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店长

  好吧,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辩解一下:他是想离开这家网吧的,只是走到半路门口被堵死了。所以他就一直站在那儿,等着完事了,他好去前台退钱——他定了半小时的机子,但一共也就用了一刻钟,按理说应该能退一半的钱呢。
  虽然他才放弃了一万多,可有些时候,多花半毛钱都觉得恶心对不对。
  所以说,做人不能太抠啊……
  网吧店员也是一副吃了屎的模样。
  没办法,病人的举动实在太侮辱他智商了。
  但正当他准备开口时,外面忽然传来了狗叫声。
  狗叫?
  在一只中华田园犬能买下一栋内城区的小别墅的三十一世纪,在低劣的外城区的街道上,出现了狗叫?
  惶恐的神色顿时侵满店员的脸。
  他慌忙蹲下身,去收拾地上的碎片和鱼尸体,甚至还找了个有水的杯子,把鱼放进去,然后用祈祷的眼神猛盯。
  但是鱼要是还活着,也用不着等到现在了。
  水杯中的鱼翻着白肚子,一点也不给店员面子。
  汪汪!
  不知道从何而来的狗子继续欢快地吠叫着,越来越近。
  病人想要趁机逃走,但门被店员锁了。
  终于,伴随着狗叫,门外有人问道:“喂,大白天的,为什么不开门?”
  店员飞快地将地上的碎片和鱼尸收拾起来,用袖子狂蹭地面尽量擦干水渍,然后扬起笑脸,去开门。
  站在门外的是一位年轻男性。
  他个子高挑,上身真丝上衣,一条漆皮裤,半长不短的卷发用一根颜色亮丽的发带系在脑后,整体显得十分轻佻。一件质感绝佳的风衣被他随意地披在肩头,袖管没穿就那么坠在身后,显然并不担心衣服从肩头上滑落,掉到街道上的污泥里。
  看到店员,他非常不爽:“趁着我不在想要偷懒吗?”
  汪汪!
  一条毛色油亮的杜宾站在他身旁,朝店员气势汹汹地吠叫。
  店员的脸更加白,却不敢后退,恭恭敬敬地朝这名年轻男子鞠躬:“店长好。”
  被称作店长的年轻男子随意地嗯了一声。“行了别叫了——我没说你。那个,准备得怎么样?装饰品都挂好了?贵客很快就来了。”
  “您放心,都准备好了。”
  “那就好。”店长似乎松了口气,然后迈着四方步,在店里指点江山,“新店得有新气象。装潢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客人一定要多。你大白天关店门到底关走了多少客人?我刚才过来的时候明明看见店门外有不少人的,是不是都被你关在门外了?
  “等等,鱼缸呢?我不是说让你摆出来的么?
  “喂五百万!你又在捡什么东西吃!”
  店长用力把狗从前台旁边拉开,掰开狗嘴巴:“给我吐出来。你又想吃药吗?”
  ……半截鱼尸体躺在狗狗的舌头上。
  吧嗒。
  一滴冷汗,在地毯上砸出了响。
  店员指向宋方:“鱼缸,是他打碎的。”
  店长的目光立即刺向宋方,眼神能杀人。
  一条鱼十几万!
  “那个……我说这不是我弄的,你信么?”宋方说。
  “是他弄的!就是他弄的!对不对!”病人在一旁大叫,一边朝门口溜,想要找个机会溜出大门,从此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谁都别想再把他逮回来。
  然而店员却把他拦住了。
  病人急了,几乎跟店员撕扯起来。
  店员也急,急得都说不出话了,可就算这样他还是拦住这病人不让他走。
  没错,他刚才是指认弄死鱼的人是宋方不假,但那有一多半是因为太紧张了,脑子一片空白,只看见就那么一个人站在那里,然后突然就想起来病人碰瓷宋方的话来。
  鱼是在他看店的时候死的。他要赔。
  他赔不起。
  谁赔都行,不找他赔就行。
  所以他脑子一抽,就把病人的话复述出来了。
  可真正打碎鱼缸的毕竟还是病人跟他老婆。不能放他们走,不然谁知道之后会怎么样呢。
  病人推了店员几次,都没推动,干脆把心一横,转身对店长点头哈腰:“您好,我知道是谁打碎鱼缸的,就是他!是那个家伙!他……他上不起网,就发火,把鱼缸摔了。对不对?”
  最后一句是问店员的。
  店员一脸苦逼。
  赞同,还是不赞同?
  赞同病人的话,那他就是自己主动张嘴吞下病人喂给他的这口屎,嚼一嚼,大喊一声真香!
  可他刚才自己就是这么说的,要是不赞同,不仅打了自己的脸,还会让鱼死亡的责任落到自己头上。
  宋方至少还有钱上网,而病人已经在卖女儿卖老婆了。还是前者更有钱吧……
  虽然以这些鱼的价格,哪怕把玫瑰街区中最有钱的人家拉出来,恐怕也……不不,不要想那么多,只要跟自己没关系就行了,就行了!
  于是,在店长那能杀人的逼视下,店员点了点头。
  真香。
  “……”
  宋方叹了口气。
  得了,这回彻底没戏了。两个人都指认是他干的,其中一个还是店长的手下。
  都两个人指认他了,其中一个还是他的员工。
  其他的人,病人家属还躺在地上晕着。剩下的就只有顾客,要么从头到尾都在主网里浪得飞起,对现实里发生了什么一无所知,要么就缩在自己的机子前做鹌鹑,没有一个敢出头。
  不然被赖上了怎么办。
  那可是活鱼啊。别看那小小一条还没有人的指头长,却是真卖了自己也赔不起。
  一来鱼贵,二来现在的人实在太便宜了。
  至于监控?哦,那自然是没有的。就算有,店员也不可能拿出来,对吧。
  汪汪!
  像是感知到了主人的情绪,店长身旁那只名叫五百万的狗开始狂吠,并不时地抬起前脚。
  这可是杜宾犬,块头大,力量足,攻击性很强,很久以前就有被用作斗犬的传统。要不是它的主人还没放开狗链子,恐怕它早就将宋方扑倒在地,开始撕咬了。
  只要一口,就能撕开宋方的喉管。
  “那个,这些鱼,其实我是能赔的。”
  宋方立即对店长说。
  店长嘴角抽了一下,抽出一个杀气腾腾的笑容来。
  本来嘛,他看宋方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堆垃圾。
  一个贱民,随便抬抬脚就能踩死。之所以不踩,只是因为不想弄脏了自己的鞋子。
  现在他面前的不仅是一堆垃圾了,而且这堆垃圾还在往外冒水儿。
  他抬手,挥了一下:“带出去处理了。别弄脏了我店里的地毯。”