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一头羊也是放
“琅嬛?好好听的名字啊,姑娘你的学识,比那些男子都要好了。”云鹊拍马屁说道,苏雪烟却是知道,云鹊这哪里是夸名字,不过是在想拍拍马屁,等到过年的时候,自己不好阻拦她吃点心罢了。
倒是招娣问道:“姑娘,我也曾经到那私塾的门口听那夫子讲课。只是不知,这琅嬛是什么意思?”
苏雪烟笑道:“嫏嬛,神话传说中天帝藏书的地方。就是天地的藏书阁,或者是天帝的书房了。”
云鹊说道:“可咱们这庄子里,怕是除了姑娘的那几本书,就再没有书册了吧?”
苏雪烟:“这也不是什么难事,等年后,我就要建一个书房。开始慢慢的搜集书册,等小俊长大,就可作为他读书的地方。”
只是这件事,恐怕不是那么好办的。有时候,有钱也不是那么容易买到好书的。一些常见的书籍,倒是容意买到。但一些有关科举,或者是比较珍贵的书籍,就不是那么容易买到了。
此时和现代不一样,敝帚自珍的想法深入人心。谁有了一本好书,除非是至交好友,否则是轻易不会给人观看的。所以那么多本珍本、善本的存在是怎么来的?
不过,就算是难办,苏雪烟还是想要办到。不只是为了小俊以后读书,也是存了一些心思。书籍的传播很难,她也想尝试用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人看到好书。这些知识和内容,都是全华夏民族的财富,不应该被某些珍藏在家里,在家里吃灰。
云鹊想到书,就想到了自己学字的事情。当即问道:“姑娘,你也有段日子没有讲故事了,咱们已经安顿好了,是不是又开始讲故事啊?”
苏雪烟好笑的看着云鹊道:“你这是准备开始识字了?”
这几个人,包括云鹊,还有之前离开的云迢和云露,都不喜欢识字。或许说,这世界上喜欢读书的小孩,怕是只有罗琳笔下的赫敏了。其他的,怕是都不太喜欢读书。二哥哥那也不是喜欢读,而是因为责任压在肩上,所以不得不投入进去。大哥哥也是因为要寻找出路,要给自己找一个傍身的本事。
至于他们现在是不是喜欢上行读书了,苏雪烟也不知道。
招娣问道:“姑娘,云鹊姐姐,什么讲故事,什么识字啊?”
这姑娘倒是一个好学的,要不然也不会带着元宝去严家村里的私塾听讲。只不过是女孩,又出身的农家,所以才没有读书的机会。这个年代,虽然没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但很多人还是希望女孩子少懂得一些,也好拿捏。至于他们又喜欢那些诗词都会,琴棋皆通的奇女子。那些名楼里的行首们、花魁们不是都精通么?弃了家禽,还有野鸭啊。
苏雪烟道:“这个惫懒的丫头,我让她识字,却跟我讲条件。所以每日给讲一段故事,让她将其中的字学习了,也好在日后不是个不识几个大字的粗野丫头。”
招娣眼里带着羡慕,又带着几分不解的说道:“可以识字啊?为什么云鹊姐姐不喜欢呢?”
云鹊被这句话一噎,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苏雪烟偷笑,却被云鹊发现,收到白眼一枚。招娣有些羡慕,姑娘的脾气是真的很好,居然连女使翻白眼都没有惩罚。还有那识字,她是很羡慕的。只可惜,她只是带元宝去了几次,之后元宝就再也不愿意去了。
此前严老汉说要元宝去读书,未来还要去考状元,要在东华门外唱名。当是招娣就觉得这不可能,不是她看不起自己的弟弟,实在是元宝连听夫子讲课都听不进去,又如何能有心思去看什么四书五经的。那东西,怕是元宝一拿到手,就要去睡觉了。
当然了,如果苏雪烟知道招娣的想法,肯定是要用一个,去会周公的说法。不过招娣不知道,只知道很大众的一句话,去睡觉了。
云鹊看苏雪烟的笑容,有些恼羞成怒的。又不能对姑娘发火,正好对着招娣说道:“你要是喜欢,你也可以跟姑娘学的。到时候,你学了,你就知道,识字真的是很难的,到时候没准你两天就会后悔的。这事简直是伤透了脑筋啊,刚记住又忘记了。就好像谁在我脑袋里,直接把我的字给拿走了一样。”
招娣虽然很向往,但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反驳到:“不会的,如果我有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的学的,一定不会厌烦的,我不会后悔!”
苏雪烟倒是有些意外,看起来,这个新招的女使还是个好学的。这放在现代,妥妥的一个喜欢学习的好学生了。没准也是赫敏那种小学霸类型的。
当即,苏雪烟说道:“放一头羊也是放,放一群羊也是放。等明日,我就恢复讲故事,不过每天的五个生字可是要记好的。如果那个人没有记住,就不准听我讲故事。还有,我会不时的抽查,如果记住了几天的,把以前的给忘记了,也是不行的。招娣,你可以做到吗?”
招娣认真的点着头,那样子,就好像是一只小鸡,看着地上的谷子,很是认真的看着,到底要怎么吃一样。
云鹊不以为意,反正之前也是这样。如果不是那故事太诱人了,她都不打算学了。好纠结啊,纤巧姐姐也是,识字都记不住。纤巧姐姐是怎么陪着姑娘长大的?姑娘会这么多,纤巧姐姐怎么出了力气大,什么都不会?连做个饭都不会,难道以前还是姑娘的姨娘给做的?那纤巧姐姐平日里都做了什么?
不自觉的,云鹊的思维都给发散了出去。想了很多不相关的事情。
“元宝!”一声凄厉的声音响起,然后苏雪烟就听到外面严家的疯狂的叫喊声,以及她跑动的动作。甚至还带的院子里的几个农具都倒在地上。
招娣脸一下就刷的白了,元宝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