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紫陶镇

  赐阳和金华子一进紫陶镇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虽然是日过黄昏,但是,里面繁华的却丝毫未减。紫陶镇镇内店铺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街上红男绿女们穿梭于大街小巷之间,别有一中‘落日黄昏繁华镇’的滋味。路边花市的花朵竞相开放,花朵的清香之味,弥漫着整个街道。再往前走就像是美食一条街一般,各种饭菜的香味杂糅的花香里,别有一番滋味。
  一道紫陶镇赐阳就大声惊呼:
  “这里的人也太多了吧,太繁华了吧!我还真的从没有来过这么多人的地方。”
  “赐阳你之前从未出过门吧!所以你从没有见过这么多人,我从蜀地之南一路上经过了好多个城镇,这样的繁华场面见过许多,但是这里比我之前见过所有城镇都要繁华!”
  “我们身上到底有多少钱啊!我估计我们不够花的。”
  金华子也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然后脸上有了几分羞涩之气说道:“说的也是,我这一路而来花的钱也不少,现在也剩不了几分了!看来我们要找一个便宜的客栈住下了!”
  经过精挑细选,赐阳和金华子避开了所有的看起来十分繁华的客栈,专挑那些小客栈。终于在镇子的西南角上找到了一家他们住得起的客栈。
  其实那个客栈也不是那么的寒酸,看起来还是有几分豪华的。只不过里面的房间也分三六九等,他们选择了一间最下等的,经过简单的收拾也勉强住下了!
  等他们安顿好了天色也晚了,太阳从地平线上消失,大地陷入一片黑暗之中。早已受够了奔波之苦的两人,趴在床上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经历了一夜良好的沉睡,当阳光再次照到大地上的时候,两个人都格外的有精神。有精神是说有精神,但是最不争气的时候到了,他们的肚子里空空如也,咕噜咕噜乱叫!两人不觉相视一笑:“要不我们去吃点东西吧,我们这样非得饿死不行,到时候拿什么参加考试!”
  两人相约来到楼下,看着门外店铺上林立的美食。心里不时感到一阵发毛,但是,摸摸自己羞涩的口袋左挑右拣迟迟下不了决定。
  就在他们两个愁闷之时,突然听到对面有人在喊他们。
  “两位少侠,我猜你们八成是身上银子不够了吧!过来吧我请你们吃一顿饭!”
  此刻两人像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一般,徐徐地向那里跑去。
  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面对如此美食,他们空空如也的肚子早已出卖了他们的心灵。
  等他们走近了才发现,那人也是和他们几乎一般大的少年。但此时他们,看得最多的并不是那个少年,而是他面前桌子上满桌子的食物。
  赐阳和金华子盯着面前的美食,心中也有些不好意思。
  “公子你我素未平生,你为什么要请我们吃饭呀!人们常说无功不受禄,这让我们白白吃饭多么不好!”金华子面容有些羞涩的说。
  其实金华子说的当然不是真心话,因为面前的美食对他诱惑太大了,但是情面上又过不去,所以只能这样客气一下了。
  那人顾笑道:“如果不出我的意料,你们两个恐怕也是来参加道阁考试的吧!我也是,所以我们几乎算是同道中人,今日见两位困难所以说我才想请两位吃顿饭!”
  两人显得十分惊讶,接连说道:“原来公子也是来参加道阁考试的,不知公子是哪里人士,留下个姓名,权且交个朋友!”
  “我叫冯越,是本地人。我的父亲是这里的主事官员。”
  “我叫赐阳他叫金华子,我们都不是本地人,只因为要参加道阁到考试才跑到这里来的!”
  “小二,在拿两副碗筷。二位也别愣着了,坐着吃吧,反正这么多我也吃不了!”
  听到这句话,赐阳和金华子也不再羞涩了,坐下来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那场面绝对可以用狼吞虎咽来形容。经过了一顿狂风暴雨,桌上留下了一摊杯盘狼藉。赐阳和金华子的脸上满满的充满着笑意,不时打几个饱嗝。
  冯越看他们两人吃的很饱了,自己心里也特别高兴。
  “二位少侠我就住在这条街对面的客栈,如果你们以后还有什么需要可以尽管来找我。”
  “原来你也住在这家客栈,我们二人也住在这家客栈,你住哪间房啊?回头我们去找你!
  “我住在天字号房,你们呢?”
  “我们住在人字房,实在是没钱了!”金华子的脸上又有了几分羞涩。
  “你们应该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吧!离考试还有十多天呢!要不我领着你们四处转转吧!”
