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人妖之别
武吉讪笑,看来四大圣母并称也只是后人杜撰,其实根本就没有这么一说。
无当圣母听他说话颠三倒四,心中难免会有所疑问,但见武吉似乎不想多说,也就不多问了。
只要龟灵圣母一切顺利,细节之处倒也没有必要细究。
无当圣母告辞离去,金灵圣母将天上云彩重新掩住,也带着漫天的星君隐去,北俱芦洲再度恢复了平静。
只是跟先前不同的是,此时北俱芦洲的平静不再是一片冰冷的死寂,而更像是黎明前的沉潜。
破晓之后,曙光将现。
“多谢武吉天尊,为我妖庭消除了千万年来的头等祸患!“
金乌太子率领妖庭的众人上前来向武吉致谢,虽然武吉知道他心里未必就多乐意这么做,但还是欣然接受。
不过就是一庄买卖,金乌太子的承诺已经兑现,至于他内心是怎么想的武吉并不十分在意。”还请天尊在这里多留几日,我等也好一尽地主之谊!“
白泽妖神如此热情相邀确实古怪,武吉回头看了看金乌太子的脸色,发现他并没有任何的不愉快,心知一定是得到了他的授意,否则的话白泽妖神绝不可能自作主张。
“妖神的心意我领了,只是我那边尚且还有许多事情要布置,只怕无法在此地耽搁太久。”
武吉低着头故作沉思,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金乌太子眉头一皱,知道武吉这厮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于是只好道出自己的条件:
“在下也想请天尊多盘桓数日,好一起切磋道法。”
切磋道法?武吉和金乌太子之间有什么好切磋的,要说有也只能是那周天星斗大阵,看来金乌太子又是有要事相求,不然又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抛出这个诱饵。
“这个……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周天星斗大阵其中蕴藏的奥秘无穷无尽,就是花上千万年都没人敢自称是精通,如果能够多跟妖帝帝俊探讨些时日,那自然是极好的。
众妖神邀请武吉到一处稍显破落的宫殿,妖庭虽然破败,但场面上该有的还都是一应俱全,不多时各种珍馐美味,玉盘金碗就全都摆了上来。
武吉还在想,这北俱芦洲已经破落成这个样子,哪里来的这么多奢侈品?
仔细一看,这些东西上面有不少还刻着龙宫的印记,想来是当年东海大战之时,从龙宫宝库之中掠夺走的。
这借花献佛可真是一点都不羞愧,四海龙宫现在可都是武吉的产业。
武吉干脆假装没看到,毕竟此一时彼一时。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白泽妖神这才放下酒杯,试探性地向武吉询问道:
“得知天尊如今执掌人教,小神有些事情想要讨教。”
“请说。”
“听金乌太子所说,天尊的意思是,今后但凡是学有所成的妖怪都必须及时带回北俱芦洲,这倒是公平合理,但是洪荒何其广袤,这些妖怪藏身于何处,我等却难以知晓;世界还有无数的小妖小怪,难免和人族混居,这其中若是发生些是非,该如何论断?”
武吉看向金乌太子,这个问题看来不是白泽妖神提出来的,而是他想要问的。
武吉沉思片刻,先前定下的章程有些简单了,确实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我执掌天庭雷部,天底下但凡成仙的生灵,都需得经过雷劫;只要发现有成功度过雷劫的妖族,我便立刻着人通知北俱芦洲。”
“至于人妖混杂之事,宏观世界本就是百族共存,如今虽然人族为先,但也该是与百族同存才是。人有人道,妖有妖道,只要不是出现人无故杀妖,妖族无故吃人,便可相安无事;倘若残杀无辜为害一方,则人妖可共诛之;至于灵智未开的生灵不在此列。”
武吉划定的章程倒也公道,众妖神听了之后点点头,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意见。
“昔日大禹王和涂山氏的因缘,便是一例;人妖之间本来就可以和谐共处,但妖族开了灵智之后大多都带有神通,而人族之中却并非人人怀有仙术,难免被神通所惑,因此算起来反倒是处在了劣势。这其中的教育警醒,还要全靠诸位多努力,否则将来人妖之间拔剑相向,再想调和恐怕就为时已晚了。”
众人皆以为然,人妖之间的关系一旦没有处理好,一旦发展起来,只怕会变成两族之间纷争的导火索。
现在妖庭,已经经不起大风大浪了。
而大禹和涂山氏当年能够共结连理,本身就是妖庭关于人妖共处的一种试探。
大禹彼时已经是人族的高手,被指定将要治水而开天下十三洲。
他途中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被他斩杀的为祸一方的妖魔不计其数,闹得众妖族人心惶惶,所以白泽派出涂山氏之女与大禹接触,本意是打算试试大禹对妖族的态度,究竟是彻底的敌对,还是只是针对为害的妖魔才是如此。
谁知道一来二去两人日久生情,居然珠胎暗结,白泽妖神也就索性顺水推舟,成就了一段人妖佳话。
武吉跟火云洞来往密切,也跟大禹多有接触,因此在一次酒后听大禹提及过此事。
据大禹所说,他原本也想矜持来着,但涂山氏乃是九尾狐的一支,加上涂山氏之女实在是妖媚过人,何况人家也说了是仰慕他大禹英雄无敌浑身的男子气概,两人一推二就就生米煮成了熟饭。
人说酒后的话只能信一半,武吉相信大禹前半句是真的,后半句几乎可以断定是酒后吹牛。
但无论如何,这都算是一个好的榜样。
人妖之间的事情议定之后,武吉又在北俱芦洲多留了一些时日,主要也是金乌太子这厮太过“慷慨”,时不时就暗示武吉只要他多留,这斩仙飞刀他就可以随便借阅。
武吉现在又对周天星斗大阵十分着迷,被他勾引得心里直痒痒,心想现在暂时也没有什么大事,索性就在这北俱芦洲一留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