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金衣人

  在王建这里布置一些事情之后凌云就离开了,他知道王建对这种事有多热衷,根本不需要他去督促,很放心的交代完就走了,原本凌云想安安静静度过高中,然后考上一个大学就行了,不过现在看来很多人不想自己安静下来,那自己也就没必要给他面子,一不做二不休。
  凌云回到宿舍已经下午了,看着床上的那封情书凌云无奈的笑了笑,有些事是自己没办法避免的,那又怎能阻挡住别人怎么做。收起情书凌云坐下来就把手上的绷带拆开,不是凌云有自虐倾向,也不是凌云有怪癖,而是他现在感觉不到疼痛,哪怕是用手触碰伤口,他也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了呢,忍不住观察一下,凌云就把绷带解开,看着一层一层的绷带慢慢解开后,看到的让凌云大吃一惊,这哪里还有血迹,就连一点伤口哪怕是证明自己受伤的刀疤都没有,就好像自己闲的无聊给手上缠了绷带,看着依旧‘细皮嫩肉’的小手,凌云甚至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除了绷带上面有一丝丝血迹其余地方根本什么都没有。
  惊讶之余,凌云还是仔细的检查了手腕,最后确认自己没做梦。凌云也就放心不少,毕竟伤口好了是一件好事,只不过这件事太灵异了,有些骇人听闻。同理凌云也不可能见人就说自己受伤了,然后又说“我的伤又好了……”估计真要这样早就被精神病院或者警察给抓了去。
  凌云扔掉绷带后回到床上,摘下墨镜戴上眼罩,回想起来之前的事,正想着,突然一阵困意袭来,下一刻凌云又出现在“混沌”之中,看着熟悉的那些东西,凌云越来越迷惑,这些东西究竟是怎么出来的?又怎么出现在自己的生活,走近那片有光亮的地方,想着《传承》和自己的血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嗖!”在凌云之前的伤口处一本金黄色从凌云手中跳了出来,这给凌云吓得不轻,“我靠,你原来在我手里……不对,怎么能在我手里,难不成…真的是寄存在我的体内……”就算再糊涂,凌云也知道这本书是从自己体内出来的,还没等凌云消化掉这个惊人的讯息,手上的金书一闪,凌云下意识避开强光,再睁开眼睛,发现面前是一片靓丽的天空,就好像在草原一样。早已经没有那浑浑噩噩的空间,也没有烟雾缭绕的书架,刚才出现在手上的《传承》也消失不见。其实让肖凌云受不了的是,很多外面的事自己都可以控制,是自己的朋友,又或者自己生活中的很多事都是自己掌握的,可现在凌云有了无力感,面对这些奇异事件凌云有些束手无策,被这样转来转去,都有些头昏眼花,如果不是自己相信这些,不然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看多了产生了幻觉。可是这些都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身上,不由得他不相信。
  这时凌云多想对着“天空”大喊一声“什么东西!都给小爷出来!”来发泄一下怨恨。虽然郁闷但是凌云没有失去理智,可是“天空”却把凌云想说的一字不漏的重复一遍“什么东西!都给小爷出来——”晴朗的天空突然阴云密布,就好像随时都会爆发一样。
  看到这些,凌云已经被轰的外酥里嫩。这是什么鬼地方,机遇?凌云已经不得知。只是他知道能来一次不容易。凌云渐渐滤清这些事,从之前自己发现“混沌”这个地方,然后又是学习成绩提高,金色《传承》,又是自己血祭《传承》,到后来将近两个月的昏睡学习《传承》上的文字,直到现在出现在不知名的空间,凌云感到有些后怕,没有一件事是自己能够控制的。也就是说发生的一系列的事,自己都处于被动,现在想想都后怕,这要是对自己不利,岂不是死了上百次,而且都不会有人察觉。可以说死的无声无息。可是现在还不错,期间就听过一个人的声音,其余的一概没有。
  “咳咳,小家伙,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这么一个合适的传承人,怎么可能把你杀了。保护你都来不及呢!”突兀的声音在凌云耳边传来。“谁!”凌云下意识的问到,不过他仔细回味一下那句话“自己是传承人……那么说现在自己很安全了?”现在凌云终于找到点安慰,受了这么长的时间任人摆布,现在终于能收点利息了。
  凌云想开后,天空中的乌云也都散去,久违的阳光又显现出来。没多久一个人影在自己前面渐渐凝实。凌云没说话而是仔细的观察那个人,一身淡金色的长袍无风自动。一头金色长发顺势搭在肩头,终于凌云的视线与那个人的视线碰到一起,凌云注视他,他也注视凌云,神话一样的面孔呈现在凌云眼前,这个人一身金色,给凌云的感受是一个上位者的威严,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凌云又感觉面前的这个人全身上下散发一种祥和的感觉,就好像亲人注视自己,“喂,小伙子,你看什么呢,莫非你被本圣的相貌镇住了?”金衣人微微一笑,听到这句话凌云清醒很多,但也不过是下意识“额”了一声。“其实你长得也不错,不然本圣不可能找到你,然后给你传承,哈哈哈。”说完丝毫不顾及凌云,仰天大笑。凌云直接无语,搞了半天,就因为自己长得帅点就有这么多的机遇……那别人呢?“你就是之前和我说过话的那个人?”凌云觉得还是先问完正事再说。
  金衣人点了点头“当然是本圣,不然还有谁有这么大的魄力。赐予你无上至宝。”
  凌云感觉自己已经很无赖了,怎么面前这个人比自己更是脸大,更加无赖。总能一句话给凌云轰的外酥里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