和他们凑在一起热闹。
“好。”
几乎没有犹豫,陆羽和陆汉生一起坐了下来。
“来,咱爷俩先喝一个。”
陆国明先向陆羽劝起了酒。
“好啊。”
陆羽向来是个痛快人,既然拾起了酒杯,就要喝个痛快。
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大家互相劝着酒,很快喝完了一杯。
然后每人又满上一杯。
酒喝得有些急,却正合了陆羽的心意。
喝白酒,他可不喜欢慢慢品尝,他喝不惯这个味道。
越大口白酒喝下去,就越少受些罪。
第二杯酒下肚,陆羽和陆汉生还是很精神,陆国明却有些醉意,在家人的劝说下,他放下了酒杯,就放过了陆羽和陆汉生。
“现在的年轻人啊,了不得。”
三人出了屋,陆羽听到了陆国明的嘟囔,觉得有些好笑。
聚齐了三个人,下一站就是今天下午要去的地方,陆春庭家。
陆春庭比陆青松还大三岁,是他们这个家族同辈中年龄最大的,他几年前就结了婚,如今有个三岁大的儿子。
之所以来他家,不止是因为他好客,更重要的是他的媳妇,也就是陆羽他们的嫂子更好客。
这个嫂子对这些小兄弟都很好,他们每次来,她都是笑脸相迎,而且还端茶倒水,在一旁陪着说话。
她极喜欢笑,娇小的身子里蕴含着极大的热情,陆羽好像就没见过她不笑的时候。
陆羽一直觉得这个嫂子和大哥陆春庭特般配,两人都是大眼睛,给人的感觉就很机灵很伶俐的那种,而且两人都很好客,又喜欢说些玩笑话。
想必这样的两口子一定会很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