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帝王紫油梨的烧火棍

  最经典的是,这条烧火棍,呃,应该叫花梨格,更为难得的是,它顶端着手的地方还有一颗刚好一巴掌大小的瘤疤,也就是树的瘤疤,正所谓一瘤二麻三鬼脸,一瘤就是指海黄顶级的纹理——瘤疤。即便没有车珠子,外表看上去,它纹理变幻莫测,如同天空银河,鬼斧神工。
  陆川轻轻抚摸着如婴儿肌肤似的花梨格,感受着这只由黎族族老使用了十数年的烧火棍,静静端详着,在微弱火光映衬下,发出微微紫色光晕的荧光,散发出古代帝王最为喜爱的紫光,霸道绚丽,富贵逼人。这也只有紫油梨才有的特性。
  在这一瞬间,陆川改变了主意,他打算永远保留着它,今后找一位大师,将它细细雕刻,最大限度保留下它的形态,将它的美永久于世,而不是永远做一只烧火棍,哪一天就被扔进火了烧了。
  可惜的是,它的底端,由于日积月累,被烟火缭得有些残缺,也正是这种残缺,显得这条帝王紫油梨尤为珍贵。
  其实以上诸多知识也是向老木匠临时抱佛脚学到的,但是,望着手上的帝王紫油梨,陆川却痴了,他感受到了,即便是埋没于柴堆中,依然无法掩盖它散发出来的逼人光芒。陆川忽然心有所悟,今后,即便他拥有家财万贯,亦无法放弃这令人沉迷的木料,那怕他拥有无数财宝,也最喜爱这令人疯狂的木料。
  “族老,这根花梨格我收了,你出个价。”
  “那就给五十块吧。”族老毫不在意,一只烧火棍而已,五十块已经是天价了,换来猪肉那也得差不多十斤猪肉了,在他看来已经很划算了。
  陆川没有说话,一时间场面沉寂了下来。良久,陆川的目光才从帝王紫油花梨格上转移了出来。
  “对不起,族老。”
  “你是嫌太贵?拿三十也行。”族老不慌不忙的说道。
  “不,族老,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这个价格太便宜了,我愿意出一千块来买下它。”
  一千块?在场的人都觉得陆川疯了,一千块都可以买一头近两百斤的肥猪了,一根木头而已,有这么夸张吗?
  “是的,一千块,您帮我问问村里,哪家还有这样的花梨格,我愿意以同样的价格收购。”
  其实一千块钱还是低了,不过在04年,海南花梨格正处于上涨前夕,还没有到涨疯的阶段,一千块其实也是现如今的市场价,只是,在陆川的心中,的确是低了,一个人对一件东西的痴迷已经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了,因为他觉得给低了是对这根帝王紫油梨的侮辱。
  很快,村子里边传开了有大商人要来收花梨格,族老的一根烧火棍都卖了一千块。于是许多人聚集到族老的屋前,举着手中的花梨格,想要出售给陆川一行人。
  场面一时混乱,只是族老轻轻咳了几声,便瞬间安静下来:“都排好队,乱糟糟的让客人笑话。”
  其实他们有很多都认识陆川父子,在镇上做了二十年生意,他们每家每户多多少少都在陆川家的杂货店买过东西。所以,心情急切的不过是一夜暴富的神话即将降临,谁又能按耐得住,说实话,一千块对于陆川家而言,其实不算什么,因为长期做生意的家里,流动资金恐怕不仅仅这几千块,但是相对贫困的黎族兄弟,不异于改善了家里的经济状况,也意味着,家里的孩子能多吃到几口肉食,逢年过节,老人孩子也可以多添几件新衣裳。
  陆川见此景,便让老木匠按他说的成色,分别给众人拿来的花梨格出价,并且每人出局一份契约,价格在这时的市场,相对公道,并且都分别按了指印。
  其实精品并不多,有些直接也做成了家具,样子极为粗糙。陆川也不在意,直接按成色按斤数给钱。很快,整个村子的花梨格全部尽归陆川所有,这也才花了不到三万块,像族老那般的帝王紫油梨,也就只有区区五根罢了,可想而知,村子里花梨格也是不少的,不过在场的人,很多都痛心疾首,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这东西可以还钱,也从来没人说过,他们就知道这木头很耐烧,很多人家以前都喜欢收集起来,用作煮粽子,耐烧的很。陆川心里暗骂卧槽,这粽子可贵得很呀。呃,听村子里的人说,这木头用做饭的时候,挂在梁上熏肉熏鱼最香,带着一股子无法言喻的降香,微微有点辛辣,好吃的很啊。
  这让陆川痛心疾首,久久不能释怀,那可都是宝贝,错失过了能不心痛嘛。不过这也是老木匠所不能理解的,在他看来这就是木头,虽然做家具很耐用,是难得的木料,但也仅此而已。
  哪怕就是现在,老木匠看陆川的眼神,也就是败家子的样,三万块都够在镇上买上两块好地皮,等以后有条件就可以盖起来了,现在呢?居然全部换成了这一堆木头,约摸也就一顿左右。他不是没劝过陆父,但是陆父对现在的儿子愈发觉得看不懂了,加上目前市里那块地已经有人出价到了七十万,他也就开始相信起陆川的话,那块地还会涨,既然还会涨,既然那块地是陆川挣来的,那么,他要折腾便由着他好了,大不了就回到以前,家里的店面,吃穿都不愁,加上有块地抵押担保着,风险全无,那还有什么可怕的,说不定,当真像陆川说的,今后开始,要大发展起来,为老二攒份家当出来,那自己也就安心了。
  陆川当然听到老木匠和父亲说的话,他也完全不在意,只是全心思放在了刚收回来的五根帝王紫油梨上面,其中便以族老那只最为出彩,因为其他几只都是被黎族人家随意丢在一边,有的甚至拿来的时候,满是尘土,还是依靠老木匠的眼力辨别出来的。
  细细的抚摸着那只烧火棍,犹如丝绸般的冰凉细腻,端详着它每一条纹理,犹如一道道天马行空的画笔,刻画出羚羊挂角的匪夷所思的痕迹,优美,动人。
  攥在手上的宝贝,陆川仍激动不已,如果说,来着之前,他是抱着发财的主意来的,那么现在他改变主意了。他绝对不会再让这些宝贝蒙尘,这些大自然的天成之作,就应该登上大雅之作,就应该被人所欣赏,早一日被他挖掘出来,那么就会少一日的损失,损失在那些不知道它价值的人的手里,因为他为那些消失在火堆里的花梨格痛心不已。他决定让父亲将周边几个村落收刮完后,前往花梨格的大本营,霸王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