  赐阳和金华子思索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那好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说完冯越带着赐阳和金华子向着紫陶镇最繁华的地方走去。
  他们三人穿梭在紫陶镇的大街小巷之中,进一步领略了这个山外小镇的繁华。相比于昨天傍晚,他们进城时的场景,现在的紫陶镇倒显得更加的热闹非凡,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挥汗成雨,比肩接踵。各种商品货物装点着整条街道,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此起彼伏。回响在整个紫陶镇的上空。
  但是在不住地欣赏的脚步中,赐阳还是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这里虽然各种货物应有尽有卖什么的都特别多,但是唯独有一样独占鳌头,几乎占了全镇商业收入的大半。那就是各种修仙的器材兵器。而且只要是镇上的人走路都特别轻盈,但有飘飘欲飞之感。这说明镇上的人都多多少少习练过一些仙术。
  金华子貌似也发现了这一点。扭过头问冯越道:
  “我怎么发现这个镇子上的人都特别热衷于修仙啊,怎么这么多的兵器法器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哦你说这个镇子上的人啊,其实我和我父亲都不是本地人,我父亲是外地调到这里当主事的。据老一辈的人说,他们这里修仙几乎成了传统,每个人都修仙到达了痴迷的地步!这里的小孩一出生,就要接受大人潜移默化的教导,时刻告诉他们人间并不是最美好的而最美好的在仙界,所以这里的人特别崇拜羽化成仙,所以他们几乎每个人都多多少少都会学一些仙术,但是这里的人成仙得道的人却非常少。”
  “我们来的时候就发现了紫陶镇的灵气非常充足,确实是一个修仙的宝地。这里有人修仙倒并不奇怪,只是如此大规模真的让人有些费解,难道他们都出自同一家族吗?”赐阳不解地问道。
  “应该是吧,其实我也了解的不是很清楚,只不过我父亲说这里的人从很早很早以前就生活在这里了!正因为如此,我来到这里,我父亲让这里的人教我仙术,所以我才要来参加道阁到考试!”
  “原来冯越兄也是会些法术的人,那我们以后一定要找个空切磋切磋了!”
  冯越脸上有了一抹笑意,然后怯怯的说“不敢不敢!切磋并不敢说,只是请您指教一下罢了!其实我从小都不太喜欢修仙的,只不过是父亲逼我的而已!”
  正说间从街的那一边传来了震天震地的哭声。许多人敲锣打鼓放着鞭炮浩浩荡荡的从街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其中有四个人抬着一副担架,担架上放着一个人的尸体。
  “哎!冯越!他们这是要去哪儿啊?出殡不是一般都把人往城外抬,然后入土为安。他们怎么抬着人往城里走啊!”赐阳指着那出殡的队伍说道。
  “这个呀,我已经看的习以为常了,这也是他们这里的传统。你看,他们走的那个方向是正东方,再往前走有一个非常大的圆台,筑得非常高,那上面摆列的都是尸体。因为,他们每个人都非常讲究修仙,传说能升入天界的方法,除了修宪以外,就只剩下天葬这一条路了,他们因为这里几乎没有几个人能修仙,真正的到达仙界,所以说天葬是这里每个人的普遍做法!”
  赐阳顿时被惊得目瞪口呆:“天葬?什么是天葬?听说土葬水葬还真的第一次听说天葬!”
  “天葬通俗来讲呢就是通过一个介质把人的灵魂带到天上去。现在来说离天最近的应该算是鸟,所以人们都会把自己是逝去亲人的尸体抬到那个圆台上,让天上的飞鸟都咬干净,然后吞下肚子里。然后借助鸟的力量把人带到天堂去!”
  “人的尸体让鸟类吃掉,这……这……也太残忍了点吧!”金华子表现出十分不理解的样子。
  冯越也耸了耸肩表示无奈:“这也没办法,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这里的习俗就是这样,没有人能够改变!”
  “真没想到在这样一个山外的小镇里,还有这么多喜爱修仙的人,难怪道阁要在这里确定考试地点!”赐阳不禁感叹道。
  “你们要去看看那些天葬吗?那个仪式是挺恐怖的!”冯越问道。
  可是他二人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去!不去!今天晚上必须要睡一个好觉。那个画面我想象一下都觉得特别恶心,特别恐怖,我还是不去了吧!”
  “那好吧,不去就不去吧,我们在往南边转转去吧,反正天色还早呢!”
  “好吧我们走吧,不过我们要绕开那个地方,真的不愿意再听到那种声音了!”赐阳和金华子都表示出极害怕那个东西的样子。
  “没想到你们也有胆子小的时候!虽然那个场面比较恐怖,但是那个仪式还是比较庄重的,这也算是本地的特色了吧!”
  “特色!算了吧算了吧!我们还是觉得好吃的好玩的比较重要,这种恐怖的风俗,就躲远点儿吧!”
  因为此他们多走了两个巷子,终于绕过了那个圆台,径直往南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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